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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六章 林斯雯的男朋友
下午三点,兴天公司出现了一道华贵的女人身影。女人脚踩着一双名贵的高跟鞋,身上穿着名牌衣服,一身珠光宝气,身边跟着冯雪涵及两名漂亮的少女,身后跟着一大群西装青年,身边一名两米多的壮汉抱着一条博美小型犬。
“为什么提沈玉柔当战略计划组组长?”女人推开了叶欢办公室的门,走进来便气呼呼的兴师问罪起来。
壮汉放下了怀里的博美犬,那小巧的狗立刻在办公室里闻了起来,嗅到叶欢的味道,乖巧的向叶欢跑了过来。
这女人是叶欢的母亲,冯家最霸道的女人,冯明妃。
“你心里还有着她是不是?你已经原谅了她是不是?你这次不是在报复她,你是看她可怜,想让她过上好的生活。你忘了她是怎么对待你的?你还想再辜负北方赵千金一次?你知不知道你愚蠢的行为,会让我们叶家遭受灭顶之灾!”冯明妃修长的食指上戴着红色的宝石戒指,一脸怒容的向叶欢指责。
林斯雯站在叶欢的身边,吓得脸色发白。
“正因为我已经放弃了她,不爱她也不恨她了,所以我才提她做战略计划组的组长。而且她的工作能力也不错,大学实习时就是个工作狂,她会把战略计划组带的很好。”叶欢抱起了地上的博美犬,微笑着看着它一对小眼睛。
一晃两年没见了,这小狗居然还记得他,让他心里十分感动。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冯明妃走到叶欢的位置上坐下,伸出玉手,有人向她递来一支明晃晃的白金烟杆。
“妈,我犯过的错误,不可能再犯第二次了,请你相信我!我只是一个有感情的人而已,我没法看见她那么憔悴,我心里难受,我不舍得!”叶欢放下了怀里的小狗,由身上拿出一支香烟点燃。
“自古豪门最无情,就算我是叶家唯一的独生子,如果我人品不端,是个资质愚钝的废物,你们会放心把屹立了上百年的叶家交给我吗?”叶欢深吸一口手中的香烟。
“如果我不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你们会这么看重我,这么着急培养我,着急把两家大权交给我吗?”
“我是对沈玉柔有感情,但我也不会意气用事,因为一个沈玉柔害我的叶家,生我养我的叶家,我一定会抛弃所有的私人情感,带着我的叶家走向新的巅峰!”
“你之前可差点就背叛了叶家,只不过尝到了点女人的甜头,就什么都不顾了。”冯明妃发出一声冷笑。
“我一定不会了。”叶欢说。
“我还是不太放心,得让你身边有个女人才行,把沈玉柔的位置占了,让她没有任何机会,而且这个女人还得聪明伶俐点,能死死压着她。”冯明妃说。
“姑妈,我最合适。”冯雪涵赶紧站了出来。
冯明妃突然看向叶欢身边的林斯雯,看见林斯雯长得干净秀气,她心里竟然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叶欢有婚约,他的未婚妻是北方第一家族赵家的大小姐,但赵家大小姐天生孤冷,自小才华横溢,一般男人很难入得她的法眼。叶欢与赵千金在一起,一定是没有感情的婚姻,夫妻俩各不相管。
大家族讲的是开枝散叶,只要人丁兴旺,叶欢就算在外面馋嘴偷腥,偷偷有几个女人又怎么样?
叶家上百年来一直兴旺,到了叶欢这一代,之所以只有一个独生子,就是因为他这强势霸道的母亲,以冯明妃的聪明和霸道,绝不会让叶天风外面有半个私生子,影响到他儿子在叶家的地位。
“阿姨,我一直很崇拜你,也很喜欢你们家的钱,但是我不行的......”林斯雯的脸色更白了。
“她有男朋友了。”叶欢赶紧说道。
“真可惜,看她这身材,生两个胖小子没问题的。”冯明妃美目中露出失望。
“谢谢阿姨抬爱了。”林斯雯很尴尬的笑。
“为了钱出卖你的人格都不行吗?就算你不能生,我以私人名义给你几十亿肯定没问题的。”冯明妃说。
“阿姨,如果我为了钱就和叶少爷在一起,那我不是和沈玉柔那贱人没什么两样了吗?”林斯雯小心翼翼的说。
“太有共同语言了!”冯明妃抬起了雪白的玉手。
林斯雯愣了愣,将小手击向冯明妃雪白的手掌,两个人算是成了朋友。
“你在兴天公司一年薪水多少?”冯明妃微笑着打量林斯雯。
“八百万。”叶欢说。
“你从现在开始拿一千五百万的薪水,跟我儿子一样。不要求你献身,就因为我喜欢你。”冯明妃站了起来,带着手下们向办公室外走去,“反正沈玉柔这件事,你自己斟酌吧,家里的老头子们都不高兴了,如果你敢旧情复燃,我在冯家的地位也说不好了。”
叶欢的脸色不是太好。
眼看着冯明妃带着冯家的手下们离去,他坐回到椅子上,心里失落了一会儿,接着微笑着看向林斯雯说,“我妈真是太多心了,即使我还喜欢着沈玉柔,我绝不可能再碰她的。我把她提到组长的位置,也只是我念及两年的夫妻感情而已,太小题大做了,你说是不是?”
