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第一百二十章

清越流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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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妹觉得自己在这个情况下愿意起床已经很识时务了, 却依然刚出房门,就被王翠芬同志揪着训了一通,“一天不打你又上房揭瓦了啊,进城这么大的事也敢拖拖拉拉,谁知道城里手续要办多久,万一拖太晚回不来怎么办?还有你三哥,下午要到车间报道, 天没亮就起来了,却为了等你这个不懂事的耽误了这么久!”

    被命运揪住耳朵的叶小妹有点不以为然, 要是今天回不来才好呢,她有钱,宋大哥有票, 他们又有新鲜出炉的结婚证, 找招待所住一晚,在城里可以多下几次馆子, 不知道有多美;至于说耽误三哥的工作,那就完全是吓唬她了,凭她的经验这个时间出发,闭着眼睛都能在饭点前赶到城里, 哪能耽误三哥的工作?再说三哥也不是傻子, 真要眼看着时间不够, 那他提前出发就是了,反正进了城也得分道扬镳的,又不非要跟他们一路才行。

    她娘就是喜欢在这种事情上小题大作, 揪着她不放——叶小妹如此总结。

    可惜王翠芬同志淫威太甚,叶小妹只能耸起耳朵挨训,连个屁都不敢放。

    很显然叶小妹装乖是有好处的,王翠芬这么“凶残”,叶军华忙过来劝道:“娘,我上工是下午两点,时间还还够呢。”

    跟反应迅速的叶军华比起来了,宋清徽就稍微慢了一步,主要是他对王翠芬的了解还是不如叶家兄弟,想不到叶婶在今天这样的日子也会教训小妹,这让他更加愧疚了,小妹起晚说到底都是因为他,宋清徽也赶紧过去帮忙,但他没有直接帮叶小妹说话,而是转移了王翠芬的注意力:“叶婶,快到七点了,是不是让小妹赶紧洗漱好出发?”

    后开口的宋清徽反而比叶军华的话更管用些,至少他一说完,王翠芬就立刻松开了叶小妹,拍着脑袋的叹气:“我都快被这丫头气糊涂了,现在要紧的是让她赶紧收拾了进城,忙完正事回来再收拾也不迟……”王翠芬说得很大义凛然,但是全家人都知道她的性子,正在气头上都没舍得真收拾小妹,等她晚上赶了一天路回来,还不得端茶倒水伺候小祖宗似的伺候着?

    没有一个人对她的话当真,但王翠芬却很入戏的点了点头,觉得自己真聪明,接着又道:“反正你们俩已经吃了,东西也都收拾好了,那我去给小妹装两个红薯,带着在路上吃,谁让她这么磨蹭的。”

    说完,王翠芬风风火火的去装早饭了,而机灵的叶小妹早就跑没影了,只剩两个并肩作战的大男人相视而笑,叶军华上前拍了拍宋清徽的肩,准备回屋把行李搬出来,小妹收拾就可以马上出发了。

    叶小妹结婚全家人都很重视,叶军华当然也不例外,婚期那么赶他都攒了两天假,又额外请到了两天假,有这么多天假他自己结婚都够了,可见叶三哥有多重视这个婚礼。而他的努力也没有白费,在全家人的努力下,叶小妹嫁得风风光光,可不只是他们生产队的头一份,就是镇上嫁姑娘也没这么轰动的,队里人说小妹这么有出息,这样的婚礼也配得上她,就是他们没在城里住过,不知道城里嫁闺女是不是也这么热闹。

    叶军华当时目光就不由往小妹脖子手腕上瞧,心想城里姑娘嫁人也没这么风光的,这一套金首饰不管放到哪里都能引起轰动。

    说到底,小妹能够这么风光得意,跟宋家,准确的来说是宋清徽的重视分不开。

    宋清徽在队里待了三年多,其实一直都很低调谦逊,要不是他家长辈实在心疼他,寄来的包裹都要比其他知青频繁很多,这个实在瞒不住,队里人恐怕也没有机会发现宋知青家底厚。叶军华知道,娘和队里的婶子们私底下讨论宋知青的包裹,说里面有肉罐头啊糖啊布啊,说的有鼻子有眼,实际上都是她们的猜测,没有一个人亲眼看过宋知青的包裹里到底有什么。

    这次和小妹结婚,宋清徽却不再继续藏着掖着,反而处事张杨了起来,没结婚就带小妹回北京探亲只是一桩,给他们全家人买布做衣裳,给小妹拍照,送珍贵的五金当彩礼等等,这些行为都和宋清徽平时的作风相去甚远,但效果却很明显。

    如果没有宋家前前后后的这些“彩礼”,他们越是尽心张罗婚事,人家只会越觉得他们这是卑躬屈膝讨好宋家,把小妹也想象成死不要脸缠着宋清徽不放的那种姑娘;而他把对小妹的看重摆在明年上,小妹却成了十里八村最有出息也最让人羡慕的姑娘。

    叶军华没有为人们的世俗眼光而愤怒,反而对宋清徽的处处用心而感动,所以他回来帮忙的这几天,房间被小妹占了,自己“无家可归”,也没有去找玩得好的兄弟借宿几日,而是直接跑知青点跟宋清徽睡了,理由是小妹占了他的屋子,妹夫得补偿回来。

