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故事情

天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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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非祸哉,天又旱,国库空虚,无银两救济,君王惶惶不可终日,下令增加赋税,以安北山民心。

    奈何此乃灾荒之年,颗粒无收,百姓无奈,差点饿死,又哪有余粮去缴纳赋税,况且赋税增加一倍,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有好事者,将次年一切罪责怪罪君王,连连敲响金锣鼓,一大群难民涌现京都,城内外都有难民数以万计。

    君王叹息道,第一次在朝堂大怒:堂堂京都,天下人的依靠居然连救济的钱都拿不出来,真是荒唐无比啊,啊,你们这些官员不作为,白吃福禄了。

    一掌拍的龙桌,拍拍响,下方文武百官具都跪拜于地,不敢言语,头不敢直视君王。

    君王一气之下,掀翻了龙桌,手指向文武百官:如今城外难民四处,你等可有方法,啊!

    "枉你们自称元老贵族,其中还有科举中的应员与状元,朕的天下,人才济济,如今却连钱两都没有,可真是放肆。"

    "身为朕的肱股之臣,护国将士,一个都没有主意吗?"

    "宴请吃饭,游山玩水倒是有花不完的钱财,现在国之大难,居然连一个办法都出不来,啊,你们都是废物?"

    "是朕看错了你们,还是朕真的糊涂了,都给朕滚"

    此言一出,下跪惊呼"陛下息怒"

    君王猝然吐出一口血,文武百官猛地上前,一旁的公公一边喊:御医,一边喊:退朝。

    那晚以后君王气郁结闷,驾崩。

    当大家痛哭流涕跪拜的时候,年仅5岁的太子被拉上皇位。

    他不但有了天下,更有了一个不稳定的家国。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男的喜欢穿一袭玄衣腰上别着一把宝剑,而女的喜欢身着一袭浅蓝色的衣服。男的叫凌殇,女的叫雨晴。一天,他们二人去城内郊游却碰到了一伙强盗,土匪头头一脸猥琐的看着雨晴说:“小妞长得挺别致啊!”可是他好没说完凌殇就拔出宝剑冲了上去生生的在十多个土匪中把头子给斩了。可身上却挂上了数十个伤口,小喽喽们看呆了。因为凌殇现在就像是一个血人头发也披散了下来。小喽喽们连滚带爬的逃回了山上,而凌殇也因为失血而重重的倒在了地上,随着宝剑落地而发出的叮咚声雨晴跑到了凌殇的身边抱起了凌殇只言片语的说:“殇哥,你为什么要这么傻,明明我们只要然开就好的你为什么要和他们拼命啊!”凌殇抬起手抚摸着雨晴的小脸虚弱地说:“傻丫头,别难过了。还记得我们刚刚成亲时我说的誓言吗?如果有人辱你我必将其弑之。”说罢手便重重的落了下来。

    无归

    旧人依旧在,还笑迎春风。

    记得那时,金碧辉煌,最有治国之才的君王拉着最小的太子走在殿堂上,接受百官跪拜。

    那句山呼“吾皇”,那句愿吾皇安康,却在最后成了致命一击。

    3年后

    北方王起兵以诛杀杀害太子凶手的名义,从北部回归,没有得到君王允许的北方王,暗藏祸心。

    5年后皇朝覆灭,新皇登基,大臣们看清新皇模样时一惊,竟是那被凶人早已杀害的太子。

    新皇望向天空,想起了君王说的话:“吾儿,你要做个君皇,好好治理天下。该狠得狠,父皇会回来的。”

    现在想来,那是父皇的托词,该怎么办呢?无归,没有归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因为我,父皇才离去。

    回忆过去的时候,陌妍凝只感觉心跳动的很快,她茫然的望着对面,对面却早已不见。

    这莫非是一场梦?

    一壶酒,一杯茶

    一间屋子,里面却没有人。

    忽听门外有叫声说:可有人在?

    未见响应,推门而入,一间古朴的屋子,一个倒挂的影子。

    轻笑出声:倒像是个鬼屋,有趣。

    一道人影闪现面前。

    不退不躲,人影开口:“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月无忧不理人影,来至桌子前,轻缓落座,这才说道:“即是打尖也是住店”。

    轻叩桌子,白皙手指向酒摆放的地方说“来壶女儿红,要50年的。”

    人影闪退。

    不一会儿,客栈点燃了烛火,烛火照亮了客栈,月无忧脸色苍白,颤抖说:“灭了。”

    话音刚落,烛火熄灭,月无忧这才拿起一旁不知何时摆放的花生米吃了起来。

    后院

    一道白色身影站在中央,两手背着,看不清样貌。

    影子行至,先行礼,后才说:“主上,外面风凉,不如先进屋吧?”

