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林峰来寻

李彧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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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他们是来问香香是否来过,我当时正蒙着毛毯躺在院子里的树藤下面晒太阳,身边坐着的就是廖鹏。他正在低头耐心的帮我拨着橘子,偶尔因为双臂的颤抖,不小心的扔掉了手里的橘子而惊慌失措的瞧着我。

    我的实现却放在了远处那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华子和林子身上,他们询问了院长香香的样貌,可因为现在的院长已经袖子了,所以她不知道香香来过。我成功的躲过一次,可我不知道是否会躲过第二次。这一次他们是来找香香,下一次估计就是来找我了。

    所以在半个月后的一个微微细雨的早上,我决定离开了。

    我的一双手已经能够拿起一双筷子了,所以我在这天早上披上了我的破旧雨衣,塞了一些零食就用双手慢慢的滑动着轮椅冲出了这里。

    走的时候我叫廖鹏给我打掩护,他很听话的在后院大肆的奔跑,我告诉他不能弄湿了衣服,所以你要裸奔,他好像很卡辛,光着身子在院子里面嚎叫,热的这里的管理员和馆长全都跑出去抓他,我就是趁那个时候逃出去的。

    临走之前,我将香香给我的衣物全都给了他,还有香香留给我的现金和我的替身衣物,我只带着一张银行卡和一件破旧的雨衣,滑动着有些锈迹斑斑的轮椅出逃了。

    我疯狂的在光溜溜的道上奔跑,其实也没多快,两个轮子在我的双臂之下转动的尤其的吃力,当我终于跑出这条笔直的街道,才发现,身上的破雨衣已经被风吹飞了,只有一件短袖穿在身上。

    我躲在雨雾之下,仰头看着这里阴沉的天空,可这样的天气却在我看来是一场阳光曼曼的晴天,风和日丽,带给我很多希望和光明。

    我在附近的小银行取走了一些现金,在小商店里面买了吃的和我需要的衣服,找了一间不需要我身份证的小旅馆,在这里面,我开始了漫长的修养。

    每天,我给旅店的老板一百块钱,旅店老板负责出去给我买我需要的东西,老板娘则在厨房给我做,我知道他们经常贪我的食材,可我已经不在乎,只要他们保守秘密,只要他们不揭发我,我就睁只眼闭只眼。

    在这里躲避的第二月,已经是阳春三月的天气了。

    天空中飘散着柳絮,我扶着拐杖站在院子里面的粗树下面,仰头看着湛蓝的天空,瞧着那些飞翔的鸟儿,自由自在的样子就和我现在一样,可其实,我的心一直纤细着邹一凡那边。

    最近我经常会有看报纸的习惯,我知道了邹一凡的几个工厂已经关门了,长美兑给了后来被他扶持起来的叶庚,很多工地也都给了慕容强。报纸上说他就好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有了任何踪迹,可总是看到他的手下华子抱着一个小姑娘,很多人猜测那是他和安妮的孩子,可其实我知道,那是我的女儿。

    林家已经破产,赵辉后来年纪当年和林峰姐姐的感情,给了她一笔钱,自己出国定居,再没有了音讯。

    据说,安妮一家又回来了,她父亲再一次因为慕容强和当年的很多生意伙伴回来坐诊S市内。

    风水轮流转,现在好像又恢复了几年前的场景,可不同的是,现在的顶级一姐不是我依依了。

    我无奈的吐了口气,一点一点的倚靠着拐杖往房间里面走。

    夏季慢慢道来,这里的客人开始多了起来,我知道,我又要走了。

    可谁知道,这天晚上我还未等我叫的出租车,就被一辆车子给拦住了。

    从车子上下来的人穿着白色的运动装,远远的看上去就好像我曾经在学校看到的那个大学生林峰。他高高瘦瘦,戴着墨镜,身后站着很多人。

    长久以来,我都以为我不会忘记他的样子,哪怕他最后变成了一句只有批头包裹的骷髅,可在我心中,他还是那个帅气的男人。呵护我,爱护我,照顾我。

    当年我失去记忆,小小告诉我说邹一凡为了找到几天几夜不合眼,最后实在找不到的一天晚上关闭了医院大门,自己一个人跪在林峰的病房里面一整夜。

    我以为,他真的离开我了,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墓地在哪里。

    可其实,他不需要目的,因为他就好好的站在我跟前。

    我不敢相信这一切都是真实,当他慢慢的靠近我,握着我的手,我失手扔在地上的拐杖啪的一声巨响,惊的我整个身子都颤抖了一下。

    他的手很温暖,好像火一样,或许是因为我的手太凉了吧,尽管我吃很多的补药和好东西可我依旧瘦弱不堪,皮肤灰白,好像一块马上就要被风吹走的手绢。

    想起当年,我经常握着他冰凉的手,心痛到自己不住的落泪,此时,握着他温暖的手我依旧在落泪。

    我颤抖着手指轻轻的摘下了他的墨镜,看着这张我熟悉的脸,就算已经淡忘,就算我已经将他忘记,可再一次见到他,我依旧会想起他的样子。

    我哽咽着说,“你好瘦。”

    他微微抿着嘴唇笑着,眼睛里面好像有星辰大海,抓着我的手问我,“不敢相信是我吗?我以为我找不到你了,可是我查到了你取钱的记录,在这里找了你三个月了,我们蹲守了三个月。小小说,再找不到他就将这里炸了,我想我是拦不住的,所以我就在他将这里炸开之间将你找到了。”

    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嗅着他身上的味道,还是那样的清香。他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我从前经常说他穿着不正经,所以他后来经常穿着西装,还总是跟我抱怨不习惯。现在他依旧穿着白色的运动外套,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一阵风吹来,就好像将他吹飞了一样。

    他还是那么瘦,只是现在的他身上很强壮,修长的手指上骨戒分明,那只我熟悉的戒指闪闪发光。

    我没有在做梦,真的没有在做梦。

    “林峰,你,你活着。”

    他惯常的微笑挂在脸上,就是在告诉我他果真活着,并且现在很好。

    他抓着我的手紧紧的在手心里揉搓了一番对我说,“我活着,一直都没死。你很冷吗,我们上车上说吧,恩,我带你回家去吧,我们的家。”

    家?

    我慌乱的摇头,微微后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