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不爱吃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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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当三岁,他不爱吃果子了。上帝有些担心。他的亚当经常没有食欲,上帝的这个玩具有丧失功用的威胁。于是上帝决定为他的玩具造个玩具。尽管这个玩具的玩具的原材料只是一根肋骨,但不得不承认上帝的英明神武——肋骨的出现让亚当恢复了食欲。这根肋骨大家都认识,那就是传说中的夏娃——

    亚当四岁,夏娃一岁。亚当觉得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看到夏娃满意的微笑,而夏娃觉得生命的全部意义在于吃到最好最多的果子,等于再等于:亚当觉得生命的意义在于果子。上帝觉得他的亚当又回归淳朴了,因为这个情形表面上非常类似于亚当一岁时只爱果子的似水年华。

    亚当五岁,夏娃两岁。亚当爱夏娃,夏娃爱果子,所以亚当爱果子。这个情形基本与上一年一致。不同的是这一年发生了一个重大质变,亚当在为他的女人辛苦奔波苦寻万千美果的时候终于找到了让夏娃彻底倾心的那一个果子。夏娃在吃完第一万零一个果子后蓦然发现亚当的微笑居然比果子更沁人心脾。于是夏娃决定爱亚当。亚当六岁夏娃三岁

    这一年的情形有点复杂,需要分类讨论。前半年的前五分之一是比较动人的。上一年年末时说到亚当终于在呕心沥血披肝沥胆克勤克俭地为夏娃找遍天下果实后开启了夏娃懵懂的芳心,所以他们甜蜜地相爱了。夏娃咬一口果子,亚当顺着她的齿印咬下去,一个果子两个人吃却要花上双倍的精力与时间。上帝觉得分外匪夷所思。同时他的玩具智商的日益降低让上帝格外之郁闷。接下来的时间夏娃开始拒绝让他的男人辛苦奔波,她决定自己担当起果子找寻工作。但是亚当觉得夏娃像过了保质期的果子让他食欲骤减。于是前半年的五分之四亚当开始疏远夏娃。夏娃用接下来的半年辛苦找寻果子,蓦然回首却发现她的男人已离她咫尺天涯。

    亚当七岁夏娃四岁。兜兜转转间,事情已经经历了亚当爱夏娃、夏娃爱果子,亚当爱夏娃、夏娃爱亚当,亚当不爱夏娃、夏娃爱亚当等不同阶段。男人女人用生命的重头彼此疏远,用剩下的零头施舍关爱,终了还要彼此伤害,这个郁闷的过程几乎把上帝逼疯,于是他决定将他的玩具收回。没了世俗情欲,男人会是上帝最贞洁最买力的玩偶。夏娃在四岁时失去了她的男人,她疯狂地倾尽余生找寻这个让她懂得爱拥有爱失去爱的男人。上帝同情地看着女人最终疯掉而束手无策,女人,原本只是玩具的玩具。倾尽全力换取半生回忆。在她懂得什么是爱的时候就注定了悲剧的开始。

    所有的生命不过七年。前两年用来接受和满足,接着三年用来追求和受伤,再下来一年用来执迷不悟垂死挣扎,还有一年回归原始等待死亡。受所有的恶果。在轮回中苦挨回忆的煎熬。男人因为无聊而爱。女人因为愚蠢而爱。世间万千游戏都在兜兜转转中失了新奇,也绝没有卓尔不群一说。日光之下,绝无新事。当心了,上帝的下一个玩具,也许就是你。

    而禁果(theforbiddenfruit)是在《圣经》中伊甸园“知善恶树”上结的果实。旧约创世纪记载,神对亚当及夏娃说园中树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唯“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可吃、也不可摸”,否则他们便会死。

    最后夏娃受魔鬼引诱,不顾上帝的吩咐进食了禁果,又把果子给了亚当,他也吃了。上帝便把他们赶出伊甸园。偷食禁果被认为是人类的原罪及一切其它罪恶的开端。根据魔鬼(蛇)所说,吃了禁果后,便能如上帝一样拥有分辨善恶的能力。起初二人赤身露体,并不羞耻;吃过禁果后,他们害怕被看见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作衣服。

    根据《圣经》,在二人进食禁果后,上帝对蛇、男人及女人有以下的惩罚:

    蛇“必受咒诅”,从此要用肚子行走及终生吃土;后裔要与女人的后裔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它的头,而它则要伤她们的脚跟;

    女人怀胎的苦楚加增,生产时要受苦楚;要恋慕丈夫,及被丈夫管辖;

    男人则要受咒诅,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他归了土;从此需终身劳苦才能从田地里得到食物,而地会长出荆棘和蒺藜;

    为防他们再摘取及进食生命树的果子以获永远生存,便他们赶出伊甸园;又在伊甸园的东边安设基路伯及四面转动会发火焰的剑,以把守前往生命树的道路……

    在我讲诉伊甸园、亚当与夏娃与禁果的故事时,林夕儿很有兴趣地倾听着,她的注意力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开车,一部分在听我讲叙,她时而呡唇一笑,时而蹙起细眉,时而又点头表示十分赞同……

    等我讲完时,她转脸看着我说:“真地很有意思呢!”

