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三章 太子妃

可乐泡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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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庆跟着曹嫣昔往外走去,走到洞口,他突然停了下来:“你……真的放心把他一个人留在此地?你……就是太子妃吧!”

    曹嫣昔一惊放慢了脚步:“你怎么知道的?”

    顺庆自嘲地笑笑:“昨夜你给他治伤的时候,心急如焚,等到他的伤势有所好转,你又高兴得不得了,这样关切的心情,若不是真有情的人,谁又能做得出来?”

    “所以你断定我便是太子妃么?”曹嫣昔站定,回望着顺庆。

    “嗯!”顺庆点点头:“而且你也说过,我们身中的这个蛊虫,不能和心上人欢好,否则的话便会把这个蛊虫过到对方的身上,我想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肯承认你就是太子妃!”

    曹嫣昔沉默下来,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走吧,去找灵雪莲!你我的性命都系在这小花身上呢!”

    顺庆点点头。曹嫣昔算是默认了自己的身份,顺庆看着努力往巨岩上攀登的曹嫣昔,心里不由得感佩万分。

    他一直觉得自己身世坎坷,老天不公,虽是呼延家的次子,却因为生母出身低微,一向被人看不起,当成家奴一般对待,幼年丧母,年纪稍长便被送到大齐做卧底,而才得到点自由,又被曹嫣昔感染了阴阳易蛊。

    这蛊毒发作起来生不如死,而且解药又难以寻到,顺庆便有自暴自弃的想法,想着不如寻个机会跳下雪谷死了算了,也好过在世间受这些种种苦楚!

    他起初被曹嫣昔感染了阴阳易蛊之时,对曹嫣昔是百般仇视,后来见到曹嫣昔一直在努力想要解除这蛊,虽然历经千辛万苦,却仍然在努力地寻找解药。他才对曹嫣昔略有改观。

    现在知道了曹嫣昔的真实身份后,顺庆感触良多。和曹嫣昔的遭遇比起来,自己所受的委曲委实不算什么。曹嫣昔,出身尊贵,夫君是当朝皇帝,却不能相认,还要装做毫无关系的模样,在后宫里任人踩压,而且一个娇滴滴的女子,为了解除这蛊,来到这冰天雪地的大雪山却没有一句抱怨,单单是这份胆量,便让顺庆佩服了。

    顺庆咬咬牙,追了上去:“医官,这里山石险峻,严寒酷烈,不如你就在洞里照顾大齐王,我去找灵雪莲!”

    曹嫣昔摇摇头:“你不识药性,再说我们要的是鲜灵雪莲,摘下来便得立即贮存起来,你可办不到。再说这个洞这么好,又隐蔽,又安全,一般的猛兽也进不来,大齐王龙魂在体,定然会平安无事!”

    曹嫣昔手脚并用朝着山崖上爬去:“别说了,走吧!”

    巨石上盖着厚厚的积雪,有的地方因为风吹,积雪被吹开,露出下面黑色的宛如刀刻的石头,曹嫣昔在上面爬过,冷硬的石头宛如利刃切入她的肌肤,殷红的血流出来,很快就凝成了红色的冰,但是因为手脚都冻得发麻,反而一丝痛也感觉不到。

    脚底下是万丈的深渊,从深渊底下冒出腾腾雾气,仿佛有白云飘浮在半山腰。

    景色美丽宜人,可是曹嫣昔和顺庆却没有赏景的兴致,两人小心翼翼地爬上了巨岩,回到了雪山顶上。

    据说灵雪莲虽然性喜寒冷,却又偏偏喜爱阳光,所以它们一般长在雪山顶上最向阳的地方,据采过灵雪莲的人说,这灵雪莲平时都埋在雪堆里,只在正午太阳最强烈的时候,才会把花茎露出雪堆来晒太阳,所以采摘这灵雪莲就需得在正午时分才行,其它的时候,即使你站在灵雪莲的旁边,也难以发现它。

    曹嫣昔在山顶上抬头望了望天,天色尚早,太阳还在慢慢往上爬。

    她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下的这片山坡,只见虽然也铺着厚厚的积雪,但是因为这里山势陡峭,又在风口上,所以积雪还不算太深,有的地方还露出下面黑苍苍的岩石。

    曹嫣昔四处张望,只见前面不远处,有片洼地,虽然是洼地,却正当西,从正午开始,便一直会晒着太阳。也因为是洼地,积雪堆得极厚实,从曹嫣昔的位置望过去,就象是一个向下凹的棉花糖。

    曹嫣昔心中一喜,她指着那片洼地对顺庆说:“灵雪莲喜欢阳光,也喜欢厚积雪!我们去那片山坡看看!”

    她每走一步,就好象脚上拖着个铅球,身体重得不得了。原本只有百来米的直线距离,她和顺庆居然走了快两小时。

    就在两人刚刚走到洼地的边缘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

    在洼地的正中央,突然出现几朵淡绿色的花苞,这些花苞的外形很象荷花,大小也差不多,只是花瓣是绿色的并且半透明,在阳光下依稀可以看到重重花瓣包裹下的淡黄色的花蕊。

    曹嫣昔和顺庆呆呆地站在洼地边上,目瞪口呆地瞪着这几朵灵雪莲,他们离洼地中央还有一段距离,想要走过去还得要好一阵子。

    正午的强烈的阳光照在灵雪莲的花苞上,晶莹剔透,宛如玉石雕刻而成。

    花苞在太阳下晒了一会儿,花瓣隙开来,露出一条小缝,一股淡淡的清香从花蕊里散发出来。过了一会儿,花瓣又张开得更多,香气变得浓郁,一只浑身雪白的玉蜂,不知道从那里钻出来,绕着灵雪莲打着转。

