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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手臂比许锦逸的大腿还要粗壮,盘根错节的肌肉布满其上,偶尔有苍龙国或鸾凤国中的人凑上去,男人骨节粗大的大掌之下握着一把染着血迹的弯刀,那把弯刀一劈,凑上来的人顿时被削成了两半。
男人如同一个收割人命的阎王爷,弯刀一次次劈过去,那些在他面前弱小的如同一只蚂蚁般的人类,或哀嚎着或尖叫着,少了胳膊断了腿。
这个男人,是他的爱人?
正在许锦逸注视着男人之时,破天荒的,呼延赫也向他这边看过来,正好与他四目相视。
大概因为有着异族血统,呼延赫的五官浑厚而深刻,黑黝黝的面孔少了三分帅气,多了七分彪悍,一双深陷的虎目瞪得滚圆,看向这边的目光残留着嗜血的凶残。
待看见许锦逸,呼延赫眼光一亮,向胯|下骏马拍了一刀,骏马吃痛,载着他奔驰而来,三步五步到了许锦逸跟前。
“好家伙!”呼延赫一把将许锦逸拉到怀里,黝黑粗糙的手指在许锦逸脸上重重抹了一下,顿时朗声大笑,“这脸蛋,比格朗奶牛产的牛奶都要滑!”
摸了还不满意,呼延赫又将满是胡渣的下巴凑到许锦逸的脖颈,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是满足的大笑起来,“香,真香,早就听格桑花说过好看的男儿又香又软,还真是没骗本汗!”
“哈哈,大汗。”旁边一个皮肤同样黝黑的女人,一边如常收割的刀下的人头,一边与男人谈笑,“属下怎敢骗你,这男儿的滋味儿,当真是妙不可言!”
呼延赫哈哈大笑,笑声浑厚,如同洪钟一般压在许锦逸耳膜,接着他看了看周围的情形,见地方的队伍中已经没了什么女人,剩下的寥寥几个男人,也是几个女属下有意留下的,便举起弯刀,朝某个方向一指,“回部落!”
呼延赫的属下们大声应答一声,便分工合作着,将使臣和送亲队伍从鸾凤国运来的金银财宝,并马匹与俘虏,一路赶回了部落。
“大汗,你怀中的这个男人长的真是好看,如果我没猜错,这就是前去苍龙国和亲的皇子了。奶奶的,果然是皇子,比我这个可强多了。”格桑花怀抱一个男人,那男人正是女皇派在许锦逸身边伺候的小厮,一个唇红齿白的清俊小生,此时,他正吓傻了似的呆呆窝在格桑花的怀里。
格桑花的语气不难听出艳羡之意,呼延赫十分得意,又是哈哈大笑起来,大掌捏着许锦逸的下巴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满意。
“不过,大汗,这个男人虽然好看,却也不能给你生孩子,你掳他来干什么,还不如抢一个女人回来。”格桑花的哥哥格桑根怀里抱着的就是一个女人,不过那个女人不如格桑花一般威猛,甚至她比鸾凤国的一些女人都要瘦弱,但是她的皮肤很白,胸脯很大,如同现代社会的超模。
许锦逸歪头盯着女人前凸|后翘的身材,看来,现在虽然是女尊世界,却也有正常审美的男人存在。
“本汗要女人干什么,硬邦邦的,又黑又丑,四肢比母牛还要强壮,本汗可不乐意跟那些人生孩子!”呼延赫把许锦逸歪掉的头扳回来,大掌在许锦逸的脸蛋上摸了一圈,颇为满意掌下的触感。
“大汗,你可以选我怀里这种女人,不黑也不丑,要屁股有屁股要□□有奶|子,还能生十个八个健康的孩子!”
呼延赫瞥了那女人一眼,见那女人脸上明显的惊惧,顿时厌恶地皱了皱眉,等虎目在转向怀里的许锦逸,见他正好奇的左瞅右瞅,瞬间又自得起来,将大掌圈在他的细弱的手腕上,“你那个女人我也不喜欢,还是女人呢,也忒胆小了!”
格桑花和格桑根兄妹面面相觑,虽然那男人长得不错,但大汗对那男人的模样,怎么跟得了一个天大的宝贝似的?
一伙儿人回到部落时天已经擦了黑,部落里早就燃起了篝火,烤上了牛羊,摆好了烈酒,只待给满载而归的大汗和勇士们接风洗尘。
大汉出手必定是大获而归,这次也不用多说,见勇士们赶回来的马匹上满满当当的金银财物,部落众人纷纷凑上前来,笑容满面地围着一行人载歌载舞。
等歌了一圈也舞了一圈,众人这才井然有序地将一伙儿人抢来的东西搬了走,呼延赫跳下马,抱着许锦逸一路走到主位,坐在简朴又奢靡的虎皮椅上。
许锦逸坐在呼延赫的双腿上,优哉游哉地盯着面前一只外皮已经烤至金黄的全羊,丝毫没有在意周围射过来的几十双灼热目光。
呼延赫将嘴巴凑到许锦逸的耳朵处,“鸾凤国的皇子,为什么你不害怕?”
