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

听听雨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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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灵,这话可不能乱说,林闻是我的小学同学,实际上,我和他真不熟,好多年没见了,今天就偶然碰到而已,不过,说实话,他的变化真是大,以前真是属于那种一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人,现在,啧啧……变化忒大了些。”听了郑清灵的话,我收拾衣物的手停了停,而后满不在乎的开口。

    “相信我,我不会看错的,他就是喜欢你,不信的话,我们明天做个试验,试探他一下,我要让你信的心服口服。”郑清灵双手放在身侧,睁大双眼看着我,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别!”我赶紧摆手,表示不同意,“无不无聊啊你?本来人家林闻没那个意思,被你这么一弄得多尴尬啊。”

    “咯咯!”郑清灵捂着嘴笑出声,“心心姐还知道尴尬啊?”

    “当然,我的脸皮一直比较薄,不过这事就别其他人知道了,我这人比较低调。”

    郑清灵站起身,飞快的搓着自己的手臂。

    我皱了皱眉,不解的问道:“干嘛?抽风啊你?”

    “我搓鸡皮疙瘩呢,脸皮薄?低调?我的天,以后千万别说这样瘆人的话了。”郑清灵说着抱住双肩抖了抖。

    我“嗷!”的一声扑上去,掐住郑清灵的肩膀使劲摇晃。

    和郑清灵嬉笑打闹一阵之后,两人都气喘吁吁的平躺在床上,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一动不动。

    “虽然接触不多,但我觉得林闻是个很不错的人,他很简单,也很适合你。”郑清灵侧过脸朝我低声说道。

    “你觉得可能吗?”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先不说我的心里还有于智重,就单说林闻这个人,现在的他,浑身一股艺术气息,干净的就像一张白纸,让人不忍去亵渎,我又何必在这白纸上涂鸦?让这张白纸保持他原本的样子不是更好?

    “心心姐,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不是一个人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一心一意,你和于智重之间错并不在你,是他先放的手,你也该忘记他了。”郑清灵抬头扶住我的肩膀,看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的开口。

    “有时候忘记一个人其实挺简单的,不见,不贱,可我,可我就是贱到连不见都不能忘记,虽然不愿意去承认,可是这事压根由不得我不承认,我的心虽然长在我的身体里,可是它压根不听我话,不受我的控制,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一个我魂牵梦萦的人偷走了,一直没还回来,一直都没有。”我双手蒙住脸,这样,我就可以自己暂时处在黑暗之中,这样,我就可以假装着欺骗自己,告诉自己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光明,只要睁开眼就可以看到黎明前的曙光,只要睁开眼就能看到那张熟悉英俊的脸庞。

    “哎,我和龙立秋又何尝不是如此,可是,我真的被他打怕了,那种疼,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当他的拳头和脚相继毫不留情的落在我身上时我的心就在慢慢死去,我想,有朝一日倾权在手,我必定,杀尽负我之狗!”郑清灵说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没好气的笑出声,半响,喃喃开口:“其实单身挺好,和谁暧昧都不需要解释!”

    在一个不懂爱时间里陷入到爱情当中,结局注定是独自悲伤,我不后悔,可我,不甘心!

    从北京回来后,我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继续投入学习当中,每晚都去图书馆和电子阅览室看书学习。

    我想,拥有一个新目标,或做一个新的梦,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我决定了,以后我要去北京工作,这次北京之旅,让我真正的喜欢上了北京,喜欢北京的小吃和风景,喜欢北京的人文和历史,喜欢北京的现代和发展,喜欢北京的机遇和挑战,甚至,喜欢北京人说话那股北京腔调儿。

    这一切都让我深深着迷并为之向往!

    回家之后,妈妈做了一桌子我喜欢吃的饭菜,饭桌上一个劲的给我夹菜,直说我瘦了,我笑着说我还胖了两斤多呢。妈妈摇头,坚持说我瘦了。

    才近四个月的时间,妈妈变憔悴了不少,两鬓隐隐看到一两根银丝。

    什么时候,时间的印记深深的爬上外表的年轮?

    我这才发现,那些偷偷溜走的时光,催老了父母的容颜,却丰盈了我们的人生。

    时间,有时候其实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妈,身体好些了吗?”我握着妈妈的双手问道。自从上次妈妈胆结石发作,做手术之后,她本来不怎么好的身体更加不好。不能受累也不能情绪太过激动,甚至有时候洗被单都费力。

