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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面对薛定谔的第三者,不论男女, 经常希望对方能诋毁辱骂假想敌, 比较出高低, 从而获得安全感与优越感——看吧,我对象看不上你。
但人家未必想要被他看上, 甚至想烧高香庆幸没被看上。
程衍说的狠话, 安抚住了宁小雨。
两人在房中亲吻一番后,他才回到陆战康的房间休息。
M丝毫不避忌房子里还有四个大活人, 将夕欢当作人形抱枕一样, 可惜他已经是个大宝宝了, 不能再像刚相遇时, 当个小小只的少年钻进她怀里。不过,现在她能够枕着他的手臂入睡, 亦有另一番乐趣。
他一低头,一抬手, 就能碰到她的脸。
她皮肤温软Q弹,不是一团烂肉, 不会戳着戳着就戳出一个洞, 或是里面钻出一条蛆宝宝。
脸小小的, 可以轻松被他一手覆盖上,有奇怪地吸引他的气味,若有若无, 撩拨着他本就过度活跃的神经。
抱住夕欢的时候, M永远处于一种满足又饥饿的状态。
趁她睡着了, 啃一下脸,满足。
想往下啃,被姿势难住了。
M定住片刻,活动一下上半身,头使劲往前伸。
可惜他再不像人,身体长度也是固定的,无论怎么想伸长脖子,也没办法亲到她的锁骨。他怕动静大了会惊醒她,只好维持住一个不舒适的姿势,让她睡得舒服点。M对靠在身上的活物睡眠很敏感,确保夕欢陷入沉眠后才敢不规矩。
没受伤的他并不需要太多睡眠。
长夜漫漫,光是戳她脸颊,他就能戳一个小时。
白天丧尸不会出来巡街,再作息不定时的人也被迫变成早睡早起的健康人士。
翌日清晨,程衍和陆战康醒得最早,前者走出客厅时,正好和半躺在沙发上的M对上眼,他一双眼睛如黑漆漆的星尘风暴,狙得他脚步一顿。M缺乏人情交往的常识,连客套的微笑也欠奉,对上眼神的下一刻便低下头去,专注看夕欢,怎么看怎么可爱,每个轮廓线条都合他喜好。
看见夕欢枕着其他男人的胸膛睡觉,程衍气不打从一处来,但昨天把话说绝了,没给自己留退路,她也不再属于他了。
跟在他后头的陆战康纳闷:“你定在这当雕像呢?”
“陆哥,”程衍回过神来,瞥沙发上的连体婴似的男女一眼,低声提醒:“这样……不太合适吧?”
陆战康顺着他的视线望去,意会后翻了个白眼:“哪里不合适?只要别弄出太大动静,招来麻烦就行了,人安安静静的睡觉,你这有女朋友的别老盯人家姑娘睡相才是真的。”
在头儿这边碰了钉子,吃瘪的程衍闭嘴不言,忿忿的靠墙伫立。
夕欢睡眠质量不错,但警觉性不低——女性独居练出来的,在程衍走入客厅的瞬间,她已经清醒了大半,只是懒得睁开眼睛,接下来两人对话,亦钻进耳中,她听得一清二楚。
程衍还将她当成自己的所有物来吃醋呢?
