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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欢下午看书时,不觉就睡着了。醒来时,已经是黄昏时分,拨开车帘,一股冷气扑面而来,她不禁打了个寒颤。都四月了,怎么还这么冷。
马车在平坦的官道上奔驰,远望过去,苍山连绵,峻峭挺拔,天边瑰丽烂漫的橘色晚霞似乎给这个还有些寒气的时节带来了一丝暖意,映照在山体上,明丽温暖。没由来的,心情突好,只是好久都没有写写画画了,手痒的难受。
直到钟灵为她倒了一杯热茶,她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拨车帘的手都有些凉了。
“钟灵,你看外面多美。”沈欢拉着钟灵的手,让她看外面的风景:“你都绣了一下午了,歇一会儿,对眼睛好,还有,最好多往远处看看。”
钟灵虽不说话,但明显放松随意了一些,表情也没有那么严肃了。
“对了,钟灵,你除了刺绣,还会些什么。”
钟灵认真想了想,摇摇头:“没有了。”
“那钟秀呢,你知道她会什么吗?”
“她是府里的人,会的比我多。”
“啊,原来钟秀是家生子啊,那你是怎么进府的?”
钟灵沉默的望着远方,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钟秀的父母早就不在了,她跟着叔叔婶婶一起,我是陆珧姑娘救下的。”
沈欢讶然,心中叹气,原来都是可怜人。同时,也沉默了下来,想来,钟灵的生活充满波折困苦,让她回忆过去,沈欢觉得有些残忍,便不想再打听什么了。
“钟灵,你去过扬州吗?那里的风光与这里极为不同......”
一路上,沈欢絮絮叨叨说个不停,讲解着她通过青染衣了解到的繁华扬州。
不知过了多久,沈欢都有些犯困了,马车停了下来,原来他们一行人已经到了邢阳城。
此时,天已经全黑了,有两个婆子提着灯在前面带路,钟灵扶着她走进了一个小跨院。一番洗漱后,又吃了些东西,便上床休息了。
但是沈欢白天赶路时睡得太多,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起来,走到窗前的榻上坐下,悄悄打开窗户,一边望月兴叹,一边庆幸没有让钟灵钟秀这两个丫头**。
沈欢想着,自己身边没有半个亲人陪护,寄人篱下,唯有夹起尾巴,小心行事,好在这古代安然生存。还有,以后要多多练习字画篆刻,好歹是安身立命的本事,而且前世就已经辜负祖父的期望了,如今能重来一次,必定要奋发刻苦,不能再那样随意懒散了,恩…顺便学习刺绣厨艺,好在古代有一两样生存技能。
就在此时,突然看见两个小厮提着灯笼走来,沈欢连忙关上窗,却还是在关窗的一瞬间,与走小厮后面的陆璟打了一个对眼,虽是灯光晦暗,但他的眼神锐利如电,锋芒毕露,竟完全不同于平日里高贵淡然的样子。
沈欢赶紧跑到床上,真不知道这一个月要怎么过。
一会儿,钟离钟秀一人提着灯,一人抱着一包东西走了进来。
“钟秀,怎么了。”沈欢装作困顿不堪的的样子。
钟秀答道:”没事的,姑娘,大公子只是不放心姑娘,让钟灵陪您睡,姑娘莫担心,好好休息吧。”说话的一会儿,两人就利索的收拾好了床前的塌,钟秀静静的离开,而钟灵也一言不发的躺下睡觉。
虽说如此,但沈欢心中却有些不安了。
沈欢知道自己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有人想要得到,而青染衣为了保护她才会千里迢迢来到长安,找到陆睿,并自尽身亡。
之前她并不愿意深想,因为事情太过复杂,而且她了解的太少,并且本尊的年龄太小,沈欢不觉得能够牵连到她什么,可是,陆璟那一眼,却让她有些惶恐,会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不然也不会让大公子陆璟亲自把她送到扬州了。而且这一路上,车队都有意无意的隐藏沈欢的存在,不想让人知道。
但是陆家说过要保护她的,而且陆家似乎与那群想要找她的人有仇,会帮忙对付那些人,他们不像是会失信的人,所以沈欢相信他们。
不过这样的信任是不牢固的,靠别人永远不如靠自己,不管怎样,沈欢一定要查清楚自己的身份和秘密。沈欢向来不会杞人忧天,想不明白的事情以后查清楚就行了,现在就不管那么多了。
天还未亮,钟秀就把她叫醒了。
“大公子说,今天出城的人多,要早些出发。”
沈欢还未完全清醒,昨晚还是想的有些多,没睡好,迷迷糊糊收拾好便上了车,顺带给荣嬷嬷问了声好。
没成想,一上车沈欢完全不困了。幸好,昨天晚上,沈欢让钟秀以后和她们坐一辆马车,借口是一个人太寂寞了。
“钟秀,昨天晚上怎么回事,我好想听到大公子的声音了。”想了想,沈欢还是问了出来
钟秀看着这个面色苍白剔透的女孩,没想到她竟然叫他大公子,看来是个明白的主儿。
“姑娘莫担心,听说昨天有个小贼闯到了别院,不过,很快就抓住了,昨晚怕吓着您,就没有多说。”
沈欢明白的点点头,便不再追问了,有小贼说明遭到了查探或是袭击,看来这一路上不会太平了。沈欢也不多想,便开始缠着钟灵教她刺绣。
不知不觉,就到中午了,当马车停下时,沈欢还在绣她的绿叶。拿笔和拿针虽然不同,但也不难,沈欢学的还是很顺利的。
钟灵钟秀先下车布置,因为在他们吃饭的路边客栈里,陆家讲究,一定要布置上他们自己带的用餐器具,当然,饭食也是自带的厨子借人家的厨房做的,甚至大部分食材也是自带的。
用沈欢的话表示,就是骚包。不过,幸好是在雅间,要是在大厅,这影响多不好。
一会儿,钟秀回到马车上,给沈欢戴上一个幕帷,扶她下车。
“姑娘,今日客栈客满了,没有雅间,只在大厅匀出一张桌子。好在在角落里,又拿屏风挡住了,倒还方便,就是喧闹些。”
“一张桌子?那怎么吃饭?”