    “我没多大事,就是你大姨,哎……”妈妈反握住我的手,摇摇头,半响,无奈的叹了口气。

    “大姨怎么了?”我连忙问道。

    “就年后你们回学校之后,你大姨就病了,病的很严重,老是说胡话叫智重的名字,我没办法,打电话给智重,让他回来看看,后来他和智莉一起回来了,智重这孩子,哎,真是苦了他了。”妈妈眼圈一红,双眼里闪着泪花,“你大姨的病情一直不见好,我就和智重两个人轮流照顾你大姨,你大姨小时候胃就不好,后来发生你大姨夫和智莉的那些事之后,一直精神不佳,一天到晚压根都不吃什么东西,就算勉强吃一点也会立马吐出来,时间一长就犯了胃病,经常胃痉挛,有一次疼的满地打滚,我们连夜把她送到医院,医生说必须立即做手术,手术挺成功,可手术之后一直不见醒,医生说因为你大姨贫血,手术又出了很多血,需要急输血,你大姨的血型很特殊,医院血库里没有这种血,智重的血型配不上,智莉又不愿意去配,总归是母女,好说歹说,智莉后来愿意去配血型了,结果还真配上了,给你大姨输了血,不然你大姨都醒不过来,想想我都后怕。”

    原来那一次于智重和于智莉回家发生了这么多事,原来大姨当时的情况已经危急到这种地步。

    妈妈似乎看出我的震惊和疑惑,擦着眼泪说道:“智重不让我和你说这些,说你在学校里学业特别繁重,不想让你跟着分心。”

    我双眼一红,低着头沉默不语。

    “因为你大姨治病,前前后后花了十几万,智重后来没去上学了,瞒着你大姨和一朋友合伙买了辆东风牌大汽车,起初,只是为生意人拉货,跑运输,赚点辛苦钱。后来,干脆自己做生意,弄指标、买料、运输、倒卖,一条龙服务。这三个多月以来,没几天着家的,累的都没个人样了。你大姨一直以为他还在山东上大学,我也劝智重去上学,你大姨的手术费我也能帮着点,再怎么样也不能让他辍学挣钱,可是智重不答应,偏要休学做生意。”

    “什么?他休学了?”因为太过震惊,我猛的站起身,膝盖直接撞到桌角上,疼的我一哆嗦,可是,我却浑然未知。要知道,当警察是于智重的理想,他怎么会休学?他怎么下得了这个决心?

    “是啊,休学了,怎么劝都没用,智重这孩子,真是命苦,你大姨现在身体不好,不能上班,智莉就更不用指望了,天天不着家,一回家就伸手要钱。智重他,真是让人心疼……”

    那晚,我用被子捂着脸,泪一直在流。

    果然,果然是有原因的,

    我似乎感到了冥冥之中的某种牵连,大姨危在旦夕,于智重的血型不符合,于智莉趁机向于智重提出某些要求,于智重为了大姨,只好答应了于智莉,于智莉才愿意去配血型救大姨,至于这个要求不用想肯定是让于智重和我分手,以于智莉对我的讨厌,我相信她会做的出这种事。

    所以那次之后,于智重不联系我,我主动找他,他也对我不冷不热,再变为和我分手,直至被提前休学回家。

    他还是爱我的。

    这么做,一方面,因为大姨的病情不得不回家;另一方面,他不想耽误我。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于智重,你怎么这么傻?难道我在你的眼里就只能共享富贵而不能共患难吗?在你的眼里我就是这种软弱不能承担的人吗?你这样突然和我分手只会让我加倍的痛苦和难受,我自己都不知道我那段时间是怎么过来的。可你却比我过的更辛苦,一想到这,我的心就疼的厉害。

    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于智重,你这个大傻瓜,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你为什么不和我说清楚呢?为什么选择所有的事情都自己一个人去承担?

    我是你的心心啊,你说过的话你都忘了吗?

    可我一直没忘!

    于智重,我等着你陪我当歌纵马、看遍十里桃花,我等着你许我共话桑麻、一起花前月下,我等着你给我披上嫁衣红霞、慢慢青丝白发!

    可是,你却连等的机会都不给我,甚至,直接扼杀了我对你的情感。

    你凭什么这么做?你凭什么不问问我的想法,你凭什么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流泪痛惜?

    一夜无眠!

    第二天我和妈妈一起去市里的大姨家看大姨,大姨气色还不错,看到我惊喜的拉着我的手说我变漂亮了,说要带我去买衣服。我想大姨应该也已经想开了,渐渐的从背叛和离婚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直到吃完饭,于智重一直没回来。

    也是,他回来太频繁的话只会让大姨起疑心,昨晚听妈妈说他这阵子在合肥,我决定去合肥找他。

    吃完饭,我和妈妈说我想去同学家玩玩,妈妈正和大姨聊天,没作他想,点头说好。

    我没想到,到长途汽车站的时候,我竟然碰到了于智重,而他,正在打电话。

    虽然他戴了墨镜,半侧着身子,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等他挂完电话准备开车离开的时候,看到了车前的我,他微张着嘴显示他是有惊讶的,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半响,他没有出声,也没有发动车子。

    我就这样看着他,三个多月没有看到他了,我感觉像三个世纪那么漫长,他黑了,也胖了,梢显凌乱的头发,随意的搭着。这不像他,一点也不像,以前他最臭美了,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看来这段时间真是忙的没空整理自己的形象了。

    良久,于智重探出头,冲我叫了一声:“上车!”

