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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在傅子遇面前,路念笙总会不由自主变成个小女人。
这种感觉很陌生,就连她自己都不习惯,却无法控制。
傅子遇说要约会,还真是约会,他带她去看电影,在漆黑的到电影院里面拉着她的手与她亲昵耳语,她连电影演了什么都不记得了,到离开电影院脸还是滚烫的,傅子遇心情大好,又带着她去逛街。
去的是国贸,他兴致勃勃,在一楼见了珠宝首饰专柜,就拉着她看,问她喜欢哪个。
柜台里面一堆亮闪闪的东西,路念笙看的眼花缭乱,过去二十多年里她活的粗糙,虽说是个女孩子,由于生活所迫,从未花心思在打扮自己上,但是女人骨子里面都爱美的东西,现在看到这些闪亮的小东西,她眼神还是微微有些兴奋。
她所拥有的首饰只有一样,就是手指上的那个结婚戒指。
那还是临时买的,傅子遇本来打算要给梁佳茗戴上的。
婚礼那天他在台子上给她戴戒指的时候,眼神仿佛要在她脸上钻出孔来,满满的都是怒意。
她想到这里,眼神有些黯然。
“对了……”傅子遇突然开口打断她思路,道:“说起来,欠你一个结婚戒指。”
她一怔。
傅子遇似乎是和她想到了同样的事。
他表情有些感慨,低头看戒指,导购小姐忙不迭地推荐起来。
他将路念笙无名指上原来那个戒指摘下来,然后催促她试戴导购小姐推荐的戒指。
她抿唇不语,也没动作,他就自作主张地低头拿起崭新的铂金戒指往她无名指上套,他眼帘低垂,眼神温柔,她心口砰砰跳起来,突然就要把手抽回来。
她觉得自卑,手长的不够好看,不是那种保养得当娇嫩无比的双手,她手上甚至还有陈年的旧伤口,都是很早前被梁杰打出来的。
傅子遇眉心一蹙,“怎么了?”
她不说话,他就又强硬地将她手拉过去,看到她手背上近虎口的位置一道旧疤痕,没有说话,将戒指戴在她无名指上,看了看,“你觉得怎么样?”
她瞥了一眼,白皙修长的手指上,铂金质地,镶了钻的戒指熠熠生辉,可视线稍微放大到整个手背,那道狰狞的疤痕就十分刺眼了,她咬下唇,“戒指是好看……”
顿了顿,“可手不配。”
他一怔,神色有些复杂,好几秒,攥紧她的手,“喜欢这个戒指吗?”
导购小姐见傅子遇明显挺中意这个戒指,赶紧对路念笙说说:“您先生太有眼光了,这是我们店里现在销量最好的戒指……”
导购小姐说了一大堆,路念笙脑子却停留在最初那几句上面。
——您先生太有眼光了。
她唇角不禁勾起来,傅子遇见状,爽快对导购小姐道:“那就这个吧。”
路念笙一下子急了,拉傅子遇,“什么啊,我没说要这个。”
“不喜欢?”他问,“我觉得不错。”
她想了想,“你让我再挑挑。”
他笑了,眼神宠溺揉她头发,“好,慢慢来,随便挑。”
旁边的几个导购小姐看直了眼睛,小小一个动作就是秀恩爱,高大帅气又多金的男人是所有女人的憧憬,何况男人那眼神温柔的几乎要滴出水来。
路念笙磨磨蹭蹭看了一圈,最后锁定的目标是一个铂金指环。
她心里有自己的考量,刚才试戒指的时候她就留意到了,那个戒指上面三克拉的钻石必定价格高昂,可是样式简单的指环就要便宜的多,而且也更加独特一些,她不热衷跟风去买什么畅销的东西,隔着玻璃柜子指着那个指环,“这个好不好?”
傅子遇看了一眼,作为一个男人其实对于珠宝并不敏感,只是印象里女人应该都偏爱有大钻石的戒指,他拧眉,“你喜欢?”
路念笙点点头。
待导购将指环取出来她试过,他看了看也挺利索:“那就两个都装起来吧。”
“啊?”
路念笙一愣。
导购小姐眉开眼笑,拿着傅子遇递过去的卡赶紧去打票,路念笙有点傻了,“为什么还要买那个?很贵的。”
他被她逗乐了,“怎么,合着你这是在给我省钱?”
她皱眉,“太贵了,你看标价牌了吗,一个手上带的金属环,要两百多万,这简直就是抢钱啊!”
