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兵败如山倒

九曲问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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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成兄,我知道你的才华,以后必将是出将入相的人物,如今暂且只?32??困龙在渊,他日得遇明主便会一朝升天。”王小麦有些醉了。他见魏征这些日子以来心情都不太好,俗话说一酒解千愁,于是便在晚上陪魏征喝酒解闷儿。

    “明主?”魏征晃了晃头,“可笑我魏玄成自比苏秦张仪,少年便习得那纵横之术。如今蹉跎半生,已至中年,一无所成。那郑长史笑我是书生之见,把我当做一个刀笔小吏对待,呼来喝去。如今也只有继开你引我为知己,人生得一知己,死亦无憾。今日回想起此生,愧对家中妻儿多矣!待魏公回府,我便递交辞呈,去咻!这官不做也罢,回乡做个教书先生,闲云野鹤,教导子孙,岂不快哉!”魏征也是醉了,竟然生起了辞官的念头。

    王小麦心说我今晚约你喝酒是给你排悠解难的,可不能因为这顿酒就把你的以后的宰相喝没了。赶紧劝解:“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玄成兄何须自艾自怜,我听说大唐二皇子李世民是个名主,不如你去试试投靠他?”其实老魏这个人也就是脾气有点臭,在同僚里面人缘不太好,也不太能讨上司喜欢,大概也只有李世民那种心怀宽广的君主才能容得下他。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魏征摇头晃脑地念了一句,“好诗!继开你才是真正的腹有锦绣才华。”

    “这首诗不是我作的,是李白……”王小麦刚说出李白的名字,就突然想起李白这时候还没出生呢。

    “李白?”魏征想了半天,“看来在下真是孤陋寡闻,竟不知道世上有如此才华之人。”人的负面情绪一上来,连自信都没有了,魏征竟然因为自己不知道李白的名字开始怀疑起自己来。

    “老魏你有所不知,这个李白不是什么出名的人物,”王小麦心里对李白说了一声对不起,诗仙你在天有灵不要怪罪,“他只是原来南方一个的读书人,考了好多次科举都没有考中,所以就做了这么一首诗。此诗名曰《行路难》我念来给你听听: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好诗,好诗啊!”魏征不禁拍案叫绝,“前面所有的句子都表现出一种压抑的情绪,最后一句画龙点睛,使整诗的意境徒转,先抑后扬,实乃一篇千古佳作。”说完迫不及待地取出笔墨纸砚,把全诗抄写了下来。

    “不知此人现在何处?若有机会,我一定要结识这位旷世奇才。”魏征看着纸上的这首诗说道。

    “出海了。”

    “出海了?”魏征瞪着眼睛。

    “你没见他说直挂云帆济沧海吗?我也是听别人说的,没有见过李白本人。”王小麦只好胡乱的说道,“我当时也只是听别人吟诵这首诗,才知道这个人。”

    “此人可还有其他佳作?”魏征迫不及待的问道。

    “没有了,我只知道这一首。”传出一首诗就够了,要是再把李白其他那些佳作都说出来,估计这些文学爱好者还不天天找自己的麻烦,询问了李白的下落呀!王小麦心虚的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

    “那真是可惜。”魏征叹了一口气。

    “总之,老魏,你不要整天长吁短叹的。打起精神来,听我一句,去长安投奔李世民,以老兄你的才华,绝对能够升官发财,最后还能名留青史。”王小麦拍拍魏征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

    “多谢继开今日之言,你的好意在下铭记于心。”魏征还以为王小麦让他投靠李世民是在安慰他的戏言,“只是良女不配二夫,忠臣不侍二主。魏公虽待我如此,但毕竟对我有知遇之恩,我魏玄成岂是那薄恩寡义之人?待魏公凯旋之日归来,魏玄成必将尽心竭力,辅佐明主。”

    王小麦心说,你高兴就好。不过这李密的凯旋之日恐怕不会到来了,历史早就写好了,瓦岗军注定败亡在洛阳城下。

    万万没想到,李密竟然败的如此之快。喝完酒的第二天中午,王小麦就发现街上多了很多伤兵。回到魏公府的时候,府里乱成了一团,到处都是神色慌张的人。

    “老魏,这是怎么了?”王小麦终于在魏征的房间寻到了他。相处了这一个来月,王小麦发现魏征的敬业精神简直可敬。因为住处离办公处很近,大多数人都会回房午休,这是府内允许的,但从未见魏征这样做过,没想到今天他却回了自己的房间里。王小麦定睛一看,却发现魏征正在收拾行李,一种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

