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发现奸1情

秣陵别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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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边小筑是中午和晚上营业。

    中午二点半之后可以回家,只要四点半之前来工作就行。

    温秀婷感觉到海边小筑现在暖昧的气息,也有些呆不下去,在二点半就骑着小电驻,往家里赶去。她现在还感觉自己的脸如火烧一般。

    路上,遇到了以前在梦园大酒店的女同事,叫玲子,她一见面就低声开起荦笑话:“哟,秀婷,你现在的气色不错啊,是老公滋润得不错,还是包你的富翁滋润得你不错。”

    “去你的,我现在是正当上班好不。”温秀婷被说得脸上一羞,很多人说结了婚的女人耻度会高上很多,但是温秀婷还是容易脸红。

    和女同事聊了几句,又聊了梦园大酒店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比如说一个女服务生,勾搭到了酒店经理上位,成了领班之类的。

    温秀婷骑着小电驴,向着家的方向赶去。

    就这样,迷迷糊糊之间,温秀婷来到了那个老小区。

    把小电驴给锁好,连上了几楼,正要拿锁开门。

    结果,里面传来了一阵子怪异之极的声音。

    啪,啪,啪,啪。

    “宝贝,你的身子太软了。”

    “你也太能干了。”

    “真痛快啊。”

    “再加一把力。”

    一阵一阵的****袭来,男女乐在其中。

    而且,温秀婷可以肯定,其中的男声,赫然是自己丈夫沈叠的声音,至于女人的声音,到是没有什么印象。她的大脑几乎处在失神的瞬间,她与沈叠成亲四年的时间,一直恩爱有加。从来没有想过丈夫会出轨。她发现自己完全不能思考了。

    过了片刻,那****终于停了。

    门也被打开了。

    一个浓妆艳抹,看起来大约三十四,五岁,长相一般,但打扮之后也能看,胸大臀肥,穿着黄色衣服,露出深深的事业线的女子,由着门内走了出来。她走出来的时候,随意的打量着四面,看到温秀婷的时候,她略略有些吃惊。

    但是,却并没有半点的惊慌。

    而是失笑了一声,带着几分讥讽的看向温秀婷。

    然后,压根没有理会温秀婷,而是踏着她那至少十厘米的恨天高,甩着略有些胖的腰肢,趾高气扬的走了。

    温秀婷只感觉自己的脸上,被重得的扇了至少三个巴掌。

    她有些无神的拉开了自己家的防盗门,走了进去,看着还光着上半身,下面穿着短裤的沈叠。

    沈叠正在享受事后一根烟,快活似神仙的感觉,看到了温秀婷进来的时候,明显有些措手不及,香烟啪的一声,由着嘴角跌落在地砖上:“你怎么回事了?一般不是下午二三点钟,才回来休息的吗?”

    温秀婷的唇角,闪过了一丝苦笑:“是啊,我若是不回来,又岂会撞到你与那个女人的奸情。你不会还怪我撞破了你们的好事吧。给我一个解释,那个女人是谁?”

    沈叠怔了好久,突然的由着烟盒里面拿出了一根烟,抽了一口:“既然你已经看到了,我也就不用再隐瞒了。”

    “我,出身在一个平常的工人家庭。”

    “在GD这个地头,一般工人家庭当然没有前途。有钱的,都是那些官二代,富二代,做生意的。”

    “我小时候,用的书包是那种布缝的书包。而我的同学,用的是高档的国外买的书包。”

    “我小时候,穿的都是地摊货。我的同学,穿的却都是各种各样的牌子货。”

    “我上学的时候,请不起家教。而我的同学,却是请着各种各样的名牌老师当家教。”

    “我很早很早,就受怕了贫穷。”

    “而且,我知道我成绩不怎么样,去老老实实的上班,要摆脱贫穷太难了。”

    “所以,我大学毕业之后,就不停的做生意。”

    “做生意,才是发财的途径。”

    “但是,不知为何,无论怎么做生意,我都只有输一条路。”

    “输,再输。”

    “我这些年来,没有赚到什么钱。”

    “我现在还住这种六十来平的老房子当中,而且还是五口人一起住。这样说吧,我们晚上要做那档子的事,都要小声一点,以免被老豆阿妈听到,我现在更是混得惨,连儿子的幼儿园学费也付不起,要你来付。”

