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佳人共良宵

尹三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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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君集有医治之法,没听错吧?

    如果换作药王孙思邈说这话,绝对无人质疑。但侯君集,众人不免将信将疑,甚至觉得有些滑稽。

    然而李世民信了,也许是他信任侯君集不会无的放矢;亦或许是爱子心切,不放过任何一根救命稻草。

    先前御医们束手无策时,李世民已经想到了孙思邈,也许天下只有此人能妙手回春。

    他甚至立即动心,想要将孙思邈从长安接来洛阳,为李治诊治。可详细询问才知,老神仙进终南山(秦岭)采药去了,云深不知处,仙踪难觅啊!

    难道我们的稚奴没救了吗?李世民暗问亡妻在天之灵,心情无比难过。如果不是顾及皇帝威严,说不定已经像寻常父亲那样痛哭流涕了。

    恰在此时,侯君集来了,声称有医治晋王之法,李世民焉能放过?

    侯君集来的很快,尚不及行礼,便被李世民拦下,焦急问道:“君集,你懂医术?有医治稚奴之法?”

    “臣不懂医术,但知晓一法,或能让晋王殿下退烧。”侯君集的回答让李世民心中一亮,御医们也翘首⌒∠,以盼,眼下最棘手的便是高热,只要能退烧,晋王的病便有医治的可能。

    李世民忙问道:“君集,快快道来。”

    侯君集从身旁拿起一个青瓷瓶,递上道:“陛下,快些命人除去晋王的衣物,用此物擦拭周身肌肤。”

    “此乃何物?”

    “琼花酿,陈州新出的一种烈酒。”

    张亮狐疑道:“酒能治病?陈国公,晋王千金贵体,你可莫要玩笑。”

    李世民的目光也生出些许疑惑,此法古怪,闻所未闻,靠谱吗?

    “陛下,犬子天佑数月前在陈州驰马摔伤,伤口化脓,高热不止。当时陈州众多医者束手无策,幸遇一少年谢逸,便是用此法为犬子诊治。”

    侯君集道:“犬子是外伤,与晋王殿下的风寒病因不同,但高热不退却相似,故而臣以为此法或有效用。”

    一位御医大着胆子问道:“陈国公,敢问此法是何效用?”

    侯君集道:“谢逸称之为物理降温,烈酒清凉易干,可带走肌肤体热……与湿巾覆额之法相似,只是此烈酒效用更好,用于全身,确能降低些许体温。”

    李世民看了看侯君集,沉吟片刻,吩咐道:“尽快照办,为稚奴擦身。”

    “陛下,此法能降低晋王殿下的体温,但未必能够完全退烧……”

    呃……

    侯君集话音落地,李世民稍稍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众大臣的表情也有些不自然,陈国公是不是有些鲁莽了,没把握的事情怎么能乱说呢?

    “陈国公,令郎当时到底怎生情况?你刚才不是说,用此法……”河间郡王李孝恭出声询问。

    侯君集道:“此乃外用之法,当日少年谢逸有一神奇圣药,呈粉状,以他特制的药水勾兑,再用特制针具直接用于肌理,退热有奇效。”

    圣药?粉状,特制……肌理……

    众人一愣一愣的,到底什么玩意?御医也瞪大了眼睛,这是怎生医术,没听说过啊?针灸之法是用于穴位才对,怎能用药于肌理?不对啊!

    侯君集深感无奈,悠悠道:“此等用药之法确实神奇,臣与陈州医者皆闻所未闻,只是确有奇效,这不假。”

    房玄龄问道:“陈国公,你说的这位少年……名叫谢逸是吧?如今人在何处?”

    “淮阳!”

    这不是白瞎嘛!陈州淮阳城到洛阳有四五百里之遥,纵真有灵丹妙药,也来不及啊!

    侯君集却道:“陛下,可让御医外用烈酒,内服药剂,若能让晋王殿下退烧最好不过;若不能,至少稳住殿下的病情。

    臣已经用飞禽和快马先后传讯陈州刺史府,如果够快,今日入夜淮阳便能接到消息,护送谢逸携圣药前来洛阳。沿途驿站若是配合积极,马不停蹄,最多一日半,便能赶到洛阳。圣药至,晋王殿下的病情便能医治。”

    有点匪夷所思的手段,有点疯狂的想法,不过侯君集信誓旦旦,全然不像是开玩笑。

    那边御医已经开始为李治擦拭身体,高纯度烈酒的蒸发速度显而易见,似乎确有效用。昏迷的李治发出轻微的哼唧,似乎颇为舒服,至少有了反应。

    见到此情此景,李世民当即厉声道:“急诏陈州至洛阳沿途驿站,备好良马,优先神医之行;令沿途官府保证官/道畅通无阻,确保神医圣药早至洛阳,如有迁延耽误者,格杀勿论。

    君集啊,再麻烦你辛苦走一趟,前去途中迎接……若此人真能医好稚奴,朕有重赏,亦重谢于你。”

    皇帝的语气严厉异常……陛下对晋王很宠爱……侯君集这是富贵险中求……所谓的神医圣药到底什么样……晋王能否平安无恙?

    一众大臣心里不免一阵嘀咕,冒出各种念头来,自然也是各怀心思。

    ……

    淮阳城里,谢逸策马归府,跳下马背刚刚踏入宅邸。

    谢逸会骑马,是原本败家子的技能,前不久才重新被发觉出来。据嫂子杜氏所言,以前败家子各种赌局均有涉猎,其中就有比赛驰马。

    仔细一想,在这个年代,骑马是一种快捷且很重要的交通方式,熟悉是很有必要的。

    托陆通购得一匹温顺好马,谢逸便开始温习马术,一段时间下来,骑术已经相当精湛。

    今日策马出城,是为了去看几块良田。这年头,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有多少贯钱不算什么,有多少亩地才值得炫耀。

    谢家原本有几十上百亩良田,可惜被败家子挥霍一空。如今赚了钱,为了彻底扭转败家子的不良形象,便打算重新置办些许田产。

    更重要的是,春天已经来了,是播种的季节,粉红背包里的那些种子是时候种下了,需要苗圃和农田。

    当然了,第一批的种子太金贵,种在外面万一被糟蹋了,哭都来不及。所以谢逸已经想好,在自家后院开辟一块空地,作为育苗基地,来年再考虑扩大种植面积。

    不过不着急,时令还早,慢慢来,眼下另有要事。老爹的忌辰已经过去,春光灿/烂不可负,春心萌动难自抑,嘿嘿!

    坐骑交给门房,谢逸径直进门,瞧见嫂子杜氏正在廊下教小蛮识字,也不知教的是不是“良辰美景”几个字?

    黄昏日落,月上柳梢,约定之期已至,可不正是良辰美景嘛!

    远远瞧上一眼廊下的美人,谢逸淡淡一笑,先行进屋布置。今夜花好月圆,正好与佳人共度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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