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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百列的声音不高不低, 后花园中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祷告的声音, 不知何时停止了。
他们满怀着敬畏地看向正向他们走来的天使与先知。
天使身上朦胧的白光正在收敛。
象征着炽天使力量与地位的纯白十二翼缓缓收拢,隐匿。白色的长袍上没有半点装饰,但本身的质地却胜过最精美的丝绸布料。他赤足踩在地上, 地面生长着的草叶, 原本锋利的边缘变得柔滑, 不肯割破天使足心半点。
长至足踝的银色长发被无形的力量编织着,最终编成发辫垂在身前。
他并不健硕, 裸-露在白袍外的手臂修长, 小臂上肌理结实而流畅,却只是薄薄的一层。过于白皙的肤色,即使褪去了荣光,也像是被打上了一层柔光。
天使的美丽臻至完美, 是最富创造力的画家雕刻家都不曾描摹出来的俊美绝伦。
这份美丽, 无关男女,足以让人一生铭记。
众人赞叹于天使的美丽, 却只看了一眼便不敢多看。
哪怕这位天使展现出了人类的形态,在场的众人也没敢真将他当做人类。
“赞美祢, 吾主的从者。”教廷本代的教宗, 圣奥德里奇双手交握,目光虔诚地看向加百列,而后是艾默瑞斯, “赞美祢, 基督的化身。”
一听“基督”这个词, 加百列立刻就想起了某个被父神册封为弥赛亚的圣子,加百列顿时就觉得心里憋着一股火。
他觉得,可能短短的十来年,他也没有办法等下去了。
于是,加百列冲教宗奥德里奇微微颔首,道:“日安,吾主在大地之上的代言人,吾名加百列,御前的炽天使。”
奥德里奇顿时无比激动起来,不止为了眼前这位天使来头不小,更因为他称呼自己为地上代言人。虽说历代教宗皆自比为上帝的地上代言人,但有什么比经过了官方承认更令教宗激动的事情?
尤其在教廷式微,那些教会联合推举出一位对立教宗的时候,天使对他的承认有如上帝承认了他的正统性。
奥德里奇激动得热泪盈眶。
加百列挑了挑眉,直接道:“吾主钟爱光明,教廷应当更名为光明教廷。”
奥德里奇毫不犹豫地俯身行礼,道:“谨遵神谕。”
是的,天使是上帝的信使。他的话,与上帝之言又有何区别。
完全不知道眼前的炽天使其实是有天堂没法回的倒霉蛋,奥德里奇只以为加百列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前来人间匡扶教廷。于是,奥德里奇毫不犹豫地应下了给教廷改名的事情,全然不顾可能引起的变故。
而在场的骑士主教们,丝毫没有觉得教宗的决断有何不妥。
毕竟,那可是神谕啊。
加百列微笑起来。
果然还是父神-的名头好用啊。
咦?他假传神谕了吗?没有啊,他的父神确实钟爱光明,要不然,整个天堂也不会亮闪闪的,没有黑夜。
他不过是前半句陈述事实,后半句说出自己的心声而已。
加百列笑得狡黠,从现在开始,能从亚当那里拦截多少信仰之力,就拦截多少。
作为回到天堂的第一件事必定是套亚当麻袋的加百列而言,对亚当实力的削弱就是对他自己实力的增强。
没毛病。
***
公元501年5月5日,这一日注定被教廷铭记——
天使真身降临,人类先知回归教廷。
圣议事堂中,加百列被恭迎到了主位。
他的左手边坐着年幼的艾默瑞斯,右手边则坐着本代的教宗奥德里奇。其余各等级主教、各圣骑士团的团长则分坐在议事桌的两侧。
五岁的男孩穿着粗布衣裳,灰扑扑的衣裳上还打着还几个补丁。他坐在椅子上,脚挨不到地面,实木的议事桌结结实实地挡住了他大半的身体,除非他挺直脊背,不靠着椅背,这才堪堪能够露出整个头。而他若有丝毫的懈怠,议事桌旁坐着的众人就只能够看到男孩的发顶。
有资格坐在议事堂里的教廷中人,无论是教宗还是各等级主教、圣骑士团的团长,无不出身于贵族的家庭。教廷中当然有平民出身的教士、骑士,只是他们想要有资格坐在议事堂中,需要漫长的时间。
他们一眼就能够看出男孩普通甚至贫寒的出身,他看上去与圣议事堂格格不入。
然而,没有人质疑他坐在天使下首位的资格。
他是人类的先知,是人类的希望,是教廷上下默认的下一任教宗。要不是他的年纪太小,奥德里奇现在就想要给他冠上枢机主教的头衔。
每一任教宗都是从枢机主教成长起来的。
议事堂中每一个清醒坐在这里的人都无比殷切地期待着艾默瑞斯的成长。
本代教宗圣奥德里奇的目光近乎冷冽地扫过议事桌上的空位。
