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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山脉不远处有一个镇子唤作辽镇,这个镇子最近迎了许多来客,先是来见识魔教重新开山的,又是来见证那所谓的比武擂台的,到了后面更过分的是某些人所说,应王前辈之约,特为战天而来。
可幸好镇子里的那些个客栈酒馆不管你为何而来,只要你掏得出白花花的银子,那您可就是这儿的贵客,特别是那镇子里的人称六爷的第一富豪王老六,这厮生的一个好头脑。
据说他远方的哪个亲戚是魔教中人,提前了许久就知道了魔教要重新开山的消息,这厮就特地提前了许久就租下了一些门面,将他们做成了酒馆、客栈。
原本镇子里的人都说老六穷疯了,老想着天上掉馅饼,不成想这一小段时间,他王老六就成了人们口中的六爷,这六爷住的那宅子也成了辽镇里最大的一个宅子。
他王老六成了个富豪,也有了个富豪才能有的怪癖,他在他家宅子前修了一个大亭子,他老人家哪,每天从早到晚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就爱坐在那亭子里的竹椅上,眯着眼享受他那个旱烟袋。亭子中的那桌上放着一壶清茶,那烟抽的费力了,六爷就慢悠悠的倒出些许,用嘴轻轻一抿,又会长叹一口气,这口气唤作神清气爽。
有的时候或许是呆着太累了,他才直起身来,活像个耕地的老牛,一步一晃脑的走在辽镇的大街上,看到些个向他问好的人,他就总是笑呵呵的点头,随着那两下点头,他脑袋上的一双招风耳也微微颤抖。
倘若撞上他心情好的时候,他就开口道:“嗨呀,我那酒馆里才进了些许好酒,不妨进去同饮一番?”如此这般的气派富豪,真真是令镇里的人羡慕又崇拜,那镇里年轻些的男娃总是对着天发誓,长大以后就要当六爷这样的大人物。
只是镇里的人都觉得奇怪的是,他王老六之前只是和镇子里寻常的店老板无二也就罢了,怎到了如此这般的地步,房中也不藏个娇妻美妾。
说到此处,就得说道说道他王老六的来历,他原本是个外来户,据说当时他来的时候身上还有些伤痕,据他说是在外闯荡被一些个贼人抢劫,自从他被镇上的好心人王妈救下来以后,他就在辽镇中住了下来。
可别人问他姓甚名谁,他只是一直摇摇头,因为王妈家已经有了五个儿女,于是他就一直自称王老六。
奇怪的是,他六爷年轻的时候,据说也是个俊秀的小伙,可就算有大姑娘走到他面前娇羞的低下了头,这六爷也不会有些许春心萌动的感觉,只是他那脸哪,比人家大姑娘还红,躲着大姑娘躲的比谁都快。
整个镇子里的人都知道,那镇子西边住着的肖若若肖姑娘可一直惦记他王老六的紧呢,直到今天他王六爷成了孩童口中的王六伯,肖姑娘成了孩童口中的肖姨,可这一对妙人,还真就有默契一样的,男未婚,女未嫁,不知道是因为个啥。
镇里的人也不多问,他们知道像王六爷这般重感情的人,自有他不娶的原因,王六爷有多重情这一点,从那王妈如今所住的宅子就可见一斑,足足比他王六爷住的宅子还大了足足三倍。
可今天王六爷如同老牛一般抽着他那旱烟袋在路上走着的时候,原本一直笑眯眯的脸色突然就变了,先是有些不可置信,然后他连忙抽了两口烟仔细看了看眼前走来的人,之后他的脸上充满了激动之色。
向王六爷这儿走来的,是个一家三口,他们三人走的很慢,那约莫有个八九岁的女孩生的活像个瓷娃娃一般可爱,正坐在那男子的脖子上,将她那个头不算很高的爹爹当成个大马骑,那男子还一直笑着给他女儿指来指去,可当这男子看到王六爷的时候,也一下子愣住了。
六爷的表情变得很快,又变回了那平时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只是走到那男子面前的时候,平日里说出的话变了些许:“这位爷,您是才到辽镇吧,面孔有些生哪。”
男子点了点头,六爷抽了两口旱烟,继续开口道:“鄙人王老六,在这镇子中也算有些闲钱,开了几所客栈,不知这位爷能否赏光莅临一番?”
