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第十八章

耳东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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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 你这么欺负女孩子,下辈子会变成卫生巾的,你个混蛋!

    ——《小怪兽日记》

    这会儿的丁羡正处于茫然状态。

    喜欢他, 又怕他知道, 不喜欢他, 心里堵得慌, 看见他跟别的女生多说一句话,心里就发慌, 他究竟是怎么看待那个女生的呢?

    还有杨纯子, 他为什么跟她不说话?

    心里跟迷雾似的,可在他昨天说出那些话的时候,一下子又都把她之前做好的心理建设全都击溃了。

    好歹, 自己在他心里也有些不一样?

    可他这么看着自己笑,他心里到底知不知道她的想法?

    门外蒋沉背着包,敲了敲门, “走,打球去?”

    “嗯。”

    周斯越轻点头,把桌上的包往肩上一挎, 头也不回出去了,丢下一句话:“等会到球场找我。”

    等会到球场找你——?

    等会。

    我找你干嘛?

    忽然又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总觉得忘了什么事儿, 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 少年已经抱着球挎着包跟蒋沉宋子琪晃晃悠悠往球场走了。

    丁羡愣愣望着黑板上的值日生名字发呆——

    目前值日是按四人小组排的, 今天刚好轮到他们这最后一组。

    孔莎迪上完厕所回来, 教室里同学已剩寥寥无几,问趴在桌上的丁羡:“他俩呢?”

    丁羡有气无力的趴在桌上,还有点儿没从作弊的噩梦中回过劲儿来,指指窗外,气得直咬牙:“打球去了,当着我面,勾肩搭背走得。”

    在做值日这件事上,孔莎迪跟丁羡持不同意见,她倒挺喜欢帮宋子琪做值日的。

    居然一点儿都不生气,拎着个扫把跟拎着根仙女棒儿似的,在教室里像只小蝴蝶似的翩翩起舞,一边扫,一边哼着愉悦的小曲儿,还一边给丁羡洗脑:

    “你难道不觉得,他在球场肆意飞扬的打球,你在教室帮他做值日,多暧昧呀,你换个角度想想,周斯越去球场打球,杨纯子在教室帮他做值日,你心里酸不酸?”

    仔细一想,还真有点酸。

    孔莎迪:“反正要是有女生帮宋子琪做值日,我可能会想要拽她头发。”

    “变态么你?你是被宋子琪虐出毛病来了吧?”

    孔莎迪才不这么觉得,这小丫头性格直冲冲的,一脸欠扁地看着丁羡,一歪脑袋,说:“我乐意。”

    完了又补:“你难道不乐意,那赶紧发个公告,多少女生都等着接替你的位置呢。”

    切。

    那头驴还有这么多人喜欢?

    喜欢的还真不少,不过那个年代,女主主动的到底少。

    路过的,就偷偷躲在教室外看一眼;或者偶尔做操的时候,偷偷往三班队伍最末去看。丁羡跟孔莎迪上厕所的时候也听人偷偷议论过。

    “三班那个周斯越,挺帅的。”

    “重点班,数学特好。”

    “上次在食堂看见他,跟八班的蒋沉一起吃饭,看上去还挺随和也没传闻说的那么傲气,不过是真帅。”

    “听说他爸在规划局工作……”

    俩三女生围着洗手池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当下,孔莎迪就拍拍她的肩,给了一个你啊,道阻且长的眼神。

    不过这些话也就仅止步于厕所,燕三的学生就是骨子里都有点傲气,出了那道门,谁也不会去贬低自己抬高别人。

    对周斯越的欣赏,大多也就始于颜值,终于颜值,论成绩,估计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会认输。

    当然了,也有真大胆的。

    这天,是丁羡长这么大,第一次收到情书,还是别人的。在她跟孔莎迪打扫完卫生,锁好门后,一转身,走廊里站着一道聘婷多姿的身影。

    姑娘长得相当漂亮,比孔莎迪和杨纯子都漂亮,听说是艺术特招生,跳芭蕾舞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叫啥可可。听说是十班的班花。

    反正班花、级花、校花、这些评选,总是以神奇的速度在某一个晚上就决定了。

    那位姑娘穿着一条过膝裙,裙摆在风中飘摇,露出白嫩纤莹的脚踝。

    丁羡第一反应是,不冷吗?

