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第 104 章

七杯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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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氏听的心甘乱颤:“这还叫不重?”

    阿枣怕说多了露馅, 只得捂着脑袋道:“娘...我头疼,想歇会儿。”

    李氏也不敢再说,半搂着她进了一间小四合院,又拉着人进了屋扶着她躺到床上:“丝丝,你先歇着,娘去给你做饭。”

    原来沈长史的真名叫沈丝丝,她女扮男装当长史之后就改名叫沈入扣了。阿枣躺在床上,脸跟细针扎似的痒痒,确定李氏真的走了, 用力挠了几下自己的脸,又冲到铜镜跟前细看。

    脸上的皮肤微微有些发皱, 几处地方已经起了皮,一眼就能看出破绽来。易容肯定得有易容和卸妆的工具啊,阿枣对原身的脸还是挺好奇的,毕竟现在这张脸自己要用了,她翻箱倒柜半天, 终于在一处小木匣里找到了许多瓶瓶罐罐, 每个小瓷瓶都贴了用途,匣子最底下还放着一本封皮写着《易容术》三字的书。

    她伸手把标着‘去容’的小瓷瓶拿起来,又打了盆温水来,按照书上讲的步骤把脸上的易容卸了。书里并没有具体说过沈长史长什么样,只在她事败之后为了保命试图勾搭男主的时候提了一句自恃美貌, 阿枣还见了亲娘李氏的长相, 估摸着也就是个寻常美人。

    她偏头看了眼铜镜, 镜中人不过十六七岁,姿容昳丽,花颜极盛,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含着似水柔情,一转头一抬眼就能勾去人的魂魄,沈丝丝的美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妖气,像尖刀。像烈酒,扎的人眼睛生疼,不光皮相美,骨相更美。这要是再长开些那还了得?

    难怪敢仗着美貌去引诱男主,阿枣还没来得及感慨呢,一想到这种神级颜值薛见都能下狠手,顿时萎了。不过想想薛见那种颜值沈丝丝不也说卖就卖,看来两人都不是颜控属性。

    她自娱自乐了一会儿,又小心把那本讲易容术的书取出来翻看,书底下还压着块浑圆的玉佩,她看没什么特殊的就把目光落在书上了。

    整本书大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形似,讲的是一些具体的易容法子,第二部分是神似,教人如何模仿别人的举止神态,第三部分就比较有意思了,讲的是迷心,只要能迷惑住人心,哪怕前两条做不到也是可以的。

    阿枣来了点兴致,把迷心那部分的文言文仔仔细细地读了好几遍,理解完之后就囧了——这部分说是教易容的,其实有点像催眠术,得配合那块玉佩一起使用,她拿起那块平平无奇的圆玉佩瞅了眼,犹豫片刻,还是把它塞到了怀里,瞧这易容术挺靠谱的,没准这个也能用的上呢。

    研究完易容的事,阿枣摸了摸荷包里的两个个铜板,又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钱,最后只在旮旯角里摸到了七八个铜板,连银子渣都没见着,也就是说她现在总资产就剩下口袋里的十来个铜板了!

    阿枣:“...”她本来还觉着罚薪俸比打板子轻多了,现在她倒是宁可挨板子,总比连饭都吃不起强...

    外面李氏已经在敲门了:“丝丝,饭已经准备好了,你出来吃两口吧。”

    阿枣忙应了声,关上箱子出了门,李氏摸了摸她后脑的包:“娘给你做了清汤面,你这些日子吃点清淡的。”

    阿枣忍不住抬眼看了看李氏,李氏相貌只在秀丽,沈丝丝却堪称倾国佳人了,难道长的像爹?书里也没提到沈长史有爹啊。

    她也不敢多问,两人进了吃饭待客的正屋,阿枣就见有个青年蹲在墙角,嘴里嘀嘀咕咕地念叨着:“我是土豆我是土豆我要发芽我要发芽...”

    李氏走过去把青年拉起来,小声哄道:“阿扣,咱们先吃饭好不好?吃完饭再发芽?”

    青年站起来一甩手:“我不!我是土豆,土豆不用吃饭!”

    阿枣:“...”

    她此时才看到青年正脸,跟她易容后的脸几乎一样,她一下子想起来青年是谁了——就是沈丝丝装扮替代的哥哥。

    原本沈入扣是二甲进士,前途无量,没想到回乡的时候竟遇到了山贼,人被打成了痴儿,一家子的希望眼看着就没了,她便和李氏瞒住了沈入扣疯了的消息,自己假扮成亲哥,带着一家子上京城谋生求医。

    作为炮灰,沈丝丝可以说是脑子笨心还黑,被读者百般唾弃,但她的勇气她对家里人的关护,却是书里没提到过的。

    阿枣在心里感慨了会儿,她本来想问李氏借钱的,现在说这话又有点不合适,只得暂时按捺下了。

    此时李氏已经把沈入扣哄上了桌,晚饭很简单,就是三碗清汤面,上面卧了个鸡蛋,撒了点葱花,阿枣确实饿了,端起碗稀里呼噜吃了一半,放下碗就清了清嗓子,想要跟李氏说说借钱的事。

    没想到李氏拿着筷子欲言又止,瞧了眼儿子,再瞧了瞧闺女,最终放下筷子,对阿枣道:“丝丝,要不...咱们别给你哥看病了?”

