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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上半年,我在和马副总,总监等公司新老员工的斗争中,感到的就是累。
累死人。
事务繁多细琐,做事业,没那么容易啊。
我深深的明白了魔女当时的辛苦,当然,现在的她依旧很辛苦。
我只要回到酒店,别说看电视看书玩游戏,根本就不想动,躺下来后连洗澡都不想去起来。
只要躺一小会儿,立马就睡着。
不只是我,子寒也说她一回家洗漱躺下马上就睡着,都是累出来的。
今晚是个农小节,整整一个晚上,手机都在不停的响,一大堆雷同祝福的东西就这样重复又重复的飞到我的手机上。
‘刷新昨天的烦恼,下载今天的快乐,登陆健康的平台,输入开心的笑脸,点击美好的人生。’落款是魔女。
并不是自己没有打算给魔女发一个祝福的短信,而是觉得那些转发来转发去的短信,丝毫没有什么创意,而且一点也不够真诚,也就当自己在想象该怎样去编写给魔女的短信的时候,她却先我一步。
难以名状的激动。
我在想魔女这个短信是不是群发的,这条短信的内容我是第一次见到,虽然并不一定就是魔女亲自写的,但至少也是她挑选过的吧?最后,我想魔女选择这样一条短信是不是也在影射什么呢?
不管如何,收到她的祝福,比自己被提升了三级又捡了一百万还要高兴。
拿着手机,手有些颤巍巍的,我该怎么回复?
真诚的感谢?还是同样用排比的句子为这些祝福做一个呼应的对仗?
看了又看,
看了还看,
看了再看,
真像年少轻狂去泡校花时候的心情。
唯一能够叫得上名字的一部韩剧,在我这里所能取其精华的也大概就是这几个名字了吧?不过将这几个名字串联起来却真的能反应此时我手握手机的心情。
我知道魔女是爱我的,而且是真的爱。
因为真感情,她才会将自己的未来托付给我,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旷世奇人。这就更不是儿戏了。
我回了信息,但是她没理我。
一个周末,从周末跟公司出游回来我便回到了酒店里面,是这座建筑的最高层,虽然冬凉夏暖,但却有着很好的风景和一个安静的环境。
窗外,天气阴沉沉的,一些雾气聚集在这个城市里面。
周六,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长时间的忙乱和纠结过后,自己开始渐渐地沉静了,每天一个人,只开一盏灯。
那种孤独自己也学会了享受。
套了件外套,我想到街上走走,夏末还刮着冷风的特殊节日里,这份孤寂也是一种享受。
花店就在小区的斜对面,一大堆的玫瑰和一大堆的人聚集在那里,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在马路的这边就是早餐店,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其实也就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去感受只属于别人的节日而已。
好久没有魔女的消息,因为我遵从了她的希望而不去打扰她,尽管自己很想她,也曾经整夜的面对着她那变成黑白色的头像发呆到天亮。
但,却不能去触碰。
还有她的声音,那是在某一次她打来的电话,被自己不小心触碰到了手机上的录音键后,默默的存在手机里面的。
翻来覆去的听过了好多次,每一次都会沉浸在与她在一起时的喜悦里不想离开。也不想去做任何的事情,魔女的调皮和可爱就定格在那短短的十几分钟里面,有对我们过去的点评,有对我们未来的向往,也有我们彼此间细节的理解和记忆。
还有她的照片,林花夕拾。
我把她照片设置到了自己的手机桌面上,每次当我的手机亮起时,就会看到魔女那张惊艳的脸庞。
还记得第一次送花的时候,买的是一大束万紫千红的花,虽然她没要,我给了两个路过的女孩。
但今天,花店的门前却全部都是红玫瑰。
回想起来,自己居然好像连束象征爱情的红玫瑰都没有给过魔女。
不免有些愧疚和自责。
的确,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也是一个对女人来说尽管庸俗的浪漫但又绝对奏效的方式。
但她是不会收的,如果会,那么她也不会如此的坚决。
她已经对我说既然你不同意真的离婚,我们也要分开,最起码分开一年,让我们彼此都冷静下来,一年后你再决定,如果这一年中你什么时候想通了,我们随时分开,不必再胶着下去。实际上这就是在给我机会,只不过。她需要时间来沉淀,也是考验我的时间。但是。林霸天已经开始张罗给林夕介绍对象,都是大富大贵的人,非我之辈所能比的,其中不缺有才有貌的成熟帅哥,总之,我很纠结,纠结得蛋疼,知道什么叫蛋疼吗?
这是魔女截止到现在最后一次为了我们的将来看着我的眼睛说的话。所以,我没有去买那束玫瑰。
回到楼上,我从网上下载了一张粉红色玫瑰的图片,编辑了一个彩信,发到了魔女的手机上。
‘节日快乐。’末了,简单的一句祝福。
没有选择红色玫瑰,而是用了粉色的玫瑰。
也许要下雨吧。
我将笔记本搬到阳台上,这里虽然没有大房子那样的落地窗,也没有窗外广场上那满眼的绿色,但阴沉和雾气笼罩下的水泥建筑也能给自己一份合适的心情并加以衬托。
等她的回复显然是奢求,她当然也没有回复,尽管在敲击键盘的间隙我曾无数次的将手机拿起来看了又看。
当一个人静下心来将自己重回到那个情境的时候时间会过的非常的快,不知不觉间已经有逾万字呈现在屏幕上,而这个期间,太阳一直都没有出现,似乎在刻意的照顾着我的心情,也在刻意的为我营造着自己想要的情境。
屋子里静静的,除了键盘的声音外,没有任何的响动。
将自己静静的而又沉沉的放回到与魔女第一次见面的喜悦和亢奋中,仿佛又回到了原来,但,当自己停下敲击,去习惯的摸烟盒的时候猜发觉现实和回忆距离的竟然如此之近,近到自己有些不舍得停下,更不舍得走出回忆。
曾经我对魔女说过,如果时间能够倒流,我愿意用二十年的阳寿来换取跟魔女在一起,虽然这就像是痴人说梦般的话语,但这绝不是为了讨好她的甜言蜜语,而是自己真的去想祈求上天。
既然手机不回复,从网上聊很明显是比较更加理智的。打开qq,魔女的头像依旧黑白着,没有任何曾经上过线的迹象。
倒是另一个我们曾经共用过的号码变换了位置。
当然,头像也是黑白的,不过,却已经不是了原来的名字,变成了她的头像和她的名字,静静的呆在那里。
好久以来,自己都没有刻意的去关注过这个号码,总以为那只是一个在我们之间可以互相都能用的号码而已,从申请开始到我们结束都没有用她命名过。
但就在此时,我真真切切的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头像和那个在我心里镌刻了很久的名字,林夕。
天已经全黑了,窗外开始飘起丝丝小雨。
调转椅子,我将自己的上半身交给了窗台。
有些冷,因为我打开了窗子,想让那些从无尽黑暗中落下的雨轻轻的洒落在我的身上,虽然并不将希望寄托在那些小小的水滴会激起什么涟漪,只是希望着深沉而又无际的夜空能感受自己的那种迫切。这个南方的城市,雨水是那么的多,多得烦人。
肚子一点也不饿,但也一天没吃东西了,烟抽的太多了,以至于自己呼吸都能够闻得到那种呛人的烟臭味。
记得房间还有酒的,这个时候喝点酒不光能暖和一下,也能让自己更加的适应这个难得的情境。
一口酒,一口烟,一段文字;
回忆着,兴奋着,也幸福着。
不知不觉中,一瓶白酒就这样变成了一只酒瓶,烟灰缸里的烟蒂也堆积如山。
让自己有点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