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一枪撂倒四不像神兽】

炉中火暖你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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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完了各自的任务之后,杨勇就非常自信地抱着自己的猎枪,在厚厚的雪层上面爬行。

    可是刚刚爬行两步就感觉到自己的裤脚什么东西钩住?回头一看发现向导哭笑不得的向天上指了指,杨勇这才注意到三个人猫在两棵油松树后面,正处在上风口。

    要知道麋鹿的嗅觉那可是相当灵敏,更何况这群大角麋鹿数量达到几十只,鼻子到处嗅闻危险的气息,别说是人了就是一只老鼠靠近也会被它们发现。

    像大角麋鹿这种自然生灵,能从远古生存到现在肯定有两把刷子,杨勇要是不听从向导的指引,别说鹿角了就是鹿毛也捞不到。更何况爱斯基摩人是当地土著,和这些大角麋鹿自然就打了上千年的交到,向导比自己还熟悉这些大角麋鹿。

    为了自己的枪架,为了自己的展览品,杨勇不得不遵从向导的职业,带着史密斯匍匐前进100多米之后,然后绕过两个山头,从山谷的另一侧冒出头来。

    这一次那只十六叉大角麋鹿整个身子都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杨勇感到特别兴奋的是这只鹿不光鹿角达到了十六叉之多。

    最奇特的一点是这只雄性麋鹿,普通的雄性麋鹿大上1/3,可以说是大角麋鹿当中的巨人,而且毛发特别的柔顺有光泽,离着上百米远杨勇就可以用望远镜观察到。

    这只大角麋鹿是在初冬新换的冬季皮毛特别的柔软厚实,最特别的是这只大角麋鹿的胸前鬃毛一大片。像狮子一样的鬃毛,而且这些鬃毛灰白色的。

    这是杨勇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这么奇特的大角麋鹿,这让杨勇想起来小时候,老妈给自己讲个故事精神榜当中的一种神兽,和这只大角麋鹿比较相似,那就是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

    这么奇特的麋鹿真真正正是自然精灵,可遇而不可求的宝物啊!杨勇激动地拍着史密斯的肩膀,用手指着山谷下面的麋鹿激动地向史密斯说道。

    “史密斯就看你的了,这只神兽一定要帮我拿下它,千万不能让它跑了。”

    史密斯虽然社会经验少,但是动物世界还是经常看,从来没有看到过形象这么经典这么奇特的大角麋鹿。难怪杨勇这么激动,就连一向冷静的史密斯面对这只堪称神兽的大角麋鹿激动的手心出汗,向杨勇使劲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竭尽所能,把这只神兽留下来帮助杨勇完成心愿。

    看到史密斯这么坚定的回答,杨勇开心地笑了,知道这只麋鹿是自己囊中之物了,因为史密斯从来不会说大话,答应的事从来没有没失言过。

    史密斯找到一个最舒服的姿势,从上到下瞄准趴在石头另一侧的麋鹿,瞄准的是麋鹿的心脏部位准备好的史密斯回头向杨勇打了一个手势。

    然后杨勇和向导到各自拿着猎枪以蹲射的姿势,瞄准山谷下方两只小麋鹿,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之后,心里默念三个数几乎同时开枪。

    山谷幽静,再加上山崖比较高,打出子弹回声特别的响亮,和手雷爆炸有的一比,就在枪响的一瞬间三只大小不一的大角麋鹿应声的倒在了血泊当中。

    让杨勇兴奋异常,自己看中的那只神兽果然被自己的贴身保镖史密斯一枪撂倒,虽然没有当场毙命但是胸前已经血流如注四肢开始抽搐。另一个向导开枪打死的是一只半大的小麋鹿,向导的枪法精准一枪爆头,倒在血泊当中的小麋鹿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三个人当中枪法最差的杨勇这一次也有了收获,不过枪法实在不敢让人恭维,一枪打在了一只半大的小麋鹿腿上把小麋鹿的腿打折。

    小家伙遭此重创再加上枪响惊吓到了,还有自己的种群疯了一样地往山谷出口奔跑,把小家伙惊慌失措丢弃在血泊当中。遭此重创小家伙惊慌失措的大喊大叫想要站起来,但是后腿骨被打断站起来一次跌倒一次就在小家伙第三次跌倒的时候一声枪响被史密斯人道的宰杀掉。

    三个人都有了收获,特别是那只神兽被撂倒的一瞬间,杨勇开心地从雪地上蹦了起来。大喊大叫显得异常兴奋,不顾山崖陡峭顺着雪堆就往下滑。

    边往下滑边惊恐的手舞足蹈胡言乱语,好在山谷的另一侧但是平缓,再加上厚厚雪层的助力杨勇安全的抵达了山谷的谷底。

    虽然石头硌得自己屁股疼,一些松枝还把自己价值昂贵的狩猎服装划出了两个口子,但是杨勇毫不在意从雪堆里面爬起来,用枪当成拐杖,一步一晃的往倒在血泊当中的四不像神兽跑去。

    来到麋鹿身体边上也不在意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骑在麋鹿的身上哈哈大笑,感觉自己像驰骋沙场的姜子牙,只不过是自己胯下这只不像神兽已经是死掉多时了。

    就在杨勇骑在麋鹿尸体上陷入幻想当中的时候,另外两个人在山顶上一点点的下来,他们可没有杨勇那么疯狂,赶在七十度斜坡的山顶上往下滑行,所以只好一点点的下山。

    当两个人来到杨勇身边的时候,杨勇赶紧把自己的苹果手机交给史密斯,然后疯狂地摆pose让史密斯给自己合影留念,就像这只神兽是被自己打死的一样,杨勇真是臭不要脸。

    整整拍摄了上百张照片之后,杨勇这才意犹未尽的把手机收回来,然后该轮到史密斯出手了。同时史密斯也非常的郁闷,自己一个杀人魔王,屠杀那些所谓的格斗高手无数,没有想到跟在杨勇的身边自己这个格斗之王居然沦落成屠夫,不是杀熊就是宰杀大角麋鹿但是郁闷。

    郁闷归郁闷史密斯总不能让自己的老板杨勇亲自出手给这些动物扒皮,杨勇也不是干这种活的人呢!那样一来这些好端端的皮子可就白白糟蹋了。

    所以史密斯抽出腰间的狗腿砍刀,在向导和杨勇的帮助下,把这支超过三百多公斤的巨型麋鹿来个四脚朝天,从腹部最柔软的地方下手。

    用自己的******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把大角麋鹿的皮革拨下来,当一整张完整的皮子不下来之后,爱斯基摩人向导已经找来了不少干草,把麋鹿皮革上面的血迹碎肉全部磨下来。

    而这时候,杨勇却围绕在只是不像神兽的头部周围一圈一圈的乱转,同时思考着这只鹿头该如何处理。要是普通的大角麋鹿头部标本杨勇就不会上这么大火,因为这只大角麋鹿的头部太大,光那一对十六叉鹿角就足足有两米半长。

    再加上比别的麋鹿大上半圈的脑袋,还有脖子,整只麋鹿头部制作成标本体积实在是太大了。长度就足足三米半,往哪里挂呀!而且杨勇最看重的就是这支十六叉鹿角打算做一个枪架,如果把这两只鹿角锯下来,那么这只麋鹿头部标本将彻底被损坏,没有鹿角的头骨标本还有什么值得收藏的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