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一定要高调

一级烟枪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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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瓒对待异族人的态度及手段,刘易倒是相当赞同的。

    关外的异族,他们本来就是养不熟的豺狼,他们的生活环境及生活习性已经注定了他们本性的卑劣。

    荒凉贫瘠的土壤,让他们种不了粮食,几乎是全靠放牧来维持生计,但是,放牧是很讲究季节性的,冬季万里冰封的时候,青草枯死,拿什么来放牧?拿什么来维持生计?所以,草原上的民族,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唯有靠抢掠来维生。

    自然,大草原上的民族,哪个也不会比谁更好,所以,互相之间的抢掠虽然时常都有,但却根本解决不了他们生活物质奇缺的问题。如此,向更富饶的地方抢掠那就顺理成章了。

    中原大地,历朝历代都要比大草原上的民族富裕得多,所以,关外的那些异民族对中原大地的抢掠是必然的。尤其是在中原朝廷孱弱的时候,大草原上的异族就如像是狼群,盯着中原这只肥羊,随时都会窜进羊圈来撕咬上一口。

    幽州边境的几个郡城,早就已经受够了北方异民族的抢掠之苦,当地百姓和那些异民族早已经结下了解不开的血海深仇。所以,刘易觉得,公孙瓒对待异族人的决死抵挡屠杀的政策,刘易觉得是不错的。

    对待那些中原朝廷强盛的时候,就像一只狗一样爬在脚边讨吃,稍为孱弱之时,就会化身为豺狼的民族,刘易也觉得这样的民族早就应该进行人道毁灭了。刘易如果有机会的话,也不会再放任那些抢掠成性,凶暴残劣的异民族再存留于世上。三国之后的五胡乱华,是给汉人的一个最深刻的教训,还有今后的元清两朝,刘易现在既然来到了三国时代,那么就要阻止那样的历史再发生。

    特别是什么的魔羯族、匈奴族,日后刘易真正强盛起来,必然会不远万里发兵,誓要将此二族给灭绝。

    对待异族的问题,刘易对公孙瓒还是有点欣赏的,但是刘易觉得他对内也有点问题。他对外无情,但对内也残暴,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得到百姓的拥护?又怎么能得到真正有识之士及有志之将的投效?呵呵,也不知道是不是公孙瓒不懂得政治或是不懂得冶理民生的问题,总之他在幽州真正掌权好几年,居然都没有发展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势力,连袁绍都打不过,这实在是让人遗憾。

    当然,可能还有公孙瓒个人的原因,其人刚腹自用,好大喜功,历史上,拥有赵云这样的将帅之才而不能用,徒遭界桥之败。

    刘易把公孙瓒的事细想了一遍之后,对于自己在涿郡的发展总算有了多少眉目。

    其实,刘易已经这样做了,要把军事及民生一起抓,一边尽量取得民众百姓的投靠拥护,一方面加快发展军队,尽快的在暗中训练出大量的精悍军队,时机一到,就可以振臂一呼,公开拥兵自立,独占一方。

    说到底,还是要加大力度搞好民生的问题。当然,如此要花费无数钱财,但是,刘易身杯百科全书,待这个涿郡基地建好,在此立稳了脚跟之后,就可以在此试着发展一些能赚钱的东西,只要钱不是问题,那么搞好民生事宜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困难了。

    早上从涿郡城出发,到了下午时分才到达在建中的基地。

    此处,是一望无际波浪式起伏的低土坡平泽地带,似要走到尽头才可见大山。

    难怪高顺说是荒泽之地了。此处方圆几十里,一片荒芜,人烟极少,地形又有点低洼,传说这里以前还是一个湖泊,只不过,早就没有了湖的痕迹了。

    在这样的地带建立基地,无险可守,还好,附近并没有什么的大河,不会有被水淹的可能。

    如果是一般人,肯定不会在此处选择建城,太空旷,太暴露了,待基地棱堡建起后,站在远处的高山上肯定能够看得见,很惹眼。不管是往西往北方向,再过去百多里左右就是长城了,棱堡在这里,以后必会成为别人众矢矢的的城堡。除非异族人不侵犯进来,否则,棱堡必会成为他们首先要进犯的目标。

    但这些只是表面上看到的劣势,实质上,刘易还是挺喜欢这里的。

    刘易一路上,时不时下马察看一下路边的土壤,发现这个所谓的荒泽,只是没有人来开荒造田耕种罢了,一旦发展起来,这里必然是沃土千里,非常适合种植。再加上,此处地势稍为较低,相对于幽州之境来说,此处极有可能是冬暧夏凉之地。

    至于安全上来说,棱堡一旦建成,那么就绝对不会有问题。

    在只有一个刚刚建起的棱堡地基上,刘易看到了田丰,他似乎比在洛阳时更结实了一点,但瘦了一点,却显得更有精神。

    “终于来了?你觉得在这个地方怎么样?”田丰见到刘易,并没有过多的寒暄,拍了拍手上的泥迹,走到正下马的刘易身旁道。

    “不错,这里真的不错,只是……”刘易笑着对田丰点了点头,然后再摇了摇头道:“一路上我看到了,来到这里也看到了,好像人少了点,还有,开恳的田地也少了点。”

    “呃,现在愿意跟着来这开荒耕种的人的确不多。现在的人都是我们从洛阳带过来的,以及一路上收容的流民,现在一共有四千多人了,这还不多?”田丰被刘易说得脸上纳了一下,然后站上一块大石上,伸手往四周指了指道:“以这棱堡为中心,向四周开垦,全部人力都用上了,能开垦多少算多少,人手就这么多,开出来种下庄稼的田地就这么多了。”

    “哈哈,跟田大人你说笑呢,我知道大人辛苦了。”刘易当然不是来责怪田丰的,跳上大石和田丰站到了一起笑道。

    “去去,你别不知足了,我就不相信如果是你能比我做得更好了。”田丰却当真似的板着脸道:“我把高顺的兵都拉来开荒了,想必他都怨着我呢,你还好意思来跟我开玩笑?”

    “呃,田大人,还不瞒你说,如果是我来,估计还真的要比你现在的规模要大上一半以上。”刘易倒也不客气的直言道。

    田丰搞内政的确有一手,但其人比起戏志才来说似乎还有点那么的不够圆滑。嗯,是说他玩手段的功夫不及戏志才。或者说,现在的田丰做事还有点太过循规蹈矩,有多少米就下多大锅的饭。

    还有,有不少可以招募到人的工作他没有做。首先的,在此处建立一个基地的最基本的宣传就没有,或许,田丰可能认为在此建立一个基地不宜太过张扬吧。反正,刘易觉得,想在此处真正的发展起来,就少不了人,而人,却不会平白无故的跑来这里投靠的,就算要投靠,但连这个地方都不知道,哪么这里又何来人手呢?

    所以,刘易觉得,既然要做,就要高调一点,打开名号来做。反正,自己搞这个,又不是什么造反什么的,只是给天下没有了活路的百姓一条活路而已,相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就算真的触犯了所谓的禁律,但在此山高皇帝远,有谁能用什么的王法禁律来说事?

    官府及当地的豪绅,刘易觉得更不用怕,让高顺带着二百彪悍之兵来是干什么的?如果不是碰到大规模的军队,千人以下的人,根本就不是高顺的对手。

    所以,高调,一定要高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