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洗剑血成川(一)

荆洚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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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静了下来,牧民们不再争论应该谁来当小汗了,他们的目光都在丁一的身上,这个穿着明国长衫的年轻人,或者如他们心里所想的:残忍的妖魔。他们退缩着,以免拦着丁一的路。

    “我刚才跟你们说过什么,还有人记得吗?”丁一的长枪已拆开放入背包中,他的长刀也已入鞘,背包扣得很紧,至少不会在下一息扯出那把可怕的弩弓。但仍然让他们颤抖,让他们害怕。

    牧民们不是没有见过人死,相反,他们见过的生死并不少。

    在这个人治的地方,小汗或是贵族打死贫民的事,也不是很稀罕的情况;部落间也有战事,为了某块水草,为了抢婚的女人;野兽对于没有城墙保护的部落,自然也会试探到底谁才是狩猎者。

    只是他们没有见过,象丁一这么恐怖的手段。

    而且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脸上始终带着血。

    看着丁一走近,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如被掌握于其间。

    不知道丁一会不会因为一句话而残杀自己,又或如那偷他长枪的少年一样,轻轻放过。

    他们一无所知,这就是恐惧的根源。

    “看来,我说的话,没有人当成一回事?”丁一仍然微笑着,但没有人因此感觉到暖意。

    这时人群外面有一个声音响起,却是刚才偷走丁一长枪那个少年,他颤抖着说到:“不、不许偷走你的东西。”

    “只有他一个人记得?”丁一笑问着周围的人。

    于是人群便沸腾了:“不、不!我没有偷你的东西!”、“我记得,记得!”、“不许偷你的东西,我也记得……”

    “好了。”丁一开口,他们便静了下来,却听他又说道,“那为什么你们又要这么干呢?”

    丁一说着,指向人群中间,那个小汗的弟和那个彪悍修长的年青人。

    “是谁拯救了你们?”这个时候巴特尔抑制不住对于英雄的仰幕,跳了出来对着那些牧民的吼叫道,“是谁杀死了马匪的首领,击退了马匪?是谁寻回了这些走失的牛羊、缴获了这些战马?”

    他很激动,比丁一激动得多:“是谁让你们活下来的?是他!是他用刀和枪,让你们免于死亡!长生天在上,苍狼从不留活口,你们有谁不知道吗?你们就这么报答救了自己性命的英雄?”

    巴特尔转过身去,冲着巴达玛跪下,他刚想说什么,后者就开口道:“去吧,只要你跟在我安答的身后,终有一天,你也会成为一个草原上的传奇。”事实上巴达玛是一个很冷静的女人,她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手下,已经对丁一处于一种疯狂的崇拜了,留他在身边也没有什么用,倒不如给丁一一个人情。

    随着巴特尔站在丁一的身后,那个修长而彪悍的年青人跑到丁一跟前,抽出一根箭,双手举过头顶跪了下去:“我的那颜,您的鸣嘀落下的地方,就是我的箭簇落下的地方;您的战刀所指,就是我策马向前的方向!我,嘎达斯,走在您的旗的前头,掳掠来美貌的姑娘,抢得来美好的宫帐,要奉送给你!”

    丁一取过那根鸣嘀,也就是响箭,点了点头对他说:“起来,你和巴特尔一起,去把部落里的人手都安排好,准备启程。”嘎达斯当然领命,他是一个聪明人,他看过丁一的武勇也见识了丁一的手段,在没有把握的时候,他将会是丁一最忠诚的走狗。

    迁徙的队伍走得并不快,尽管因为那些马匪来不及收罗备马,所以缴获了许多战马,大家都至少一人两马。但总不能骑着马什么也不要就这么离开,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驱赶,指望那些牛羊跟战马一样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显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并没有跟整个部落一起走,而是陪着巴达玛,护送她到了一个大部落,再回头去会合部落里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达玛遵守了她的诺言,在那大部落的不远处,指定一块水草肥美的地方,让丁一已成为小汗的那个部落驻扎下,而在丁一临别的时间,她叫住了他,从腰际解下自己的弯刀,赐予丁一。

