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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那年的九月下旬,两个刚结识的朋友——莉莲·巴特和艾米丽·瑞斯让我跟她们一起去明尼阿波利斯市看奥芬剧院正在上映的《绿野仙踪》。这部剧太长了,剧中有中场休息,于是我们打算留下来过夜。莉莲的未婚夫就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她几乎每周末都去那儿,住在一家专门接待女客的旅店里。她向我们保证,那家旅店安全且干净,开销也不高。她已经预订了三个单间房。我只跟养父母去过圣保罗和明尼阿波利斯,都是当天来回,要么是专程去赴生日宴,要么是去购物,要么就去艺术博物馆待一下午,但从来没有跟朋友去过,也从来没有在那里过夜。
我说不好是不是想去。首先,我认识这些姑娘的时间还不长:她们都在圣奥拉夫跟我一起上晚间课程,两个人同住在大学附近的一间公寓里。当她们提起酒会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她们在讲什么。那种派对上只有酒喝吗?养父母举办的唯一一种派对是每年新年那天在自己家为供应商们举办的自助午餐会。
比起心眼多多、周到谨慎的艾米丽,神情亲切、一头金发的莉莲更讨人喜欢些。艾米丽有着调皮的微笑,厚厚的黑刘海,总开些我听不懂的玩笑。她们的黄段子、刺耳的笑声,以及跟我自来熟的劲头,都让我有点紧张。
其次,明后天将有一大批秋季时装到货,我可不希望回家发现货物放错了地方。尼尔森先生有关节炎,每天清晨他仍然很早就到店里,但通常两点左右就走,好去睡个午觉。尼尔森太太则在店里进进出出,她现在经常把时间消磨在桥牌俱乐部,不然就为教会当义工。
但她给我打气,让我跟莉莲、艾米丽一起去:“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就该时不时出出门嘛。人生可不止商店和学业,薇薇安。有时候,我担心你忘了呢。”
高中毕业时,尼尔森先生给我买了辆车,一辆白色别克敞篷车。我通常开车去店里,晚上则开车去圣奥拉夫上课。尼尔森先生说,把车开出去兜兜风倒挺不错。“我会付停车费。”他说。
于是我们开车出城,当天碧空如洗,缀满了棉花糖般的云朵。车才开出了十英里,明眼人就能看出来:艾米丽和莉莲的小算盘根本不止她们嘴里提到的那些。没错,我们会去看《绿野仙踪》,但并不是去看晚上那场——晚场电影不过是个过夜的借口罢了。三点钟就有一场《绿野仙踪》,还能剩下大把时间回房,打扮打扮出门去。
“等一下。”我说,“什么意思,出门?”
坐在身旁副驾驶座上的莉莲捏了我的膝盖一把:“拜托,难道你觉得我们开车跑了大老远的路,只是为了去看一场傻乎乎的电影吗?”
正在后座上翻阅《银幕》杂志的艾米丽开口说:“还真是板着脸啊,薇薇,你得放松些。姑娘们,你们知道朱迪·加兰35是在大急流城出生的吗?她的原名叫弗朗西斯·埃塞尔·古姆,看来这名字星味不够啊。”
莉莲对我微微一笑:“你还从来没有去过夜总会,对吧?”
我没有答话,但还用说吗,她当然没说错。
她把后视镜扭到我看不到的一侧,开始涂口红:“我也这么猜。我们会好好找点乐子,换换口味。”她笑了,莹润的红唇映着雪白的贝齿,“从鸡尾酒开始吧。”
在明尼阿波利斯的街道上,那家女子旅舍跟莉莲所说的模样分毫不差:大堂干干净净但没什么装饰,一个百无聊赖的接待员把钥匙递给我们,几乎连头也没有抬。带着行李站在电梯里,我们说好一刻钟以后碰头去看电影。“别迟到啊。”艾米丽提醒我,“爆米花可是非买不可的,没有一次不排队。”
我那小小的房间在四楼。把行李放进壁橱后,我坐在床上蹦了几下。床垫很薄,弹簧嘎吱作响,但我觉得一阵欣喜。跟养父母一起出门总有人管着,总是规规矩矩:一段安静的车程,一个已经定好的目的地,再加上夜色中开车回家的一段路,尼尔森先生腰板挺直坐在前座上,身旁的尼尔森太太则小心留意着公路中心线。
我下楼的时候,艾米丽正独自站在旅舍大堂里。我问起莉莲的下落,她朝我眨眨眼睛:“她感觉不太舒服,待会儿再跟我们会合。”
我们向五个街区开外的电影院走去,我却突然回过了神:莉莲恐怕从来就没有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绿野仙踪》真是光怪陆离。黑白色的农场摇身变成了五彩斑斓的幻境,它是如此绚烂而多姿,正如多萝西·盖尔的现实生活是如此平凡而熟悉。当她回到堪萨斯(算是心想事成吧),世界却又再次变回了黑白色。“回家真好。”她说。在农场,她的人生将通向前方平坦无波的天际,那里出没的人们便是她这一生将遭遇的全部人物。
艾米丽与我离开影院时,已经到了黄昏时分。我还一心沉浸在电影中,反而觉得现实生活不太真实。我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仿佛一脚迈出了屏幕,走上了街头。傍晚柔和的光线带着一抹粉色,空气跟洗澡水一样温柔。
艾米丽打个哈欠:“嗯,电影好长啊。”
我不想问,但不得不讲礼仪:“你觉得怎么样?”