    “我努力的赚钱,却只是这个结果。我很痛苦!我要发财!但是连续亏了这么多次,却连开店的资本也没有了。”

    “上一次,我叫你把沈夜的秘方给盗来。如此,我们可以利用这个秘方赚大钱,过好日子,结果你节操够高,坚决不做这种事。”

    “我受不了这样的穷日子了。”

    “刚才走的,我叫她李姐。李姐的身家一千万左右。年纪虽然大了些,但也只是三十四岁。”

    “我只要和李姐结婚,马上就可以不用过穷日子,也立马成了千万富翁。”沈叠沉声说道。

    “秀婷,我爱你。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大学的校园里面。那时候,我走在路上,突然看到你那一个回头,青丝披肩,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你。”

    “我还记得,我们成亲的时候,那么多的人羡慕我娶到如此美丽的你。”

    “我还记得太多太多的事情。”

    “但是,我现在已经二十八岁了。已经不是有情饮水饱的日子,我要过好日子。”

    “所以,你明白我吗?”

    温秀婷听得目瞪口呆:“也即是说,你要和我结婚,和那个李姐结婚,靠吃软饭,成为千万富翁,不再过穷日子吗?”

    “对。”沈叠有些艰难,但还是很坚定的点了点头。

    “很好,很好,很好。”温秀婷的面色出奇的难看,但是马上就哈哈大笑:“我喜欢的沈叠,是那个有冲劲,不甘于平凡,无论失败多少次,都要重起的沈叠。而不是现在这个已经被失败给打击得再也没有半分半毫的勇气,已经认命,已经要去吃女人的软饭成为富人的沈叠。离婚,行。”

    “但是,有一个条件,小南归我。我要我的儿子小南,以后长大了,是一个鼎天立地的男子汉,而不是被他父亲影响,成为了一个吃软饭的小男人。”温秀婷平时温温柔柔,但是碰到了这种大事,她反而出奇的镇定。

    被这么一说,沈叠的面皮有些发烧:“不行,小南跟着我,我以后会成为富翁。而你拿什么钱去养小南。”

    “小南跟着你,哈哈,你以后吃软饭,在家里不会有什么地位的,那个李姐会很好的对小南,我可不信。至于我拿什么钱养小南,这个就不用你操心,别忘了,小南现在就是我养的。而且,我不会让小南吃苦的,我大不了这辈子不再嫁人。”温秀婷截钉截铁的说道。

    被温秀婷抢白到这个地步,沈叠特别的尴尬。但是她沉默了半晌,终于还是说道:“行。你要这样,就这样干吧。小南跟你,但是我有钱的话,一定会按月汇些钱给小南的。毕竟,他还是我的儿子。”

    “不用了,小南我会自己养,不用那个女人的钱来养。你要离婚,现在我们就去民政局。”温秀婷冷静的说道。

    沈叠此时也骑虎难下,也只有点了点头。

    两人拿了结婚证以及身份证,去民政局。

    两人都是一穷二白,没有什么好分割的。至于这一套房子,还在沈保平的名下,到也不用分割。

    进入民政局,一开始的时候,民政局的办事人员还不同意离婚。但是沈叠和温秀婷都咬定了离婚,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也只有无奈的帮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明明只是五月时分。

    但是不知为何,沈叠却感觉到很冷。

    他看向温秀婷那娇小而纤细的身躯,突然的回想起了大学时代,两人谈恋爱的情景。莫名的,他有一阵子的心痛,他知道,他永远的失去了这件稀世珍宝。

    (在书评区不少人说,警察现在就可以发现主角是筷子魔了。我来解释下吧。

    主角在家乡现在干了三件事。第一件,是对付马国生。马国生当时搞拆迁,一条水门巷几百户,上千人。主角只是上千人当中的一个,怎么扯得到主角身上。

    第二件,鹿有为,这事扯得深一些。主角确实被警方列为怀疑目标,但是筷子魔受枪伤,主角没受枪伤,这点警方看到主角没受枪伤的身体,洗脱嫌疑。

    第三,吕大奇之事,警方都不知道是筷子魔做的。

    另,感谢血牛阳神,我大飞两人的打赏。特别是我大飞。前面几本书在创世发的,当时状态有些低沉,一直是我大飞这个读者在支持我,谢了。

    也感谢大家的推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