    丁一摇了摇头对巴达玛说,“我的刀现在送不了你。”他更习惯用长刀而不是弯刀。当然也能用,只是作为厮杀兵器来说,顺手是首选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杀人的刀。”巴达玛说着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换下沾染了血迹的长衫,浆洗之后仍旧还有隐隐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说,“安答,把这件衣服留给我吧。”

    丁一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这感觉有些说不出来的暧昧似的。

    这时巴达玛又从奶妈手上接过满都海,对丁一说道:“等她长大了,就嫁给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过那把弯刀,胡乱道别了,策马逃也似的飞奔而去。

    不论哪一句单独说出来,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刚说了留件衣服;

    接着又说满都海长大了就嫁给他,他就凌乱了。

    策马奔出很远,丁一才缓了下来,抽出那边弯刀,倒吸了一口冷气:大马士革钢!

    这可不是几百年后无良刀贩,酸洗出来、用砂纸一打就没有的花纹啊,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监定水准,只要认真看过真品,视力没问题,一眼就能看出来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馆里看到过真品。这玩意说起来,恐怕还要比丁一胯下这匹应该有汗血马血脉的白马贵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响啊。别说后世了,就是现时正统十四年,拿到京师去,也值许多的银子啊!

    不过丁一苦笑着还刀入鞘,那个母豹一样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见她,只望后会无期就好。她不单是极度强势,而且似乎所有的纲理伦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一样,她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丁一真发作起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论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来,但还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为他始终还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一还是会在对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后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达玛,她绝对不会等,她想做什么就会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对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够可以杀死他一百次,也不会去等对方摸上刀柄。她真的就是一种野兽的思维,没有说突然单方面宣布丁一是她安答会不好意思、要把丁一这安答借酒逆推会下不了手、或是说把女儿许给安答做不出来之类的感情,没有,她那真不是装腔做势,是整个人就完全是动物性,从里到外就是一头人形母豹。

    丁一长叹了一声,拍马向那个名义上已属于他的部落驰去。

    他还有许多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声,草原上去到秋时便是马壮膘肥,每一次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战事,都会在这时候开始,丁一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来消磨了。

    嘎达斯无疑在这个部落里很有威望,而巴特尔在面对马匪的厮杀里也充分展现了他的武勇,有着他们两个领头,迁徒的过程里并没什么太大波折,而且刚刚被马匪冲击的牧民们,他们需要英雄,那是能够让他们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护。

    而丁一无疑就是这个的存在,对于他们来说。

    哪怕他们觉得,他是一个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一回到部落里时,嘎达斯却恭敬地告诉了他一个不太好的消息:“那颜,巫都干回来,她想见你。”他的眼睛下意识地躲闪,隐藏着某种内心深处的欲望,他是个聪明人,可惜因为年代的局限,他不知道什么叫做犯罪心理侧写,也不懂得肢体语言往往会透露许多真相。这一点来说,大明的文官里,不用说首辅了,便是李贤和商辂,也要比他强出无数倍,尽管他们也一样没学过这些东西,但所谓读书养气,往往会无师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体行为。

    丁一看着嘎达斯,从他的眼神,他的肢体语言,无不透露出他强行抑制的内心的兴奋。看起来,嘎达斯认为现在他有一个机遇,而他正在犹豫是否要捉住这个机遇,他在权衡着风险……

    最为直白地说,他所提到的巫都干,应该很不简单,至少在他的认知里,觉得足以和丁一抗衡。所以,他在考虑站队。

    “为什么她不来见我?”丁一平静地向他问道。

    话一出口,丁一就知道自己可能说错了。

    因为嘎达斯的嘴角动了一动,很显然他控制住自己想要冷笑的欲望,但丁一却仍然能解读出,那是一种“果然如此”的潜台词。

    丁一不动声色,话锋一转:“不过,我去看看她也无妨。”

    嘎达斯有点失望,但他还是恭敬地在前引路,他想不到丁一这么狂暴——按他立威时弄死那几个牧民的手段,还有他面对马匪时的出手,嘎达斯得出的结论——会愿意去见巫都干,这样他预料之中的冲突,居然就消蚀无踪了。

    看看走进巫都干的帐篷里时,丁一皱起了眉头。

    坐在里面的那个女人,以她的安着鹿角的帽子和顶端铜制的飞鸟饰物来看,明显是个巫婆,不,应该说是萨满,蒙古萨满。(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