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怨念还能这么转移

千苒君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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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定还在城里,要是我第一眼看见他,定能认得出来。”林青薇淡淡道。

    黎澈愣道:“你怎么知道?”

    林青薇道:“要跑早该跑了,却一再作案,显然是在跟官府作对。此人三十岁上下,中等身材,皮肤黝黑,衣着普通,他只要还在城里,就一定还会找下一个目标。”

    黎澈问道:“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今天下午审问过所有接触过他的人,得出的结果。县令已经着人画了肖像贴往各处,虽然画得有点烂。”

    黎澈不客气道:“岂止是有点烂,这个时代的画师真的不敢恭维好么,画像丑得能把本人甩几条街。”

    林青薇沉吟了一会儿,又道:“他现在是被逼得狗急跳墙,才对普通百姓家下手。一开始他选的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我想他心中定还有原先的目标,在这个目标没完成之前,他也不肯离开。”

    “城里这么多人,要想一个个盘查,很有难度。而且还可以乔装打扮,那找到他的可能性就更加微乎其微了。”黎澈道,“看来也只有这样夜夜巡街,以免惨事再次发生。”

    此刻白府里,林青薇和黎澈都不在,心如一个人也无心睡眠。她知道白以念这段时间里太过消沉,便时不时过去看看她。

    白以念和之前比起来,心情已经平复了一些,只不过整个人闷闷不乐的。可能等她彻底想开,还需要一点时间。

    她也听说了外面发生的事,这段时间白老爷都不许她出门。

    她也是城里的大户小姐,小姐们的这个圈子说大也不大。城里大多数有头有脸家的小姐,她都是认识的,并且还有几个熟知的朋友。那些小姐中遇害的就有一两个是她的朋友。

    这让白以念越发的积郁惶恐,本想去祭奠一番,白老爷却无论如何也不肯,也是怕她遭贼人惦记,出了什么危险事。

    时下,白以念和心如两个趴在石桌上歇凉。白以念道:“青薇姐姐和黎澈他们,能抓到凶手吗?”

    心如自信满满道:“一定会的!我姐姐很厉害的!”

    白以念把怨念成功地传给了心如:“青薇姐姐长得那么漂亮,万一也被采花贼看上了怎么办?黎澈也很妖孽,说不定采花贼两个都想要,又那么狡猾,会找机会把林青薇和黎澈分开,然后再趁机下手……”

    心如:“……”她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担心,脑海里仿佛已经想象出林青薇和黎澈遇到这种事情时的无助。

    心如整夜都睡不着了,如坐针毡的,等到下半夜终于受不了了,要跑出去找两人。刚跑出院子,就见林青薇和黎澈披着淡淡的星光和夜露回来,不由汪地一下哭出来,道:“白小姐说……白小姐说你们被采花贼看上了,吓死我了……”

    黎澈已经困成狗了,捞了捞衣袖就往白以念院子里冲,道:“小样儿,几天不修理她她就长毛。心如别哭,我去帮你教训她。”

    “回来。”林青薇淡淡喝一声。

    “哦。”黎澈神志不清地倒回来,回院里洗洗就倒床胡乱睡了。

    这几天大家都很疲惫,可幸的是,城里没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但仍不可松懈怠慢。往往是这样才更加不能放松警惕,只要知道那凶手还在城里,就一定还会有下一次的。

    这日白以念在院里无所事事,整日郁郁寡欢。她院里的婆子便送来了一封信,递给她道:“小姐,外面有人叫我把这封信送给你哩。”

    白以念本无什么兴趣,可是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信纸来一看,顿时神情就变了。她从恹恹的神态,变得无比的聚精会神,不知是因为紧张还是激动,略有些苍白的小脸竟浮现出丝丝红晕,忙抓住那婆子问:“送信的人呢?他在哪里?!”

    婆子道:“老奴也不知道。”

    白以念激动地站起来,在院子里来回转,道:“不行,我要去找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模样,觉得又不能就这样去找他。她应该精心打扮装饰一番再出门才行。

    于是白以念回房换了一身粉嫩的裙子,对着镜子抹了红妆,满意了才出了闺房。已经有许多天,她都没有这样有精神、有兴致地打扮自己了。

    ***

    几年前。

    三年一次的大夏科举考试结束了。京中皇榜放下,众望所归的姜慕却名落孙山。

    当时他已是家乡里小有名气的秀才,而今却惶惶不知归路。往返京城路途遥远,在回途时却用光了盘缠。

    姜慕寒窗苦读十年,一身清贫,吃穿用度皆是十分节俭。乡里同样不富裕的人敬他是个读书人,而那富贵子弟却瞧不起他是个穷酸秀才。

    就算回到家乡也无安身立命之地,曾经许下美好誓言、非君不嫁的良人,因迟迟等不到他归来,听说也已另嫁了他人。

    那是一个美丽的姑娘,心地善良,楚楚柔弱。城中觊觎她的富家子弟颇多,奈何那时她与姜慕情比金坚,让富家子弟无计可施。

    姜慕到底年轻气盛,相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眼前的幸福也唾手可握。他告别乡里,意气风发地前往上京。只没想到,最后什么都还没得到,就已经全部都失去了。

    或许这世上有很多跟他一样的,最后都一蹶不振。从此颓废,堕落,连自己都快要不认得自己。

    他辗转流落他乡,来到了琨城。琨城比自己的家乡是一个小而温馨的城镇。他初来乍到时,浑身衣衫脏脏破破,发髻散乱形容狼狈,没有谁认得出他曾是个读书人,也曾是名振乡里的秀才。

    琨城的百姓大多友善,初时将他当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乞丐来施舍。

    若要是放在从前,他宁愿饿死也一定不接受嗟来之食。只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除了苟且地活着。

    他没有一个栖息之所。

    那是一个下雨天。春雨绵绵,处处都淅淅沥沥。单薄的他蜷缩在街角的屋檐下,看着来往的行人匆匆。

    湿润的风夹杂着寒意,仿佛浸入他的骨子里。他抱着手臂,在窄小的屋檐下冻得直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