男子笑着又点了点头,女孩轻轻地把嘴凑到男子的耳边询问:“爹爹,这是不是就是所谓冤大头啊?”
王老六耳朵一动,那笑容发自内心的从脸上绽开:“是哩,这世道啥都好找,冤大头可不好找。”这话惹得女孩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他王六爷继续慢慢的在前面引路直到到了那“铁血阁”。
抬头看着那“铁血阁”三字,男子略微有些失神,然后叹了口气,说道:“好字!”
王老六赞同的点了点头,附和道:“必须好字!”
“男儿多铁血,方可镇乱世,铁血二字,必须是好的不能再好的字。”老人望着手中捧着的一本书,有些赞叹的摸了摸下巴上已经灰白的胡须。
可身旁的那应是有个二十岁出头小妮儿却已经开始继续给老人研墨,口中还不满的嘟囔:“老师,原本你就辞了那私塾老师不干,再不多写几幅字来赚些银两,那这日子还怎么过。”
听到这话,老人的面色不禁僵住,然后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小妮子,这民间流传的为师的字,哪个不是鼎鼎有名的书帖,莫非我还得专门依靠这个来赚钱?要是回到书院”
老人话还没有说完,小妮儿就用眼睛剐了老人一眼,然后说道:“说好的莫提书院,那个地方简直能把人闷死,一群不开窍的书呆子。”小妮儿用力的将墨锭砸在砚台之上:“还有个整天逼着人苦读书的糟老头子。”
看见小妮儿把气撒在自己这用来写字的宝贝上,老人心疼十分:“小妮子,为师不是带你出来行万里路了吗,可别撒气,为师可心疼了。”
“哼,心疼便好,快,写字。”小妮儿笑嘻嘻的将润好的硬毫狼毛笔递给老人,老人接过笔,想了片刻,下笔有神。
“众生为棋。”老人脸上有些许笑意溢出,小妮儿有些疑惑:“老师,怎么你又笑起来了,又在想着算计谁呢。”
“为师想起了许多年前曾经一起手谈过的一个妙人。”老人的眼中有些迷惘,当年那个推辞不去书院自学成才的那个南唐第一文才,才是真正的当世第一文才哪,你说过你落下过春秋七子定天下,如今俩子已现,老夫是真心钦佩。
老人以才智入圣,世人推崇其名,称其为鬼谷子,可鬼谷子虽能写下众生为棋四个大字,却做不到当年那个南唐文才李公羊那般,在茫茫众生中,选出一二人来作为当世棋子,如今已有俩子被老人看出,可还有五子在何处,鬼谷子依旧迷茫。
一子游天下,聚天下气运于南唐,培后辈新主,聚人间气运以斗天,强行放下那成圣的契机,以性命留住了南唐的气运蛟龙,可敬。
一子入西漠,聚西漠人心,看似以夹在天宫与西楚之间,实则双方皆不敢轻动,既威胁那些个所谓天人,又在西楚身后亮出了隐隐尖刀,好!好个李公羊。
“这妙人当时与老师手谈,谁胜谁负?”小妮儿有些好奇,鬼谷子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须:“不胜上下。”
“老师出手都能不分上下?”
“自然,为师最后掀了棋盘”
李公羊春秋七子第二子,西漠薛成武!
“小妮子,你可知当年为师为何给你赐名春雨?”鬼谷子撩起他的袖子,将笔放在了砚台之上,春雨小丫头连忙拿了起来,一手拿着一个茶壶,茶壶中的水顺着笔尖冲洗,鬼谷子转头看到这一幕,又差点惊得揪掉了自个的胡子。
“简直暴殄天物!”可他终究不敢上前去抢,生怕这祖宗用出些更过分的法子,看春雨小姑娘这架势分明是听厌了老人家的念叨,于是鬼谷子自个儿寻了个地儿坐着,为了防止看到春雨小姑娘浪费他的好茶洗那一百多年前自己从后周皇帝那得到的硬毫狼毛笔,老人家干脆直接闭上双眼。
眼不见为净!
