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章

壹小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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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冬,入夜,细雪纷纷扬扬。

    呆籽蹲在小火炉旁边暖了暖冻僵的手,他瞅着炉内燃烧的小火苗,火焰转眼吞噬了纸张。

    烧掉书信,呆籽起身回屋。

    屋内非常暖和,一名青年斜躺在长椅,闭目养神,蓝色外袍随意搭在身上,束发的玉簪落在地面。

    非人非仙非妖的绝色美人息景,他拥有惊世的绝等容貌,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被束缚在微雨山已两千余年,每五百年仅有十二个时辰能出去稍微透透气。

    面对单调乏味的漫长岁月,息景相当坦然,命运弄人并不意味着他必须向不公平的一切低头,他顺利找到了人生的乐趣。

    他出不去,不等于别人进不来。

    每月十六的夜晚,微雨山的力量降低,一只纯白色的乌鸦飞往人界,带回息景转世的情郎与之相会。

    浓情蜜意的恩爱感情拂去了息景困在微雨山的郁结。

    呆籽小心翼翼地迈过坐在地面醉醺醺的白乌鸦,他走向息景,说道:“师父,山林的力量开始稀薄了,我去九叔那儿买酒。”

    闻言,息景睁开眼瞅了瞅身旁的少年。

    呆籽与他的名字不同,他模样清秀,黑眸里灵气闪烁,思维灵活,既能吃苦又特别听话,十分讨人喜欢。

    又逢十六,亥时将至,息景眼底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喜悦。这一天,息景的心情远比阳光明媚。

    对此,白乌鸦的总结简单明了,即将与情郎激情幽会,欲念累积导致的兴奋实属正常。

    白乌鸦的翅膀牢牢地抱住白瓷酒瓶,它叉开两条小细腿坐稳,它打了一个酒嗝,刻意模仿某人说话的声音和语调。

    “息景,我喜欢你。”

    “息景,我每时每刻都忍不住想你。”

    “息景,只要闭上眼,我就感到你在我怀中。”

    呆籽:“”息景平静地看了眼喃喃自语的白乌鸦,他对这只摇头晃脑的醉鸟要求不高,白乌鸦一会儿记得把人带回来就足够了。

    息景不吭声,白乌鸦黑溜溜的眼珠转了转,随即邪恶地笑了,它的嘴壳一张一合,发出息景的说话声。

    “霄宇,抱紧我。”

    “霄宇,用力,不要停。”

    “霄宇,我爱你,比任何人都更爱你。”

    呆籽一头冷汗,默默捂脸。

    息景不动声色地蜷起手指,他指尖用力一弹,一团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砸在白乌鸦的小脑袋。

    “闭上你的乌鸦嘴。”息景说道。

    白乌鸦夸张地晃动身体,它扑腾几下抱紧酒瓶没有倒地,打晕的脑袋贴着微凉的瓶子:“不好,我受伤了,飞不动。今晚恐怕不能去瑜国公的府邸。”

    “是吗?”息景唇边勾起一抹浅笑,笑容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眼底却尽显寒冽杀机。

    白乌鸦遭遇冰冷视线,酒意瞬间醒了一大半,偏过脑袋搂住酒瓶装醉。

    息景平时脾气不错,可一旦事关这位两千年来转世数次的情郎,他的情绪起伏格外明显。

    这一世,息景的情郎为当朝的瑜国公秦霄宇。

    与情郎亲吻相拥,倾诉爱意,是息景咬紧牙关面对沉重苦难的重要力量。白乌鸦素来闹腾,但从不在这个问题胡来。

    白乌鸦喝不习惯山里的果子酒,独爱九叔酒庄的女儿红,可它当夜总得不遗余力地朝国公府邸飞一圈,没力气再奔向酒庄买酒,于是,呆籽毫无悬念地担起了这个重任。

    得到师父的许可,呆籽打开锦盒,他取出银两揣在衣兜。

    从微雨山的小宅院到九叔的酒庄,有很长一段路,呆籽不比白乌鸦飞得奇快,加之雪天路滑,呆籽的步速直降,他提早出了门。

    呆籽无父无母无名字,息景遇见他那会儿正值隆冬,幼年的呆籽鼻青脸肿地蜷缩在角落,冻得直哆嗦。

    息景利用有限的时辰外出,刚刚寻得情郎转世投胎的人家,心情大好。路旁有一家包子摊,息景好心地买了一个肉包子给这个小孩,哪知呆籽双手捧着热乎乎的包子舍不得吃,屁颠屁颠地跟在息景身后,一路跟回了家。

    从此以后,息景多了一个小尾巴。

    起初,息景为呆籽取名安然,白乌鸦却总是“呆籽,呆籽”的叫他,认为他是一颗呆掉了的种子,一个又一个春天过去了,呆籽居然不发芽。

    呆籽的种子形态一直在延续,年复一年,毫无任何发芽的征兆。时间久了,微雨山的生灵们均亲切又贴切地唤这颗不发芽的种子为呆籽,安然渐渐成为了不常使用的名字。

    拎着妖火灯笼走在黑夜笼罩的山林,呆籽突然脚下一滑,猛地朝前扑去,他沿着山路滚了好长一段路,直至撞到一棵古树才停下来。

    他揉了揉撞疼的头,意外发现积雪的古树下好像有一抹人影。

    息景常提醒呆籽,小屋外的闲事尽量少理会。人心难测,海水难量,以呆籽的个性,害人之心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可防人之心仍有待提高。