偌大教廷,有资格走进圣议事堂,参加神圣会议的人选无不经过最为严苛的筛选。奥德里奇继位之后只举行过五次,每次与会人数堪堪五十,都是如今教廷的支柱栋梁。
可眼下,往日熟悉的面孔少了二十余人,他们正陷入昏迷之中。
而从加百列殿下那里得知他们昏迷的原因,奥德里奇的目光冰冷。
他没有想到,就连教廷内部都被渗透至此。
奥德里奇觉得自己心中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
说句不太恰当的话就是,自从见到了加百列和艾默瑞斯,奥德里奇就跟打了鸡血似的,一反往日的忧郁。他就像是回到了三十年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整个人神采奕奕,充满了干劲。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重振教廷的声威。
加百列瞅了瞅不知何时又缩到桌子下面只露出一个黑色发顶的艾默瑞斯,不由叹了口气。
先知还小,他能有什么办法。
首先是圣歌斐木的问题。
奥德里奇从前只觉得那棵小树似有不凡,但不凡之处在哪里,他就看不出了。这会儿,他已经知道了笼罩在神圣之地的结界就是圣歌斐木的功劳,心中对它的重视程度立刻上升了几百个台阶,仅次于天使、先知和教廷。
奥德里奇准备将圣歌斐木旁的普通歌斐木全部移走,重新规划一下它的生存地,并派遣圣骑士日夜不停地守护着它。对,还有负责浇水施肥驱虫的园丁,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
加百列哭笑不得地阻止了教宗。
那棵圣歌斐木本就因为无人跟它沟通寂寞了数百年,平日里也就那么一片歌斐木陪着还算没有抑郁至死。好不容易精神了些,这会儿教廷还要移走它的小伙伴,将它圈起来不说,还想派人日夜“监视”它……信不信圣歌斐木发狠将自己的根从土里拔-出来,离家出走啊。
或许,曾经的圣歌斐木没有那个能力,但现在它刚喝饱了加百列的荣光,处于实力大增的阶段。拼着重伤的可能,它还真能拖着自己的根离开这片神圣之地。
“圣歌斐木不需要阳光雨露肥料,只要教廷保持正统,有足够的信仰之力,它就永远不会枯死。”加百列解释道,“也不必担心有人对它做出什么,圣歌斐木的天赋就是撑开结界,它能够守护这片土地,也能够保护自己,不让邪恶近身。”
含笑的金色眼眸看向艾默瑞斯,加百列道:“与其给它准备那些无用的东西,不如让艾默瑞斯多陪陪它。”
“是,殿下。”奥德里奇毫无异议。
艾默瑞斯立刻坐直身体,乖巧点头应是。
他得跟小树说清楚,他真的没有丢下过它。今天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而他很喜欢它,才不会丢弃它。
说实话,艾默瑞斯很喜欢这里。
这里的土地树木散发着让他愉悦的气息,里面的人也很和善。尤其当他展现出与其他人不同的天赋时,他们没有像是村民一样排斥恐惧他。他们看向他的目光热切极了,充满了喜爱。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艾默瑞斯得承认,他喜欢这里的人。
要是妈妈能够看到就好了。艾默瑞斯默默地想道,她一定会为他高兴的。
但男孩转念一想,不由咧嘴一笑。
妈妈在天堂,她说会一直看着她,所以,她肯定知道了他被他人认同了。
艾默瑞斯晃了晃腿,蓝眸中满是愉悦。
接下来,还有两件大事——教廷改名与终止猎巫令。
前者的动荡,加百列能够帮助教廷摆平。而后者,想要终止大陆猎杀巫师以及异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归根结底,之所以会出现屠杀巫师的情况,是因为巫术的强大影响到了王权的统治。想要终止巫师的厄运,同时应推行出来的,还有能够约束巫师异族的法则。
那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即使在座众人对天使天生抱有绝对的信任,但在猎巫令的问题上,他们仍是不免心怀疑虑。
巫师是邪恶的,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认知。
加百列单手撑着下颌,金眸扫过在座众人。众人纷纷垂下眼,不敢与加百列对视。
加百列心中嗤笑,与其说他们坚信巫师是邪恶,巫术是罪恶,不如说,他们就如同恐惧被巫术颠覆王权的皇室贵族,他们因对巫术的束手无策而排斥着巫师的存在。
