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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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玉,又名芙蓉玉,色泽粉色,质地圆润,自古多于女子首饰锻造之用,盛产于河南南阳的独山,因此玉稀有,佩带时有冬暖夏凉的效果,且在古代通常是男女订情之物,故曾有“人面恰似芙蓉玉”的佳句出现。据说,世界上有名的芙蓉古玉仅有当年杨贵妃佩带的手镯一双,如今,佳人飘渺,恐怕此玉踪迹亦是无踪了

    (上)

    “晓悠,我们不分手,好吗?”辉紧紧拉着我的手,不让我转身就走。我回头看着他,这个眼里盈满了泪水的男生是我相恋了三年的男友。自学校毕业后,我发现我们之间的裂缝越来越大,这也是我要和他分手的原因。“应该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却是不断的在我心里这样的说服我自己,用力的甩开辉的手,我冷冷地对他说:“辉,完了就是完了,再说下去也没有意思了,你看你自己成了什么样子,你的才气呢?你的傲气呢?现在的你也只不过是一具只记得拼命赚钱的行尸走肉,我们之间的理念相差的太远。分开,也许对你对我都好。”说完,我不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飞快的越过十字路口,消失在他的视野里。

    毫无目的的走了好久,直到天空渐渐的昏暗。各家店铺都点起了灯,我才发现我置身一条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商业街。两旁的店铺竟有些奇异的古香古色,门口都挂着纸糊的灯笼,整条街道都散发浓郁的檀香的味道,我不觉的拉高我外套的衣领,天好象有点变了,比刚才更凉了几分,我环视着这条似乎熟悉有陌生的街道,依旧是毫无目的的走着,直到看见一家名叫“净缘”的店子,也许是名字吸引了我,我毫不迟疑的走了进去。店堂内光线昏暗,这个店子里却弥漫着异于其他地方的荷花的香味,我深深的呼吸了一口,走近柜架。才发现这里的卖的都是和荷花有关的工艺品,有荷花浮雕的檀香木盒子,还有襟边绣了荷花花式的唐衫。正当我手捧着一双纳着荷花面的绣花鞋的时候,突然一个很温和沉着的嗓音在我身后响起:“小姐,欢迎光临。”我被吓了一跳,转回身才发现自己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男人。恩,应该是说直觉上觉得他应该是个男人。我端详着他,他让我有点昏眩,玄色的衬衫和裤子,布鞋。一个男人居然还留着比我的头发还长的头发,用一根藕色的发带系了起来。使我昏眩的不是他文雅的五官,也不是他或许是忘了扣两个衣扣而显露的胸膛,而是他身上也散发着荷花香味。一个男人打香水在现代这个社会已经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但是花味的香水一般都是因为太多女性化而不受男性的欢迎。但是奇怪的是,在他身上闻起来却一点也不显得突兀,反而感觉很适合他。

    我楞楞的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店里的荷花的味道更浓了些。他见我半天不说话,就开口问我:“小姐,你还好吗?”一句话终于让我清醒了几分,我一下子红了双颊,低着头转身看起货架上的物品。他跟在我的身后,对每一件物品都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我才知道,原来这里的每一件物品都是有了一定的年代的。我翻看着这些幽雅的物品,却依然没有购买的欲望。是身边的这个男子让我心乱了吗?我一个转身想走,却在眼角看到一样东西,一只簪子。我很早就有收藏簪子的嗜好,于是走上前,拿起簪子,仔细的看。这是一只镏金玉荷簪,奇特的是中间用来雕刻玉荷的不是常见的白玉或是绿玉,而是淡淡的粉色。我立刻爱上了它,爱不释手的握着簪子,问店主:“这支簪子多少钱?”店主在我握住簪子的时候脸色就变的很怪,怔怔的反问了我一句:“你确定你要的是它吗?”我虽然有些奇怪他的反应,但是还是很肯定的说:“是的。”店主的表情更加的奇怪,嘴里一直嘟囔着:“你肯定吗?你肯定吗?”我不由好奇的推了他一把:“诶,店主,你可以卖吗?”他好象才回过神来,看了我一眼,说:“小姐,这件东西是非卖品。”顿时一阵失望笼罩了我,但是他下一句话却是点亮了我的脸。他淡淡的笑着:“既然它与小姐有缘,就送给你了。”“真的?”我高兴的叫着,突然又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看着簪子,虽然不懂得鉴赏,但是也知道这簪子是有些年代的,于是婉转的说:“不不,我不能收这样贵重的东西。”随后将手中的簪子伸到他的面前,他倒背着双手,慢慢的说:“万物也都讲一个缘字,尤其我更信之,小姐大可不必觉得受之有愧,有缘者居之。也许它和这里的缘分完了”

