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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病已向克尔嗒嗒拱手为揖:“我朝乃礼乐之邦,我们用美酒款待客人疲累的身,用歌声愉悦他们思乡的心,我们的弓箭刀戈只会出示给敌人。如果远道而来的客人想用自己的方式来印证我们的友谊,我们也必定奉陪。”
克尔嗒嗒迟疑,却又不甘心。
来之前,他在所有羌族部落酋领面前,拍着胸脯保证过定会让长安人永远记住羌人的英勇。此行所带的四个人是从羌族战士中精心挑选出来的勇士,根据父王的命令,是想用此举让羌族各个酋领坚定信心,完成统一,共议大举。
刘病已见状,知道虽已夺了克尔嗒嗒的势,却还没让他死心。
“王子殿下,在下位列汉朝百官之末,若王子的勇士愿意与我比试一场,在下不胜荣幸。”
克尔嗒嗒身后的勇士哲赤儿早已跃跃欲试,听闻刘病已主动挑战,再难按捺,忙对克尔嗒嗒说:“王子,我愿意出战。”
克尔嗒嗒看向刘弗陵,刘弗陵道:“以武会友,点到为止。”于安忙命人清理场地,又暗中嘱咐把最好的太医都叫来。
许平君自刘病已走出宴席,就一直大气都不敢喘。
此时听闻刘病已要直接和对方的勇士搏斗,心里滋味十分复杂。
作为大汉子民,对羌族王子咄咄逼人的挑衅和羞辱,她的愤慨不比任何人少,所以当她看到她的夫婿从殿下缓步高歌而出,一身浩然正气,慨然面对夷族王子,她的内心全是骄傲和激动。
那个人是她的夫婿!
许平君此生得夫如此,还有何憾?
可另外一面,正因为那个人是她的夫婿,所以她除了激动和骄傲,还有担心和害怕。
云歌握住许平君的手,“别怕!大哥曾是长安城内游侠之首,武艺绝对不一般,否则那些游侠如何会服大哥?”
克尔嗒嗒笑对刘弗陵说:“尊贵的天朝皇帝,既然要比试,不如以三场定输赢,将来传唱到民间,也是我们两邦友好的见证。”刘弗陵微微而笑,胸中乾坤早定,“就依王子所请。谏议大夫孟珏上殿接旨。朕命你代表我朝与羌族勇士切磋技艺。”
宴席上一片默然,不知道皇帝在想什么,派一个文官迎战?如果是霍光的命令,还好理解。可是皇帝?就算孟珏得罪了皇帝,皇帝想借刀杀人,也不用在这个节骨眼吧?
孟珏却是一点没有惊讶,他都已经知道当日长安城外的莫名厮杀中,碰到的人是于安、七喜他们,那么皇帝知道他会武功,也没什么好奇怪。
他微笑着起身、上前,磕头、接旨。
第三个人选?
刘弗陵淡然地看向霍光,霍光知道这场和刘弗陵的暗中较量,自
己又棋差了一着。
当年,戾太子选出保护刘病已的侍卫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刘病已身处生死边缘,为了活命,武功自然要尽心学。后来他又混迹于江湖游侠中,所学更是庞杂,“大哥”之名绝非浪得,所以霍光和刘弗陵都知道刘病已稳赢。
霍光虽对孟珏的武功不甚清楚,可刘弗陵绝不会拿大汉国威开玩笑,所以刘弗陵对孟珏自然有必胜的信心,而他对刘弗陵的识人眼光绝不会怀疑。
刘弗陵的剑走偏锋,不但将劣势尽化,而且凭借今日之功,刘弗陵将来想任命刘病已、孟珏官职,他很难再出言反驳。
到了此际,霍光再不敢犹豫,正想为霍家子弟请战。
克尔嗒嗒身边一直未出言的羌族公主,突然弯身向刘弗陵行礼,“尊贵的皇帝,阿丽雅请求能比试第三场。”
克尔嗒嗒心中已有安排,不料被妹子抢了先,本有些不快,但转念一想,这个妹子一手鞭子使得极好,二则她是个女子,只知道草原女儿刚健不比男儿差,却未听闻过中原女子善武,汉人若派个男子出来,即使赢了也是颜面无光,且看汉人如何应对。
刘弗陵早已智珠在握,并不计较第三场输赢。
如果对方是男子,任由霍光决定霍家任何一人出战,霍家的几个子弟,虽然狂傲,但武功的确不弱。
若能赢自然很好,不能赢也很好!
可竟然是个女子,只觉的确有些难办。
想到于安亲自教导的几个宫女应该还可一用,可今日只有抹茶在前殿,再说若让百官知道宫女会武,后患无穷。也许只能让阿丽雅在女眷中任挑对手,权当是一次闺阁笑闹,供人茶后品谈。
还未想定,忽地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
“陛下,奴婢愿意和公主比试。”
云歌在下面看到刘弗陵踌躇不能决,遂决定自己应下这场比试。
许平君想拉没有拉住,云歌已经离席,到殿前跪下请命。
刘弗陵看着跪在地上的云歌,心内有为难,有温暖。这殿堂内,他终究不是孤零零一人坐于高处了。
可云歌的武功?