可笑。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罕见,不止男人,女孩也经常对前任耿耿于怀,这彷佛是一种‘我扔掉的,别人也不能’的心态,是以能坦然接受对方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人是少数。
夕欢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便是M低头时专注地凝视着自己的俊脸。
……漂亮归漂亮,委实挺吓人的。
两只眼睛像不亮的车头灯,他又逆着光,整张脸都没入阴影中,乍一看过去,整个视线范围被他占满了,被这样一双眼注视着,如同被按进冰冷潭水,冷得她一激灵,瞌睡虫都被冻死了。
“你别吓我啊。”
夕欢一手撑着沙发坐起来,将冻严实了的瞌睡虫拨落下来,在阳光下化成微尘。M眨了眨眼睛,唇畔刷了个无辜的微笑,并没有觉得自己有在吓唬她。她被这地主家的傻儿子笑得没脾气,跟客厅的另外两人道了声早安。
“早。”
“都起得挺早的,”陆战康和颜悦色的点了点头:“搜出了不少食物储备,可以撑一阵子了,平时没事做的话,都有自由时间,想去哪也行,不回来也没人管。”
在避难所的时候,成员要劳作,种些好养活的农作物,聊胜于无。或是加固围墙上的障碍物,加强丧尸入侵的难度——那是在末世中想好好活下来,等待国家重整旗鼓,过上灾难前安稳日子的普通人,力能做到的最多事情。
而觉醒了异能的新人类,只需掠夺即可。
没有网络不能随时集结,也不好整日强制成员呆在基地里,所以陆战康一般在活动过后会划出数天自由时间,期限之前得回来,超过期限的就当在外面浪死了,没收私人财产。
比起避难所,新人类作风更自由,宛若盗劫旅团,到处行恶。
说完,陆战康端详三人片刻,想到睡得特别好的宁小雨,怀疑这四人随时能演一出琼瑶剧,而除此之外,也不像是能闹出大风雨来的人——闹这闹那的,对他们也没有好处,于是放心地交代两句,叮嘱:“要是小雨想出去活动的话,最少得两人跟着,你们不愿意跟的话,去隔壁管我要人,不要走太远。”
宁小雨战斗能力较弱,但具有珍贵的战略价值。
陆战康很重视她的性命。
紧接着,他便出门找相熟的核心成员商量下一步计划去了。
有些话,自然是不能让新成员听见的。
陆战康走后,程衍松了口气,觉得外人走了,可以好好说话。
只是他的目光旋即落到M身上,这家伙也是个外人,还是特别不顺眼的那种。
“醒了就别在沙发躺着。”
“哦,”夕欢从善如流地往前一趴,将M当成人肉垫子:“那我在他身上躺着。”
“……”
程衍气笑了:“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一面。”
“客气,在不要脸方面,劈腿的您才是宗师级别的。”
夕欢老实不客气的刺回去。
然而男人心海底针,听到‘劈腿’两字,程衍反倒有种微妙的愉悦——原来她还是介意这件事的,比起她生气,他更不愿意看到她转眼就找到新欢,将他忘在脑后,软下嗓子:“是我不好,你怪我没事,不要糟蹋自己。”
“我哪儿糟蹋自己了?”夕欢被他出色的脑补能力惊住,认为他有当娱记的才能。
程衍隐晦道:“我知道你不是随便的人,真的,不值得,你觉得我是坏人你骂我好了,我不值得你这么做。”
夕欢明白了,合着在他眼中,自己跟小M粘一块就是随便地糟蹋了自己,而且还是因为他?她鲜少在生活中碰到这类型的男人,往往在交往初期就筛掉了,偶尔深入认识,都是为了写作取材——因为这类男反派在小说一抓一大把,这时亲身上阵面对,品出了一点新鲜感。
她仰起头,澄澈眼瞳倒映着M英俊的轮廓。
他忘了保持微笑,没有表情的脸看着有点冷色调的神秘,像是不合时宜,放错地方的雕塑艺术品。
如果跟这样的帅哥发生暧昧,叫糟蹋自己,那她真觉得平时应该多往死里糟蹋一下。
视线对上五秒。
五秒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专家说对视4秒可试着交往,也可从中分辨对方是否喜欢自己。但M显然不在其中之列,他高纯度的黑使光芒陷落其中,只剩下毫无表达欲望的冷漠,漂亮而没有灵魂,大抵只有颜控会对这样的脸心动——还有夕欢这种博爱的人。
五秒后,她认为自己可以欣赏这类型。
M犹豫,这时候是不是该微笑一下?
接着,她挺了挺腰身,对准M的嘴唇,吻了上去。
柔软嘴唇相贴得毫无预警,带有一丝凉意,一触即分。
夕欢抬手,指腹碰了碰自己嘴,觉得很可以。
如果吻有味道,M就是薄荷味的。
“什么意思?”
M拉了拉她的手,语带困惑却毫不害羞,一脸跃跃欲试,欲求不满:“我还想再碰一下,可以吗?”
夕欢教他:“可以啊,这叫接吻,亲一下。”片刻又觉得太不解风情,也没必要,止住声音笑着环住他的后颈,可是这次不必她主动将他后脑按下来,他已经懂得低头寻求她的软唇,心态像好奇宝宝,动作如不知节制的高中生,无师自通地学会颡更深入的吻法,几乎要将她吞吃入腹,连根骨头都不给她剩下来。
……围观整个过程的前男友先生震惊得说不出话。
他其实也不相信,她会那么快就找到新欢,毕竟她有多喜欢自己,他很清楚。
——他只是想敲打一下她,让她别太过分亲密!
怎、怎么就亲上了啊?
不应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