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爱情初级本能

丁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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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镇只有一所初中,坐落在孔镇的东西街,学校门口高大宏伟,正对面白色的铁栅栏大门,依稀可见的斑驳锈迹削减不了它的威严,反而衬托出一种厚重的年代感。

    东荒推着爷爷的大金鹿自行车,脑袋刚刚高过车座半头,夹在一群大人孩子中间,吭哧吭哧的走进了孔镇初中的大门,十五里路骑过来,后座上还拉着被褥和半袋粮食,把东荒累个够呛。

    妹妹苏东雅也来上学,苏连胜一块儿将两个孩子送了过来,此时的苏连胜红光满面,两个孩子都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初中,他感觉很光彩。

    这么多年过去了,两口子早已经接受了东荒的存在,只是彼此没那么亲近,倒也可以理解,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怎么可能亲近?两家的关系也恢复如初,平日里各过各的,赶上麦收秋收,都去地里忙活,家里留奶奶做饭,两家就在一起吃,过年过节的时候也凑一起,接触的机会多了很多。

    两家凑一起的时候都是在后院,东荒从来没去前院吃过饭,他觉得不自在,东荒已经大了,他能感觉到妈妈对自己的挑剔,无论自己做什么总是碍眼,因此,在妈妈面前他总是小心翼翼,唯恐一个不察就招来一顿训斥,妈妈训斥他的时候总是捎带着奶奶:“你看你把他都惯成什么样了?!”奶奶说不出一二三,只是硬着嘴犟,怎么看怎么理亏,东荒总觉得是自己犯错导致奶奶受牵连。

    东荒也想过,自己是不是爷爷奶奶捡来的,曾经有一次问姑姑:“二姑,我是不是爷爷捡来的啊?”二姑马上紧张问道:“别胡说八道,是不是谁跟你说什么了?”“没有”东荒闷声答道,他想解释,但是不知道怎么说,他意识不到妈妈已经成为他生活中的一个阴影,“你看看你跟你爸爸长的多像,连走路的姿势都一模一样”二姑补充道,东荒想想也是,村里的人都这么说,遂打消了这个念头,实际上,他只是随口一问,没有追根究底的意思,他认为就是自己的问题。

    上初中以后要住校,东荒还是很高兴的,他不恋家,他想离妈妈远一点儿,住校吃食堂,一周回家一次,那时候的孩子不比现在金贵,平日里几乎看不到哪家大人来看孩子,也没有零花钱的概念,食堂通用粮票,粮票没了都是自己从家里带着粮食来换。每到周五放学,孔镇东西大街上就喧声滔天,尘土飞扬,学生们就跟出笼的猛虎一样,一个个翻身上车,拼命向前蹬,唯恐落后半步,金鹿个头大,很多人坐在车座上都够不着车蹬子,只能拧着身子在大梁两侧翻飞。

    大金鹿也分很多种,东荒骑的那辆在那个年代也算古董了,车子很笨重,后座两侧还有两道很宽的镫子,平时收着挂在后轮两侧,打开之后能放很多东西。以东荒的身材,这辆庞大的自行车不好驾驭,况且他还要带着妹妹东雅,所以他只能很遗憾的退出这场浩大的竞技赛。

    浪头翻腾着远去,大街上很快恢复宁静,这时候,女孩子们才一个个的推车出门,轻盈的跨上去,欢声笑语的离开。

    东荒就夹在一群女孩子中间,那时候学习好很受欢迎,跟个头大小没有关系,十几岁的女孩子,还没达到根据个头高矮和家庭环境评判男人的无敌境界,那个时代,风气还很淳朴。

    女孩子中有个初二女生,二姑隔壁庄的,叫杨燕,杨燕的二姨是东荒的大舅妈,听起来跟有亲戚似的,仔细一扒拉其实什么也论不上。杨燕家庭条件好,骑着一辆小巧的自行车,这辆车子,整个孔镇一中找不出第二辆。