虽然不太清楚,但和云歌相处了这么久,知道她看菜谱、看诗赋、读野史,却从未见过她翻宫廷内的武功秘籍。以她的性格,若没有兴趣的东西,岂会逼迫自己去做?
正想寻个借口驳回,可看她眼内,流露的全是“答应我吧!答应我吧!我保证不会有事”。而克尔嗒嗒和四夷使者都如待扑的虎狼,冷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刘弗陵只得抬手让云歌起来,准了她的请求。
刘弗陵瞟了眼下方立着的七喜,七喜忙借着去问云歌需要什么兵器的机会,向云歌一遍遍叮嘱,“陛下心中早有计较,打不过就认输,您可千万别伤到了自己。”
云歌满脸笑嘻嘻,频频点头,“当然,当然。我可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七喜又问:“姑娘用什么兵器?”
云歌挠挠头,一脸茫然,“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告诉你。”
七喜感觉头顶有一群乌鸦飞过,擦着冷汗离去。
云歌的出战立即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连精神消沉、一直漠然置身事外的霍成君也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心绪复杂地看向了云歌。
许平君就更不用提了,此时台上三人都是她心中至亲的人,她恨不得也能飞到台上,与他们并肩而战。可自己却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心中又是求神又是祈天,希望一切平安,真的是“点到即止”。
云歌全当孟珏不存在,只笑嘻嘻地和刘病已行了个礼,坐到刘病已身侧,开始东看西看、上看下看地打量阿丽雅,一副全然没把这当回事,只是好玩的样子。
刘病已和孟珏无语地看着云歌。
云歌三脚猫的功夫竟然也敢来丢人现眼?!
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场合,他们肯定早拎着她脖子,把她从哪儿来的,扔回哪儿去了。
第一场是刘病已对哲赤儿。
刘病已上场前,孟珏笑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刘病已微笑着点了点头,从容而去。
哲赤儿瓮声瓮气地说:“我在马背上杀敌时,兵器是狼牙棒。马背下的功夫最擅长摔跤和近身搏斗,没有武器。不过你可以用武器。”
刘病已以坦诚回待对方的坦诚,拱手为礼,“我自幼所学很杂,一时倒说不上最擅长什么,愿意徒手与兄台切磋一番。”
哲赤儿点了点头,发动了攻击。
哲赤儿人虽长得粗豪,武功却粗中有细。
下盘用了摔跤的“定”和“闪”,双拳却用的是近身搏斗的“快”和“缠”,出拳连绵、迅速,一波接一波,缠得刘病已只能在他拳风中闪躲。
哲赤儿果然如他所说,只会这两种功夫。
因为只会这两种功夫,几十年下来,反倒练习得十分精纯,下盘的“稳”和双拳的“快”已经配合得天衣无缝。
会武功的人自然能看出哲赤儿无意中已经贴合了汉人武功中的化繁为简、化巧为拙,可不懂武功的夫人、小姐们却看得十分无趣。刘病已却大不一样,只看他腾挪闪跃,招式时而简单,时而繁杂,时而疏缓,时而刚猛,看得夫人、小姐们眼花缭乱,只觉过瘾。
云歌却十分不解,大哥的武功看着是华丽好看,可怎么觉得他根本没有尽力。大哥给人一种,他所学很杂,却没有一样精纯的感觉。但她知道刘病已绝非这样的人,他会涉猎很广,可绝不会每样都蜻蜓点水,他一定会拣自己认为最好的东西,学到最精。
转眼间已经一百多招,刘病已和哲赤儿都是毫发未损。
刘病已本就对草原武功有一些了解,此时看了哲赤儿一百多招,心中计议已定。对哲赤儿说了声:“小心。”功夫突换,用和哲赤儿一模一样的招式和哲赤儿对攻。
哲赤儿是心思专纯的人,五六岁学了摔跤和搏斗,就心无旁骛地练习,也不管这世上还有没有其他高深功夫。几十年下来,不知不觉中,竟然将草原上人人都会的技艺练到了无人能敌的境界。若刘病已使用其他任何功夫,他都会如往常一样,不管对手如何花样百出,不管虚招实招,他自是见招打招。可刘病已突然用了他的功夫打他,哲赤儿脑内一下就蒙了。想着他怎么也会我的功夫?他下面要打什么,我都知道呀!那我该如何打?可他不也知道我如何打吗?他肯定已经有了准备,那我究竟该怎么打……
刘病已借着哲赤儿的失神,忽然脚下勾,上身扑,用了一个最古老的摔跤姿势——过肩摔,把哲赤儿摔在了地上。
大殿中的人突然看到两个人使一模一样的功夫对打,也是发蒙,直到刘病已将哲赤儿摔倒,大家都还未反应过来。
刘弗陵率先鼓掌赞好,众人这才意识到,刘病已赢了,忙大声喝彩。
刘病已扶哲赤儿起身,哲赤儿赤红着脸,一脸迷茫地说:“你功夫真好,你赢了。”
刘病已知道这个老实人心上有了阴影,以后再过招,定会先不自信。哲赤儿的武功十分好,他的心无旁骛,已经暗合了武学中“守”字的最高境界。他只要心不乱,外人想攻倒他,绝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