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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文们班上要搞测验,没办法出来,我把橄榄和话梅交给她,跟她聊了几句便离开了。
我去了宋阳的教室,但是他不在,是的,这个时候他也不会在,只有学霸才会争分夺秒的在教室里看书。
他们学校下午放学的休息时间只有一个半小时,就要紧接着上晚自习,所以学生们都没回家吃饭。
宋阳习惯去打球,然后从食堂旁边的超市买一些泡面啊香肠的回教室,别人上第一次结晚自习,他便躲在书堆后面啃香肠,下了课再泡泡面,我笑话他把时间安排得真紧凑。
我还没走出教学楼,就下了暴雨。
篮球场和足球场上的学生们一窝蜂地跑了进来,瞬间教学楼就变成了菜市场,闹哄哄的。
我在人群中搜索着宋阳的身影,人多,我的眼睛也不是X光,根本就看不过来。
我走到人少的走廊,给他打了电话,响了好几遍都无人接听,难道是不理我了?
这是我第一次给宋阳打电话找不到他人,我心急如焚,但是我没敢再打过去,要是他真的不理我了,嫌弃我了,说不定接起来会骂我一句,臭不要脸,给我滚。
我握着手机,想了想还是决定走,要是他真的愿意理我,他会给我回电话,否则的话,我就是把他手机打爆,也只能换来一个很没面子的结局。
我看着外面的暴雨,心情也乱了起来,我沿着教学楼转着圈,被那些男生女生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感觉很不自在,于是便决定还是走人,去一楼待一会等雨停,就立刻走人。
妈的,老娘好歹也是上过学的人,曾经是学生,这群高中生就是用一种看土包子的眼神看着我,牛逼什么?
我带着一肚子气下了楼,站在一楼的角落里,看着下个没完没了的暴雨,心急火燎起来。
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是江文发来的短信。
“宋阳在球场淋雨打球,你快去看看,这家伙疯了。”
卧槽,这个时候在淋雨打球,果真是疯了!
我举着伞,朝着教学楼后面的篮球场跑去,雨下的真的很狂,我刚跑几步,帆布鞋就全湿了。
大老远的,我就看见一个傻帽,在暴雨中拍着篮球,上篮,投球,运球,就跟脑子有病一样,浑身都湿透了像是从水里刚上来一样。
“宋阳——”我大声喊了一声,朝他飞奔了过去。
一阵狂风吹来,我手上没力气,伞被吹飞了,我没顾得上,冒着雨跑了过去。
他站在原地傻傻的看着我,脸上全是水,他看着我的样子,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一样,带着一种希望和哀伤,我看得心酸。
“疯了你,干嘛在这里淋雨?回去!马上!”我使劲推搡着他,将他往旁边的体育室拽。
宋阳直勾勾的看着我,在迷蒙的雨帘中,他的眼神说不出的销魂。
我的心狂跳着,我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神,死死地将他往旁边拽。
忽然,他扳过了我的肩膀,俯身吻住了我的嘴唇。
混合着雨水的吻,有种难以言状的感觉,他的亲吻很霸道,雨水也被顺带进了我的嘴里,跟眼泪不一样,雨水是没有味道的。
教学楼距离球场有很长一段距离,中间还隔着一个足球场,所以我不担心会被人看见,索性紧紧地抱着他,迎合着他的吻,在雨中忘情的纠缠着。
许久,我们坐在了体育室的门口,紧紧地挨着彼此。
两个浑身湿漉漉的人,挨在一起的感觉很奇妙,透过湿漉漉的衣服,我居然还可以感觉到他的体温,依旧那么炙热,甚至比以往还要热,好像要将身上的衣服融化掉一样。
他伸手给我擦着脸,我不好意思地推开他,说我带了纸。
掏出来一看,我俩都尴尬地笑了。
纸巾早就被雨水泡成了白色的一团怪物,一捏全是水。
他捧起我的脸,认真地用手背给我擦去雨水,我也抬起胳膊,给他擦额头上的水,他的头发很短,所以脸上的水并不多,只是随意地飘洒到了一些一样。
他干净的五官,被雨水这么一淋,有种别样的帅气,尤其是他健康的肤色,看上去有种很男人的性感。
我忽然觉得我眼光不错,宋阳也是帅哥一枚,一点也不比陈鑫和万强差,而且他是最爱我的一个人,我脑子进屎了才会去执迷那俩人,尤其是跟后者不清不楚的纠缠。
李恋你真是个贱人。
我在心里暗暗把自己狠狠地骂了一顿的时候,宋阳拉着我的手,问我冷不冷。
我摇摇头,还没说话,就感觉鼻子发酸,于是我不敢说话了,我怕眼泪掉下来。
我低头玩弄着宋阳的手指,本该是在右手中指长了老茧的学生专属手指,但是宋阳却没有,他告诉我他的课本一片空白,偶尔只是画几条线而已,作业也很少做,除了考试几乎不做,所以他的右手中指几乎看不出老茧。
可是,他的两只手掌心都有着厚厚的老茧,他不常握笔,但是他的这双手,无数次地跟篮球亲密接触着。
“宋阳,你如果进不了省队,你真的对不起你的这双手。”我将他的右手捧起来,轻轻地在他手心上咬了一口。
宋阳很开心地笑了,你是小狗吗,为什么咬我?
我难得像个娇羞的少女一样笑了笑,撒娇说我不是小狗,我是母老虎,你不听话,我就咬你,以后不许再去淋雨打球了,傻瓜。
宋阳摇摇头,我很少这样的,今天你来了,我以后就不会了。
我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闻着他身上阳光和雨水的味道,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世界真单纯美好,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他呢,走了那么多的弯路,做了那么多傻事。
回去以后我就感冒了,宋阳没有,不过我觉得很值得。
好像自从那天淋过雨之后,我心里明朗了很多,知道了我该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那些恶心的往事都被大雨洗刷掉了一样。
几天后的晚上,下了班王芳又提议去吃烧烤,余思之前答应好了,一下班却没人了。
“孙子,怎么骗人呢,是怕请客吧!我操,说好的AA制,没人要他请客啊,日。”
王芳怒骂着,小东子跑过来,把一百元塞给王芳,说刚才余思走的时候叫他转交给王芳的,今晚他不能去,但是他依旧请客。
我问小东子余思去哪儿了,怎么一眨眼就不见了,还走得这么急。
小东子挠了挠后脑勺,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王芳推了他一把,行了行了,不愿意说就算了,他爱去哪儿管他的,反正是他请客就对了,走吧同志们!
我们仨浩浩荡荡的去了烧烤摊,一顿海吃好喝。
就在烧烤摊对面,有一家叫“东方宾馆”,每天住店的人不多,我们经常会一边吃烧烤,一边看对面住店的人开玩笑,观察人家谁是情侣,谁是偷吃的,谁又是叫了小姐的。
就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东方宾馆门口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去,余思!”王芳扔下筷子,愤怒地吼了一声。
我定睛一看,可不是嘛,穿着牛仔衣,戴着棒球帽的余思,正搂着一个长发美女,站在门口商量着什么,那美女不停地跺脚撒娇。
王芳恶狠狠地骂道,真是不要脸,原来是去嫖了,难怪不等我们,操。
我拉了她一下,说可能是余思女朋友吧,不像是小姐。
王芳一瞪眼,怎么不是,穿得这么骚,不是小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