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如影他妈相随(33)

周德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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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他一脚就踩下了油门,吉普车猛地冲了出去。

    小题再次抓住车顶的扶手,兴奋地大叫起来。

    干戈的车技果然一流,遇到几个很大的沟坎,吉普车都像坦克一样顺利地通过了。再看后视镜,那个赵军依然从容地跟在后面。

    小题说:“放弃放弃,他简直就像一根尾巴!我的屁股……天哪,疼死了!”

    一路都没说话的朴诗玄突然叫起来。

    干戈和小题同时回头看了看他。

    他瞪着侧面的车窗外,比比划划地继续大声叫着。

    干戈和小题朝那个方向看过去,有个活物,看上去比兔子还大!

    干戈嘀咕了一句:“它终于露头了!”

    说完,猛地调转车头,朝那只活物冲了过去。

    它坐在沙丘上,很坦然,很自信,竟然没有跑,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吉普车越来越近。

    最后,它和吉普车只剩下十几米的距离了,干戈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只扩大版的老鼠!只是它通体没有一根毛,呈现出很恶心的肉色,它佝偻着身子,竖着两只圆形的大耳朵,两只眼睛都是黑眼仁,闪着贼溜溜的光,背后拖着一根长长的尾巴,尾巴同样是肉色……

    吉普车和它只有大概3米远了,当时的车速接近60迈,在坑坑洼洼的罗布泊已经算是极速了,那么,每秒15米,就是说,只需五分之一秒,这只巨鼠就会丧命在车轮下。

    它突然转身,“腾”地一跃,已经跳出了七八米,接着,它在沙地上疯狂逃窜。

    干戈继续加油,穷追不舍。

    小题和朴诗玄都紧紧抓着扶手不说话,死死盯着那只巨鼠的背影。

    它对这里的地形太熟悉了,这里是它的家,它左冲右突,身形灵敏而迅疾,吉普车渐渐被它甩下了。

    一阵惊天动地的引擎声从吉普车左侧响起来,接着,干戈就看见赵军的三轮摩托车超了过去,摩托车就像一头公牛,疯狂地尥着蹶子,赵军猫着腰,死死抓着两个车把,很快就把吉普车甩在了后面,干戈只看到一片飞扬的沙尘。

    接下来,车上的三个人就如同欣赏了一段精彩的电影——

    摩托车迅速逼近了那只巨鼠!

    赵军应该是麻利地摘了挡,然后从摩托车上一跃而起,落在了摩托车正后方,接着他像闪电一样朝前冲去,同时飞起一脚,那只巨鼠就像漏了气的足球,被踢上了半空,然后一头栽下,掉在沙地上抽搐起来。赵军跳下摩托车之后,摩托车继续朝前滚动,速度越来越慢……

    干戈把吉普车开到了赵军旁边,这时候,那辆三轮越野摩托车已经停下来,漫天的沙尘也渐渐落定,巨鼠躺在赵军的脚下,瞪着乌黑的眼睛,已经气绝身亡。前面不到10米,就有一个黑乎乎的洞,好像冒着冷气。这只巨鼠死在了家门口。

    三个人下了车,看了看巨鼠的尸体,小题先说话了:“它们真的存在……”

    朴诗玄走到巨鼠跟前,仔仔细细地观看,并不说话。

    赵军摘下了面具,问小题:“带回去吗?”

    小题看了看干戈。

    干戈说:“带它干什么,肉又不能吃。”

    赵军没有太多废话,重新戴上面具,走向了他的摩托车。摩托车竟然没有熄火。他跨上去,转头看小题。

    干戈掏出刀子,一下刺进了巨鼠的喉咙。

    小题叫道:“你干什么?恶心不恶心啊!”

    干戈说:“我看看它肚子里是不是机器。”

    他把刀子朝下一划,就给巨鼠开了膛,热乎乎的血四处流淌,很快就被沙子吸收了。

    小题说:“祖宗,快走吧!”

    干戈在沙子上蹭了蹭刀子,装起来,上了车。

    赵军已经开动摩托车,朝营地方向驶去了。

    小题对干戈说:“刚才你都看见了,你肯定打不过他,以后不要再跟他硬碰硬了。”

    干戈很轻蔑地笑了:“他不就踢死了一只老鼠吗?我会怕他!你记着,离开罗布泊之前,我肯定揍他一顿,如果我食言了,我把我的吉普车吃了。”

    朴诗玄说话了。

    小题转头看他。

    干戈问:“他说什么?”

    小题说:“他说,完了,这下我们和它们结仇了。”

    第11节:北京大爷的嘴皮子

    骚叔回到了北京。

    他没有告诉薇拉他回来了,他住在了工作室。第二天他要去堵堵那个跟薇拉很像的女孩。

    骚叔是个懒人,对他来说,起早是一件很艰难的事。

    小时候,他答应一个发小早上一起去跑步,怕对方叫不醒他,他把一根长长的绳子拴在自己的脚脖子上,把绳子另一端留在了窗外,结果他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看脚上的绳子,已经被拽断了。

    睡前,骚叔把闹钟调到了早上7点,而且设置了三次叫醒。他怕错过。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个闹钟,它是看不见的,骚叔太小瞧这个潜在生物钟的能量了。第二天早上,他一个激灵醒过来,看看外面,天刚蒙蒙亮,他抓起手机看了看,发现离第一次闹钟叫醒还有4分钟。

    他竟然自己醒了。

    他懂了——越重视一件事,心里的那个闹钟越灵敏。

    他为什么重视这件事呢?因为他重视薇拉。他为什么重视薇拉呢?因为他重视小题。

    归根结底,还是小题。

    骚叔爬起来,穿好衣服,匆匆洗漱,然后离开家,来到了滨河中路上,装成晨跑的样子。

    他戴上了口罩。

    他知道,有个女中学生经常在这里晨跑,正是她告诉小胡,她在滨河中路遇到了薇拉。骚叔担心撞上这个女中学生,既然她是骚叔的读者,肯定能认出他来。

    北京经常被雾霾笼罩,很多人都戴口罩。

    太早了,滨河中路上没几个人,都是老年人,有人在吊嗓子,有人在抻筋,有人在哆嗦,不知道那是什么锻炼方法。

    骚叔慢腾腾地跑着,眼睛警惕地四下张望,寻找一个跑步的“外国女孩”。

    一直没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