    杨燕性格开朗,爱说爱笑,一头厚厚的短发格外英姿飒爽,跟港台明星袁咏仪有点儿像,总之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那时候女生漂亮不漂亮只看脸蛋,十几岁的男生,还没到能够结合身材、相貌、性格等等因素综合评定一个女生的全能境界。

    初中生,已经情窦初开,有极少数学生冒着被学校开除的危险谈起恋爱,但不管怎样,在那个年纪,还处在爱情本能的初级阶段,更多是异性相吸,距离偷食禁果的高级本能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也有意外早熟的,尤其是农村的孩子。

    农村条件有限,80年代一家人都睡在一个大炕上,父母做点啥事儿都要趁孩子不在或者睡着的时候,问题是次数多了难免一两次动静大,会把孩子吵醒,看见不该看见的一幕,更何况有的父母根本不规避,他们觉得孩子还小,不懂怎么回事儿。

    他们忽略了本能苏醒的力量,也忽略了孩子的记忆力和好奇心,东荒跟爷爷奶奶一起长大,这种火爆场景无幸得见,纯洁内心得以保存,但有的小伙伴可被荼毒的不轻。

    大约5、6年级的时候,东荒领着一群小伙伴在田野里玩兵匪游戏,其中两个小伙伴朋朋和小花,玩着玩着不见了,这俩小伙伴情况有点儿特殊。

    朋朋的父亲苏盛祥是个彪子,五大三粗的,看似豪爽,实则流氓,整个夏天衣不遮体,毛发若隐若现,在大街上谈笑风生,见到小媳妇儿就往前凑,朋朋妈叫秀兰,柔弱多病,俩人一个村,不算近亲结婚,但是朋朋却有点傻,整天乐呵呵,看上去跟正常孩子没多大区别,吃喝拉撒正常,就是有点儿不机灵,教啥啥不会。

    小花的父亲是个惯偷,在外面偷东西被逮了,也不知道偷的啥,关了两年枪毙了,留下小花和弟弟,小花的母亲颇有几分姿色,虽然没有改嫁,却不是什么贞洁烈女,跟好几个男人都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有自己村的,有别的村的,后来还有从县城专程过来的。

    就这样两个不靠谱的爹妈,估计办事儿的时候根本不避讳,以朋朋的智商,居然有样学样的学会了,由此可见榜样和本能的双重力量究竟有多强大。

    东荒在一个谷场小屋里找到了两个人,他轻手轻脚摸进去的时候,朋朋正趴在小花身上拱啊拱,小花仰面朝天,眼睛望着门口,她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儿,可能是受家庭影响也可能是性格使然,给人一种逆来顺受的感觉,小伙伴们喜欢欺负她,而她受欺负的时候从不挣扎,也不哭,就是直勾勾的看着一个地方,东荒一直记得那个眼神儿。

    看到东荒进来,小花一言不发,只是推了推身上的朋朋,朋朋很慌张的爬起来整理衣服,得知俩人正在学大人整那事儿,东荒很好奇的蹲在一边观看,示意他们继续。

    朋朋又趴了上去,两人只是有样学样,并没有实质性的深入,看了一会儿东荒觉得没意思,小花也挣扎着从朋朋身下钻出来,小棍棍捅的她肚子疼,不舒服。

    这件事对东荒的成长没有任何影响,他也没跟别人说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对这段的记忆却特别深刻。实际上,小学五六年纪的时候,有不少小男孩儿小女孩儿就开始相互喜欢,很难讲清楚这种事,可能跟几个月大的小狗崽子一样,明明还没成熟,见面也要先凑上去闻闻,动物的本能,至于为什么朋朋那个年级就能撅撅着,只能解释为发育的比较早。

    东荒的本能觉醒的很晚,他直到上初中,都对男女同学一视同仁。

    言归正传,杨燕喜欢东荒,但是她跟别人说,不是男女之间的喜欢,是姐姐对弟弟的喜欢。这种解释,杨燕的追求者们都相信,因为东荒小一级,而且个子矮小,构不成威胁。

    东荒也喜欢杨燕,喜欢杨燕对他的热情,这让他感觉自己并不是总讨人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