许锦逸回过头望向他,一双黑眸在篝火的火光下盈盈如星,“怕什么?大汗,难道你会杀了我吗?”
那双带着笑意的眼睛比能在夜光下给勇士们指路的北极星都要闪亮,男人着迷般的拨了拨许锦逸眼睛之上长长的睫毛,“本汗当然不会杀你,本汗要养着你,你是本汗最美丽的宝贝!”
许锦逸弯唇一笑,腮边两颗酒窝在月光的照耀下发着微光,如同美酒在其中荡漾。
呼延赫低声而笑,震动的胸膛压迫着他怀中的少年。“天底下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宝贝?”
见许锦逸两只眼只瞅着火架上的烤全羊,呼延赫拔起贴身而放的匕首,快速在全羊身上削了一刀,片下一块烤熟的肉来。
男人的另一只大掌还在摩挲着他的耳朵,许锦逸眼疾手快端起桌上一个空碟子伸了过去,被削掉的那片肉正好飞到碟子之上。
“好身手!”呼延赫大赞一声,怎么看怎么稀罕,高兴地扔掉手里的匕首,亲自捏着那片肉送到许锦逸嘴前。
一片肉有半只手掌大小,许锦逸咬了一口,外焦里嫩,香味浓郁,刷在外皮的酱料咸香鲜美,虽然有点儿烫,但就趁着这么烫的时候吃才最为美味!
饿了半天的肚子终于得到救赎,许锦逸伸手将肉推到男人嘴边,“你也吃。”
呼延赫十分受用,伸出肥厚的舌头将肉一卷卷入口中,大口嚼了起来,似乎喜欢上这种喂食的滋味儿,呼延赫吃完又削下数片肉,一片片喂给许锦逸,你一口我一口,吃的十分畅快。
呼延部落的其他人看见大汗如此和蔼,竟亲自片肉喂给他怀中的少年,纷纷正了正脸色,偷偷瞥了许锦逸一眼又一眼。
“大汗,属下敬你,属下们跟着大汗才过上了好日子!”格桑根端着满满一大碗酒大步走到呼延赫面前。
呼延赫爽朗一笑,五根粗长的手指把着碗边,将一大碗酒和格桑根重重一撞,接着碗一歪倾倒进大口之中,咕咚咕咚咽了下去。
格桑根才只是个开始,他敬完了酒,又有其他人接了上来,或是男人或是女人,俱是十分爽快豪迈。
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许锦逸本性稍稍温润,不过身处这样的环境之下,心情也极为激荡。
见男人一碗一碗喝得欢,许锦逸伸出食指戳了戳他的胸膛,双眼闪亮地盯着酒碗。
呼延赫豪迈大笑,将喝剩下的半口酒根儿凑到许锦逸唇边,慢慢倒进他嘴里。许锦逸本以为男人小瞧了他,谁知等唇沾上这点儿酒才发觉它又苦又辣,烧的他嗓子疼。许锦逸穿梭了这么多世界,白酒也尝过不少,却没有一个能比这个还烈的。
呼延赫看到他皱成一团的小脸蛋更是笑的胸膛震动不止,“鸾凤国的皇子,你喝不惯这个的,这可是呼延部落最烈的酒!”
这一口喝的许锦逸脸颊染了红色,他的眸子也因为嗓子的火热而蒙上一层雾气,水润闪亮的不像话。
呼延赫看愣了眼,指腹伸过去在那双眼睛上摩挲,很轻易便在许锦逸的眼角处摸到泪珠。呼延赫收回手指,火光之下,一滴晶莹的水珠在他的指腹上闪闪发光,不知着了什么魔,他将指腹凑到嘴边,伸出粗大的舌头舔走那滴泪珠。
嘴里留着又苦又辣的酒气,倒也没尝出什么滋味儿,呼延赫却着了迷,几根手指又在许锦逸的脸蛋上肆意摩挲。
许锦逸倚在呼延赫的胸膛上,将那几根不停作乱手指握在手里,“别叫我鸾凤国的皇子了,我叫许锦逸,你叫什么?”
呼延赫反手攥住许锦逸的手掌,发现小皇子的手掌不仅比自己小了两圈,还如他的脸蛋一样又白又滑,便着迷地在许锦逸的手背上来回摸着,“我是呼延赫,呼延部落的大汗。”
在路上听到那些属下对爱人的尊称许锦逸已经有了猜测,但此时知道爱人名字真为呼延赫,许锦逸仍然忍不住大力磨了磨牙。
剧情中,呼延赫也是一个不小的角色。
据说呼延赫仰慕凤九傲的傲世才能,带着骁勇善战的呼延部落跟随与她,甚至后来还成了凤九傲后宫中的一员!
曾经许锦逸十分不解,为什么爱人的性格并不与剧情中的性格相似,后来他渐渐明白了,如果他穿越到新世界的某个人身上,爱人便也会穿越到新世界的另外一个人身上,所以爱人本质上就不是剧情中的那个人。
但即使明知道剧情中那个呼延赫不是爱人,许锦逸依旧醋了。
凤九傲,你何德何能,让呼延赫甘心做你后宫中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