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

泽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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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路易斯打电话的老朋友,是个狼人。

    此狼名费朗,是匹东方血统的狼人,现在披着国际巨星的马甲,常年混迹国外,偶尔回天/朝。

    曾经路易斯跟他,俩单身汉凑一块,互帮互助,一起交流心得,研究追人之道。

    后来费朗花了六百年追到老婆,路易斯至今仍单身,还是个爱慕对象陪伴在身边的单身。个中滋味真是百味陈杂,三言两语道不尽,如陈年老窖把滋味愈拢愈烈,麻木又灼热。

    作为“单身联盟”盟友,路易斯曾真心实意替朋友感到高兴,然后在费朗花式秀恩爱秀得没边儿后,忍无可忍加入黑名单。

    说起来他俩确实很久没联系过了,费朗还是七拐八绕才得了他现在的联系方式,对他们来说朋友之间百八十年不见很正常,聚散都讲一个缘,不过如今联系十分便利的时代,交流机会也多了起来。

    两人定在次日中午见面。费朗既然想先单独见见他,怕是又想问问倆吸血鬼的感情进度,再发表点自己的见解。

    费朗跟路易斯几乎是同时到饭店,费朗这个国际巨星全副武装,把自己包成了个粽子,多年不见路易斯第一句开口就是损:“不是端午节,谁要你这颗粽子。”

    到了包间费朗才把自己拆出来,墨镜、口罩等等搁边上,呼吸新鲜空气,“没办法,谁让我是名人。”

    大尾巴狼尾巴除了对着他老婆,其余时候基本要上天。

    有的朋友就算多年不见,再见也依然能聊得顺畅自在,不会是问个好尴尬的开场白后就没了下文,可以直接跳过礼貌的问候,自由的聊起来。

    费朗急着显摆,翻出手机上一张照片给路易斯看:“我儿子!”

    那是两只滚作一窝的狼崽,十分可爱,在费朗这个东方狼人跟他们妈西方狼人的血统混合下,外貌长得非常像……哈士奇。

    狼崽子不大,看来得了没多久,新生命的诞生是可喜可贺的事,路易斯恭喜他:“长的比你好看多了,得多谢菲妮。”

    菲妮就是费朗的老婆,来自西方的一匹狼,当年费朗跋山涉水去西方旅行,对人家一见钟情——单方面的。从此开始了他漫漫追妻之路,现在妻到手,儿子也有了。

    狼人是长生种不是吸血鬼和精灵这样的不死族,他们的寿命长但有尽时,会有正常的老死,相对的他们的后代诞生率高于不死族,造物主在生存繁衍上取了平衡,对于吸血鬼这种不受祝福的物种更是严苛,吸血鬼虽可以初拥制造子嗣眷属,但看看纯血那少的可怜的样就知道自然生育纯血不容易。

    路易斯活了这么久,就转化了楚槊一个眷属,也没有再转化别人的打算,更没有跟另一个纯血女吸血鬼和谐造纯血的打算。

    “你儿子要是机灵,过一个给我不是不能考虑。”

    “想得美!”费朗护宝似的把手机夺回来,“想要儿子你自己——当我没说。”他及时把话头咽了回去。

    总不能让楚槊给他生一个,无关吸血鬼诞生率的问题,关键是生理构造上就没那功能。

    费朗这个已婚人士表现出了对单身友人的关心:“所以近来感情有什么进展?”

    “还是老样子。”

    “他肯回东方,是克服心理障碍了?”

    “这次回来就是想解开心结的。”

    费朗觉得是好事:“没准他心头结解开,你俩也就水到渠成了。”

    路易斯没他那么乐观:“未必。”

    “楚的在东方的心结不是他逃避的全部,他在情上的结环环相扣,爱情,他爹娘……他父母让他看不懂,他的眷属让他恐惧。”

    费朗听着他俩怎么还是这么糟心,抱怨似的说了句:“唉,他还是个小屁孩儿的时候就跟着你了,你说你早下手多好。”

    路易斯知道费朗也就是这么一说,他盯着面前的酒杯,喃喃道:“你知道,对我们来说,爱情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炽热,就是日久生情的细水长流,这个时间可能很长很长。”