她耸耸肩膀:“那些飞猴子让人心里发毛。不过除此之外,说不好,我觉得有点闷。”
我们一声不吭地走着,经过一扇扇黑漆漆的百货商店窗户。“你呢?”过了几分钟,她说,“你喜欢吗?”
我太迷这部电影了,生怕自己的回答会显得傻气。“喜欢。”我说道,却不知道该怎么把心中的千言万语说出口。
回到房间后,我换上了另一套衣服:雪纺裙,搭配的是带蝴蝶袖的花衬衣。我把头发往后梳,用手理好,喷上定型剂,又踮起脚,审视着床上方一面小镜子里的倒影。暮色之中,我看上去很蹩脚,显得一本正经,鼻梁上的每颗雀斑都看得清楚。我取出一只小拉链袋,把质地轻柔的润肤霜涂到脸上,然后上了粉底,淡淡涂些胭脂,扑上粉,用一支褐色眼线笔掠过上眼睑,梳理睫毛,涂上珊瑚红唇膏,吸去多余的唇膏,再涂一回,又把那个金色小瓶放进了手袋。我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我还是我,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多了几分底气。
我下楼来到旅舍大堂,莉莲正跟一个男人牵着手。多亏莉莲放在手袋里的照片,我认出那是她的未婚夫理查德。他的个子比我想象中矮一些,还不如莉莲高,脸上满是痘印。莉莲身穿一条翠绿色无袖直筒连衣裙,长度刚好及膝(比赫明福德不管哪个姑娘的裙子都短三英寸),搭配着一双黑色中跟鞋。
理查德一把将她拉到身旁,悄声在她耳边私语,莉莲睁大了眼睛。她捂住嘴咯咯笑起来,接着望见了我。“薇薇!”她说着,赶紧从理查德身边退开,“瞧瞧你!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你化妆的样子呢,收拾得很美嘛。”
“彼此彼此。”我说——其实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不化妆的样子。“电影怎么样?”
“很棒。你去哪里了?”
她瞥了一眼理查德。“我遭了埋伏。”他们两人又咯咯笑了起来。
“这么说也对。”他说。
“你一定是理查德没错吧?”我说。
“你怎么猜到的?”他拍拍我的肩膀,以示是在开玩笑,“准备好今晚去找乐子了吗,薇薇?”
“嗯,反正我准备好了!”艾米丽的声音从我的头顶飘来,我闻见了茉莉与玫瑰香——这是“喜悦”香水的味道,我在尼尔森商店的香水柜台闻到过。我扭头跟她打招呼,却被吓了一跳:她身穿低胸白衬衣,紧身条纹短裙,搭配着颤巍巍的高跟鞋与殷红的指甲油。
“嗨,艾米丽。”理查德咧嘴一笑,“小伙子们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突然在意起了身上一本正经的衬衣、中规中矩的短裙和鞋、拘谨的耳环。此时此刻,我的感觉恰恰符合自己的身份:一个到了大都市的乡下姑娘。
理查德伸出胳膊搂住莉莲与艾米丽,在她们的腰间捏了一把,对着忸怩的姑娘们哈哈大笑。我瞥瞥前台接待,接待员跟我们登记入住时是同一个人。这家伙今天过得不怎么样,我觉得。他正唰唰地翻阅着报纸,只在周围爆发出刺耳的哄笑时才抬起头。我在这里就能望见报道的标题:“德国与苏联铁蹄踏过波兰。”
“我口渴了,姑娘们,我们去找个酒吧好吗?”理查德说。
我的肚子一阵咕咕叫:“难道不要先吃晚餐吗?”
