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口红怎么选?这是个问题

本凡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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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开玩笑。100亿,现在就转账!”

    林飞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按照市值,B号土地现在拿下来大概75亿,再用25亿来开发建设,这个资金是很充足的。

    值钱的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建设其实值不了几个钱。

    于是他再次说道:

    “韩大哥,你们那块土地市值更高,钱不够从我那100亿里多出来的部分拿,给我一点股份就行。”

    想了想,林飞再次补充:“不如这样吧,你们A号土地这一块300亩的地方卖给我,我拿出十个亿建设一个顶级商场。算我个人的产业,怎么样?”

    林飞滔滔不绝地说着,韩狼和魏坤两个人表情呆滞,难以置信。

    “小飞……一……一百亿!你没开玩笑?”韩狼张着嘴巴,半天没合上。

    “怎么可能开玩笑呢?”林飞摇摇头,一双明亮地眼睛野心勃勃地看着这两块土地:

    “韩哥,拿!必须拿下来,这两块土地未来可是大有作为啊。”

    “好。”韩狼瞠目结舌。

    魏老板还有些不放心,怀疑地看着林飞。

    “韩哥,给我个账号,我立刻给你打100亿。”

    林飞很豪爽,一他相信韩狼,二他也不害怕韩狼敢昧了他的钱。

    三是最重要的,三个小时马上就到了。

    “这个……小飞……不着急,咱们不着急,哥哥相信你!”韩狼讶然。

    “我着急啊!”林飞急切地说道:“不就100亿么,芝麻大点小钱,权当零花钱了。”

    “噗嗤~”

    一旁的魏坤脚底一滑,差点摔倒。

    很快,通过花旗银行转账,韩狼的账户里就多了一百亿人民币。

    真金白银,

    老老实实躺在那里。

    魏坤难以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彻底哑口无言了,良久,才蹦出了一句:“小兄弟,稳!”

    一张老脸堆起笑容,讨好道:

    “林老弟啊,你一来,我就看出你不同凡响,绝对的人中之龙。我之前都是对你的考验,你果然没让哥哥失望啊!”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之前的是是哥哥不对,你就别介意了,哥哥给你赔不是了。”

    我去!

    林飞直翻白眼,这个魏老板真有趣!

    撒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简直能蝉联国际撒谎大赛十连冠了。

    不过,这点小事,他还是不介意的。

    用他的话说,前世瞧不起我的人太多了,你算老几。

    “哪里,哪里。”林飞摆摆手,“魏老哥,咱们以后还要合作呢。有钱大家一起赚,谁跟钱过不去啊!”

    “林老弟,果然是明白人。你这个兄弟,老哥交定了。”

    霸气,有钱,大度,豪爽!

    是块成大事的主!

    魏坤就喜欢和这样的人交朋友,豪爽道:“以后老弟来晋陕,哥哥我一定用最高规格的方式招待老弟。”

    “好说,好说。以后好多事情还要仰仗两位哥哥呢。”林飞含蓄一笑,几番客套之下,这个生意算是谈成了。

    门外大厅,王超、兰婧雪等人早都灰溜溜地跑了,章雯一直在那里等着林飞。

    “小飞,你可算出来了,生意谈的怎么样!”

    林飞眼中闪过一抹得意:

    “棒极了,就这十来分钟,赚了好几百亿。”

    “呸!”章雯撇嘴:“一天净没个正形。”

    “爱信不信。”林飞无所谓摆摆手!

    这年头,说真话就是没人相信。

    “走,我们去购物,看上什么随便拿。今天,我请客。”林飞美滋滋地说道。

    “安了,看见你这么大气的份上,本小姐决定好好宰宰你。”章雯没好气地说道。

    两人逛了商城,林飞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都换上了最顶级的名牌。

    人靠衣装马靠鞍!

    他本来就长得清秀俊美,此刻,上身意大利的雄鹰品牌阿玛尼,黑色的休闲西装。

    下身是帆布绒的紧身休闲裤。

    脚上高田贤三的民族复古鞋。

    手上戴着名品至尊典范,百达翡丽最新款的手表。

    一身行头下来,把他的气质衬托的独一无二,俊美非凡!

    瞬间成为全场的焦点。

    同时他手里还拎着大包小包好几套衣服,范思哲、卡文克莱,纪梵希,全部都是顶尖大牌。

    这一套下来,价格都超过千万了。

    章雯算是彻底见识到林飞的土豪之处了,她家里虽然资产也上亿,但是这种国际的顶级牌子她也是难得逛一次。

    更别说逛一次,就花上千万!

    那要是逛十次,家里的资产不就被败光了。

    但是,问题是,那还是不动产,真正的流动资金有没有一个亿,都不好说。

    然而,章雯并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

    她也不习惯花男生的钱。

    因此,逛了一圈下来,除了林飞在买东西,她竟然只看重了一款迪奥的口红。

    价值也就几百块钱。

    在这奢侈品琳琅满目的大厅里,显得有些寒酸。

    “小飞,你说我买哪个颜色好啊!”

    章雯瞪着一双桃花眼,两眼发光地盯着一排的口红。

    “这个粉色系~桃~花~色~挺适合你的。”

    “为什么啊!”

    “因为这款颜色看起来又清纯又漂亮,最适合你这种小姑娘了。”林飞的眼光还是很时尚的。

    章雯赞同地点了点头,不过:

    “可是,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呀,马上就要去上大学了。”

    “你觉得这款怎么样!”章雯指着另一款更加红艳的口红。

    “小姐,你的眼光非常准,这款叫做西瓜红,俗称斩男色,膏体超级水润,水红色带着一丢丢的橘色,最适合您这样的年龄不大不小的年轻女孩,你男朋友也会很喜欢的。”

    导购小姐是一位二十出头气质清丽的美女。

    “而且咱们家的口红都是不挑人不挑皮的,适合各种肤质!”

    章雯,不!应该说每个小女生都喜欢口红,章雯也不例外。

    看到这么多口红,眼睛里亮晶晶地,就好像看见了玩具的小姑娘。

    林飞看了看,微微皱眉道:“其实每个口红你用起来都漂亮。”

    “但是那款颜色太艳丽了,不像个学生。”

    “你要是想成熟一点,我觉得那款温柔西柚色特别适合你,颜色温柔不艳丽,符合少女的感觉,还能衬托出你女神的气质!”

    果然,章雯眼睛一亮,颇为心动。

    她看了看这款,又看了看那款,犹豫起来,不知道该选什么。

    林飞看见他纠结,说道:“有什么好纠结的,我都买下来送给你!”

    “不要!”章雯干巴巴地说道:“人家都是送女朋友,我是你什么人啊?你给我买那么多。”

    闻着章雯有些幽怨地话,林飞心里一阵悸动,刚准备开口,这时一道冷冷地声音响了起来:

    “穷鬼,不舍得给女生花钱,就别出来逛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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