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 江阳血砚

三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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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4江阳血砚

    吃完早饭,碗都没让她洗,马氏就让李半夏到赵郎中药庐里去报到。并在早饭桌上宣布,这以后早中晚饭锅都是夏山香和刘银杏的。

    难得自己还有这种待遇,李半夏虽觉着对夏山香和她的小姑子有些抱歉,心里还是很畅快的。

    一路悠悠哒哒地赶往前村,时辰还早,赵郎中药庐还不定开门没呢,慢慢走,且行且看,也乐得逍遥。

    李半夏到这来了也有段时日了,像这种悠闲地逛大路吹着小风、欣赏田园美景的情形还真不多。

    大杨村还是很热闹的,因顶着一个“砚台之乡”的美誉,每年有不少的文人骚客到这穷乡僻壤来瞻仰一番。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江阳血砚。大杨村,是江阳治下的一个小山村,大杨村向东走几里路,便是著名的砚山。每年这里都能生产两到三块血砚,因为血砚极具砚匠心血,工艺又极其复杂精湛,产量十分有限。

    听人说,这血砚,外观呈人血一般的红色,又多产自江阳一带,故称之为江阳血砚。

    江阳血砚,坚润如玉,磨墨无声。其石坚润,抚之如肌,磨之有锋,涩水留笔,滑不拒墨,墨小易干,涤之立净。

    江阳血砚历来颇受文人墨客的推崇,最上乘的江阳血砚每年会作为贡品上贡。普通文人一辈子也得不到一块江阳血砚,小小的一块江阳血砚也值数百两银子。

    这也就是为何江阳知州这样的差事被称为肥差了,在任的知州多是奔着这江阳血砚来的。

    江阳不仅有血砚,还有身负上乘雕刻技艺的砚雕名家。这些砚雕名家,不仅是江阳的宝贝,更可以说是国宝。

    凭着这项记忆,走到哪里都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因为稀缺,所以成为了宝贝。砚雕名家万里挑一,一万个里面也未必能出得了一个。

    所以李半夏从来也没有想过,自己的丈夫——一个本本分分终日劳作在田间的男人,有朝一日会成为卞国最炙手可热的砚雕名家!

    …………

    走走停停间,背后传来了一行人的说笑声。细听之下,那行人正在谈论江阳血砚。

    只听一男人开口说道:“二爷,这次可遂了你的心愿了,这江阳血砚一年只生产两到三块,你刚来两天就得到了一块。”

    另外一个男的哼了声,“什么血不血砚的,再怎么珍贵,只要出得起价钱,有什么东西买不到?”

    “南辕你错了,这江阳血砚可不是普通的砚台,更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江阳五个生产血砚的村镇,去了四个,都被人买走了。这也是大杨村里最后的一块,你说珍不珍贵?”

    “二爷说的是。”南辕对说话的人躬身点了点头。从他说话的态度来看,这个人应该就是第一个男人口中的二爷了。

    “我早就听人说这江西血砚是极品好砚,今日一见果然是如此。观之温润细腻,纹理清晰,完美无损,星晕明显。摸之如孩儿面,似美人肤,吹起盈珠。扣之玉德金声,铿锵玲珑。用之石滑不涩,发墨益毫,储墨不涸,久磨不损。真是好砚好砚!”

    二爷将怀里的砚台掏出来,反复地把玩观看,赞叹连连。

    “二爷,今夜我们哪里下榻?这大杨村离最近的小镇还有些路程,也不知天黑前能不能赶到。”

    说话的人叫北辙,是南辕的兄弟。两人都是那位二爷的家仆,这次专程陪着二爷到江阳来买血砚。

    “二爷,我看我们还是尽早赶路吧。这穷乡僻壤的,别说住宿了,就连吃个饭的地方都没有。辛苦一点算了,到镇里再好好的歇歇脚。”一听这腔调,不用回头,不用听声音,李半夏就知道是那个叫南辕的人说的。

    “哥,我们来的时候不是在前村看到一家客栈麽。简是简陋了一点,打尖吃饭还是没问题的。昨晚几乎没睡,爷也累了,还是将就将就,在这停一天再走。”

    “就听北辙的,停一天再走。”那个叫二爷的又发话了,南辕只得答应了。

    声音越来越近,眼看着就到了李半夏的身后。李半夏让到一边,让一行人先过去。

    在三人经过自己身边的时候,瞥眼间,李半夏看清了他们的长相。

    中间的那位锦衣华袍,手持一把羽扇,头束飘带,端得几分潇洒风流。在他身后一步远处,跟着两位十几岁的男子。从他们尚嫌稚嫩的长相来看,应该不足二十岁。

    颇令李半夏吃惊的是这两个男子长得一模一样。一样白皙稚嫩的脸,一样纤瘦的身材,就连手上提着的兵器都是一样。这两位的穿着虽没那位二爷讲究,却也是上好的缎子做成的,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出来的。

    唯一不同的是,这两个人一个嘴角总是挑着,仿佛在讥笑什么,带着一种轻蔑。不用说,这个人定是叫南辕的。李半夏几乎下意识地就认定了。

    另外一个脸上虽绷着,却不感到犀利,反而透着一股柔和,应该是那个叫北辙的了。

    挑着嘴角的南辕在经过李半夏的时候,随意地往这边瞟了一眼,一甩衣角,从李半夏身前擦过,很牛哄哄的走了。

    李半夏扯扯嘴角,这个小子,真的很拽。

    三人沿着村道前行,李半夏张着脖子望了望日头,时候也不早了,自己不能耽搁了,还是去赵郎中那儿报到去吧。

    扔掉手里刚刚在路边撇下的狗尾巴草,拍了拍手,上路了。

    李半夏脚上加快了些,绕过三婶家的屋后,下了小坡,回到了主道上。她是绕着走的,走直路会经过王麻子家。王麻子是个半疯人,老是把狗放出来吓唬人。那条大黑狗长得凶,叫起来也很凶,最重要的是很喜欢舔人。被它逮着了,就绕着你的腿狂舔,李半夏被它逮到过一次,吓怕了,以后经过这儿都绕道走。

    越过王麻子家之后,才从小坡跳了下来,重新走回了主道上。

    通向前村的就这一条主道,山路倒是有几条,除了上山打柴采草药的,很少有人走山路。这条主道是岔道,又是在山旁,鲜少有人经过这里。

    李半夏刚跳下来,没走几步,忽然听到前方不远处传来一阵打斗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