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慢慢

碧玉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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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来确实是不怎么喜欢喝咖啡。可是每天帮着秦亦书泡咖啡,自己也就慢慢习惯了这种略带着苦涩与甜蜜的味道。

    不知不觉之间,她为了秦亦书,改变了多少?

    也许,连她自己都察觉不到。生活,就突如其来的改变了轨迹,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从前。

    她只是答:“慢慢的就习惯了。”

    沈澜晓笑,并没有听出什么奇怪的地方,又问:“工作呢?工作咋样?”

    一想起工作,就让她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秦亦书。她眉毛跳了跳,银色的小汤匙在咖啡杯里来回搅动。上面的奶油已经完全融入咖啡里,上面浮起一层淡褐色的泡沫。

    “还行,在一家室内设计公司当文秘。工资加奖金啥的,勉勉强强能有8000多的样子。”

    “税前税后?”

    “嗯,税后。”

    “啊?刚进公司就有这么多!”沈澜晓好羡慕,想起自己在恒通物业待了三年,到现在工资才税后6000。还遇到一个死抠门的上司,每天不是压榨她,就是想着法子整她,真倒霉!

    秋依弦没有回答,秦亦书唯一的一点好,就是在金钱上从来不卡她。实际上,她每个月的工资都很少花。房租秦亦书帮她交了,除了每天做饭买菜是她花钱,平时根本就不需要往外掏一毛钱。

    但是,她需要存钱干什么?她没准备跟他结婚,而且以她的收入,在上城那样的大城市,根本也买不起房子。

    虽然她没有沈澜晓这样的压力,但是,她却时时刻刻感觉到,自己的神经被秦亦书折磨得越来越脆弱,越来越敏感。只需要再加上一根头发丝的重量,或许她就会猛然崩塌……

    这不怪秦亦书,他从一开始,就说明他不需要感情的牵绊。他要找的,是乖乖听话的,全心全意照顾他的,能安排他生活的——唯一不需要的,就是爱情。

    就算秦亦书许诺了要娶她,也明确的告诉她——他不需要爱。

    是她在这期间投入太多,是她自己痴心妄想。她犯了之前他的秘书们的错误——她爱上了他,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他。她不能怪他无情,他根本就没打算在她们身上投入多少感情……

    幸好在这个时候,服务生适时的上菜了。秋依弦除了她所在的潭城和上城,几乎也没有到过其他什么地方。自从两人高中一别,几乎也都没有什么太多的接触。

    算起来,两个人也是多年没见了。沈澜晓的妈妈,在她考上燕城P大以后,就跟着她到了燕城。

    吃着吃着,沈澜晓的一句话,又差点让秋依弦喷了。

    “依弦,你结婚了没?对象呢?带来看看啊!”

    彼时秋依弦在喝汤,差点一口水喷了出来。她脸憋得通红,咳嗽了半天才缓和过来。沈澜晓还有点奇怪,秋依弦直摇头:“没有呢,我还没有对象。”

    “不会吧?你和那个许……什么的都分手几年了。以你的条件,想找一个还不容易?”沈澜晓眼睛亮晶晶的盯着她,一脸疑惑。

    “是……人家要求太高了。”

    “人家?什么人家?依弦,你看上谁了?”沈澜晓永远这么风风火火,一有什么事,就恨不得刨根问底。

    当然,她也是稍微有点分寸的。如果秋依弦是在燕城她的身边居住,那么她再好奇,也不敢打探的清楚。不过……谁叫秋依弦远在上城,彼此没什么牵扯呢?

    而且,她也只是好奇而已,问上一两句。秋依弦不回答,她也不会有多话。

    “嗯,我看上人家,人家没看上我。”秋依弦也只是随便的说上一两句。其实如果说要跟她结婚的话,秦亦书是答应的。但是,她最想要的秦亦书却不肯给她。

    “哦。”秋依弦这么说了,沈澜晓也不好再说什么。毕竟,这种事情要你情我愿,勉强不来的。

    “那你呢?”秋依弦沉默了会儿,也开始问起沈澜晓。

    “你还在等……你说的那个人吗?”

    提起许彦辰,沈澜晓的眼眸瞬间一暗。她手里握着的筷子一僵,差点就从手里掉下来。随即,她调整好心情,装作不在意的笑了笑说:“他都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夫了……”

    “啊?”秋依弦吓了一跳,她几乎从来没有见过,素来明媚坚强的沈澜晓,也会有这样的表情。

    “那以后,你决定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沈澜晓却笑了,而后又看向窗外:“这年头,谁还能离不开谁呢?就算没有他,这么多年,我也是一个人过的。”

    她看向窗外,外面车水马龙。燕城不愧是和上城其名的大都市,繁华程度,根本不次于上城。光怪陆离,灯红酒绿,可繁华都是别人的,她在人群中微笑灿烂,转身,留下的只是一个落寞的背影。

    这种落寞,不因为她是高兴的还是悲哀的。有个网络歌曲唱得好——“不是因为寂寞而想你,而是因为想你而寂寞。”