    “魏公败了。”魏征一脸的凄然,“几十万大军,顷刻间烟消云散。金墉守将王伯当命我等火速收拾行囊,随军撤离到河阳。”

    “败了。”王小麦心头巨震,“怎么败的?”虽然他早知道这一刻会来临,但却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王世充在北邙山设下伏兵,又找了一个形貌体态颇似魏公之人假扮他。魏公轻敌,也并未设下沟壑、拒马等工事。两军一交战,便有军士挟持假魏公口称魏公已被活捉,乱我军心,加之伏兵夹击,我军溃败,十数万大军倾刻烟消云散。”

    王小麦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兵败如山倒,那可是十万人,正式交战才两天,就这么没了。他想起楚云飞说的那句话,就是几万头猪,敌人也得抓上好几天。从这个方面来讲,甚至溃兵还不如猪。战争有它自己的法则,李密和王世充交战了几十次,前面都赢了,唯一输的一次,却是他的全部。

    “富贵……”王小麦突然想起富贵也在这些人里面,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老魏,你知道骠骑将军程咬金的消息吗?”富贵做了程咬金的亲兵之后,王小麦还去看过他几次。程咬金对他不错,看得出来,富贵也特别喜欢军营的生活,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整个人比刚出来时整整壮了一圈儿。

    “听闻昨日程将军受了重伤……”

    还没等魏征说完,王小麦就一阵眩晕。连程咬金这个将军都受了重伤,那富贵他……

    “继开……”魏征见王小麦满脸苍白,毫无血色,赶紧一把扶住他,“继开你可是身体有恙?”

    “我没事……”王小麦晃了一下头,告诉自己要冷静。

    “继开,既然没事,你赶紧去收拾行囊,离出发的时间已经不远了。”魏征心急如焚地催促道。

    “不,老魏……”王小麦颤抖着嘴唇,“我不能跟你走了,我要去找程咬金,我那兄弟富贵还在他手下做亲兵,我得确认他没事。”

    “现如今兵荒马乱,到处都是溃兵,你一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恐怕连程咬金还没找到,你自己便横死在这洛阳城下。”

    “不……”王小麦拼命摇着头,“我必须得确认他没事,老魏,你快走,不用管我。我必须得找到他,他是随我出来的,如果他有什么不测,那也都是我害了他……”

    “听我说……”魏征看着王小麦的眼睛,“生死在天,你那兄弟吉人天相,必不会有事。我们先退往河阳,再想办法打探他的消息。乱军之中,即使你有三头六臂,又如何能在这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似的找到一个人呢?”

    王小麦不停地做着深呼吸,试图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魏公兵败如山倒,这些将领必被王世充所擒获。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我留在城中,待王世充大军一到,我便假意投靠于他,然后去洛阳城中打探消息。”

    “万万不可,此乃行险,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你还是和我一起到河阳,到时再做打算。”魏征好言相劝道。

    “玄成兄,你心里也清楚,即便我军退到河阳,王世充的大军依然会赶到,到时我们必随魏公再次逃亡。四处漂泊,身不由己之下,又如何找寻我那兄弟呢?老魏,我意已决,我们有缘再会。”

    “竟然如此,继开你多多保重。”魏征紧握了握他的手,背起行囊出了屋,又回头看了王小麦一眼,终于选择离开。

    王小麦闭着眼睛,努力的在自己的脑海里搜寻着那一点仅有的历史知识,这些知识还大部分都是从演义小说和历史剧中得知的,估计绝大部分都是不可靠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长叹了一口气,书到用时方恨少,早知如此,自己就应该把《唐书》背下来。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秦琼和程咬金都投靠了王世充,但他们如何投的王世充,什么时候投靠的?这些都不得而知。如果富贵能够谨记着自己的话,一路都跟着程咬金,而又侥幸没在那场惨烈的战斗中身亡的话,找到程咬金,是当下一个最重要的线索。

    “富贵,你不要死,你一定要等我找到你。就算把洛阳城外都翻个底朝天,我也一定要找到你。”王小麦紧握着双拳,九月的天气已经清凉了许多,但此时他浑身上下却早已被汗水浸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