还在大厅,这不容易暴露行踪吗?想到昨天晚上的事情,难道这是故意的?找她的人过来了,陆璟想要利用她当诱饵?
“嗯,这张桌子还是别的客人让出来的。您和大公子先吃,我们和其他人就在后厨凑合凑合就行了。”
也就是说要与陆璟一张桌子吃饭!那就好,自己即使当诱饵,也应该是安全的吧。
沈欢深呼了口气,提醒自己做好心里准备,这才跟着钟秀进入客栈。
刚一进门,沈欢就发现大厅的人都齐刷刷的盯着她看,让她有些尴尬,于是加快脚步。走进屏风后,坐下才发现,原来大家盯着的是走在她身后没有任何掩饰的陆璟。瞧他坦然自若,丝毫没受到影响的样子,沈欢只感自愧不如。
吃饭时,陆璟对她还是漠然处之,虽然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他也仿佛将她当成透明人,没有存在似的。可惜沈欢还做不到这种程度,只能努力平复心情,认真吃饭。
突然,一只半大的雪白小狗,跟着端汤进来的钟秀跑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对着沈欢狂吠。沈欢顿时一惊,盯着这只漂亮的应该是狮子狗小白狗,嘴角有些抽搐。但动作丝毫不慢,一瞬间绕到了桌子那头。
原来她天生犯猫狗的体质也穿越了过来了......虽然它并不可怕,但是习惯性的心中发怵。
那只狗不依不饶,沈欢再躲避时,却不小心碰到了陆璟。沈欢身子一僵,扭头讨好谄媚的对陆璟一笑,又迅速扭回来,对着那狗龇牙咧嘴的凶狠瞪视,其实心中已经紧张如麻了。从小到大,无论猫狗,只要见到沈欢,不扑上来狂叫撕咬那就是奇迹,真不知道为什么她就不招猫狗的喜欢,明明其他动物都很好。
这时,沈欢感觉到脖后有动静,顿时紧张的一下子跳了起来,扭头转身时不小心踩了陆璟一脚,自己也惊的摔在了地上。这一切,发生的极快,等沈欢回过神,看到钟秀仿佛遇到世界末日的的表情,觉得自己要完蛋的时候,一道清脆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福,快过来!”
只见一个约十一二岁左右的红衣少女跑过来,将小狗抱在怀里。然后羞涩的对陆璟道:“下人疏忽,竟让犬儿冲撞了公子,宜欣羞愧,今日愿作东,以表歉意,还望公子不要见怪。”
明明冲撞的是我,沈欢哀叹。正准备爬起来,就发现,一只骨骼分明,修长有力的手将她拎了起来。陆璟将她放在座位上,眉头微皱,凤眼清冷,薄唇轻启:“出息,老实点儿。”沈欢抖抖眉,表示她一直都很老实。
只见陆璟优雅坐下,眼神都不瞟那女孩儿一下:“宣白,送客。”
陆璟那眉清目秀的小厮见怪不怪:“这位姑娘,还请带着您的阿福好走。”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沈欢看那女孩儿的脸,如调色盘般变了好几个颜色,最终还是羞愤难当,抱着狗跑了出去。
见女孩儿走了,陆璟吩咐道:“成碧,全都再换一份。”
这时,钟灵钟秀也端来了水,沈欢与陆璟略微洗漱了一番。
沈欢抬头,有些尴尬:“刚才,实在是被狗追怕了,大公子不要见怪。”
这话,出自一个七岁女孩儿之口有些奇怪,但这里也没人在意,反正沈欢一向表现的都透露出超出普通七岁小孩的成熟。
陆璟转头看着她,眉头轻佻,略有些嘲讽:“连狗都这样,你可真讨喜。”
沈欢内伤,有些不忿,于是装作三分无辜,七分不好意思:“你别夸我了,娘亲说我从小就讨小动物们喜欢。”
“原来是没长脑子。”
......
“宣白,去叫刘师傅做份猪脑汤来。”
......
半天,沈欢才憋出:“谢谢大公子...”真是脑残了才会接他的话......
这时,陆璟转过头看着她,目光淡然,却有着不容忽视的讽刺:“呵,还算没长残完。”
......
由没脑子进化到脑残......
我还是什么也不说了,喝猪脑汤......
只是,我都一成年人了,怎么还会害怕一个青少年,太丢人了。想着,沈欢也平复了心情,既然已经是这样尴尬的身份了,各种内疚不自然觉得对不起人家的心情也要放一放了,要不然不仅太累,这种战战兢兢的态度也会惹人厌烦。你既然看不起我不理我,我也不看你的脸色不理你,大家相安无事嘛。
沈欢想明白后,心中一松,就想到刚才的女孩子了。
没想到古代的女孩子这么大胆,一看那女孩子就知道她非富即贵,没人跟着就过来独自找狗,说不定是私自出来的。
哎,不用想也是陆璟那家伙招惹来的。虽然知道这个朝代很有唐风,开放大气,但还是没有真切的感受到过,所以总有种不踏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