    长到有的人永远也摸不清自己的真是心意,时间会带来改变,也会让人麻木,庆幸的是路易斯得了个契机,明白了自己的爱意。

    不同于费朗对菲妮的一见钟情,路易斯并非一开始就爱上了楚槊,那时候喜欢、好感,未必是爱情。感情没有早知道,最美的恋爱是在最好的时刻遇上最好的人,他俩早早作伴,等路易斯终于让细水流入海洋明白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感觉,能把一颗心装着爱情捧到楚槊面前的时候,楚槊已经视爱情如洪水猛兽,惊弓之鸟先一步远远逃开了。

    照理说路易斯跟楚槊在一起走过漫长岁月,他俩相处除了没有繁衍运动外已经十足的老夫老妻模式,谈情说爱走到后头不就为了个天天在一起,那他们已经跨过路程走到目的地了啊,有没有谈恋爱有什么差?

    当然不同。爱是一种束缚,是一种仪式,人类结婚要登记领证办个婚礼才能称为夫妻,如果没有登记这道必经之路,两人就算住在一起甚至有了孩子,那也只是同居者,不是夫妻。这是人类的仪式。

    路易斯要的仪式,不是楚槊漫不经心打招呼的“我爱你”,是饱含爱情灵魂交融的“我爱你”。他要楚槊的所有,他的人他的心,他的灵魂他的感情,全部的全部,他都要。路易斯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

    他身上最像吸血鬼兽性执着与贪欲的地方,全给楚槊了。

    费朗当然懂,时间来证明感情其实对他们容易产生错觉,尤其在爱情上,如果没有好的契机,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跟你依偎在一起的人是你的恋人。

    “日久生情,唉。”费朗建议:“你要不把这句话名词换成动词试试。”

    讲不讲黄段子跟听不听得懂是两码事,费朗不愧是肉食动物,荤腥张口就来,路易斯秒懂,眼皮一掀:“你信不信我如果直白的说要,他肯定给,慷慨地当做帮忙,下床该干嘛干嘛,打死不会承认这跟爱有任何关系。”

    所谓拔diao无情,费朗相信楚槊干得出来,反正他心被乌龟壳子裹了,不要脸缩在里头,砸也砸不开,钓也钓不出来。

    “之前让你试着坚持长时间对其他人表现出有意思,让他吃醋的作战怎么样了?”

    “他没怎么样,我先膈应了。”

    “所以你最长坚持了多久?”

    “……一个星期,极限了。”

    费朗:“……”

    太没出息了!才一个星期!费朗都想拍着桌子问他能坚持对楚槊好一千年,演个戏怎么就不能多坚持坚持?不过费影帝可能是忘了谁接电影专挑感情戏少的来,荧幕接吻全是错位,而且他成为这个时代巨星的初衷还是因为他家菲妮喜欢。

    路易斯想想当时演戏就一脸阴沉,为了效果逼真,他没有选择跟人事先串通,路易斯爱慕者少吗,他稍微给他们一个柔和点的表情,立刻让这群家伙产生错觉,恨不得马上把自己洗干净打包送到路易斯手上,楚槊有没有吃醋他不知道,那些人蹭上来时他真忍不了。

    路易斯有选择性肢体接触洁癖,也是难为他还能忍一个星期。

    “而且你要知道,” 路易斯说:“我俩在一块儿的时候,他才是能把淑女小姐们哄得花枝乱颤的那个。”

    对楚槊的撩拨能力之高,费朗也是体会过。想曾经他带着菲妮初次拜访他俩,在他这个正牌老公在场的情况下楚槊跟菲妮聊了个火热朝天旁若无人,费朗都很少见菲妮笑得跟个青涩少女似的,可把他醋劲儿翻了,防火防盗防楚槊,严厉斥责路易斯教育出现重大问题。

    路易斯可从来没教过他这个,楚槊爹娘也没教过,究其原因,楚槊妇女之友的功夫都是在他十岁时一个没看紧误入烟花之地,从跟姑娘们结下的深刻革命友谊里练出来的。

    小屁孩儿摸进烟花之地,不沾雨露光学甜话、如何讨人欢心,练得撩人好功夫,把青楼里大小姑娘到老鸨都能哄得花枝乱颤。那时候路易斯时常在旁边看着,觉得挺好玩,想着楚槊学着以后去哄他未来的妻子也不错,现在想想,真是恨不得穿回去把那个看戏的吸血鬼掼在地上打一顿。

    让你看戏,将来膈应的还是你自己!