    已经十月了,明明前几天还刮风下雨的,怎么到了她这儿都跟大晴天似的,这让常年穿校裤、休闲裤的丁羡很是羡慕。

    姑娘笑得格外甜,“你是丁羡吧?”

    孔莎迪比她还有警惕感,“你谁啊?”

    班花维持风度,笑着看向丁羡:“你能过来一下么,我有点事想拜托你。”

    孔莎迪刚要说话,丁羡在后方说了声好。

    她这人有个毛病,不会拒绝,更不会与人作恶。

    十班的班花率先走到走廊转角等她。

    孔莎迪猛一下戳着丁羡脑袋,“你傻啊,直接拒绝不就好了,你不会不知道她要干嘛吧?”

    丁羡不反驳,只是拉了拉包带,慢慢走过去。

    果不其然,班花递了一封粉色信笺给她,她低头看了看那封面上清秀又可爱的字迹——To 周斯越。

    还在旁边画了个俏皮的笑脸。

    班花把信笺塞到她手里,大方地一拍肩膀跟她说:“这事儿就拜托你了啊,等事成了我俩请你吃饭。”

    说完就急匆匆走了。

    留她一个人站在墙角对着那封信笺咬牙。

    你请谁吃饭呢?

    班花背影轻盈,像只快乐的小夜莺,那自信高调的步伐,似乎已经将周斯越断为囊中之物。

    孔莎迪见人走了,走过来夺了丁羡手里的信,掂在手里来回看,“靠,还to周斯越,够不要脸的,周斯越认识她谁么?就这么急哄哄的送上门了。我帮你撕了。”

    说完,孔莎迪就要动手。

    丁羡忙拦住,“别,这不太道德。”

    孔莎迪切一声:“胆小鬼,你不敢,我帮你撕,出了事儿算我的。”

    孔莎迪的仗义让丁羡心里一暖,但出于人道主义她还是做不出这事儿,那边要撕,这边要拦,结果力一分散,“呲啦”一声,愣生生给扯碎了,一人手里捏着半份。

    孔莎迪是喜闻乐见的。

    可毕竟这东西不是丁羡的,没有经过他人同意随随便便毁坏,第一无法跟那女生交代,第二无法跟周斯越交代,第三,这违背她做人的原则。

    丁羡有点急了,音量不自觉拔高,冲着孔莎迪吼了一嗓子:“孔莎迪!你怎么这样啊!这不是我的东西,我没权利撕,你更没权利,你这样,我怎么跟周斯越和那女生交代,他们心里会怎么想我?”

    孔莎迪向来散漫惯了,丝毫没放在心上,不过就是屁大点事,也不知道丁羡为什么跟她急眼儿,也吼回去:“交代个屁,你还嫌对手不够多?你知道刚那人谁么?尤可可啊,这才刚开学,都已经换了仨男朋友了,就没有她搞不定的男人。”

    她还比了个手指,仨。

    “就周斯越这段数,肯定得栽她手里,你把东西给他,你这不是犯傻是什么?我阻止你犯傻,你还吼我,你可真没良心。”

    俩小姑娘年轻气盛,各自有自己的一套处事方法,孔莎迪家境优越,从小娇生惯养,我行我素自由散漫惯了,从不去迎合奉承谁,说她活得不明白,其实她比谁都明白,心里也端着自己的一杆秤,在她眼里,自己喜欢的东西,就算不折手段也得得到。这跟她父亲做生意也有点关系。

    只有她不想要,没有她得不到,这是孔莎迪。

    而丁羡从小接受的教育和环境就比较拘束,母亲阿谀奉承,父亲胆小懦弱,弟弟娇蛮跋扈,她心思敏感,很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更在意周斯越对她的看法。