    阳光越来越强烈,灵雪莲的花瓣在阳光下完全打开来,淡黄色的花蕊在阳光下吸收了太阳的光辉,颜色渐渐转深,变成了翠绿色。花香在阳光下变得浓烈起来,一群玉蜂飞来,绕着灵雪莲飞舞。

    曹嫣昔和顺庆呆若木鸡地站在一旁,观赏着这难得一见的奇观,直到太阳渐渐西斜,灵雪莲的花瓣渐渐合拢过来,重新隐入地下,雪地重新恢复了光滑平整。

    曹嫣昔回过神来,加快脚步向着洼地中心奔去,奔到刚才灵雪莲钻出来的地方,用手刨开积雪,一直刨到露出深褐色的泥土,也没有找到刚才那美得令人目眩神迷的花朵。

    曹嫣昔失望至极,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她才觉得浑身酥软,双膝一软,“啪!”一声跪倒在雪地里。

    “走吧!”顺庆拍拍曹嫣昔的肩:“我们明天早上再来!”

    “嗯!”曹嫣昔点点头,她握住一把雪,在脸上一抹,寒冷刺激下,精神不由一振,站了起来:“嗯!明天再来,我们今天也不算白来,至少知道了灵雪莲的位置在那里了!”

    两人借着夕阳的余辉往山洞赶去。

    天边的晚霞仿佛火烧一般,把整个天空都映得通红,雪山上的积雪在夕阳下也仿佛在燃烧,但是只一眨眼,燃烧的夕阳便沉了下去,雪山上沉入一片黑暗中。

    曹嫣昔和顺庆沉默地赶着路,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曹嫣昔有些后悔,后悔刚才不应该在灵雪莲处呆那么久。

    雪山上的白天本来就短,而且夜里气温会下降得更多,必须得要赶回山洞里去,否则的话,两人都会在外面被冻死。

    远远地可以看见巨石高大的黑影,曹嫣昔心里长吁一口气,心想:终于到了,还不知道上官云轩独自在洞里一天,现在怎么样了呢?突然,走在前面的顺庆突然停住了脚步,曹嫣昔走得急,一时刹不住脚,撞在顺庆背上,她刚想道歉,便发现顺庆有些不对头。他全身僵直,双手握着拳,眼睛牢牢地盯着前面不远处。

    顺着顺庆的目光望过去,只见黑暗中两对赤红的小灯笼悬在半空中,映在雪地上,显得无比诡谲!

    “雪狼!”顺庆低声说,他握紧双拳,把曹嫣昔掩在身后。做为一名在草原上被当做奴隶养大的哈兹人,顺庆深深地知道这种雪狼的厉害之处。

    这雪狼体型不大,和家犬差不多,却极其凶残,好斗成性,一只便可以咬死一头肥壮的牛牯,而且独来独往。

    眼下却是两头雪狼,雪狼只在养育幼仔时才会成双成对地外出给幼仔捕食,这种情况下的雪狼会比平常更加凶残好斗。

    顺庆看了一眼背后的曹嫣昔,自己一人若是单打独斗一只雪狼,堪堪能胜,若是两只,便一点胜算也没有。

    而曹嫣昔一点武功也没有,若是放在从前,顺庆多半便会把她割了喉扔出去让雪狼饱餐一顿,雪狼吃饱了自然也就没有威胁,但是现在,顺庆却宁愿自己死了也不愿让狼动曹嫣昔一口。

    这倒底是为什么?顺庆不明白,不过他觉得这不是儿女之情,至于具体是啥,他的脑袋瓜子不够用,也不愿意去多想。

    顺庆微微侧过头去,附在曹嫣昔的耳边低声说:“一会儿,我会吸引住两只狼,你先往前跑!别回头,爬上巨石回到山洞里去就好!”

    曹嫣昔重重地点点头,她知道自己没有武功,留在这里只会成为顺庆的负累,所以也不客套,全身绷紧起来,随时准备逃命。

    两只雪狼慢腾腾地朝着曹嫣昔和顺庆走过来,它们一副好整以暇地模样,仿佛并没有注意到面前这两个人。

    顺庆的目光牢牢锁住两只雪狼,他和曹嫣昔背靠背,慢慢地向着巨石方向挪动。

    两只雪狼一左一右,与两人对面而来,在月光下看来,这两只雪狼体型一大一小,毛色光亮飘逸,气度安静从容,显然是这雪山顶上的顶级捕食者。

    赤红的灯笼越变越大,越来越亮,兽爪踏在雪上,轻巧而敏捷,仿佛根本不受积雪的影响,只留下一个浅浅的梅花形的蹄印。

    狼和人越来越近,近得可以听到狼嘴里“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可以看到狼身上的鬃毛在风中摆动,雪花飘在狼毛上,滑了下来,落在地上。

    曹嫣昔的心呯呯直跳,手心里全是汗水,又湿又冷,她和顺庆背贴着背,可以感受到顺庆背上的肌肉绷得笔直,象铁一样硬。

    两只狼目不斜视地从两人身旁走过,曹嫣昔长吁一口气,转过头去对顺庆笑笑,低声在他耳边说:“运气真好,看来这两只狼不饿。”

    她话音未落,顺庆的脸色突然变得铁青,他一掌推开曹嫣昔,大声地说:“你快跑!”

    雪狼的攻击一瞬间展开,通体雪白的雪狼,在月光下象道闪电,从两人身后突然跃起,猛地扑了上来。

    一只体型较大的狼攻击顺庆,另一只体型小一些的却向着曹嫣昔的脖颈扑过来。

    这是狼的必杀技,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也许是经过衡量,这两只狼看出曹嫣昔是两人中较弱的一个,根据两人的能力,决定对曹嫣昔一击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