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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后的五六十年,对于中国和世界恐怕都是颇为重要的。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了元首制。公元25年,刘秀开始了新王朝。从此,大汉变成了两个:西汉,东汉。罗马也是两个:共和国,帝国。
两汉两罗马,即此之谓。
此后,而且相差不到一百年,中国和罗马都陷入分裂状态。罗马变成东西两个帝国,中国则是南朝和北朝。南北朝之后的中国重归一统,罗马却走上不归之路。
如此镜像,令人着迷。
罗马跟中国确实很像,比如多神崇拜,信仰自由,甚至没有信仰。中国的皇天上帝虽然掌握了天命和革命的终审权,平时却并不直接插手人间事务。罗马的诸神更是保护者而非裁判员。人的是非,神是不管的。
也就是说,中华和罗马都是“人本”而非“神本”。唯其如此,他们才会一个发明了礼治,一个发明了法治。法治也好,礼治也罢,都是“人的自治”,没有上帝同行。
所以,罗马人跟中国人一样,家族观念强,重视亲情伦理,相信君子协定,认为无信义即无人伦。或者说,他们其实也有类似于“五常”的观念。
这一点,在恺撒被刺事件中表现得十分明显。
前面说过,布鲁图等人刺杀恺撒,是为了阻止帝制、保卫共和。这在今天看来无疑是正义的,但在当时却弄得人人喊打。倒不是共和制度不得人心,更不是变成帝国乃人心所向。他们成为过街老鼠,仅仅因为犯了众怒。
为什么会犯众怒呢?
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指出了两点。
第一,元老院全体议员曾集体宣誓,誓死保卫恺撒的人身安全。这种誓言在罗马属于最高等级:无须人质也无须担保,却具有公共效力。因为宣誓人都是公众人物,从来就视名誉如生命,不会也不敢背叛誓言。
第二,恺撒在罗马被尊为国父,有着父亲般的神圣光环,遗嘱中又交待要将遗产分赠罗马公民。因此,对于罗马人来说,布鲁图等宣过誓的人刺杀恺撒,就不但是背信弃义,而且是弑父弑君,是可忍孰不可忍!
难怪愤怒的民众会把共和国的保卫者称为“弑父者”,一个个恨不得亮出复仇之剑。这种情感,中国人不难理解。《后汉书》说罗马“有类中国”,看来也有道理。
中国与罗马,确实具有可比性。
不过,我决定写这本《两汉两罗马》,却并非仅仅因为有这么多看起来的相似和巧合,更因为只有汉代的中国人和古代的罗马人,才第一次创造了世界性文明。
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亮点。
毫无疑问,文明从来就是相互影响的。埃及和西亚文明影响了希腊,希腊又影响了罗马,也影响了北非、西亚和中亚。然而在希腊化时代,希腊本土是衰落的。文明的中心不在雅典,而在埃及的亚历山大里亚。
印度也一样。最能代表印度文明特色的种姓制度和婆罗门教,影响力不出南亚次大陆。产生于恒河流域的佛教虽然传播到了全世界,但在自己的文明圈内却谦虚地退居二线,实际作用远不如在异国他乡。
两汉两罗马就大不一样。
罗马与汉,都是在自己的鼎盛时期走向世界的。两国都有强大的中央政权,治理着几乎同样大的疆域、同样多的人民,也都依靠铁马金戈开疆辟土,并推行民族同化的政策,以此建立起世界性的文明圈。
留下的遗产同样丰富。
汉的贡献是为中华帝国奠定了基础。帝国制度虽然是秦始皇创立的,却有着严重缺陷和致命弱点。正是由于汉武帝及其继承人的努力,这些问题才得到了解决,中华也才成为世界上最典型和最稳定的帝国。
两汉,是帝国制度的样板。
罗马则为现代国家提供了原型。实际上正如本书第三章所述,罗马的政体设计确实精巧而高明:执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会,分别对应着君主制、贵族制(或寡头制)和民主制,可谓集三种制度的优越性于一身。
当然,罗马并非没有问题。他们的问题是:一人一票的直接民主只适用于小国寡民的城邦国家,变成超级大国以后就再难实行。此外,元老院的精英性质和奉献精神没有制度保障,执政者从任期一年的执政官变成终身制的皇帝,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因此,只要把人民民主由直选制改为代议制,给执政者(无论他叫总统还是国家主席)一个合适的任期,再解决元老院的组成问题,几乎就是最不坏的政体。
更重要的是,罗马的共和精神和法治观念,恰恰是现代文明最需要的。事实上,只要坚持共和,坚持法治,则无论人民民主,抑或君主立宪,都是现代文明。
这就是罗马的贡献。
更何况,他们还贡献了基督教,尽管基督教其实是罗马帝国和罗马文明的掘墓人。
这样看,中华文明就有了别样的意义。
中华文明的意义在于:一个如此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没有宗教信仰,也不靠血腥和暴力,却能长时间维持统一,或在四分五裂和外族入侵后重建家园,维系文明数千年不中断,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同样,中华文明虽未中断,却在衰减,并逐渐失去世界性。相反,罗马文明却浴火重生,在文艺复兴之后成为西方现代文明的源头之一。这里面难道没有奥秘?
当然有。
只不过,弄清楚这奥秘,需要全球视野。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本书的原因,也就是本书为什么要从世界、历史、制度、信仰和理念五个方面展开讨论的原因。现在期待的,是诸位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