    这么多年了,追人的手段吸血鬼和狼人想到的借来的能用基本都用过,奈何敌人巍然不动,定力惊人,其实还有个下策,费朗觉得实在不行就得出狠招了。

    “从你爱上他,折腾了七百年,朋友我只剩这一个招了。七百年前以你差点失去他为契机,你发现自己对他的感情是爱情,所以反过来用在他身上——”

    果然是个馊主意,路易斯想也不想:“不行。”

    费朗几欲以头抢地,狼毛都给愁掉几大把:“那你还有什么主意啊大爷?”

    路易斯铁着脸:“再没主意也不用这个。”

    “一来如今没几个人能重伤我,二来七百年前我尝过那滋味。”剜心刮骨、灵魂在地狱烈火中烤炙,都比不上那场他永生难忘的滋味。路易斯缓缓道:“我舍不得。”

    舍不得让他也尝到那样的痛。

    得,费朗翻了个白眼,楚槊缩在厚厚的壳子里,诱饵钓不出来,猎人还舍不得下狠劲砸。

    “行吧,”费朗有气无力跟他碰杯:“我是没招了。”送上聊胜于无的祝福,“祝你早日脱单。”

    费朗心说还好楚槊也是个吸血鬼,正常情况下能陪路易斯耗到天荒地老,有这么个念想在世上,路易斯总归不是孤单一人,等有一天他们都不在了,还能有个守着路易斯的人。

    路易斯长着一张冷心冷情的脸,包着一副有情有义的骨,若是他的心脏能跳动血液有温度,必然能奏出炽热的生命旋律。在路易斯爱上楚槊以前费朗觉得他只有一种死法:无聊到自杀。爱上楚槊后虽然受到桎梏危险也更多,但这个世界总算有了让他停留的意义。

    他这个老朋友啊,总算有了活着的味道。

    费朗干了杯子里的酒,他面前的肉已经只剩汤汁,毕竟食肉动物,路易斯面前的牛排却一动未动,费朗奇怪:“你不是也能吃人类的食物了吗?”

    路易斯盯着面前的牛排,想起了时隔不久前楚槊的大厨之作,嘴角几不可见抽了抽:“我这两天牛排过敏。”

    费朗:“……都什么怪毛病!”

    他很没形象的把路易斯那份也扒拉来吞了,在朋友家人面前他向来是不掩饰自己粗糙的形象,反正也没摄像头。

    “对了说起病,最开始我以为你们回东方是找到了什么能给楚槊治病的法子,原来还是因为他的心结。”

    “也有给他治病的原因。”

    这些年楚槊一直不肯回来,东方能搜罗到的方子都是路易斯从别人那儿得到的,路易斯觉得总有一天还是得亲自来看看,楚槊肯自己回来当然再好不过。

    费朗把肉嚼吧嚼吧咽下去,还想起个事儿:“你的传言怎么回事,连我都听了几耳朵,把你血吹得神乎其神,什么变纯血啊提升力量突破天际啊,还有包治百病的版本,嘿我说你身体里流的血啊还是万能药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吸血鬼是上天宠儿而不是弃物呢。”

    路易斯锋利的轮廓勾出一个冷笑:“关于我血的事,自七百年前西元圣战后就一直有谣传,但一直不温不火,最近突然炸锅似的,什么蛇鼠蝇虫都赶来凑热闹。”

    费朗听出了他的意思:“有人背后搞鬼。目的是什么?伙计,放在你身上我总觉得让人心惊胆战。”

    路易斯要是有点什么事,就不能是他一个人的问题,不闹得惊天动地收不了场。

    “我喜欢和平,但外部的和平从来与我无关。”路易斯的眼睛里揉着厚厚的坚冰,冰层地下是沉睡的恶兽,恶兽闭着眼,营造出暂时的宁静。

    野兽蛰伏于深渊,身上并无枷锁,它慵懒地吐出一点气息——

    “但若敢动我的人,就要做好踏入地狱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