人都是有私心的,他们习惯于站在自己的利益上发言。这并没有什么,毕竟,世间的生灵,都是有私心的。
但过于狭隘就要显得愚蠢了。
加百列伸出一只手指,轻轻一晃。
议事桌上,荣光凝成拇指高的两个人形。
“在亚当和夏娃来到大地的第一个一百年,他们诞下该隐与亚伯,亚伯为该隐所杀,该隐被吾神流放。接下来,夏娃生下了赛特。”加百列的目光似带讥讽,“赛特的妻子,是精灵族的木之精灵,他们的儿女,是人类史上第一个混血。半人半精灵,继承人人类大部分形态和小部分精灵的特征与能力。”
议事堂中,传来了倒吸冷气的声音。
加百列与瑞德分享了视觉,他能够感到,他家斯潘正一脸赞叹地看着加百列版本的人类之初。
分心揉了一把瑞德的棕毛,加百列继续冷嘲热讽:“精灵族似乎也被你们称之为邪恶力量的种族?哦,真是悲剧……毕竟,即使是天堂,在创世庆典的时候,也会邀请你们口中的邪恶种族之王来观礼的。”
在人类诞生之前,精灵族已经是天堂的座上宾。
议事桌上,一人一精灵正双手交握,一个半精灵则坐在他们的脚边。
手指一动,又是一个人形出现。
是一个女性。
“这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七女,伊拉。”
手指挥动,上方飞来一只身形小巧的巨龙。
“伊拉的丈夫,是龙族一只黄金巨龙。”
鉴于龙皇阿齐帕德就是黄金巨龙,可以说,哪怕二代龙族都是阿齐帕德的儿女,拥有和阿齐帕德相同鳞片颜色的黄金巨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龙族中的皇族。
比起赛特堪称普通的精灵妻子,伊拉算是直接嫁入了龙族的皇室。
那段时期,人类虽然刚刚繁衍,但和其他种族的关系简直就像进入了蜜月期,各种蜜里调油。亚当和夏娃差不多一半的儿女都选择了与异族成婚,剩下的一半则是内部消化。可以说,人类得以在大地上立足,与最初那些具备力量的人类混血分不开干系。
只是,混血的出生率太低。
比起那些结合一两年甚至几个月就能够孕育后嗣的人类夫妻,人类与异族结成的夫妻,可能需要努力个十几二十年才能够成功孕育出子嗣。也有的,当人类寿元耗尽也不曾有后裔诞生。
这与异族天生血脉具备的强大力量有关。
但是,对于异族而言,跟人类奋斗个几十年就能够成功怀上个崽崽已经很有效率了。和混血低得可怜的出生率相比,纯种血裔的诞生率更是低到感人。
一千年的时间,人类的后裔能够遍布整个大陆。而其他种族?
就拿龙族举例,这一千年能够成功让母龙下个龙蛋都是有效率的,更别提孵化还需个几百年。
有的龙族能够坚持不懈个几千年,也有的龙族为了尽早抱上崽崽,索性就跟人类通婚。
于是,越来越多混有龙族血脉的混血人类诞生。
而与此同时,龙族纯粹的血脉也在代代通婚下被人类之血稀释。
加百列完全能够想象得到,繁衍至今,所谓的龙族还能够有几分实力!也无怪他们会被人类宰杀,成为屠龙者的勋章。
加百列忍不住叹息,虽然老友的后裔不争气,可他毕竟是长辈,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看到了他们饱受压迫的生活,他总要施以援手的。
先科普了一段人类的发家史,加百列看着安静如鸡的众人,勾了勾唇角。
他抬手一指,道:“你的名字。”
被指名的骑士急忙站起身,先向加百列行了一礼,恭敬地道:“埃利奥特·格兰芬多,见过殿下。”
年轻的骑士有着金发蓝眼的英俊相貌,笑起来的模样能够让漂亮姑娘为他心驰神往。
“你喜爱自然更胜过人类的聚集地,你受到动物的喜爱远胜你的同僚,当你受伤流血的时候,动物还会为你送来草药?”
埃利奥特震惊地看向加百列,这是他不曾告知于其他人的,独属于自己的秘密。他在同僚惊诧的目光中有些僵硬地点头,道:“是的,殿下。”
加百列轻描淡写地扔出一个炸-弹:“混有精灵族血脉的人类,纯度太低不足以使出精灵的天赋法力,但仍受到自然的青睐。”
埃利奥特·格兰芬多一脸懵逼地坐下。
加百列又是一指一位主教:“你的名字?”
有埃利奥特·格兰芬多遭受的暴击在前,身着紫色主教袍的主教哪里会不明白自己即将被揭露出来连他自己都不清楚的老底。他咽了咽口水,道:“纳撒尼尔·斯托克,见过殿下。”
“你的歌声曾让走兽飞禽驻足,大部分水中生物敬重你,有时候坐在水边都会有鱼送来诸如珍珠的珠宝。”
纳撒尼尔僵住身体,在座同僚的目光——不要那么看他。他只是唱歌好听些,人格魅力比较受鱼的欢迎而已。
“深海人鱼的混血后裔。”
“你的名字?”