    阿枣愕然道:“为什么不看了?”

    李氏叹了口气:“你哥这病就是个无底洞,咱们家上下拢共就剩不到一钱银子,米缸面袋已经见底了,鸡蛋只剩下四五枚,这个月房租钱还没给人家交,哪里有钱再看病呢?”

    阿枣:“...”

    李氏又摸摸她后脑勺的大包:“再说你这伤也得将养着,再熬上大半夜写写画画多累啊。”

    阿枣脱口疑惑道:“写写画画?”

    李氏只当她现在脑子不清楚,便解释道:“是啊,你不是答应了给长风书局写书画画吗?怎么连这茬都忘了?”她说完又轻轻一拍脑门:“提起这个我才想起来,书局的人昨天来催稿了,我说你不在他们才回去,估摸着明天还要过来。”

    沈入扣无论自己学过什么,回来之后都会教给沈丝丝,而且她在画画上又颇有天赋,能学成并不稀奇。

    阿枣翻箱倒柜的时候看到了不少颜料和毛笔,不由眼睛一亮,这事原书里没提到过,没想到沈丝丝还会写小说呢?

    她满脸愧疚地看了眼还在玩筷子的沈入扣,眼底泪光隐现,低声对阿枣道:“等书局的人明天救过来了,你跟他们说说你最近写不了了,你哥这病...咱们不治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固然想治好儿子的疯病,却也不忍心再拖累女儿。

    阿枣忙道:“病还是要瞧的,钱的事我来想办法,娘只管给哥哥瞧就是了。”沈丝丝千辛万苦来到京城,想必也是为了帮兄长求医,总不能才占了人家身体就剥夺人家兄长看病的权利,那也太缺德了,还是得想想法子。

    李氏还想再说,阿枣忙劝道:“再说我这不过是小伤,等结痂了自己也就好了,不过是写书作画吗,不耽误什么的。”

    李氏这才满面疲惫地点头应了,她吃完饭在院里转了几圈熟悉环境,然后回到屋里把颜料毛笔之类的归置归置,也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残留的影响,竟然一抬手就知道哪样该归置在哪里,不过片刻各色颜料就被收拾的十分整齐。

    听说沈丝丝画本画的颇不错,她又铺开草纸练了几笔,应该是这具身体天赋异禀,上辈子她倒是学过毛笔字国画,日常书写没问题,而且原来也不知道拿着手机悄咪咪看过多少小说,靠写小说为生应该没问题...吧?

    她涮完笔又把易容重新练了一遍,虽然复杂但是出乎意料的十分顺手。

    阿枣心里惴惴地睡下了,梦里不是被男主拿大刀砍死,就是穿越的身份被发现,被当成妖孽活活烧死...第二天一早,她才顶着两个黑眼圈穿好衣裳,李氏就来叫她,叹气道:“催稿的张师傅又过来了,你去瞧瞧吧。”

    她指着赚这个钱呢,也不敢怠慢,穿好衣裳就出了屋,张师傅果然在院里等着,见着她立刻迎上来笑呵呵道:“沈先生,您的新书已经卖出了两千册了,京里不少人都十分追捧,奉您为大家呢,我是来给您送样书的,顺便问问,您的第二册什么时候写好?不少人等着看呢。”

    没想到沈丝丝还是个丹青大手,这就有意思了。

    阿枣给他捧的有些飘飘然,虽然不是自己写的,但也与有荣焉,于是带着大师的矜持抖了抖衣袍,勾唇笑道:“好说好说,样书呢?能否让我瞧瞧?”

    张师傅捧出两本来:“这是您新写的两册。”

    阿枣为了装逼,轻飘飘用两根手指翻捻起书页,就见书页上的人物精细,还配了娟秀隽永的文字,但是...

    “春春春春.宫?!”

    阿枣整个人都不好了哇!为啥没人告诉她沈丝丝是写春.宫的哇!有没有点节操了嗷!

    张师傅笑眯眯地递过来另一本:“是啊,还有一本龙.阳艳.戏。”

    阿枣:“...”

    若这话还算有点道理,下一句就惹得不少人变色了:“若是沈长史真能弹奏出如传闻中那边的仙纶妙音,我愿意拿点彩头给长史,以为太后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