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浮云蔽白日

青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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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祝凯已经坚持着跑步跑了快两个月了。合欢看着祝凯几乎风雨无阻地出现在自家楼下,也只好艰辛地起床,半醒半睡地跟在他背后绕着这个城市匀速前进。

    这个西南城市的冬天总是烟雨迷蒙,合欢早上醒来,就看见天青青兮欲雨,可还是下了楼。两个人跑了不远,没想到雨忽然大了起来,噼里啪啦地打在人的身上。惊慌之中,祝凯抓住合欢的手,转身又往回跑。

    合欢跟在祝凯身后,几次想把手缩回来,又不好意思太明显。祝凯像是一直没有注意到似的,拉着合欢的手一直跑到了家门口,直到合欢说:“我要拿钥匙开门。”祝凯像是才注意到,然后又自然地放开了合欢的手。

    “喏,擦一擦吧”,合欢扔给上半身都湿了的祝凯干毛巾。

    “我可以四处走走吗?”祝凯问。

    “除了我的卧室”,合欢笑着说。从卧室里换好衣服出来后,看见祝凯正拿着毛巾在阳台上。

    “阳台上也在下雨”,合欢站在门口,不知道祝凯为什么对着阳台上的花草发呆。

    “你是不是想起了老家的花草?”合欢问。

    “对啊”,祝凯一脸纯净的笑容,露出了他的大白牙,又说:“这是什么盆栽?感觉它快一命哀呼了。”

    合欢快速掩去脸上的不自然的神色说:“那是发财树。”

    祝凯把合欢不自然的表现压在心底,以他一贯调侃轻松的口吻说:“有了发财树,为什么你还是跟个穷鬼一样?”

    大大地翻了个死鱼眼,合欢不理他,看了看那盆奄奄一息哪怕是沐浴着阳光雨露也没能成功活下来的发财树,心里狠狠地咒骂了盆栽市场的黑心老板的全家。

    窗外依旧是淅淅沥沥的雨,毫没有停止的意思。合欢一时间闲来无事,今天也不用去所里,祝凯又是个标准意义上的IT精英,属于那种一干就不要命,闲时又蛋疼的人。两个人便坐在沙发上闲聊起来。

    “祝凯,你觉得不,你其实一点都不像一个IT男?”

    “为什么?”

    合欢看着祝凯饶有兴趣的样子,心想今天一定要将这厮击个落花流水春去也,说:“我们读大学那会儿,学校里计算机系全是男生,我们简称他们为妓院里的男人们。那时候偶尔看到计算机系的仁兄们,我就深深地领悟到了一件事情。”

    祝凯太阳穴扑通扑通跳,他料到这丫头人嘴里吐不出像样的话来,说:“什么事情?”

    合欢酝酿了一下:“那个时候我就觉得经常与计算机打交道的男生都很猥琐。”说完后侧眼看了看祝凯斜挑着的英俊浓眉,便哈哈大笑起来。长大之后,祝凯有个习惯合欢还是知道的,那就是他不满的时候,浓眉毛就会斜挑。

    祝凯和合欢交手多年,哪能被合欢这点把戏给唬弄了,说:“所以说,我才不像搞IT的嘛。说起来,身边的同事能够像我这样保持帅气的真不多。”

    眼见着绕话题又没有成功,合欢不屑地说:“哼,帅气?”

    祝凯笑着说:“对啊。不然你以为我每早干嘛那么辛苦地坚持跑步?加上每早都要看见你,也不至于让我不开心。”

    这是什么话!合欢立刻指着祝凯,要他解——释——这句话。

    发起毛来也丝毫没有杀伤力,祝凯完全不瞧在眼里,说:“我的意思是你肯定不算惊艳型的,不过看久了倒觉得还不错,很耐看。”

    又是耐看?短短的时间之内听到两个在自己心中都还有点分量的男生评价自己,耐看!合欢叹了口气,虽然外表看起来,自己不爱粉饰不爱妖艳,但是不代表自己不爱美丽吧。两个耐看是什么意思。

    晚上清洗皮肤时,合欢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自己的脸,细忖:“难道真的是耐看型?可能也是,不然自己看了自己这么多年,为什么也觉得越来越好看了”。岁月会带给人许多东西,拥有是失去的开始,但毕竟曾经拥有过,拥有过就不会一片空白。合欢虽然看起来不像25岁的人了,但毕竟人的年纪就像是树的年轮,一圈圈绝对不是长着玩的,合欢只好哀叹时间的无情。

    可能时间什么的都只是人类臆想出来的东西,对于植物和动物来说,时间也是不存在的。人类需要掐着点儿活着,所以才需要时间。人类需要某种对比的东西。

    要是少了时间,生命是什么模样?