    拾起摔破的灯笼,呆籽重新点燃妖火,只见树下那人身披黑色的斗篷,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对方停留此地应该有一阵子了,斗篷上面积了厚厚一层雪。

    呆籽迟疑自己是否应当离开,可考虑再三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他心里直嘀咕,这般寒冷的雪夜,假如这人出了意外急需帮忙,自己若这么不闻不问的走了,肯定始终内心难安。

    壮着胆子往前走了两步,呆籽尝试喊了几声,对方纹丝不动。

    呆籽稳了稳情绪,又靠近了些许。他轻轻地掀开斗篷,随即看到了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这是一名年轻英俊的男子,双目紧闭,眉宇间透出一丝痛苦。

    呆籽伸出手指准备探一探对方的气息,指尖缓缓贴近了些许,下一刻,他的手猛烈一颤,下意识缩了回来。

    糟糕,这个人没有呼吸了。

    呆籽顿时有些着急,但他很快压住了焦虑的心情,再次伸手确定对方的情况。

    然而,事实难以改变。对方没有呼吸,没有脉象,浑身冰冷僵硬,已然死去。

    呆籽眼底浮起一丝难过的神情,他跟随息景六百年,不管世间如何改朝换代,微雨山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单调平缓,这儿的一草一木均变化缓慢。呆籽万万想不到,如今居然有人会冻死在微雨山。

    夜间,山林中的猛兽们出没,呆籽不忍心让这具萍水相逢的尸体暴露在野外,惟恐遭到野兽啃食。

    对呆籽而言,最初在泥土中生根发芽,最后落叶归根回到泥土,泥土是神圣庄严的存在。暖春时节,呆籽总爱躺在土坑内,晒着太阳做着发芽的美梦,哪怕美梦至今没能成真。

    不管对方是不是种子,至少呆籽认为,逝者入土为安。

    趁着野兽尚未出现,呆籽抓紧时间挖了一个坑。他把男子放入坑里,用黑色斗篷重新盖好,然后以泥土掩埋。

    呆籽搬来一块石头放在墓前,又折了一根树枝插在旁边。

    在四周刻了记号,呆籽拍了拍衣服上的落雪和泥土,急匆匆地往九叔的酒庄跑。

    九叔的酒庄位于京城繁华热闹的街道,生意兴隆。呆籽每月来一次,对这儿的一切丝毫不陌生。

    息景对呆籽叮嘱再三,世间的平常人与他们不一样,他们能够活成千上万年,而凡人从出生到死亡,短短百年就是一生。九叔酒庄的主人已年迈,呆籽却仍是少年模样,所以呆籽不可使用真实相貌出现,以免被人发现他没有老去。

    离开酒庄,呆籽用剩余的铜钱又买了些香蜡纸钱。

    呆籽拎着东西准备赶回微雨山,路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许多的官兵,把行人拦在道路两侧。呆籽被人群推挤到了旁边,险些跌倒,幸好一位中年大叔拉了他一把,他才站稳。

    呆籽连声道谢。摔坏了酒罐子,白乌鸦铁定崩溃。

    没多久,一大队人马现身道路尽头,其中一名男子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金色长袍,火光映照得衣衫的金丝飞龙光彩熠熠,分外威武霸气。

    街道霎时沸腾了,拥挤的人潮向着道路里疯狂涌动。

    呆籽一脸费解,他不懂众人为何欢呼雀跃,于是好奇地询问身旁的大叔,穿金袍那人是谁。大叔解释道:“孩子,这位可是当朝明君,翊武王陛下。”

    今夜恰逢云乐公主与兵部尚书大喜的日子,翊武王杨岳峻亲临喜宴为皇妹庆祝,此刻,杨岳峻已有五六分醉意,在返回皇宫途中。

    翊武王?

    呆籽对这个称谓困惑不已。

    其它人眼里,杨岳峻是他们的君王,对呆籽来说,有一件事,他一直有点在意。

    他有一位身份尊贵,但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朋友,翊武王杨岳峻。

    杨岳峻每年给呆籽写一封信,这封信与小瓶露水绑在一起装在空罐内,放入山脚的溪流。罐子顺着溪流飘到呆籽出山时路经的一个水潭内。

    信中通常仅有一句话。

    安然,一年未见,愿你一切安好。

    杨岳峻写的信,呆籽向来心存疑惑,可他没打算找对方问清楚。这人是世间的君王,呆籽是一颗几百年的种子,呆籽不愿与人界有太多的接触。

    踏入微雨山,呆籽根据沿途的记号找到了埋葬尸体的位置,好歹一面之缘,人既然埋了,总得捎些纸钱,冥界路上不至于太穷困。

    呆籽刚靠近土堆,立刻傻眼了。

    地面赫然一个大窟窿,埋在里面的尸体不翼而飞。

    作者有话要说:呆籽:尸体兄,开坑了,快撒花(^-^)

    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