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7章 习惯害死人

木子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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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心里装满了故事情节,只想趁着自己状态还在,赶紧动手开写的陆扬当然不会注意到旁边曹雪的心情。

    迅速回到自己的座位,陆扬嘴角带着一丝喜悦的笑容,抓起桌上的铅笔,左手按住雪白的稿纸,就开始唰唰起写了起来。

    “第104章瓮中之鳖”

    陆扬手中铅笔,唰唰几下,首先在稿纸的左上角写下章节名。

    是的,《末日废土》他已经写到104章了。

    每一章三千字出头,除了已经交给出版社的四集稿子,第五集稿子,陆扬也已经写好了,现在正在写的,已经是第六集的内容。

    在这一章中,故事的主角陈峰在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w城中,浴血追杀一头已经被他杀伤的5级怪兽,却不幸地追到两头6级怪兽的地盘中。

    一转眼,本来正在追杀猎物的陈峰,成了那3头怪兽的猎物,3头怪兽形成了一个包围圈,把孤身一人的陈峰围在了几栋大楼的废墟之间。

    形势逆转,陈峰成了瓮中之鳖,似乎已经插翅难飞。

    ……

    这一段情节的具体细节,陆扬刚才在外面已经全部构思好了。

    就像一位画家,在下笔之前,对于将要画的图画,心里已经成竹在胸。

    所以真正写起来的时候,陆扬的速度非常快,手里的铅笔,仿佛鬼画符一般,笔尖在雪白的稿纸上迅速游走着。

    这就是一个小说写作者真正进入写作后的真正状态。

    否则,为什么有些顶尖的写手,一个小时能码七八千字?

    就算是在电脑上打字,速度远远比用手写的速度快,如果心里没有早就构思好的故事情节,如果要一边写一边构思情节,谁能一个小时写七八千字?

    再**的人,也不行!

    只有胸有成竹,思路一刻都不间断,码字的手速不停追赶思维的速度,才有可能出现那样**的速度。

    此时的陆扬就进入了那样的状态。

    脑中的思维如珠落玉盘,连绵不绝,他正在做的,就是用最快的速度,来书写脑海中正在不停转动的思维,为了不让脑中的故事情节间断,陆扬必须要迸发出最快的速度,否则,思路一断,就算之后再找到状态,接着写下去,这一个章节的内容,也会变得不连贯,没有了一气呵成的意境。

    前文说过陆扬写稿子的时候,为了追求速度,字体是非常丑的。

    笔尖落下,在写完一个段落之前,他的笔尖是根本不会离开稿纸的,也因此,陆扬的笔下,每一个段落的文字,都是从头连到尾的,中间根本没有丝毫间断。

    不仅如此,很多字,他甚至都在下意识中给简化了。

    那样的简化字,相信除了他自己,没有几个人能辨认得出来。

    完全进入状态的陆扬,是绝对忘我的。

    根本没有注意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坐在他旁边的曹雪目光已经从自己的书本上移开,目光异样地静静望着他在那雪白的稿纸上连绵不断地书写着。

    “这是什么情况?他在写什么?难道是在故弄玄虚,为了吸引我的注意力?”

    曹雪目光望着陆扬在稿纸上飞速地书写着,心中不免产生了这样的疑惑。

    今晚前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陆扬留给她的印象很差。

    甚至她心里已经决定从明晚开始,不再来这里上晚自习,以后也不再搭理这个不爱学习的男生。

    可是,陆扬从教室外面回来后,状态就明显不对了。

    好像整个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般。

    除了起先进入座位的时候,动作有些大,弄出来一点动静影响了她看书之外,之后,他就像打了满满一针筒的鸡血一般亢奋着,在那叠雪白的稿纸上,以她前所未见的**速度书写着什么。

    那书写的手速,让她脑中突然产生了一个很不雅的形容词——抽风。

    “速度倒是很快,可是这字……写得什么呀?也太丑了吧?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丑的字?他不会是乱写的吧?他自己能认得出来吗?”

    曹雪心里很快又产生了新的疑惑。

    她从来没想过有人写字的速度能快成这样,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之丑的字。

    明明是汉字,却像书写英文一样连绵不绝地往下写。

    就在曹雪愣愣的注视下,陆扬一张稿纸已经写完,哗啦一声,陆扬已经随手翻过第一张稿纸,开始在第二张稿纸上继续抽风一般的书写着。

    也许是因为今晚不能在曹雪面前抽烟,陆扬怕自己的状态突然断了,所以今晚写稿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

    当然,这里指的速度,仅仅只是手写的速度,和陆扬用电脑键盘直接敲打时候的码字速度相比,还是有些差距的。

    十几分钟后,陆扬又写完一张稿纸,哗啦一声,稿纸又翻过去了一页,陆扬的笔尖落在第三张稿纸上继续游走着,笔尖已经写粗了,可是正在状态的陆扬根本就没有在意。

    笔尖毫不停顿,依然流畅地向前倾泻。

    仅仅只是个把小时,陆扬就写满八张稿纸的正面。

    至此,陆扬的笔尖才停下。

    因为一章已经写完了,陆扬有经验,知道八张稿纸正面写满,字数应该不会少于3500字。

    其实,写到后面,因为笔握得太紧,陆扬已经写得手酸发软了,书写的速度明显下降,而且笔尖也粗得厉害了,需要停一停,休息一下,也顺便要削削笔尖了。

    直到这个时候,一直安静看着陆扬写稿的曹雪才犹豫了一下,问出心中压抑了很久的疑问:“陆扬,你刚才一直在写的,是什么呀?我都认不出你的字。”

    听到曹雪的声音,陆扬一侧脸,才惊觉曹雪好像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直在注视着自己。

    不过听到她刚才的问话,虽然她说她都认不出他的字,但此时此刻,陆扬却并不以为耻。

    相反,心里还有一些自得的心思。

    对陆扬来说,能练出这样的字体,也是一种很少人具有的本领,用来写稿,或者速记什么的,很实用。

    写稿或者速记的时候,第一要追求的就是速度,至于字体,只要自己之后能辨认出来就行了,丑一点有什么要紧?

    当下,陆扬呵呵地笑着掏出一支香烟含在嘴里,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燃,美美地吸了一口之后,才微笑着答道:“小说,我最近在写一本小说,赚点生活费。”

    谁料,陆扬回答之后,曹雪关注的已经不是他刚才话里透露出来的信息,而是诧异地望着陆扬送进嘴里的香烟,皱着眉头问:“你抽烟?”

    大二、大三的男生抽烟不稀奇,但刚刚进入大学才两个来月的新生就开始抽烟的,绝对稀少。

    所以,此刻曹雪很诧异,也有些反感。

    “坏了!”

    陆扬心里咯噔一下,暗呼坏了,之前写稿的时候,那么想抽烟都忍住了,没想到一章稿子都写完了,一个没注意,居然就习惯性地掏出了一支香烟点上,居然就在曹雪的眼睛前面点燃的。

    真是乐极生悲啊!

    陆扬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