    如果今天的周斯越已经是她男朋友了,或许她也会跟孔莎迪一样把信笺撕了,或者直接还给那个女生,但是她跟周斯越什么都不是,她没有权利替他决定这一切。

    这是她跟孔沙迪的区别。

    傍晚放学,学校走廊冷冷清清,三班门口的拐角杵着俩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姑娘,都执拗地别着头,谁也不肯让谁,丁羡一把夺回孔莎迪手中的另一半信件,丢下一句:

    “不管是不是犯傻,撕毁别人信件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说完就咚咚咚跑下楼了。

    孔莎迪气得猛踹了一下墙,雪白的墙面上,立马留下一道黑乎乎的鞋印。

    丁羡来到篮球场。

    男生在打三对三,周斯越那组刚换下场,他顶着一脑袋汗坐在篮球架下休息,弓着背,敞着腿。两只手撑在膝盖上,手臂线条流畅,肌肉层层往下叠。目光紧盯着场上,额头因为微抬起,挤了几条不明显的纹路。

    周斯越安静地看着球,偶尔会低头拎起T恤前胸位置蹭脸上的汗,然后人顺势往后仰,双手撑在身后,换了个姿势,一条腿曲着,手臂的肌肉因为着力更加凸显,意外结实。

    铁丝网外有路过几个女生,往那边指了指,脸上的笑容明显。

    丁羡把撕毁的情书放进包里,走过去。

    她站到周斯越身后,男生的荷尔蒙味浓烈。

    察觉到异常,周斯越回头看了眼,随即勾唇笑了,又转回头,看场上,说:“打扫完了?”

    丁羡刚跟孔莎迪吵完架,脸色不太好,有点青,看见这人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气得只想冲着他结实的后背踹上一脚。

    “让我来干嘛?”

    明显语气不善。

    周斯越狐疑回头,就着夕阳的余晖仔细在她脸上来回打量,付之一笑:“吃炸药了?”

    你这只招蜂引蝶的孔雀。

    周斯越看着她,“有话就说,别以为在心里骂我就不知道了。”

    “……”

    话音刚落,那边球赛也结束了,男生们把东西一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了,周斯越站起来,转身去拎包,身后有男生叫他:“斯越。”

    他回头,眯眼看过去,“嗯?”

    男生说:“球我带回去充气,明天给你还。”

    周斯越:“好。”

    说完,他单肩挎好包,看了眼丁羡:“走吧,送你回家。”

    丁羡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周斯越弹她脑门,“傻?走了。”

    说完直接走了,也没等她。

    丁羡嘟嚷一声,追上去。

    身后宋子琪追过来,冲着两人的背影喊:“哎,小怪兽,孔莎迪呢?她怎么没来啊,你俩不是一起做值日嘛?”

    刚喊完,就看见孔莎迪站在铁丝网外,冲宋子琪挥手,“我在这。”

    也不看丁羡一眼。

    两人沿着一排排杨树往家的方向走。

    黄昏把少年的背影拉长,他单肩挎着包袋,书包在他背上晃晃荡荡,撞着他结实的背肌,偶有两片树叶往下落。

    丁羡喊住他,“周斯越。”

    少年回头,一只手抄在兜里,酣畅淋漓的一场运动过后,神经疲乏,一场松懈,夕阳把他的背影衬得更加慵懒。

    “什么?”

    丁羡:“你今天为什么要送我回家?”

    他忽然笑了下,觉得再平常不过的事:“你帮我做值日,我送你回家,怎么了?”

    哦。

    丁羡走上前,走到他高大的身影里面,遮住光线,少年的脸变得异常清晰,距离很近,忽觉他的皮肤真好,她强制拉回自己的注意力,轻声道:

    “那你以后别送了,我帮你做值日就当谢谢你请我看电影,还有,我们俩以后同桌儿就同桌儿,别对我太好,会让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说完,也不再等他,快步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