    少了时间的话,也就没有过去了。合欢也就不会那么清晰地记得她的花季。那个蠢笨的女孩子也曾有过豆蔻年华。

    合欢搭了班最早的长途汽车,拖着一个沉甸甸的装了足够一学期用的衣物,就来到了市里的重点中学报道。当合欢拖着个大箱子从校门口走到自己的寝室时,觉得自己累得就像一条点头哈腰的狗。这个学校偏巧又是依山而建,从校门口网上走海拔一路飙升,还有一段连着两三个大转弯的上坡路。刚巧高一的学生住在最上面的宿舍楼,旁边就是他们的教学楼。今后的三年里,合欢们每天凌晨伴随着嘹亮的起床号声,要顶着黑夜和刺骨的凉气从海拔最高的宿舍楼狂奔到校门口旁边的大操场迷迷糊糊地做上两遍“与时代俱进……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的广播体操,然后再从操场小的可怜的出口像个肉粽一样挤出去,幸运地话还能到食堂去挤两个包子来当做早餐,再一路狂奔到教室里去背书。学校里白发苍苍但精神矍铄精力惊人的校长对着像发情期的水牛一样狂奔而来的队伍说:“每天跑上一千米,健康生活一辈子。快点快点!”

    这就是合欢和一众伙伴们接下来要生活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合欢就是没有看见聂小年,席多多倒是在这个学校,没能进重点班,月牙儿、阿翩相依为命地在一个班。问了几个人,才知道聂小年去了二中的重点班。聂小年虽然后期在合欢和自我觉醒的基础上成绩提高了不少,但是无奈基础太差,他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他来一中是进不了重点班的。

    当合欢揣着大把钱找到教室里报名时,见到了中学里的又一风云天下的神奇人物,也是她的班主任王老师,据说很有钱,所以外号王百万。学生们取了名字,叫做王爷。

    当合欢把钱交给王爷时,王爷笑着说:“你是黄柳镇的?”

    合欢点头。

    王爷又说:“黄柳镇的学生很不错,很刻苦用心。”

    合欢又点头。

    王爷的头一抬,合欢当然没有最先看到他的抬头纹,而是看到了他眼镜里反射的精光。王爷说:“你放心,我们班的升学率很高的,上一届可是创了整个历史上的最高纪录!”说着脸上是压抑不住的自豪神色。这就是合欢接下来跟随了三年的老师,一个缺点很明显优点更明显的行动派独裁主义但又善良无比身经百战死性不改的老师。

    合欢安排好了一切后,找到了月牙儿和阿翩一起出去玩。他们两个还带上了新朋友李中贝。

    “合欢,这是中贝。”阿翩指着第一次见面的合欢和中贝。

    合欢看着这个剪着波波头短发的可爱女生,说:“中贝好。”

    阿翩打趣道:“贝子,我就跟你说合欢是个好人。”

    “放屁,需要你说吗?我自己不会看啊。”中贝装着生气的样子说。一听到这么豪放的话,合欢也不禁笑了起来,阿翩被抢白咬牙切齿地追着中贝打。于是就这么地,和这个快乐豪爽的女子成了好朋友。

    一问之下才知道李中贝是祝凯的班的同学,没想到李中贝和祝凯还很熟。李中贝是个个性大方有些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而且完全是个自来熟,三两下就搅进了合欢们的三人帮。高中三年,四个女子每逢有空就厮混在一起,又因为四个都有点微微发胖,被人封“四大金刚”。

    高中生活开始了,有几个能玩得天昏地暗的好朋友,有一个个性十足让人又敬又爱的土豪老师,有一个让人虽不好话但印象深刻的校园。高中生活就这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