    主上说:“不必了,倒是外面又来什么人了?”

    影子说“左右不过一人,且是女子,倒是胆大,居然还敢来这里。”

    要是月无忧看到外面鬼店两字,还能这么淡然吗?

    白戈城

    头顶上的一片花瓣被微风打落在那个王爷那张清爽中带有一丝邪魅的脸庞上,眼睫毛很是诱惑人心,只要有什么东西映在他眼里,就会看到从未有这样过的闪烁着的一道光芒,又或是一丝忧伤,他朱红色的唇片微启,只要靠近点,仿佛就能闻到嘴里的香气,这样的王爷,岂是低等女子能靠的近吗?

    他为玄王,乃是白戈城之主,自立为王,自成天地,把白戈城变成了富饶一地。

    白戈城实力是世间三大势力之一,而身为白戈城之主,万众瞩目,声名赫赫,更是成为世人眼中最想嫁的人之一。

    他负手而立,一身白袍,衬若仙人,眼神迷离看着前方,倏地一道身影凌空而立,朝他点点头,他亦点点头,相视一笑间,仿佛天空都美好了。

    他脚垫地轻起,飞旋空中,凌空而立,面对来人谦逊有礼,等对方开口。

    来人凌空而立,一拢红衣,元纹云理,乌发束着蓝色金带,外套为雪白纯丝而制,腰间束一条白景长袖条,眉长入鬓,细长温和的双眼,秀挺的鼻梁,白皙的皮肤,大约三十几岁的模样。

    他温和的双眼见到玄王的时候突然变得凌厉无比,他看着玄王,拍拍他的肩,大喊一声:好。

    玄王并没有推开,也没有任何动作,仅仅是于半空而跪。

    那人见此连忙拉玄王起来,玄王纹丝不动。

    时光流转的迅速,有些人有些事早已过去。

    那一世,他是京城首富的公子哥,她是宰相的千金,一次庙会拜神他们偶然相遇,虽然只是擦肩而过,但他记住了他的容貌,“此女是谁?”他问道旁边的家仆,“少爷有所不知,她便是当今宰相的掌上明珠,也是京城第一美女”家仆答道,“只是此女曾经说过她要嫁的人,必须是文武双全的将军”那一刻,他心里下定决心,此生定要娶此女为妻,于是他在家苦读一年诗书兵法,便带家仆参军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天天白天行军打仗,夜里苦读兵法,三年后,他成为了帝国的守护者,帝国兵马大元帅,既可以带兵打仗,又可以七步成诗的全才,来家里求亲的人快踏破他家的门槛,而他却置之不理,终于有一天他去宰相府提亲,她答应了他,可惜一道圣旨又一次分开了他们,“圣旨到~”一道公鸭子般的声音传来,众人皆跪地接旨,只见一个白发苍苍。大腹便便的老太监走进大厅便开始读了:“奉天承运,陛下召曰,今边关蛮夷大举入侵,特命陈将军领精兵三十万击退蛮夷,扬帝国雄威,即刻启程,不得有误,,,”“末将接旨”他喊道,他搂着她眼里一片爱恋也有不舍,他对她说“等我,等我凯旋归来便是我俩大婚之时”他走了,她一直担心他,一直失眠怕他出事,可最后还是来了。

    该来的总要来,他牺牲在战场上,浴血焚杀敌军,却无奈人少,惨被打落马下,自尽于此,手中死死抓着一块玉佩。

    那天帝皇微服私访正好遇到了去庙里祈祷平安的她,于是帝皇便亲自去她家纳她为妃,她宁死不从,但是她一个弱女子怎能对抗得过那些大内高手,她被带到宫中。

    念兮不见郎,她苦苦哀求皇帝让她见见那枚玉佩,当晚本该她侍寝,皇帝拂袖而去,走前丢下了那枚玉佩。

    初见时,一颦一笑牵动吾心,在见时,待字闺中,恨不得马上提亲,无奈家国情仇家国为先。

    余自知此次去了不能回,又恐佳人才貌被看重,若拿的玉佩,往玉佩轮廓线旁抚摸一圈,然后狠狠击打,必有东西能护佳人。

    这是她看到玉佩上的小字,她按照纸上所说抚摸了一圈后,玉佩轰然炸裂,这时候一个笛子显现。

    晶莹剔透的笛子就这样显现在她面前,她的泪水流淌下来,说道:你死了,我活着也没什么了,如今留下笛子给我,又是何意。

    正当她手握剪子欲要寻死随他而去的时候,猛然想到当日他说的话。

    池塘溪边潺潺流水,美如画卷,一佳人屹立在那,涂添了一份朦胧的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