    驾驶室的门打开了。

    我想也未想,上了车,心情无以言表。

    相对无言。

    我感觉,此刻的我就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可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号。

    他的眼睛我看不清,黑色墨镜挡着,这就已经够了,毕竟,我又看见了他,他就在我旁边坐着。

    我的心砰砰直跳,不得不承认,看见他,无论我的心死了多少次,死得有多严重,一下就会活过来。我对他的爱始终都没有消失过。

    他掏出一根烟,点上,看了我一眼,马上掐灭。

    “你学会抽烟了?”我问。

    “一直都会不是吗?”于智重轻轻扣了扣车窗的玻璃,淡淡开口。

    我:“……”

    我们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变得冷清而尴尬。

    “烟还是少抽点好。”我关心的话语还是脱口而出。

    他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我很想看清他的眼神,揣测一下他看我的意思,可惜他戴着墨镜,我看不清,我的心里像被一根轻羽毛挠了似的,急躁的想叫嚣。

    “知道了。”他转过头淡淡应道。

    “挣钱固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体。”我抿了抿嘴唇,看着他,缓缓说道。

    他开着车,“嗯!”了一声。

    “什么时候回学校上课?”想了想,我还是问出口,我知道他的理想是当警察,他还是想回去上学的。我不想他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学业和理想,因为,我心疼,我舍不得!

    于智重开着车,看着前方,没有回答。

    半响,他开口了,叫我的名字,还像以前那么叫我。

    “心心!”他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

    “恩!”我的心忍不住颤栗起来,应了一声。

    “你还一直喜欢我,是吧?”他幽幽问道,声音里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魅惑。

    喜欢他?这个问题还用问吗?

    当然是喜欢!

    我沉默着,我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问这个?我说什么好呢?我怎么回答呢?我乱了分寸。

    “其实我还是喜欢你的,走,我们现在就去开房。”于智重贴近我的耳朵,轻声说道。

    “什么?”我盯着他看,以为自己听错了。

    “干嘛这副表情?你不想吗?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再说,我们都好久没在一起做那事了,和你做总令我*,和别的女人做都没和你做的舒服。”他啧啧说道,表情像是在回味。

    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这还是我认识的于智重吗?这还是以前那么宠我爱我包容我的于智重吗?那还是以前那个优秀、人人眼里无可挑剔的于智重吗?看看他现在这个样子和混混痞痞无赖人渣有什么区别?还和别的女人做?我简直没办法相信这是他会说会做的事。

    “去吧,我现在特想和你干那事,让我们再重新回味一下,做完了我给你买台苹果电脑。”他抬起头,扬了扬眉毛,语气提高了几个分贝,而后,伸手摸了摸我的长发。

    “你混蛋!”我愤怒的打掉他的手,“于智重,你当我是什么?啊?你当我是什么?你到底当我是什么?”

    吼完,我强自镇定的靠在背垫,死死握住我不停颤抖的手。

    “有什么?各自满足一下而已。”于智重还是那么一副满不在乎的轻佻模样,以前这样的他让我觉得很随意,很放浪不羁,而现在,只会让我生厌,生厌到窒息!

    “停车!”我咬着牙,一字一顿的说。

    吱嘎,车停住了。

    我起身,抓住门扣,拉开门,下车。

    砰!我狠狠一关门。拿脚使劲踹了一下车门,踹的脚生疼,疼的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

    “混蛋,滚,去死吧!”我不顾形象的冲他大声吼道,吼到歇斯底里!

    汽车在我身边稍作半刻停留,接着,马达声响起,一溜烟,越过我,扬长而去。

    看着远去的汽车,我茫然的站在路边,一动不动,我知道我所认识的于智重没了,现在的于智重,我不认识,是一个陌生的人。而这样的陌生人,我以前却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那么近,彼此间没有任何距离。

    而现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很熟悉的陌生人,我心中的疑团也就不足为重了,弄清楚了又怎样呢?

    毫无意义!

    他根本就不爱我了!

    于智重,如果你注定不能给我期待的回应,那在以前的时候为什么不和我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

    生活总是和喧嚣、*相铺而成。金钱、地位、*和诱惑已经左右了于智重的思想和行为。他已经被卷入了深不见底的旋涡,跟着旋涡不停地旋转,以前那么好那么优秀的于智重远走高飞了,再也不见了,留下的只有行尸走肉般的狂放和肆虐的宣泄。

    站在原地,我泪流满面,我真的,真的,好想以前的于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