于是,教廷的圣议事堂中,在教廷中身居要职,奔走在驱除邪恶巫术第一线的众人就这么胆战心惊地看着莅临人间的炽天使,轻描淡写地挖了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祖宗老底,轻而易举地让他们三观碎了一地。
指了一圈下来,幸免于难的竟不过三分之一。
这会儿,众人也明白了,所谓的法师,其实能够分为三类。
其一,就是艾默瑞斯大人这样的先知。返祖的神之血脉太过霸道,直接剔除了其他种族的血脉。历代之中,不会有比先知更纯粹的人类,也不会有比先知更强大的法师。
其二,就是加百列殿下方才演示出来,人类繁衍史中那些混合了异族血统的混血人类,也是他们一直以来猎巫令的主要受害者。他们的力量源自于血脉,他们是天生的巫师。巫师曾经是人类的保护者,现在,同样可以吸纳入教廷之中。
其三,便是教廷应该猎杀的那类邪恶巫师,恶魔的崇拜者。他们可能原本是人类,原本是混血。他们以灵魂为代价向恶魔祈求了力量,死后会成为恶魔的所有物,而生前则不得不以人类的血肉为食来保住自己鲜活的皮囊。他们的身上弥漫着死者腐朽的味道,这是用再多鲜花的芬芳也无法掩盖的恶心味道。
奥德里奇犹豫了一下,开口道:“殿下,不只是恶魔崇拜者的问题,还有……当初教廷之所以会颁布猎巫令,实在是有些巫师太过肆无忌惮。”
加百列看向教宗。
奥德里奇叹了口气,道:“用魔法蛊惑了国王并与之成婚的女巫,以巫术百般残害前王后生下的公主,只因公主有着胜过她的美貌。拒绝了一位女巫的投宿便被下了诅咒,变成了野兽的一国之主。在他想方设法解除魔法的时候,他的领土因没有领导者的保护而被侵略占领。又或是公主满月生日宴没有邀请某位女巫莅临,公主被下了诅咒,十六年后为了拯救公主,所谓的女仙竟选择使整个城堡的人沉睡一百年……更不要说故意在森林中弄出一个糖果屋,诱骗孩童进入,成为她晚餐一部分的邪恶巫师。”
“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奥德里奇心中叹息,若非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并真正危害到了普通人的生存,教廷也不会毅然推动猎巫令。
他没有注意到,加百列此刻的表情异常古怪。
是被加百列拉来旁听的瑞德。
瑞德挠了挠下颌,有些疑惑地道:“听着好耳熟……我想想,那第一个女巫王后,该不会就是《白雪公主》里面的继母吧?还有《美女和野兽》?哦哦,这个是《睡美人》,还有《糖果屋》!”
加百列一脸无语地听到精神世界里的瑞德一拍手,恍然说道:“格林童话里面的故事!”
加百列嘴角一抽:“格林……”童话?
奥德里奇点头附和道:“格林的确是出色的巫师猎人,他们解救了许多被邪恶巫师伤害的人类,还拥有勘破隐藏在人群中怪物真身的能力。只是,格林猎人一向只听命于东方大陆的皇室,五十年前,他们还会派遣格林猎人进入教廷,但现在……”
教廷式微,各国皇室各有依附于他们的教会,对于教廷也少了几分敬重,更别提派遣格林猎人加入教廷。
加百列和瑞德看向奥德里奇,异口同声地道:“格林猎人?”
瑞德一脸懵逼,小声道:“格林不是写童话的吗?”
奥德里奇不解地看了加百列一眼,方才加百列提及“格林”,他还以为这位殿下是知晓格林猎人的存在。不过,既然加百列有兴趣知道,奥德里奇自然不吝告知。
“东方大陆上有一种名叫维森的半兽人,他们平时能够伪装成人类的姿态,但情绪激动的时候会转化出他们动物性的一面。普通的猎魔者只能够用特殊的药水强制维森变形,以此甄别怪物的种类。但在格林面前,只要维森有些许的情绪起伏,格林猎人就能够看到他的真身。”
加百列单手托着下颌,似乎是被教宗的话引起了兴趣,问道:“格林的名头是怎么来的?”
总不能因为是够绿吧。
奥德里奇完全想不到优雅尊贵的炽天使正在暗暗吐槽,他十分认真地解释道:“格林是这些猎人先祖的姓氏,他是第一个以维森为猎物的猎人。”
加百列若有所思,听上去,维森倒是有几分像混血儿。
但是……
“猪妖?鳄鱼怪?狼妖?”加百列的嘴角抽了抽,“狼妖和狼人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