    实际上,他只是想找机会跟“妹夫”和好而已,毕竟婚礼都要办了,他们再这么别扭下去也不好看,而且叶军华知道了宋清徽对小妹的用心,先前对他“打着自己的旗号接近妹妹”的不满也就彻底烟消云散了。

    同床共枕了几天,叶军华和宋清徽关系也确实有所改善,但他心里实在接受不了比自己还大的妹夫,宋清徽同样不想喊比自己还小的人叫“哥”,最后他们商量后决定按照以前相处模式,当然叶军华是再也不可能反过来管妹夫叫“宋哥”,所以现在是互称名字,以同辈人的身份相处。

    说到照旧,宋清徽对王翠芬叶队长也是一样,按照惯例,他跟叶小妹结了婚,就应该跟着改口才对,双岗这边流行喊爹娘或是岳父岳母,可是这两种宋清徽都有点不习惯,要是喊爸妈的话他可能还爽快些。所以自从知道这边的规矩后,宋清徽就有点为难,还想着要不要提前“演练”几遍,后来看到了大姐夫,他的难题瞬间迎刃而解,因为大姐夫也不叫爹娘,而是很亲切的喊“叔”“婶”。

    宋清徽当时就决定向连襟学习了,不过还是不太放心的私下问过叶小妹,主要是听说大姐由叶奶奶带大,不知道大姐夫这个称呼是不是代表着疏离,叶小妹这次倒是听懂了他的话,却很无所谓的摆手,“很常见啊,大哥二哥喊他们的老丈人也是叔呢。”

    大部分人都没那么讲究,像叶大嫂和叶二嫂这种一进门就就改口,亲亲热热叫爹娘的媳妇,在乡下反而算少见的,这说明队长父亲和王翠芬同志比较有权威。

    听到叶大哥和叶二哥的例子,宋清徽就放心了,结婚那天改口喊岳父岳母叫“叔”“婶”的时候,叶叔和叶婶确实没在意,脸上依然笑得跟开花似的,所以这个称呼就算定下了。只不过他现在还有点没习惯,有时候叫着叫着就变成了“叶叔”“叶婶”。

    叶小妹很快刷完牙洗了脸,在她娘狂撵人的背景声中依然冲回屋抹了雪花膏和珍珠霜,作为一个精致的居居女孩进城去了。

    正好是饭点,他们三人到了城里的第一件事便是下馆子。成功“发家致富奔小康”的叶小妹已经不爱吃独食了,坚持要回厂里食堂吃饭的叶三哥就没走成,被她和宋大哥一块架着到了国营饭店。

    宋清徽很讲信用的给叶小妹点了红烧牛肉,还要了份排骨。

    三个人叫了三个菜,等饭菜上齐,坚持要下馆子的人反而只顾着吃眼前那盘青菜,叶军华不解极了,“清徽,你怎么只吃菜不吃肉?”

    他不说叶小妹都快忘了这茬,猛地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非常自觉的宋大哥。

    宋清徽当然不能说他对不起小妹,现在正力求表现云云,只能故作高深的笑道:“我觉得大厨这盘青菜极具火候,特别鲜嫩。”

    叶军华才不信他的鬼话,他都没尝一下其他菜,怎么就知道青菜最好吃。所以直接他夹了块肉放进他碗里,“大菜做的更有火候呢,你尝尝。”

    叶三哥夹的,要是块排骨宋清徽也就笑纳了,好死不死给他夹了块红烧牛肉,宋清徽下意识看向叶小妹。

    叶小妹刚好对宋大哥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大开眼界,也在悄咪咪的看他,宋清徽头皮一紧,忙把碗里的红烧肉夹给她,“小妹,你喜欢吃这个,多吃点。”

    叶军华:黑人问号脸.jpg

    他这妹夫什么毛病,国营饭店分量十足,这么一盘红烧肉他家小妹那个小猫一样的胃根本吃不下几块,根本犯不着送他嘴里省几块肉让她多吃点好吗,为了秀而秀?叶军华都快被他秀得头皮发麻了。

    叶小妹却受用极了,眉眼弯弯的啃完宋大哥夹的牛肉,抬起下巴吩咐道:“我要排骨。”

    宋清徽又给她夹了排骨,接着就很有眼色了,一看她抬起下巴瞥自己,就主动给她夹了另一个菜,一时间都顾不上自己吃饭了,光给她布菜了。等宋清徽帮叶小妹夹了几轮桌上的菜,叶小妹果然摸着肚子表示吃饱了,然后好像找到什么好玩的活动一样,笑眯眯地拿着筷子又给宋清徽夹了一遍菜。

    你们离开了对方都不会自己夹菜了吗?叶军华饭都不想吃了,对这一幕简直槽多无口,突然觉得他应该在桌底,不应该在桌上的。

    但是心里却对宋清徽佩服到不行,真厉害啊,这么轻易就哄得傻妹妹连饭都顾不上吃就围着他了,难怪是北京来的,哄姑娘一套一套的,如果哄的不是他亲妹妹,叶军华都有心学几招了。

    但正因为是亲妹妹,叶军华才没眼看,飞快的扒完饭告辞了,也不肯让他们有机会表示要送他回厂里,他真怕再待下去狗眼都要被闪瞎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有点卡文,今天就一章啦,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