    (中)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白纱窗帘洒落在我的眼帘上,我翻了个身,很不情愿的从梦中醒过来。又是新的一天的开始,我的心情很好,却有一个人很不识趣的打破了这样美好的心情,就是正在从电话留言机里面准时传出来的辉的声音:“亲爱的晓悠,该起床了,不然上班要迟到了,哦忘了,记得我依然爱你哦。”我恨恨的按下留言清除键,这个辉,还真的是牛皮糖转世,分手都已经两个月了,他还不死心啊!我走到梳妆台前打理我自己,看见静静躺在桌子上的簪子,不由的伸手去触摸它,真是怎么看怎么的美丽。是的,这只美丽的镏金玉荷簪现在成了我最爱的饰品,每天我都会带着它,结在我乌黑的发髻里。很奇怪的是,自从我得到这只簪子,我就每天晚上都做梦,同一个地方,同一个人,每天都在跟我讲同一个故事,我还记得第一次梦见他是在我拿回簪子的那天晚上

    我在那里?这里是什么地方?我环视四周,这个地方好陌生,又好象很熟悉,画梁雕栋,假山流水,竟是一副水彩画里的景色。我穿梭在垂柳之间,却一个人也没有。好象有萧声,我循着萧声走去,迷雾中我看见一个玄色服饰的男子坐在湖边的石头上,萧声就是从他那里传出来的。我看不清哪个男子的样子,想偷偷靠近,他却好象知道我会来的一样,轻轻的叹息:“你来了。”我不由的吓了一下,立刻楞在那里,傻傻的问:“你在等我吗?”他笑笑,说:“不,我不是在等你,是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我顿时的好奇心全给引诱出来了,一屁股坐在和他相邻的大石头上,奇怪的是却依然看不清他的五官,说:“为什么?”他依然笑着,说:“可以告诉你原因,只是,我怕会让你受惊。”我哈哈笑着:“说谁呢,不会是说我吧,我是谁啊,素来天不怕地不怕的,还有什么可以吓到我,你就直说好了。”这一次他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抚摩着他手中的萧,好象在抚摩着他心爱的女人一样。许久,才蹦出这样一句话:“假如说我是你那根发簪里面的魂呢?”这一句话,差点就让我滑掉到湖里。他伸手拉住我,淡淡的笑着:“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终于也有怕的了?”我没有说话。当初我也想过他不是,但是,我可没有想过他就是我那根玉簪里的鬼啊!我瞪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把我扶正坐好,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你是我这七百年来的第一位主人,你也会是第一个听这个玉簪的故事的人,你愿意听吗?”我定了定神,点了点头,心里嘟囔着:“废话,我都已经到这里来了,还能不听吗?”此时,雾好象更重了,还隐隐传来了萧声,我不由拉紧了衣领。只听见他温润的嗓音轻飘飘的荡着:“我和她相识,是在她的婚礼上,她和我哥哥的婚礼上,我哥哥因为骑马失事,已成了废人一个,我是代替我哥哥娶她进门冲喜的。记得,拉她的手走进洞房的时候,看见喜帕底下怯生生的温白的纤手,我就被打动了,在掀开喜帕的一个瞬间,她羞怯的笑容却彻底的征服了我。我日夜为她了失了魂。我知道她也是喜爱我的,不然,为什么每次看到我总是那样复杂的看着我,象是哀怨,有象是思念。就在她嫁过来的第二个春天,我们两个还是相爱了。虽然我们之间的恋情是那样的不容世间所容,我们还是义无返顾了。那段时光多美啊。春天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为她采摘各种鲜花,她的巧手却把鲜花做成了花茶,让我们相聚的短暂时光中充满了花的馨香;夏季的时候,我们总是相约在月明之时同去赏荷。荷塘里的花开的好盛,好美,但是却不如她娇媚的笑容,一壶女儿红,佳人,明月,如此美好的夜晚总是让我醉了不知几回;秋季的时候,我们去月湖赏月,对了,月湖是我和她一起去上香的时候发现的一个不知名的小湖。我们在湖中泛舟,我吹萧,她轻轻的和着,我还记得她和的最后一首歌让我碎了心。”说到这里,他突然抓紧了手中的萧,好象承受了很大的痛楚。我不禁伸出手去,握着他在膝上握拳的手,温热,不象我想象中的鬼那般的冰冷。

