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章 干戈之死

周德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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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小题呆呆地盯着干戈的脸,那张脸很英俊,很祥和。

    她又轻轻摸了摸他的身体,他的身体很柔软,很舒展。

    沈小题突然冲出了帐篷,像个疯子一样,一直狂奔了几百米,好像在逃避什么……

    终于,她踉踉跄跄地停下来,转过身,朝回望去——那顶帐篷立在远处,门帘半开,里面黑乎乎的,似乎朝外冒着死亡的寒气。在无边的荒漠上,这顶帐篷显得很孤独,就像一个无人祭拜的坟包,里面安放着一具无人问津的尸体……

    沈小题跌坐在沙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一直哭一直哭。直到眼泪哭干了,她渐渐接受了现实。

    此时,她极其口渴,站起身,慢慢走了回去,来到车前,打开后备箱,拿出一瓶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她意外地发现了一瓶白酒,她把它拿起来,想了想又放下了。干戈已经走了,她要保持清醒,她不能醉。

    她清醒地坐在了沙丘上,长长呼了一口气,竟然像是卸下了所有的负担,感觉轻松多了。接着,她仰面躺在了沙丘上,此时她已经感受不到炎热了。她需要休息,接下来有太多后事需要她来处理。

    沈小题揉了揉冻僵的四肢,站起来,再次看了看那顶帐篷,心中一片空茫。

    她从后备箱取出一瓶水,走进了帐篷。

    干戈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他确实已经死了,活人不可能一整夜纹丝不动,但沈小题还是叫了声:“干戈……”

    干戈没有反应。

    她突然有点害怕了,不过,她没有退出去,她慢慢走到干戈跟前,把水倒在毛巾上,开始给他洗脸。她希望他走向那个世界的时候,面容整洁,英俊如初。

    整个过程无比神圣,像是基督教的洗礼。她没掉一滴泪。

    洗完了,她注视了干戈一会儿,他的脸色竟然微微有了些红润,前额的头发湿了,看上去帅帅的。

    终于,她站起来,走出去,从车上取出了一只工兵铲——她不可能让干戈躺在帐篷里日渐风干,她要给他挖个坟。

    她撕了一块布,包在手上,四处看了看,选了个高点的地势,开始挖地。

    她努力不让自己想太多,尽可能保持着大脑麻木,像个机器人一样重复着同一个动作……

    坑越挖越大。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偏西。

    她放下工兵铲,仰头看了看,忽然一阵眩晕,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坐在了地上。她就势四仰八叉地躺下来,汗水争前恐后从每个毛孔渗出。那颗太阳越来越炽热,仿佛要榨干她体内的每一滴水。她坐起来,灌下半瓶水,再次把视线投向了自己挖的坑。坑很深,但不够大,只能埋进一个干戈……

    她站起来,继续挖。

    此时,太阳被一大团云彩遮住了,竟然很凉爽。干着干着,起风了,她挖出的一部分沙土又被踅进了坑内,沈小题加快了动作。干戈还躺在帐篷里,在这种高温下,他会很快浮肿,甚至开始腐烂,她不想看到干戈变成那副样子。

    坑变得更大了。

    沈小题没有力气了,已经接近虚脱。

    应该说,她从来不曾放弃过希望,即使被困在延伸城那五年,她也一直没有停止她的逃脱计划。有一次,她还真逃出去了,正巧遇到夏邦邦,她向他求救,可惜夏邦邦退却了……

    这些天她一直在想,假如当时夏邦邦把自己带走了,那么一切都不一样了。首先,他不会再次返回罗布泊,他会活下来。而小题也不用来罗布泊捐献骨髓了,她会在北京快乐生活。干戈呢,也不会追随小题来到罗布泊冒险了……

    就是说,整个团队根本不会成立。

    就是说,所有人都会活得好好的。

    想到“活”这个字,沈小题的内心抽搐了一下,再次回头看向了那顶死气沉沉的帐篷。从干戈把她带出地下城的那一刻,她就坚信自己可以离开罗布泊,即使两个人掉进“轵邑”怪圈的时候,她也没有怀疑过。她坚定地认为,只要她和干戈在一起,就不存在过不去的关卡。

    现在看来,她太高估自己了,也太高估干戈了,最高估的,其实是那个被人类一直歌颂的名叫“生命”的东西。生命原来如此脆弱,甚至敌不过肉眼看不见的病毒。

    小题离开的时候,已经近乎崩溃。

    她和小题不一样,直到准备赴死了,她依然保持着冷静。

    是的,中午的时候,她躺在滚烫的沙丘上,花了那么长时间,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这是她做过的最深思熟虑的决定,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脑细胞。

