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佘山湖

沙中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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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蓉儿咬着嘴唇道:“那姐姐也四六分,看在咱们姐妹的面子上,你怎么着也得先帮姐处理不是?算了,姐给你高点,五五总表示出姐的诚意了吧?”

    妞妞低头,然后抬头,低声道:“姐,人家都是四六,我六的。”

    我看到艾蓉儿的脸红的跟个猴屁股似的,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下去。

    不过这妞也是个脸皮厚的主,要不人家咋能干出买卖鬼屋的事来呢,天生的生意人啊!

    “要不,妞妞,咱再商量个别的方案?要不你入股姐的公司得了,给你两成干股咋样?”

    妞妞又低下头了,没等她抬头,艾蓉儿直接就崩溃了:“要不姐每年给你一百万,你给姐当个挂牌的荣誉董事长总行了吧!”

    每年一百万?

    我眼珠子都直了,开什么玩笑啊?每年一百万啊!哥天天累死累活玩命奔波到现在只见过十万块长啥模样,连摸都没摸过,人家挂个名就值一百万!

    果然劳苦大众最苦逼!当初我咋就没发觉这小丫头这么有发展潜力呢?要知道丫的长大后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神见神说喜欢,说啥我也要死皮赖脸的跟着她混去。

    不过此时妞妞并没有立即同意艾蓉儿的建议,而是抬眼看向了我,低声道:“小神棍说行就行。”

    啊?神马?几个意思?咋又跟我扯上关系了?我顿时有点蒙蹬转向。

    艾蓉儿不怀好意的看了我一眼道:“西门荣,说,你吧妞妞肿么了?”

    呃?姐妹们,你们跳跃性的思维实在不是我这个脑残党可以理解的,话说,我肿么觉得你们的脑补功能超级强大呢?我把她肿么了?

    你看看她那得意的小样,再看看她打僵尸时那霸气的风姿,应该是她把我肿么了好不好哇!

    幸好这时候一阵滴滴滴的声音响起,打破了小爷的尴尬。

    妞妞一按那手表上的按钮,冷冷的吐出了一个字:“说。”

    对面立刻传出了玄魁那尖细的声音:“下面的牲口们报告说,那飞僵在距离你们不远的佘山湖。”

    “佘山湖?”

    妞妞向着周围看了一眼,艾蓉儿此刻充分发挥了她良好的经纪人特色,立刻翻出手机一顿狂按:“东北方三千五百米左右有一片水域。”

    “走!”

    妞妞一声令下,我和死老头立刻向东北方跑去。

    结果跑出去几百米了,一扭头发现人家两人已经上了斜坡钻进了保时捷。

    他大爷的,我和死老头对骂了一句,又往回跑。

    跑过来的时候我发现保时捷旁边已经多了一个人,又是楚中天这个家伙。

    不用说,又是来善后的,我发现驱魔处真的可以改名叫废品回收站了,这货不但抓走了那只飞僵,还把本田一郎的尸体和那把大蛇丸也一并带走了。

    看到我和死老头跑过来,楚中天对我点头示意。

    我搭理都懒得搭理他,直接坐进了车中。

    老神棍后来把他到驱魔处要人的经过都跟我说了,这个楚中天磨磨唧唧,唧唧歪歪的最后还不是把水墨给请了回来,早知道小爷是要被放出来的,你非要卡着不松口,这不是找不自在么?

    所以我干脆没给他好脸。

    手表通话器的那一头,玄魁还在不停的叫唤着:“哎呀,忘了告诉你们了,那飞僵吞了我两只成精尸,而且都是秒杀的,初步估计,他已经吞下了那块赢勾肉,具体吸收了多少还不清楚。你们要小心了。”

    “我知道了!”我看到妞妞按掉了通讯器,脸色有些凝重了,看来这飞僵吞食了赢勾肉之后应该实力大涨。

    死老头诧异的问道:“玄魁怎么得到的消息这么快?而且这么快就找到了那飞僵。”

    我赶忙解释道:“僵尸与僵尸之间的一种联络方式,怎么说呢,就跟狗差不多,是用鼻子闻的。

    我们遇到僵尸时屏住呼吸后僵尸就发现不了我们就是这个道理。

    他们的嗅觉非常灵敏,尤其是同类之间,只要有一丝余味残留在空气中,他们就能发觉并且找到留下气味的同类。

    成精尸已经具备了人类的智慧,现代科技这么发达,连小学生都人手一部手机了,何况是玄魁的手下,所以他能快速的找到那只飞僵也不足为奇。”

    死老头点点头:“那飞僵融合了赢勾肉之后会有多强大的实力?比起玄魁如何?”

    这个我也不知道了,毕竟玄魁给我的感觉是异常的强大,我只好求助似的看向妞妞。

    “应该不如玄魁,玄魁已经快到了不化骨的境界,虽然比不得那几只僵尸真祖,距离不是特别近的情况下,保命还是没问题的。

    这只飞僵刚刚吞食了赢勾肉,应该还没有融合完毕,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比玄魁差些。

    而且玄魁属于吸血型僵尸,自己一口怨念所化,说起来,他如果晋级了,有可能是堪比将臣的存在。

    所以飞僵的实力不用担心,我担心的是,这飞僵为什么要跑到佘山湖中,佘山湖中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玄魁说他不敢来佘山附近,就证明佘山附近封印着一位强大的僵尸真祖,目前看来,肯定是赢勾无疑,万一要是赢勾被封印在佘山湖中,那这飞僵就不是自己想去佘山湖,而是被赢勾召去的。

    那样的话,赢勾附身飞僵,就是玄魁也不见得是其对手了。”

    我一听这话,顿时有点疑惑了:“玄魁晋级后堪比将臣,那不是意味着玄魁对上赢勾也不会输了?一个飞僵,就算是赢勾附体,能发挥赢勾多大的实力?玄魁难道还打不赢?”

    “四大僵尸真祖的实力,远远不是我等能揣测的,这么说吧,飞僵吃了一小块赢勾肉,多说能发挥赢勾一成的实力,肯定打不过玄魁,可是如果赢勾附体,那么最少要发挥赢勾百分之三十的实力,那玄魁就有点悬了。

    如果进一步融合,达到百分之五十,玄魁必败无疑。

    玄魁的潜力虽然大,可是毕竟修炼时间短,而且他目前连不化骨都不是,又怎么能跟四大僵尸真祖去比较。”

    妞妞讲得头头是道,我听得云雾缭绕。

    反正我是搞明白了,那就是飞僵打不过玄魁,可是被赢勾附体后,就不好说了。

    而且玄魁不敢招惹四大真祖,玄魁就是一块散发着香味的牛肉,四大真祖就等着他自己上钩呢,你丫不来还好,敢来,我们就破开封印吞噬了你,到时候就算封印了我们的那些大能都出来了,人家僵尸真祖也不在乎。

    他们的实力就像一加一等于二一样,但是绝对不是吞噬什么僵尸都可以修为大涨的,以四大真祖的实力,吞掉尸王以下的僵尸就等于喝了杯水,一泡尿就没了。

    目前值得被四大真祖吞噬的僵尸,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玄魁。

    在车上讨论的时间,艾蓉儿驾驶着保时捷已经来到了一片碧波荡漾的湖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