    似乎我这样一握,他就有了一种力量,顿了顿,继续讲了下去:“家里的人虽不明说,但却是心里明白着呢。就在那一年的中秋,父母给我订了门亲事,在十二月初六那天就要过门了。她从此每天就是只哀怨的看着我,不再和我说一句话。我知道,她怪我不反抗。可她哪里知道,我看到老父母的老泪纵横,我如何说的出拒绝两字。就在我要举行喜事的前两天晚上,她在和我欢爱的时候,突然狠狠的咬了我一口。那一口,我知道她是在恨我,我闷着声,任她的牙齿嵌入我的肌肤,任我的血的味道弥漫在她的唇间。她哭了,我没有抚慰她,即使听见她的哭声,我的心都碎了,但除了任她宣泄之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她拿来止血膏,轻轻的帮我敷在伤口上,我却在药膏中闻到了砒霜的味道,虽然很淡,却也瞒不了开药铺的我。我回头,紧紧的抱着她,不说一句话,只是紧紧的抱着她。”沉寂,他一句话也不说了,只是呆呆的坐着,我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许久,他叹了一口气,继续说了下去:“十二月初六,是我成亲的好日子,家中张灯结彩,我却象失心疯一样穿梭在大街小巷的找她,最后却在月湖边看到他的百花鞋和这只簪子。我整整在湖里捞了三天,但是却连尸首都没有找到,最后,我拿着这只簪子一起跳进了湖里,从此,我就成了这只簪子里的一抹游魂。”说完,他就不再理我,兀自的吹着萧,萧声悠远,苍凉悲戚,隐约之间还似有歌声传来:“月湖畔存相思树,相思树栖相思鸟,相思泪流因何事,只为同是失心人”歌声,萧声离我越来越远,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是在做梦,但枕边已经是濡湿一片。

    闹钟的铃声惊醒了我,我发现我自己又看着玉簪在发呆,我叹了一口气,对着镜子把簪子结进髻中,看看闹钟,天啊我快迟到了,我叼起一块土司,飞快的跑出门去地上的影子忽隐忽现。

    (下)

    上班的时间总是那么忙碌而珍贵,一转眼窗外的夜幕已经降临,我一边处理手头的工作,一边接听在吵的欢的电话:“喂,你好!”电话的那头传来的是他温和的声音:“是我,工作忙完了吗?”“恩,差不多了,我过五分钟下楼。”我收拾好工作桌上的东西,再对镜子整理了一下自己,乘着电梯下楼了。楼外,暮色正浓,在大理石地板的大厅里,一个蓄着长发的男子倒背着双手站在那里,依然是玄色的衣衫,布鞋,藕色的发带随风还偶尔的飘舞几下,我跑了上去,一把圈住他的臂弯,他侧过身,捏着我的鼻子说:“丫头,事情真的做完了吗?”我点点头,做了一个鬼脸,说:“今天你给我做什么好吃的了?”他神秘的笑了笑,说:“保密!”说完就拉着我的手走过马路,往他的店铺方向走去。风吹过,只留下我嚷嚷的声音:“什么保密啊,跟我说了啦”

