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发狠

凤栖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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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沈林的脸色更加阴沉。

    季芹和钱桂芳也想到是什么人了,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好。

    钱桂芳更是拍着胸口十分激动的对沈临仙道:“幸好程春妮来提亲的时候临仙在,不然我要真答应了,咱们家以后不定被祸害成什么样子呢,就是将来我没了,在地下也没脸见沈家的列祖列宗啊。”

    “到底是什么人?”沈临仙有些疑惑,抓着沈林问。

    沈林冷哼了一声:“真没想到卫红那么点的孩子不学好,和她说话的是咱们县有名的混子武二杰,武二杰那群人一点好事都不干,什么耍流氓、劫道、偷窍,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

    “那我可岂不是……”

    沈临仙惊呼一声,话没说完就叫季芹紧紧抓住手:“你哥怎么了?”

    沈临仙露出一副惊怕之极的样子,她看了季芹一眼,低下头不敢说话。

    钱桂芳也急了,紧着问沈临仙:“好孩子,你跟奶说,到底怎么了?”

    “奶奶。”沈临仙更加害怕,低着头紧紧握着季芹的手:“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说了你们可能也不信,可是这件事情又关系到我哥哥的性命前程,我也不能瞒着了。”

    “你都快急死妈了。”季芹一听比谁都着急,不住的催问:“到底是什么事,你倒是快说啊。”

    这时候,沈临仙才悄悄抬起头瞅了季芹一眼:“妈,我今天和卫红姐……”

    “别叫她姐,她是你哪门子姐姐。”钱桂芳一听气坏了,立马破口骂了一句。

    沈林立刻拍着沈临仙的背安抚:“你奶是气坏了,她不是骂你,别往心里去啊。”

    沈临仙乖巧的点头:“我知道,奶疼我,不是骂我的,就是,就是今天我和卫红碰到一块,她抱着的那些书都掉到地上,其中还有一封信,明显是拆开的,里头的信纸也掉了出来,我帮她捡的时候看了一眼,那封信是京城寄来的,后头的署名写着宋宝珠,我也没看太清楚,就看到有一句话是生米煮成熟饭。”

    “这是什么意思?”沈林开始琢磨上了。

    沈临仙继续道:“直到卫红找那个什么武二杰叫他帮着买安眠药,我心里才有了点猜想,我想着卫红不是喜欢我哥么,叫她娘上门提亲咱家也给拒了,她肯定特别不甘心,我听说她和宝珠挺要好的,说不定跟宝珠问主意,那封信是宝珠写的,上头说生米煮成熟饭,卫红就当了真,想拿安眠药药倒我哥哥……”

    沈临仙停了一下,又垂下头十分无措:“我不知道宝珠是什么品性,也不好说出我的猜测来坏她的名声。”

    “好孩子。”季芹一把抱住沈临仙,眼角里掉出泪水来:“真没想到,没想到啊,我们千娇百宠养大的闺女竟然是个白眼狼。”

    钱桂芳冷哼一声:“我早就看她不顺眼了,娇里娇气的啥都不干,真当她是什么金贵人物了,咱们临仙长的又好学习又好,还是在京城长大的,也没像她那样娇惯。”

    沈林低了头,不住的叹气。

    沈临仙看了季芹一眼:“妈信我的话?”

    季芹狠狠的哭了:“你是我生下来的,是我的亲骨肉,我不信你还能信谁,我虽然疼宝珠,可怎么着也比不过你啊,她不是我生的,就算是养的再久,那也是,也是别人家的孩子。”

    沈临仙轻松一口气,心中微微带了点欢喜。

    “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毒?”钱桂芳也跟着捶胸顿足的哭了起来:“我虽然看不惯她,可也没打过她一巴掌,卫国更是从小带着她,疼她跟眼珠子似的,她怎么就能这么害卫国。”

    沈林又叹了一声,抓了一把头发,发狠道:“别说她了,就当咱们没养过她吧,往后,家里谁也不准再提宝珠。”

    季芹点头:“不提了,不提了,就当叫狗咬了一口。”

    话虽这么说,可她眼里的泪却掉的更凶了。

    沈临仙拿出一块手帕给季芹擦泪,目光微暗。

    她也挺心疼季芹的,不愿意惹季芹流泪,可是,为着沈家以后的日子,她不得不这么做。

    哭吧,沈临仙想着,这会儿狠狠的哭一场,总好过叫那个白眼狼给害的家破人亡好。

    季芹哭够了,才慌张的问沈林:“他爹,你说该怎么办?”

    沈林一时半会儿也想不出办法来,最后只能小声道:“跟卫国说一声,叫他远着卫红,别和她说话,也别吃她给的东西,防着吧。”

    “防?”钱桂芳一瞪眼:“防得住吗?老话都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咱们千防万防,谁知道哪一天稍一不注意就能着了道,再说了,那个卫红和小混混们有联系,万一哪一天卫国出去叫小混混绑了,然后非得把他和卫红弄到一起,你说咱们怎么办?”

    就是这个理啊,沈林一听更是唉声叹气的。

    沈临仙抬眼看了看钱桂芳,对这个奶奶越发的敬佩,果然不愧是一手把四个孩子拉拔大的老人家,这份精明强干实在不是谁都有的。

    她挺庆幸的,幸好家里有钱桂芳这样的老人坐镇,要不然,就凭面人似的沈林,还有万事没主见的季芹,这家还不定什么样呢,不说后头宋宝珠陷害,就是前头那些年,恐怕也不会顺顺利利过到如今,要没有钱桂芳,早些年自然灾害的时候,恐怕沈林早就没了。

    沈临仙想着这个,对于季芹所说的钱桂芳偏向女儿,经常给姑姑家送东西的事情也不介意了。

    老人家一辈子挺不容易的,到老了想叫闺女日子过的好点,这也无可厚非,现在也就是家里日子不好过,这才斤斤计较,连一点小东西都看在眼里,将来家里好了,大家伙都过的富裕了,这些自然也就没人介意了。

    “临仙啊。”钱桂芳拍了拍沈临仙:“你和奶说,你有啥主意没有?”

    沈临仙抬头看着钱桂芳,一双眼睛晶莹剔透,眼里含着无限的果决:“奶,不是我心狠,与其叫大哥遭人惦记,倒不如把惦记大哥的那个人直接踩翻在地,为了大哥,咱们该狠还得狠着。”

    钱桂芳点头:“是这么回事。”

    沈临仙笑了一声:“卫红不是想生米煮成熟饭吗,就帮她一把吧,但是,人选上……”

    钱桂芳也跟着笑了:“咱们村李大牛打小喜欢卫红,那孩子憨厚,又有一把力气,是个种田的好手,卫红跟了他也不屈。”

    钱桂芳还有一句话没说,李大牛虽然有力气,也会种田,可也就只限于这些了,李大牛性子犟,很有些左心牛性的,而且有点傻,上学的时候一年级就读了三年,读到三年级就愣是不上学了。

    “娘。”沈林搓了搓手:“这有点……”

    他想说不好吧,但是看到他娘眼中的恨意,以及他闺女眼中淡淡嘲讽的笑意时,啥话都不敢说了。

    沈林低了头,心说以前家里娘做主,以后嘛,恐怕是要闺女做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