    她把工兵铲扔到了一旁,她的工作终于完成了——脚下的坑,已经可以容纳两个人了。

    她又喝了一点水,然后从车里拿出一只笔记本,想都不想,提笔开始写字,她要写的东西早已经烂熟于心——

    罗布泊的幸存者们:

    我叫沈小题,北京人,生于1993年10月28日,这封信的落款日期就是我离开的日子。

    感谢你们发现了这封信。

    我在北京生活了18年,我爱那个城市,我爱我的妈妈,我爱我18岁之前的爸爸,我爱我的表弟阿甘,我爱我的闺蜜莉莉娅,我爱我小学三年级的班主任李素荣……我对一个男孩很抱歉,不知道他叫什么,只记得他高高的,戴着眼镜,那是2009年吧,有一天我去图书馆,他突然冒出来跟我搭讪,把我吓了一跳,然后把他骂了一顿……事后想起来,他并不是什么坏人,应该是躲在暗处下了好久决心……对不起啊,哥们!

    我18岁就来到了罗布泊,再也没有回到北京。楼兰遗址的下面有个空间,藏着一群复制人,我一直被他们囚禁着。后来我逃出来了,他们也统统离开了,不知道去了这个宇宙的哪个空间。不过,你们之所以看到了这封信,说明我终究没有逃出罗布泊……

    本来,我有百分之一的希望走出去,但我放弃了。对,我是自愿留在这里的,我不后悔,只是有一点遗憾——不能见我妈妈最后一面了。希望你安康,活到100岁!

    我要说说跟我躺在一起的这个男人,他叫干戈,我们不是夫妻,也不是恋人,我们只是队友,如果让我给他一个定性,那么,他算是个可爱的混蛋吧。

    我之所以跟他躺在一起,原因有两个,第一,我实在没力气再给自己挖个坟了。第二,你们走过之后,我们太孤单,互相做个伴吧。

    嗯,如果你很八卦,特想知道我对他是什么感情,那我告诉你,我挺喜欢他的。

    好了,就写这么多吧。

    对了,你们看到那辆车了吗?如果食物没有变质,你们就带走吧,不过请不要碰那个导航,它比干戈更混蛋。(如果有可能的话,帮我投诉一下制造它的公司。笑脸。)

    我只有一个愿望:如果你能走出罗布泊,希望你把这封信带出去,带出去就好了,不需要再做什么,然后,再也不要回来了。

    再次谢谢你,陌生人!

    沈小题绝笔

    2016年4月28日

    沈小题写完这封遗书,重头到尾看了一遍,很规整,没有一个错别字,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句“我挺喜欢他的”,前面有句话被划掉了,她写的本来是“我把他当成邻居大哥。当然了,不管怎么样,他都要当我一辈子“邻居大哥”了……”

    既然都决定葬在一起了,也就没什么不能说的了。

    她站起来,把笔记本正正当当地放在吉普车的座位上,又把半瓶水放进了后备箱,关闭了车门。

    做完这些,她看了看四周,风越来越大,裹着沙子击打着她的脸。她把干戈连人带睡袋拖出来,尸体太重了,沈小题扛不动,只能放在睡袋里慢慢拖行。

    睡袋一下下朝前移动着,她把它拖到沙坑前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

    沈小题坐下来,看了看这个昨夜还在油腔滑调的男人,鼻子不由一酸。她又看了看沙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她可以埋掉干戈,但是谁来埋掉自己?

    她顾不上那么多,首先把干戈的尸体拖下了沙坑,摆得端端正正,甚至还替他梳了梳头发。

    接着,她并没有跳下去,她跑到车前,找到那瓶白酒,灌了满满一大口,这才回到沙坑前,爬下去,侧身在干戈旁边躺下来,轻轻搂着他的脖子,将脑袋埋进了他冰凉的颈窝……

    她好累。

    地面上的风声越来越大,渐渐变成了咆哮,沙子噼里啪啦掉进沙坑,砸在沈小题和干戈的身上。沈小题爬起来,朝远处看了看,迎面扑来的沙子呛得她几乎无法呼吸,此时天色变得昏黄,一道顶天立地的沙墙正朝她迅速推进!

    沙尘暴来了!

    这一刻,沈小题感到自己太幸运了,沙尘暴很快就会把这个小小的坟墓抹平!它会把一切坑洼、一切物品、一切哀怨抹平!

    她张开双臂,竟然笑了——宝贝,来吧,埋了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