    这个他就是我买这只镏金玉簪的店铺老板也是我现在的男朋友,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一个月了,说起我们会在一起的过程也挺有意思的。就在我梦见哪个神秘男子的第二天下午我打算再去一趟那条街,可是我发现我怎么也记不起那条街怎么走了。一个下午,我都漫无目的的到处逛着,怎么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奇异的街道,还有那间叫“静缘”的店铺。就在我打算要放弃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站在对街的他,恬然的面容在落下的夕阳里竟然如此鲜明。他对我笑着,向我走了过来。一个瞬间,我好象又回到了我的梦里,那样神秘的男子,那样神秘的感觉,那样有些自远古传来的一种戚戚然的忧伤。恍惚之间,他已经来到我的面前,双眼带笑的看着我,我的脸不由得一红,竟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他见了,尽是笑,竟一句话也不说,我寻思他肯定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就有些喏喏的说:“我我正想去找你。”他听了,却只是抬了抬眉毛,依旧没有说话,我又说:“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去你那里。”他笑了笑,说:“我看小姐是迷糊了,转角那盏灯笼不就是我们商业街吗?”我抬头一看,果然一个灯笼挂在前面街转角处,旁边挂着一个牌子——“兰钵街”我不由的也笑了,也许真的是我迷糊了吧。他清了清喉咙,说:“既然小姐是来找我,那就到我店里面坐坐吧,天气那么干燥,喝口清茶似乎可以清一下火气哦。”“也好。”我欣欣然的接受了邀请,和他并肩向他的店铺的方向走去。一路上,许多店里的人都探出头来观看,我很好奇的问他这是为什么,他淡然的说:“因为我身边有一个这样漂亮的姑娘跟着,他们是眼红啊!”我听罢“啐”了他一口,心中却还是有几分高兴。

    店里依然弥漫着荷花香味,却不见一个客人,我甚至开始好奇客人如此稀少,他何以为生?只听他一面领我往后走一面回答我:“我开这个店铺只是为了兴趣,从来没有想过要靠它来养活我,我自有其他行当赚钱。”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竟将心中的疑问问出了口,不由的干笑了两声,倒也不再说些什么了,走到店铺的后面,竟是别有洞天,回旋走廊,琉璃宫灯,有着一派古色古香的气派,我随着店主走到大厅中,厅中的摆设也是古味昂然,我笑着说:“要不是我还清醒,倒是以为我时光穿梭了呢。”他笑了,一边从橱柜里面取出茶具和茶叶,一边说:“这些摆设都是从祖上就一直流传下来的,父亲有遗言,不许更改摆设,我倒是没有什么,反正我也挺喜欢这样的。”我点着头,看者他冲茶的娴熟和优雅,竟有几分着了迷了,终于他把茶沏好了,给我递了一杯,我捧近一闻,好香啊,而且应该是我喜欢的花茶,我喝了一口,不由的说:“好茶!”他笑着问我:“你知道这是什么茶?”我摇头,他说:“这是用荷花的叶子加上花瓣还有莲芯烘培而成的荷花茶,怎么样,很不错吧?”我讶然,那苦的很的莲芯原来也可以做茶的啊。谈话间,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他问我:“小姐找我应该不是为了这杯茶的吧,说吧,是不是那个簪子有什么问题?”我这才想起自己的来意,便把我所遇到的事情跟他说了一遍,他听完,却是不说话,只是喝茶,好象有些若有所思。过了好长的一段时间,他才说:“这只镏金玉荷簪是我祖上留下的饰品之一,据说是我当年的不知道那一辈的叔婶的订情之物,却不料到还有这样凄美的故事在里面。”我看他的表情,竟有些伤感起来,赶快的转移话题:“对了,你这个店名为什么叫‘净缘’呢?”他看了看我,说:“在佛经里面,莲池又叫净心池,我这里虽是荷花,却也想占点佛缘的光啊。”说完,竟径自笑了起来,我也似乎明白的点了点头。他看天色已经晚了,就叫我在他那里吃饭。他的动作很快,一会工夫就把菜做好了,我很惊讶他一个男子竟然有这样的一手好厨艺,但是也被他的受手艺征服了,因为他的手艺实在是太好了,害的我那天晚上要加运动了半个小时。

    饭后,他依然送我到街口,我有些忸怩的问他:“我可以再来吗?”他笑了笑,说:“当然,不过要在晚上7点以后再来,因为哪个时候我才在,我会在街口等你。”我心情顿时变的很好。用力的点了点头,正要和他说再见,只见他递给我一张卡片,我拿过来一看,上面只有两个字:“萧笙。”他指着卡片说:“这是我的名字,以后不要老是喂喂的叫我了。”我笑了,从此以后,我几乎每天都会去他的店里坐坐,(其实是想去混饭吃!)很自然的,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

    (结局)

    和他在一起的日子过的很开心,虽然他从来不在白天的时候和我约会,虽然我跟他约会的时间总是在黄昏之后,虽然我们约会的地点总是在他的一寸三分地的店里,我还是觉得很开心,也许这样的感觉就是幸福吧,晚上在梦里,哪个神秘男子依然,萧声依然,歌声依然,我竟然开始习惯和满足于这样的生活。