可闭上眼来,想起薛成武那一步棋的落子,越想越妙,先落子魔教,生根于西漠,简直妙的不能再妙!
谁人知,魔教原有八大护法,八护法之首人送绰号血魔,可这血魔原名唤作薛成武,后判出魔教,易名薛三,成了西漠出了名的神医!其出身根源,是那南唐鬼士落下的春秋棋子之一,老人越想越得意,李公羊呵,整个天下,恐怕没几人能像老夫一般,看破你的这些个设计了。
可你还落下了哪五子呢?憾不能与君真正博弈,只能同为一方,人生一场,若能真正与你以天地为棋盘,放手博弈一场,那才是最为痛快。
然而老夫也有一些地方你纵使拍马也不能及哪,你有春秋七子,我有书院五杰,可除却这五杰之外,那唤作春雨的小妮子,才是我给这天下送来的一场及时雨哪。
鬼谷子很满意,想着想着不自觉就发出了鼾声,春雨丫头将他的那些个东西收好,皱了皱琼鼻:“这老头子,春困秋乏夏打盹,当真是没多少清醒的时候。”小姑娘拿了个大衣给老人披上。
在一片鼾声之中,小姑娘轻轻听着那黄鹂鸣翠柳之上的佳音,对只在书中看见的大千世界,心向往之。
小女孩在客栈后的那块空地上逗着不知道从何处捉来的蚂蚱,女子含着笑看着自家闺女活泼的样子,想起当时见着自己那个冤家的场景,总是不由得心中隐隐升起一点骄傲,我家这个男人哪,那可是奇男子。
女子名为赵姝但要说其来处,那可一点都不简单,女子其实原本并非西漠人士,而是那南唐先帝赵毅的私生女,可这一层身份,除却李公羊和赵毅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至于生下她的那个身份贫贱的母亲,早就重病身亡了,只是死前将她托付给了家中的那个仆人。
那个仆人的名字叫做苦根,可在赵姝看来,那个名字一点也配不上苦根其人,他过的似乎一点也不苦,不仅有个天境之上的实力,并且深得李公羊的信任,可赵姝一点也不想回忆与李公羊相处的点点滴滴,在她眼里那个男子实在是太过于深不可测,自己稍微动一点点念头,感觉就会被那个全身裹在黑袍里的男子知晓。
当年母亲早逝之后,不知为何,父亲从来就没有多过问哪怕一句有关她的问题,任由她在李公羊那里当一个侍女,没错,赵姝八岁逝母,在李公羊那里一呆就呆了十年,除了服侍李公羊之外,她只做一件事情,那就是诵读一本李公羊自己写的书。
虽说李公羊是个文人,可他那本书分明需要吸纳天地元气,需要静心体悟,可奇怪的是赵姝足足练了十年,都没有练出什么武学境界,只是觉得心态平稳了许多。
可以说赵姝小时候没有从父亲身上得到哪怕一点父爱,唯一经常接触的只有李公羊,还有李公羊身后的那个永远卑躬屈膝的小宦官,但李公羊虽说永远裹着那一个大黑袍,但她分明能感受到偶尔李公羊身上的温暖,她认为,这种温暖,或许就是父爱。
一切的转机是在她十八岁那年,李公羊给他说时机到了,可以出阁了,送她出阁的依旧是那个老仆人苦根,那是她出生以来走过的最远的旅途,从南唐一直走到了西漠,李公羊告诉她,她是他落在西漠的一颗棋子之一。
每当想到这一点的时候,赵姝总是不自觉的发笑,世人都知道南唐李公羊谋略万千,甚至也有人推测过李公羊在那场春秋战末到底留下了多少棋子,可谁能想到他的一子并不只是一个人呢?连常常服侍在李公羊左右的她都不知道,这个一身神秘的男子,究竟留下了多少后手。
到了西漠之后,她遇见了他,那个时候的他正在被人追杀,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叫薛三,他叫薛成武,是魔教余孽,是练了邪功该受到千刀万剐的魔教贼人。
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动手,那一团血雾之中的他,在那个叫做无当军的军队面前大开杀戒,她看不清他的面容,但只看见在那一往无前,敢死敢拼的无当军马蹄之下,他身上的血雾越来越淡,之后,苦根出手了。