“是。”林斯雯还沉浸在突然的幸福中。
“我妈是不是很豪爽?她一高兴就加了你七百万的年薪,是不是感觉很爽?”叶欢笑了。
“有点太爽了。”林斯雯用力点头。
“她现在看沈玉柔不顺眼,以后你再看见我妈就拼命的骂沈玉柔,我保证你能加到一亿美金的年薪。”叶欢笑着说。
“一亿美金太多了,我可不敢想。”林斯雯赶紧眼神兴奋的看着叶欢。
“你干什么?”叶欢问。
“叶总,我想下班后请你吃个饭可以吗?”林斯雯问。
“吃饭?”叶欢问。
“不错,其实我一直想请你吃饭的,一直没好意思说。就当是庆祝我升值加薪吧,也当是我再次向你道歉,以前对你做了那么多事,太对不起了。”林斯雯说。
“行,我接受你的道歉了。”叶欢打了个响指。
下班后,叶欢换回了他兼职保险员时洗得掉色的西装。林斯雯也换下了ol制服,穿上了一套jk制服,白衬衫配着超短裙,一双细长的玉腿穿着黑色的过膝袜,脚上是一双黑皮鞋。
穿着jk制服的林斯雯仿佛变成了十八岁的少女,披着柔顺的黑色长发,身上充满了青春时尚的气息。
“走吧。”林斯雯笑了,向叶欢眨了眨眼睛,带着他走进了一辆辉腾。
叶欢现在还没有车,他不是个虚荣的人,对钱也一直不太看重,就算他以前做叶家的大少爷时,生活也是非常简朴,身上穿的衣服一直是冯明妃为他买,逼着他穿上的。他不太喜欢穿昂贵的衣服,也不喜欢奢侈品,他感觉一个人骄奢浪费容易膨胀,影响他对很多事情的判断力。
做人还是脚踏实地更好一点。
“你老实说,你请我吃饭真的没有别的意图吗?”
“没有。”林斯雯的脸红了。
一路上两个人都没有说话,车子里气氛尴尬的厉害,其实林斯雯也是有点喜欢叶欢的,只是她已经有男朋友了。
而叶欢也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做这样的蠢事了。
到了电音餐厅,餐厅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林斯雯预定了座位,带着叶欢去了一个小包间。他们吃的是烧烤,要了几瓶啤酒。
两瓶啤酒下肚,叶欢和林斯雯都忘了刚刚的尴尬,聊起了这两年一起上班的趣事。
“真的,臭弟弟,要不是张总逼着我打压你,我才懒得对付你。你长得挺帅的,人在公司也老实,每次给我的写企划书都一次通过,可比秦志程那废物强多了,而且你事又不多,做了好事从来不向我邀功,也没向我提过条件,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欺负你?”林斯雯喝的开心了,和叶欢不断的聊着。
“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大美女,虽然总是欺负我,但是能被你这种大美女上司欺负也挺幸福的,只是我已经结婚了,对你只敢是好朋友的喜欢,不敢再多想了。”叶欢微笑着说。
两个人不断的聊着,林斯雯的目光中瞥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渐渐由美目中露出惊讶。
“怎么了?”叶欢看着那身影。
“糟了,是我男朋友,他管我管的很严的,我没告诉他要请上司吃饭。要是他看见了我和你在一起,一定多疑生我的气。”林斯雯红着脸说。
“那得赶紧走啊。”叶欢说。
“说好了要请你,怎么能吃一半就走呢?你让我想想办法。”林斯雯急的都出汗了。
叶欢静静的看着那个男生的背影,他似乎和朋友们在一起,穿着一身名牌西装,背影看起来还算不错。
看见林斯雯找了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叶欢心里替林斯雯高兴,也有点遗憾。
然而当男生感觉有人盯着他时,回头看了一眼,看见那男生的面孔,叶欢愣了愣,脸色立刻阴了下来,“斯雯,这就是你说的优秀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