    缺少了一个人,再明媚的天气,也会变成雨天。

    她,真的很难过。

    苦笑一声,也对,当年看到许厉马背叛她的那一刻,她未曾不是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全天下所有的光都没了。后来她遇到了秦亦书,原本以为只是一晚露水情缘。茫茫人海,连名姓都不知道的两个人,就会彼此擦肩而过。谁知道,最后这一晚,却成为她一生都解不开的结。

    陷入感情中的,都是傻子,沈澜晓是,她也是。

    接着,两人陷入长久的沉默之中。还好女人饭量不大,东西凉了也就没人动了。等坐了很久,两个人也觉得没意思。付账之后,准备离开。

    就在走到门口的时候,沈澜晓接到一个电话。她本来收拾了心情,看上去还挺愉悦的样子。结果一看到来电显示,立即炸毛了。

    接起来,原本的爽朗清脆,也变成了粗声粗气:“喂,干啥?”

    “沈澜晓,你回来给我做饭!”电话里,一个男人的声音也开始不耐烦起来。“这都几点了?你再不回来,想饿死我吗?”

    靠,这人太过分了,他有手有脚,还有钱。不会自己做饭,还不会买吗?为什么天天就赖上她?老娘不干了!

    “自己做!要不然就叫外卖!”沈澜晓粗声粗气的吼。

    “喂,你别忘了,你可把自己卖给我三个月!我们可是有协议的!”电话里,那男人吃准了她的个性,满不在乎的威胁。

    “在外面陪朋友呢!没空理你!”沈澜晓没好气的说着,这家伙,真把她当成了杨白劳!为了区区三十万,她简直给他当牛做马,而且这家伙还把罪恶的目光,投向了她的……真是叔可忍,婶婶不可忍啊!

    还没等宇靖曦反应过来,沈澜晓就解气的挂上电话。随即觉得还不够妥当,干脆把手机关机。接着她长出一口气——呼,世界顿时清净了!

    旁边秋依弦看得有趣,问了一句:“澜晓,谁啊?你新男朋友?”

    没想到沈澜晓拍了拍胸脯,一副“伦家怕怕”的表情:“你说谁?我和宇靖曦?天呐,别吓我!”

    “谁?宇靖曦?寰宇集团那个少董?”秋依弦这几天跟着秦亦书来来去去,也知道了一些燕城的情况。这里和上城不同,老一辈是冷家和林家强势,而新兴势力,则是以寰宇集团为代表的宇家。宇家的少董,就叫宇靖曦,今年才二十六岁,可以说是年轻有为。她在“亚太合作会议”上还看见过他,长得也是一表人才的。

    没想到,自己这个老朋友,居然可以跟他扯上关系。

    “你怎么知道?”沈澜晓一阵诧异,难道宇靖曦的名气已经传到上城去了吗?

    “他是经营地产公司嘛!亦书……我们公司正好是经营的室内设计。”刚说出秦亦书的名字,秋依弦就吞了下去。看看旁边,还好沈澜晓没反应过来。她松了口气,顿时又觉得很自嘲。

    明明是同、居的男女关系,在上城同事面前,已经公开了恋情,为什么他却不敢承认他们是恋人?

    他是在怕,在怀疑,还是——根本就没有想过以后会有和她真的开花结果那一天?

    算了,不想再去想这些烦心事!她笑了笑问:“你和宇总,老实交代,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一个男人,打电话给一个女人抱怨说要她快点回家做饭,这得是多么亲密的关系啊!

    没想到,沈澜晓只是撇撇嘴,耸耸肩膀:“得了吧!他只是我上司,死抠门,平常一毛不拔!签的合同跟卖身契一样,我倒霉死了!”

    “啊,不会吧?”秋依弦看了一下宇靖曦,只觉得他是相当傲气的人。不会是如此抠门的才对啊!

    “诶,你是没有见到,他实在够恐怖的……”沈澜晓摇摇头,忽然又笑嘻嘻的搂着她的肩膀,把手机扔进包里:“不谈这些了!——亲爱的,我们去哪里玩?逛街,然后再去找个地方坐坐,休息休息,你说怎么样?”

    呸,该死的宇靖曦,饿死他算了!她才不是他的包身工呢,爱哪儿待哪儿待,老娘不伺候了!

    “你说什么都行,把我卖了我都不知道!”秋依弦也笑,跟在沈澜晓身边,就是很轻松,只觉得整个人都开朗起来。

    两个女人勾肩搭背的走了,目标则是燕城最大的商业街。

    晚上十点,两个女人吃饱喝足,也买了大大小小N个袋子的衣服鞋子,正坐在“七月七日”酒吧里喝酒。

    几杯下去,两人都有点醉意。秋依弦只觉得自己心里有点气,郁结不发,难受的很。正好喝了一点酒,有点上头,她也恰好有机会,把心里藏着很久的话,一股脑的说出来。

    “哼,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秋依弦把酒杯放到一边,里面还流淌着蓝色的酒液。这是“七月七日”的招牌之一“蓝色妖姬”,颜色鲜亮,味道甜美。最关键的是——入口的时候清淡的很,后劲却很大。

    “说什么爱啊,喜欢啊,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你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