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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我本平凡
整个四月份,华杯赛区经过反复筛选,决出了歌唱比赛前十强。
前十强的比赛,柑橙卫视特意过来京城现场录影的。
虽然不会全部播出来,但是这对于选手来说,已经是个难得露脸的机会了。
然而,阿亮却根本就没有去参加比赛。
*~*
医院里,一向坚强,一向很帅气的夜明兰忍不住泪流满面。
去找医生看结果的阿亮,回来后看着爱人把脸藏在枕头里哭,顿时就急了。
“怎么了,这是?你肚子又疼了?我去找大夫来。”
夜明兰伸出手,死死地拉住了阿亮的袖子,抹了一把眼泪。
“都怪我,害得你没能参加20进10的比赛。我知道你一定可以进入全国大赛的。”
看到她这么哭,把阿亮心疼坏了,赶紧就抓起衣服就给她擦脸。
“哎,你怎么这样呢?我就是个吉他手,弹吉他才是我的主业。
我从青春期开始,就一直梦想着当华国最好的吉他手。
这次去参加唱歌比赛,只是为了给乐队的伙伴们壮壮胆。我就是去陪跑的,是去玩的,从来没把他当一回事。
所以,咱不去就不去了,你干嘛为了这点小事难过呀?眼睛都哭肿了。我还跟你说,十个唱歌比赛都没有我老婆重要!”
阿亮说着就捧起了夜明兰的脸,很温柔地擦着她的眼泪。
“可是,我知道,你其实很喜欢唱歌,你很想继续唱下去,你也是有唱歌梦想的。”夜明兰红着眼睛说道。
“哎,我那不是唱歌梦想,我那是站在舞台上自我疗伤。
这件事,我本来真的不想跟你说的,因为是在很丢脸。
我小时候,遇见一个很不好的声乐老师。他说我很有天赋,就对我非常严厉,还曾经打我。
然后,有一次在舞台上,我看见他的脸吓得失声了。从那时候开始,我就再也没有唱过歌。唱歌对于我是一件痛苦,难堪的事。
大概是因为阿孝吧,那小子站在舞台上是那么自在,唱歌对于他就像是呼吸一般,只要一站在舞台上,他就可以尽情的奔跑,甚至是撒野。
我从来没见过,有人是这么唱歌的。我第一次发现唱歌,也可以这么快乐,这么任性的。慢慢地,我也就他被影响改变了。
参加海选的时候,其实我还在怕。可是,你在,我的兄弟们都在。你们不像我的老师,没有给我带来任何压力。然后,我就终于能唱了,自由的唱,快乐的唱。我的噩梦持续了十年,最后还是因为歌唱治愈了。”
阿亮说着就握住了女友的手。
“对于我来说,重要的不是唱歌,而是你们,我身边的爱人和亲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当歌手。我还是喜欢我的吉他,因为他会代替我唱歌。
所以,这一次比赛,我没有任何遗憾。二十强已经够了。至少以后,我可以唱歌你听呀?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就当你的专属歌手了。反正别人也未必喜欢我。”
阿亮说完这句话,夜明兰趴在他的怀里,感动得不行。然而,这时候,不受控制的,“噗”的一声。
夜明兰真是尴尬到不行了。
阿亮却一点都不嫌弃她,而是一脸激动地说。
“终于排气了,我要去找医生。”
“哦。”
夜明兰看着这个为了她什么都可以做的男孩子。突然发现就算阿亮比她小了三岁,其实也可以嫁了。
因为,阿亮很多时候都比她还要成熟了。
*~*
“……”
站在病房门口的陆蓁蓁,眼睁睁地看着阿亮兴奋地从病房跑出去,愣是没看见他们。特别是阿孝这么大个头,亮哥愣是看不见。
过了一会儿,阿孝才对她说:“我们进去看看亮嫂吧?”
“噢,好。”
阿孝和陆蓁蓁一起走进去,此时,亮嫂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
“哎,你们来了?”她一脸开心地打了个招呼。
“嗯,亮嫂你好点了么?”阿孝问。
“好多了。你们比赛还顺利吧?”
“嗯,还好,下周就要去津市了,要去柑橙卫视参加现场比赛了。”
“有什么需要带的东西么?”亮嫂问。
“哎,如果可以,我想把她打包一起带走。”阿孝说着,就搂住了陆蓁蓁的肩膀。他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绒毛毯子遮到了陆蓁蓁的身上。
陆蓁蓁赶紧推他一把。
“我会准时守在电视机前面看你的比赛的。”
“必须的噢。”阿孝干脆用下巴压着她的肩膀。
“喂,你们这两个,在我这个病人面前这么秀恩爱真的合适么?”亮嫂开玩笑似的说道。
“哎,我怎么觉得,亮嫂是嫌弃我们打扰他们了呢。”阿孝挑眉看着她。
很快,阿亮就带着医生来了。医生过来问了亮嫂几句。
阿亮干脆带着阿孝和陆蓁蓁去外面了。
“亮嫂不要紧么?”阿孝问。
“她肚子疼,为了不打扰我比赛,一直死抗着不肯说,还帮我准备饭呢。硬生生地忍到疼得晕过去了,我吓坏了赶紧把她送到医院。
到医院,医生跟我说,她疼得都肠痉挛了。可见她有多疼,她就那么强忍着,这傻妞简直心疼死我了。那个比赛哪里有她重要呀?”