他笑出声来。
她表情认真,模样有些娇憨,是真的在嫌东西贵。
她嘟囔,“你笑什么,真的……我和你说你们这些人花钱太夸张了,昨天我和我妈逛街也是,一件衣服动辄好几万,吓得我都不敢说哪件衣服好看,就怕她一听就买。”
他说:“你现在好歹是路家千金了,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穷酸。”
她撅嘴,“没办法,我是在贫民窟长大的啊……”
这话是真的,她到现在依然无法接受有钱人的消费方式,什么都要最好的,她以前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连买一件衣服都要在地摊找便宜货,然后和对方杀半天价,所以她觉得这些人的生活,堪称挥金如土。
傅子遇刮了一下她鼻尖,“我刚才那句错了,你现在是傅太太了,你有资本铺张,看上什么就买。”
她怔住,旋即低下头去,不看他了。
傅子遇一般不说情话,一说起来就是要人命的。
买好戒指后,他本来还想带她去买衣服,可她非常抗拒,说是何欢已经给她买了很多,不需要了,傅子遇拗不过她,只好做罢,最后带着她去L市最高的旋转餐厅吃饭。
包厢很大,临着窗口,城市的灯红酒绿尽收眼底,她按捺下心中的新奇,在餐桌上拿出买的戒指和指环来看,“买这么多,我也戴不了啊。”
傅子遇起身走过去,靠着桌子拉起她手,把旧戒指取掉,将那个镶了钻石的戒指戴上去,然后将指环戴在她中指上,“这就好了。”
她笑,“这样像暴发户好吗?”
他说:“你可不就是暴发户,一朝成为路家千金,当时圈子里面都说你大概要乐疯了,从个女混混变成豪门大小姐。”
她鄙夷地嘟嘴,“我才不稀罕呢……刚开始,我本来是不愿意回到路家的,不自由,要约束我,但是……”
他问:“但是什么?”
她的心跳快起来。
以前她不敢说,但是现在,她觉得可以说了。
“但是我听说,你和路家千金有婚约,我……我想,我回到路家的话,就能和你在一起……”
她话到最后声音小下去,头也低着,眼睫扑簌却不敢看他,脸发烫,心跳的极快。
这是第一次,她鼓起勇气真正意义上的告白。
傅子遇完全愣住了。
这短短一句话里面的弯弯绕绕,他是好一阵子才理清楚,他神色怔愣,弯身半跪下去,抬头看她,唇动了几番,问出口:“念笙你……你喜欢我,是吗?”
她脸一下子红了,抬手一把捂住了。
她觉得她话已经说的很直白了,没想到他问的更直白。
他抬手去拉她的手,他心底的喜悦如同泉涌,带着一丝难以置信,他犹犹豫豫琢磨她心思许久,就是不敢问出口,可是现在,他才意识到,这段关系并非他一厢情愿。
她手被拉开,羞红了脸,几乎无处遁形,别过视线不看他,“你别问了……我们吃饭好不好,饭要凉了……”
桌上的牛排在一点一点丧失温度,她寻了这个借口,他却不愿意放过她,紧紧睨着她,“你嫁给我之前就喜欢我了,那是什么时候,我们以前见过?没想到你那么早就……”
“别说了,”她咬牙面对他,竭力压抑那种不自然的感觉,“我想吃饭……”
他笑起来,得意的,嚣张的。
她郁闷极了,抽不回自己的手,只能瞪着他。
“你有什么好得意的,反正你现在还不是也喜欢我。”
她努力想要扳回一局,证明谁也没有比谁强。
“我不是喜欢你。”他起身。
她愣了愣,而眼前他身影挡掉吊灯灯光,雄性荷尔蒙气息迫近,他欺身下来,“念笙,我爱你。”
话音落,他吻上她的唇。
她完全傻了,也忘了这还是在餐厅的包厢里面,忘了推开他,任由他在她的世界里天翻地覆地搅合,掠夺她所有呼吸。
她闭上眼。
背景是落地窗隔绝在外的,整个城市的喧嚣和流光溢彩,这一刻是她迄今为止最幸福的时刻,那些甜蜜的温柔的悸动在心口饱胀,她有种要落泪的冲动。
彼此的告白成为暴风雨之前的狂欢,那时候他们拥抱热吻,刻意忽视掉那些潜伏的危机,却忘了那都是不定时的炸弹,只等时机毁天灭地。
晚饭后傅子遇开车送路念笙回路家,路念笙脸颊绯红,她脑子里面总在回味那个吻和那个告白,眼见路家将近,傅子遇将车停在路边,她迷惑地看他,“怎么了?”
他望着前方不远处路家别墅大门,“不想放你回去。”
他话说的有些孩子气,像是不舍自己心爱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