    我不知道她是真觉得很有意思,还是出于礼貌什么的,但我内心里还是比较有成就感的,仿佛能博她一笑,就是我此生最大的荣幸!

    说实话,我还真不好意思请林夕儿上楼去我房间,如此一个大美女,进入我那脏乱逼仄之所,简直就是……就是……我说不上来……

    反正不会是林黛玉进贾府,也不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就是了。

    白色宝马车在楼下停下来,我抓了抓后脑勺,讪讪地一笑道:“林小姐……要不你就在这等我……我上去给你拿下来……”

    见我扭捏的姿态,她嫣然一笑说:“怎么?不请我上去坐坐?”

    我实话实说道:“其实吧……是我那地方太寒碜……不好意思请你这样的大美女进屋……”

    此刻,我还真有些自惭形秽的窘迫,一个男人在自己中意的女人面前,总希望她能看见自己的长处,而不是短处!让林夕儿看到我住这种地方,她不知道会怎么想?想我这么大岁数了,依然还租住在这么烂的地方吗?想我没出息吗?

    如果我现在是个事业成功的男人,如果我拥有一套别墅多好啊!如果是这样,我一定会很绅士地请她上楼,去我别墅的希腊式大露台上坐坐,一边喝着咖啡或者红葡萄酒,一边畅聊自己辉煌的奋斗史……

    那样的我,或许才会深深吸引她这种成熟知性的完美女人吧?

    林夕儿呡唇一笑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她念的是唐代刘禹锡的《陋室铭》里的句子。

    她的话瞬间就化解了我的心中的窘迫之情,让气氛一下子轻松下来,甚至活跃了起来。

    我笑看着她,接着念道: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可以调素琴,阅金经。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

    孔子云:何陋之有?”

    我和林夕儿说笑着上了楼,来到我的房间门口。我打开房门,大大方方地请她进屋。我去给倒水,她则在房间里微笑地环顾了一圈……

    “顾先生,看得出你是个爱整洁的男人。”她俏皮地朝我笑笑说。

    我将水杯递给她,摸了一下鼻子道:“你运气不错,今天早上我心情好,所以上班前简单收拾了一下。”

    “是么?”她接着水杯,朝我眨眨眼睛,开玩笑说,“那么说,平时你跟其它臭男人一样不爱干净啰?”

    我讪讪一笑道:“还好,昨晚我把袜子全洗了,要不屋子里就全是臭男人的味道啦!”

    她喝了一口水,走过去去翻我那些书,那些书都堆在桌子和床头,书挺多的,但都放得杂乱无章,有时候我在想,我要是拥有一个大大的书架子,那该多好啊!所有的书都分门别类的搁在书架的相应位置上,看起来很拉风,找起来也很方便,那才像个文艺青年的房间呢!

    我去给她找那张CD,很快就找到了,在我的黑色皮箱里,我这个人唯一不能丢弃的只有两样东西:一样是书,一样是别人送给我的礼物。

    我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古话,那些书,我细读过它们,阅读的时候我加上了自己的理解,书上的空白处有我密密麻麻的注脚,因此,我对那些书是有感情的!

    而礼物,无论轻重,都是别人的心意,一份美好的祝愿,有时候整理个人物品时,翻出来看看,你会会心一笑,有一种幸福的东西会在你心中静静流淌……

    “啊……”

    林夕儿忽然尖叫出声,手中一本正在翻看的王小波的《黄金时代》跌落在地上,几乎是同时,她的身子朝后跳开,离开了床边……

    “怎么啦?”

    我朝她奔过去……

    “蜘、蜘蛛……大蜘蛛……”

    她扑过来,死死抓住我的手,惊恐万状地看着我结巴地说……

    我大窘,原来她怕蜘蛛啊!

    我:“……”

    她睁大眼睛看着我说:“你、你床上有只大蜘蛛呀……”

    不过她此刻这幅摸样真地十分可爱,像是怕毛毛虫的小女孩,让人心生怜爱。

    我讪笑道:“没什么,我床上有很多蜘蛛,你抬头看看房顶那些蜘蛛网就知道了。”

    她仰脸看天花板,一脸愕然……

    我道:“这些蜘蛛无毒,它们都是我的朋友了。”

    “啊?!朋友……”她失声看着我说,身子依然怯怯地躲离着床头……

    我笑道:“是呀,它们有时候会爬上我的床跟我同枕共眠,有时候会钻进我打开的书页里,帮我校对笔迹,有时候……”

    “别说了,”她惊讶地看着我说,“这、这……太恐怖了……”

    没错!对于她而言,这的确是太恐怖了。我没去过她的住处,但想必她的闺房一定是在很高档的住所里,别说蜘蛛了,恐怕连只蚊子都不容易见到吧?!

    因为不期而至的恐惧,她的手一直没松开我的手,死死抓住我的手掌,那双小手似乎要在我的一双大手里寻求庇护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