“哎,亮嫂可真是。”
“她呀,其实看似坚强,实际上很脆弱的。而且,她神经很粗,总是能体谅我,却不懂怎么心疼自己。”阿亮无奈地说道。
“那你就好好照顾她咯。”阿孝说着看了陆蓁蓁一眼。
“我会的,7月就大学毕业了,我想跟她结婚了。”阿亮终于对伙伴说出了深思良久的决定。
“那很好呀!到时候,我和陆蓁蓁会去参加你们的婚礼的。”
“嗯,就这么说定了。不然,你们俩干脆给我们当伴郎伴娘吧?那一定会很有意思的。”
“好呀!”
两人又聊了几句,亮哥就进去照顾亮嫂了。而阿孝也带着陆蓁蓁回去了。
马路上,阿孝迈着长腿走在外侧。似乎从他们刚开始认识,阿孝就一直保持着这种习惯。不管在那边走,他总是习惯地走在有车的这一边。
陆蓁蓁看向马路对面,刚好有一对小情侣。高高大大的男生一脸骄傲的走在里面,手里还拿着psp,边走边玩。娇小可爱的女朋友却走在外面,正从包里拿水给他喝。
车子不断地在她身边开过,她笑嘻嘻地讨好着她那英俊的男朋友。
“喂,你这丫头,不许偷看别的男人。你男朋友还站在你身边呢?”阿孝沉着脸,不高兴地说道。“再说,那么个小白脸,哪有你男朋友长得帅呀?”
陆蓁蓁赶紧抱住了他的手臂,阿孝因为她的动作,心情稍微变得好了点。
“我不是在看他们。我是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陆蓁蓁软软地解释道。
“什么事?”阿孝皱着眉头问。
“你好像比我想象中还要更喜欢我。而且这份喜欢,比我能想到的还要久远。”
“笨蛋,你终于觉悟了。想想我这一路走来,还不算白辛苦。”阿孝气哼哼地说。
“是,我能有你这么好的男朋友,一定是前世拯救了大宇宙。”
陆蓁蓁继续夸他,她一抬头突然看见厚脸皮的阿孝,耳朵居然红了。这是在不好意思么?
阿孝干脆把自己的手从陆蓁蓁这边抽出来,然后转身不看她。
“刚刚我一直在想,我能不能像阿亮那样,无论想几次,结论都是一样的。为了你,我也可以不唱的。”阿孝说着,微微垂下了眼睛。
“不唱歌,我可以做别的,比如当个连续剧里的总裁;再比如,我也可以在你的煎饼店里打工。可是,无论如何我也不想放开你!”阿孝说这话的时候,似乎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
然而,陆蓁蓁却突然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
“你会一直唱下去的,我最会照顾自己了,一定不会让自己生病的。所以,你可以一直在舞台上尽情撒野下去。那种时候的你,简直太帅了。”陆蓁蓁很认真地说道。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吧。”阿孝突然压低了身子,把陆蓁蓁一下子就背了起来。
“喂,你要干嘛?”陆蓁蓁被他吓了一跳。
“我把媳妇背回家去。”阿孝笑着说道。
“还是放我下来吧?人家还以为我脚伤了呢?”陆蓁蓁不好意思地说。
“那就委屈你先装一下吧。”阿孝赖皮地说。
“真拿你没办法。”陆蓁蓁干脆把她头枕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的肩膀很宽,好像可以让她靠一辈子。
*~*
马路对面那对情侣显然也已经看见他们这边了。
那位娇小的女生原本正在帮男朋友拧饮料瓶子。她的男朋友正在玩psp,根本就没抬头看她一眼。
看到阿孝背起陆蓁蓁,女生忍不住停下了手里动作。
“喂,你倒是快点呀,我渴死了!”男朋友眼皮都没抬,随口催促道。
娇小女生的视线却久久收不回来。
之前,她对这个英俊男生一见钟情,追得很辛苦。
两人交往之后,他完全不懂体贴,就像个大少爷,而她就是他的女仆。
可是,当女生看到马路对面那个,比她男朋友还要英俊,还要高挑,一脸傲气的男孩,却毫不犹豫地在马路上背起了自己的女朋友。
女生第一次开始感到迟疑,原来条件好的男生,不是都这样冷漠又无情的。
那么一个人拼命的付出,甚至是犯贱,这真的是爱情么?
女生突然就清醒了,她把水瓶狠狠地砸在了男孩的身上。
“你疯了?把我psp砸坏了!”男生恼火地说道。
“那是我买的,为了买这个我兼职了好久,现在就送你当分手礼物了。”女孩说着转身向来的方向走去。
男生一脸错愕地看着她。
“你发什么疯呀?告诉你,走了就不要再回来了。”
然而女生却没有回头。
刚好阿孝背着陆蓁蓁就在她的侧前方,女孩一直看着他们,一直看着。
她突然很想谈一场这样的恋爱了。找一个会发自内心爱着她,肯温柔地对待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