“如果你非要先吃晚餐的话,薇薇小姐,不过酒吧里的坚果对我来说就足够了。你们呢?”他问另外两个姑娘。
“理查德,这是薇薇第一次进城,她还不习惯你那些声色犬马的招数呢。我们先吃点东西吧。”莉莲说,“再说,我们这些轻飘飘的小身板,空着肚子喝酒也许不太安全。”
“不安全?怎么个不安全法?”他将莉莲拉到身旁,她轻笑几声推开他,以示心意。“好吧,好吧。”他依了她,“大饭店里有一家钢琴吧,里面有东西吃。我似乎记得那家店有相当不错的T骨牛排,我还知道,他家的马提尼很不赖。”
我们走上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是个完美的傍晚:天气暖洋洋的,大道两旁的树木枝繁叶茂,绽绿吐翠。花盆已经关不住丛丛繁花,鲜花稍嫌茂盛,过于无拘无束,正是盛夏最浓的一抹丽色。我们漫步而行,我不禁打起了精神。混迹在一大群陌生人中,我的心思不再放在自己身上(放在自己身上太乏味了),而是放到了身边的世界上。这一切跟我那规规矩矩的现实生活太不相同,简直跟一脚踏进了异国差不多。我的现实生活有一套套按部就班的惯例和步骤:白天待在店里,六点吃晚餐,再度过一个安静的晚上,要么学习,要么缝纫,不然就打桥牌。满嘴天花乱坠的理查德似乎已经懒得再管我,但我并不在乎。青春年华来到大都市的街头,真是棒极了。
我们来到大饭店那扇玻璃黄铜质地、沉重的大门口,一名身穿制服的门童将门拉开。理查德带着莉莉与小艾风度翩翩地迈进大门(这是他对她们两个人的昵称),对姑娘们又搂又抱,而我急匆匆地跟在他们身后。我向门童道了谢,他轻轻掀起帽子致意。“穿过大厅,酒吧就在左侧。”他显然很清楚我们并非酒店的住客。我还从来没有到过如此堂皇的地方(也许,多年前的芝加哥火车站除外),没有张口结舌地盯着看已经算是尽全力了。我们的头顶有流光溢彩的吊灯,屋子正中央摆着一张光彩熠熠的红木桌,上面放着巨大的陶瓮,里面插满了富有异国情调的鲜花。
门厅里的人们同样引人注目。一位女士站在前台旁,头戴一顶带面罩的黑色平顶帽,面罩遮住了半张面孔。她带着好几只红色皮箱,先摘下一只长长的黑色缎面手套,又摘下另一只。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白狗,狗儿有双圆圆的黑眼睛。一个身穿晨礼服的男人正在前台打电话。一个戴单片眼镜、上了年纪的绅士独自坐在绿色的双人沙发上,打开一本褐色的小书凑到眼前读。这些人看上去有的无聊,有的开心,有的不耐烦,有的扬扬自得。但最重要的是,他们看上去都挺阔气。此时此刻,我很开心自己没有穿些花里胡哨、招蜂引蝶的衣服——因为这种衣服似乎正害得人们对莉莉和小艾定睛注目,窃窃私语。
在我前方,他们三人漫步穿过大厅,又是尖叫又是大笑,理查德用一只胳膊搂着莉莉的肩膀,另一只则紧搂着小艾的纤腰。“嘿,薇薇。”莉莉回头高声喊道,仿佛突然记起了我在这里。“走这里!”理查德拉开通往酒吧的双扇门,向着空中一挥手,让窃笑私语个不停的小艾和莉莉进了门。他跟上前去,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了。
我走到绿色沙发前面,慢慢地停下了脚步。我才不急着进去当陪衬呢,免得没定性的理查德冷落我,拿我当个格格不入、没幽默感的老古板看待。也许,我不如到处逛逛,再回住处去好了。反正自从看完白天那场电影,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太真实。对我来说,今天已经够分量了,绝对比平常日子有分量得多。
我坐到沙发上,端详着来来往往的人们。门边是个身穿紫色缎子裙、长着一头如瀑棕发的女人,显得优雅而淡漠,她一边步履轻盈地走进大厅,一边向接待员挥挥戴着珠宝的手。她从我身边蹁跹而过,向接待处走去,我全神贯注地端详她,突然发觉面前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高高瘦瘦的金发男子。
他有一双锐利的湛蓝色眼睛。“对不起,小姐。”他说。我寻思着,难道他会说我跟这里格格不入,或者问我是否要帮助吗。“我是不是认识你?”他说。
我审视着他那一头前长后短的金发——这跟我熟识的乡下小伙没有半点相似之处,乡下小伙个个活像被剪了毛的绵羊。他身穿灰色长裤,一尘不染的白衬衣,系着黑领带,拎着一只薄薄的公文包。他的手指颇为纤长。
“我不这么认为。”
“你有某种气质……很眼熟。”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的脸上不禁泛起了红晕。
“我……”我结结巴巴地说,“我真的不知道。”
一抹笑意浮上了他的唇,他说:“如果我说错了话,请别介意。不过你……你……你是在大约十年前从纽约坐一列火车到这里来的吗?”
怎么回事?我的心猛跳起来。他怎么知道?
“你是……妮芙?”他问道。
我于是恍然大悟:“哦,我的上帝啊……‘德国仔’,是你!”
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1939年
[英]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Kline, C.B.) / 著投票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