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我只是想和你做个朋友

倩倪一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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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常看三级片的应该经常看到影片的出片人很多是向华强向华胜导演是王晶。王晶也不容易,不好好拍片,门牙也会掉两个,被打成猪头三似的。

    梅艳芳当年在酒吧被黄郎维(电影公司掴掌。黄事后被有湾仔之虎之称的nelyn做掉,不过此事最后是以梅艳芳拿出1000万港币和nelyn的死结束的。

    大家都知道:向氏兄弟捧红了许多明星,包括:周润发,周星驰,成龙,李连杰,刘德华,梅艳芳等。这就是为什么周润发和周星驰总要接受B调查的原因。

    知道为什么警方不抓向哥吗?人家混得好!做人低调,办事儿你国家找不到证据,明知道是个大佬,但人家在香港娱乐界,是抖抖脚就要抖三抖的人物。这一时半会儿的,你就不敢动他。这种人,才是真正混得风生水起的那种。

    像乔四爷,虽说风光了大半生,但终究落到了那样一个下场。确实是有点不值得!终究到底,人行事低调一点,如果太张狂了,是很容易走火的。

    虽然,听着这大个子的叙述,明正诺等人感慨万千。这黑道有混得好的,也有混栽了的;说白一点,还是原来那句话,走上这条路,一脚是踩在棺材里面,一脚是踩在了橘子里面。不论栽到那一边,那都是要倒大霉的。如何平衡的稳定住,让自己不栽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那你刚才所说的霸龙会,又是怎么一回事呢?”明正诺眉头皱了皱,此刻他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那些风云大哥的事情就算了,这霸龙会他怎么从来没听过。但是,又感觉在自己的记忆指着那个,对这个名字似乎很熟悉似地。

    “霸龙会就很牛了!谁也不知道这个组织是怎么起来的,崛起的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刚刚起步,就横扫了各大帮派。不断的吞并和歼灭其他的帮派,其苗头之盛,让最强大的洪门和青帮都感到了恐惧。而且,那势头,道上都有人预言,这霸龙会很可能会统一Z国的黑道。”那大个子说到这里,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霸龙会这崛起得快,但消失得也快。就好像是那曾经的楼兰、玛雅文明一般,只是眨眼间就消失不见了。所以,道上的小年轻,许多人都不曾记得这个帮会。”

    “唉,那可真可惜了。为什么这么厉害的一个帮派,会转眼间就消失了呢?”血祭王听得兴起,这突然又听说,这么牛的一个帮派会灭掉了。实在是搞不懂!

    “不知道,当时赤龙会叱咤风云的时候,我还只是人家的一个马仔而已。那里会知道那么多!何况,这霸龙会本身就是一个迷,它的毁灭更是一个迷,谁知道呢!”那大个子耸了耸肩膀,无所谓的说道。他只不过是知道道上的一些事情,在这里吹牛炫耀下罢了,鬼才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明正诺听呆了,他下意识之中感觉,这霸龙会和自己有莫大的关系。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好像是脑海之中,有一段模糊的记忆,被遗忘或者屏蔽了一般。无论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但是,却对于霸龙会这三个字,十分的敏感。

    当年的事情,真的没有几个人知道;也许,也就只有那当事人,才能知晓吧!霸龙会确实是个秘,崛起得非常快,但消失得也非常的快。当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把这个可能一统Z国黑道的帮派,毁于历史的呢?

    明正诺不知道霸龙会的事情,那时候的他,估计还只是一个小屁孩而已。?可是,为什么在自己的心中,听到了霸龙会这三个字之后,会这么的有感触呢?霸龙会,好像是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联似地。

    最后,明正诺看了看那外号叫做“血狼”的家伙。一米七八的个头,身材十分的壮硕,头发也是那种短短的向上倒立着的板刷头造型。他胡子邋遢的,但是脸色并不沧桑或者憔悴。相反的,可以说这厮是活得油光粉面的。毕竟,在这监#狱之中,其他的囚犯那一个个没有油水摄入,还得干不少的活儿,所以看起来面黄肌瘦的。

    吃素食的人都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感觉到吃了几碗饭下去,肚子是涨了。但是,过不了多久,你就会感觉到饥饿难耐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人体需要的热量,你没办法从素食之中摄取。正是因为这样的状况,监狱里面的囚犯们,才会天天叫嚷着肚子饿。不干活还差不多,一干活每天都得累趴下了。相反,那血狼不仅有鸡肉吃,而且明正诺它们,还从来没有见他干过活儿。看来,正如这大个子所说,这家伙是属于那种混得很牛的牛人级别人物。

    明正诺最终还是站起身来,捧着自己的饭碗,朝着那血狼走去。吓得那高个子,赶紧一把拉住了他,劝慰着道:“可不要过去啊!老大,那家伙是你惹不起的人,咱们不能去招惹他。”

    “呵呵,我不去招惹他,我就去问点事情。”明正诺的一句话,吓得那厮又是一个激灵;对于这血狼来说,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吃着饭。旁边有人过来问问题,不停的骚扰他,对于这种行为。不是挑衅和招惹,又是什么?

    “耶!老大,上吧!我们支持你。”本想让血祭王等人也来劝一下的,没想到这些BT们,居然一个个反而还支持他。这下可好,你们这不是倒霉催的嘛!没事找事做,等一下,你们就会知道,什么叫做老虎的PP,摸不得了。

    大个子最后还是松开了手,他知道此刻的明正诺,那就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典范。?若不让他尝点苦头,他也许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怕就怕,事情千万不要做得太过了;若是惹毛了那血狼哥,只怕这小命,是保留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