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茉莉花香

七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乐文小说网 www.lewen.so,最快更新风中的女孩最新章节!

    大学校园的林荫大道是这世上最浪漫而优雅的圣地。爷们的步伐、闺蜜的碎步、师生的漫步以及恋人的步子,没有大卡车的打扰和商贩的推销,它是一条阔别四年又四年的风景大道!

    短短的一周之内,宿舍的六大长老已经聚齐。这里的排序很有意思,谁先来的谁当老大,往下以此类推,不分年龄。我自然而然成为了宿舍里的老大。

    老二的床铺跟我的床铺是挨着的,所以我们俩很快就熟悉到无话不谈。他的名字很响亮,叫黄金。有段时间,黄金每天晚上都会请我去网吧上网,开始我只是看看电影听听歌,或者看看体育新闻。渐渐地,他开始教我玩网游,教我玩英雄联盟。

    老三是个大胖子,纯粹的白痴型。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睁开眼的时候总是嘿嘿的傻笑,因此大家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称号——喜剧之王。

    老四是个学霸,个子不高,懂得知识却不少,每天晚上十二点还不熄灯,对着各种材料书攻读。一开始我们还能忍,后来故意拉了电闸,没想到他买来了几节蜡烛。有好几次我跟黄金打赌看谁能先吹灭蜡烛,赌一瓶饮料或是一顿早餐。吹灭蜡烛后我们就装睡,等他点着了我们再吹灭。

    喜剧之王跟老四是临床,有时候他会把他的笔记本或者圆珠笔藏起来,可老四从来不生气也不说话。他是我们宿舍的怪人,人称死鬼。

    老五还算是个正常人,能说会道,做人坦诚。他有一台笔记本电脑,里面装了很多让我们热血沸腾的好东西。每到夜深人静时,他就会跟我们分享里面的视频,搞得满屋子腥臭味。因此,老五默认了他的称呼——种子王。

    老六是个富二代,经常不回宿舍,但他经常请我们唱歌喝酒打电玩,因此他也有了完美的称号——六六大顺。

    当然,身为老大,我也应该有自己的外号。因为我的名字叫做安客有,谐音像是三克油,所以大家称我为——三克油!

    除了死鬼的学习精神让我们不忍接受之外,我们更难忍受的是喜剧之王的呼噜声。为了不让他比我们先睡,每天睡觉前我们都给他推荐一本漫画书或是一部喜剧电影,等他看完那些东西我们也都睡着了。

    夜晚的男女生宿舍里总是叽叽喳喳的,像高中时下课铃声响后的情景。隔着窗户就能看到有些无聊的男生上半身露着肩膀下半身穿着裤头围在女生宿舍楼前奔跑,引来无数女生们的尖叫。我正是被那尖叫声所吸引才拉开紧闭地窗帘。

    对面的女生宿舍楼上有个同我一样被尖叫声所吸引才拉开帘子的女生在观望。她没有被男生裸露的肩膀所吸引,而是哀叹了一声便关了窗户,拉上了窗帘。而这一幕刚好被我身后的黄金看到,他也觉得那个女生不一般,还想要她做自己的女朋友。

    就这样,黄金每天守在宿舍的窗前等待那个女生的出现。有次他又看到了她,而且拿相机拍下了那一幕。可是他喊破了喉咙也不见那女生一个眼神的交错。后来我发现黄金游戏也不打了,爱情动作片也不看了,他说要为了那个女生学摄影,学拍戏。

    起初我还以为他只是说说而已,后来见他买了一堆学习材料和死鬼一起熬夜看材料我才觉得他是动真格了。我问他是不是得了相思病,并且鼓励他去女生宿舍楼下等。没想到他真的去女生宿舍楼下站岗去了,每天都会站三个小时。因此我也养成了拉窗帘的习惯,偶尔看看对面的女生会不会也在拉窗帘,顺便看看楼下的黄金是不是还在站岗。

    就这样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有次我看到了对面的女生和站在楼下的黄金。对面的女生低着头看街景,楼下的黄金昂着头看天空,又或者是看窗子和我。这样的场面真的很少出现,我忍不住拿起黄金的相机拍下了这一幕,对焦距离刚刚恰到好处。

    拍完这一张我又替黄金拍了一张对面女生的独照,很不巧的对面窗子里又多出一个女生来。拍出来的效果很模糊,那个女生的轮廓却很熟悉。从那一天起,对面的女生注意到了我,我立马把相机丢到一边去,把一只手伸出窗子做了个握手状。女生却会心的笑了出来,而我只是想引起另外那个女生的注意力。可是那个女生始终没有再露面。

    我向对面的女生指了指黄金的位置,她便注意到了黄金。黄金通过我的手势也看到了对面女生。我立马回头找了一个大点的纸箱,用死鬼的圆珠笔写下了五个大大的字体——他在追求你!

    然后我举出窗外拿给对面女生看,她好像害羞了似的立刻把窗帘拉紧,带着她模糊的轮廓消失了。

    黄金撇着嘴笑着向我招手,他示意让我下楼去找他。他找我肯定是好事,不是请我喝酒唱歌就是带我去网吧。我换了双干净的鞋子下了楼。

    我问他什么事这么着急找我,他说要我陪他去买画板,是那种写了能擦,擦完能再写字的那种。我问他买这些东西做什么他也不告诉我,还说很快我就会知道了。

    买完了画板,他问我想吃饭唱歌还是上网,我说这儿离网吧近,先去上会儿网吧。他竟然给我开了五个小时的时间,而且还买了一瓶饮料和一些零食。他让我自己先玩着,自己不知道跑去哪儿混了。

    打了几局英雄联盟,感觉这游戏挺上手的,就是有点浪费时间。玩了将近三个小时我就不想在网吧里待了,结完账便在街上溜达了一阵子。

    我喜欢一个人独处,走着走着我又来到了后街的过客书店。这里才是我所喜欢的地方。今天不知道是心情好还是怎么着,办了张读书卡,办完卡便去了二楼阅读室。

    当我拿起一本书翻阅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前些天那个身上总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的女孩。我又记起了她的哭泣,撕坏了的《老人与海》,还有她借我蝴蝶花伞的事,我竟忘得一干二净。说好了的在这里还伞,我却没把伞带来,而那个茉莉花香好像已经来到了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