苦根也不敢硬撼那一群仿佛从地狱里杀出来的悍不畏死的军士,他只是出手救下了那个重伤欲死的男子,然后带着他和她一起躲藏在了深山之中。
当她知道李公羊心中的盘算,认定她早已属于他以后,她反抗过,流泪过,无助过,只是真当看见那个面目坚毅且大了她足足十岁的男子重伤倒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的心终于软了那么一丝。
苦根告诉她运转她所练了十年的功法,将其中的功力传给他的时候,她原本以为那或许就是另外一种她的结局,她花了十年的时间,成为了他的鼎炉。
只是当他真正苏醒过来的时候,他强行断开了她和他之间的联系,他自己斩断了心魔,真正踏入了天境,那一天,她依然记得他说的那句话:“李先生有恩于我,故而我必须听从他的指令,你可以不属于我,但你不能离开我。”
那是属于他的霸道,她终于选择妥协,与苦根一起跟着他,只是在一场据说是来自于天宫之上的追杀中,苦根为了掩护他和她的逃跑,将命丢在了那官道之上,她至今都还记得那一天的他,战欲狂,强行入魔留下了那些人的性命,只有大概一俩个人重伤逃跑。
幸好路上他们遇见了那个叫做王安山的走镖人,他将他们送到了隐居十多年的那个镇子里,她用她身上的功法,化去了他身上的所有隐患,而他天纵奇才,尚未四十悟透了那本血魔大法的真意,成为了依靠一套金针一套银针便可以行医西漠的医者。
她原本觉得他不该这么累,但她始终记得当她劝他就在镇子里隐居的时候,他那坚定地回答:“有些债,是我欠下的,那我就得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还!”他目光中的那种坚定,在她眼中,大抵就是所谓男人该有的那种顶天立地的气概。
从一个魔,成了一个医者,他走遍天下行医,她半步不离,她已记不清楚,那天,是他先吻了她,还是她先忍不住拥了他,赵姝只知道,她沦陷在了他的怀里。那个怀中的温暖,是她自从丧母以来,唯一感受到的内心的炽热温度。
她从来不清楚他的计划,但知道他是一个真正的善良之人,甚至她肯定如果没有李公羊的使命,他可以和她一起安稳厮守,只是天不遂人,他终于还是选择了出山,可她依旧放心,因为他带上了赵姝和薛玉,她知道他既然肯带着她们,就一定不会让她们担惊受怕。
薛成武没有给她多说什么,只是告诉她,他要成为西漠真正的土皇帝,说出那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坚毅十分,原本她都认为李公羊的那些所谓吩咐忘了便是,可在薛成武如故一般坚毅的目光中,她选择默许,她支持自己男人的选择。
在赵姝心中,纵使天下有再多英雄,再多好汉,也比不上自己心中放着的这个,顶天立地,一诺千金的铁血汉子,他才是真正的奇男子。
得夫薛成武,为妇又何求,望着在一旁开心逗着蚂蚱的薛玉,赵姝陷入沉思的目光一时间,变得痴了,她早已分不清,对李公羊,对她那未曾谋面的父亲,究竟该恨还是该爱,只是在薛成武身边呆的越久,那些已经蒙上尘灰的记忆,忘得就越干净,到了如今,大抵已经释怀了吧。
她只知道,目前的自己是幸福的,那,就够了。
在阳光照射之下,一大一小的两个姑娘的笑脸,熠熠生辉,她仿佛看到了他功成名就,收手隐居时候的样子,那一天或许薛玉也会遇上她的那个意中人,他们会有一个小小的家,家中会时不时传来开怀的笑,她能依靠在他的怀里静看花开花落。
那样的生活之下的他们,或许会真的明白何为四季皆春色吧,在怀想之中的赵姝目光迷离,她确信在这个春风撩人心的季节里,她醉在了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