    十二月初五,是我的生日,他答应和我一起庆祝生日,我开心的不得了,这一天我仔细的打扮了我自己,一袭改良的旗袍,是时下最为流行的黑缎子做的,衣领、襟口和袖口都用银丝绣上荷花花样,头发我还是箍了一个髻,别上我最喜欢镏金玉荷簪,脚上穿着纳着百花图样的绣花鞋,一条堇色流苏的披肩挡住了初冬的寒意。下班之后,笙过来接我,看见我如此打扮,竟也晃了神,我羞怯的笑着,拉着他的手,却发现他的手竟有些颤抖,我疑惑的看着他,他的目光却落在我的右手臂上,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是我的手臂上的那块淡紫的胎记,就是因为有这样的胎记,许多的算命先生才断定我是荷花仙子转世,因为他们谁也算不出来我的前生后世。我笑了,问他:“怎么了?”他怔怔的看着我,怔怔的看着胎记,喃喃的说:“好美!”我又笑了,笑的很猖狂,却突然停止了笑声,他楞了,我挽着他的手,拿起大衣,淡淡的说:“没有什么,我在餐厅订了位置,走吧。”

    晚餐的过程很愉快,也很浪漫,美食、红酒、烛光和音乐,除却那些一点也比不上笙手艺的事物和笙偶尔奇怪却炽热的眼神,我想,这样的一个生日的确可以算的上是完美,吃完饭,我和笙漫步走回我住的地方,一路上,笙奇异的一句话不说,只是紧紧的攥着我的手,紧紧的,我感觉到他的手心都出汗了,我也没有说话,风吹过,带过丝丝寒意,我不禁向他靠了靠,笙看了看我,顺势把我拥在怀里,这是他和我在一起三个多月来第一次有如此亲密的动作,我甜蜜的笑着,以为着他更紧了。路终究要到尽头,前面微亮的灯光的地方就是我居住的小楼,我和笙却在楼底下碰到一个我不愿意碰到的人——辉,看着他一直走来走去,应该是等我很久了,我和笙对看了一眼,他轻轻的放开环住我的肩,我向辉走了过去,辉看到我,显得很高兴:“晓悠,生日快乐!”他拿出一个盒子,我淡淡的说了声谢谢,顺手接过盒子,打开一看,是一条水晶项链。我抬头问辉:“来了怎么不打电话给我?”辉笑了,雪白的牙齿在晚上特别的明显,说:“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啊。”我低垂着头,说:“谢谢你还记得我的生日。”辉搓着双手,看着我笑着,突然他不笑了,我抬头却看见他苍白的脸,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我推了他一下:“看什么呢?”辉回过神,一把抓住我的双肩,握的我生疼,焦急的问我:“哪个男的是谁,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只道是他吃醋,就淡淡的说:“是我新交的男朋友。”辉却大惊失色,大声的对我说:“离开他,马上、立刻,能离他有多远就要离的多远。”我低低的笑着。说:“辉,我们已经分手了,我的事情你没有权利去管。”辉更加着急的跟我说:“晓悠,听话,离开他,他他根本就不是人。”我一听,生气了,用力的退开辉:“我看你是学那些道法给学疯了,你心里不好受,我可以谅解,但是请你不要诬陷别人,说些疯言疯语。”这个时候,笙看到我们好象在争执边走了过来,辉看到笙过来,一把把我拉倒他的身后,厉声的问:“妖孽,你想怎样?”笙没有说话,只是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辉,我看见汗水从辉的鬓角滑落,我猛的推开辉,扑进了笙的怀里,笙立刻用双手护着我,我转头对辉说:“你回去吧,我已经不想再见到你了。”这个时候,笙冷冷的丢出一句话:“滚。”辉的脸色更加苍白了,他不断的往后退,还不停的说:“我警告你,不许伤害晓悠,不然我饶不了你。”然后就消失在路的尽头。这个时候我才感觉到笙好象松了一口气,他更加的抱紧我,喃喃的说:“悠,你不会离开我,对吗?”我依偎在他的怀里,说:“不,永远不会!”

    辉真是一个破坏气氛的混蛋!我在办公室还在想着这个问题,桌子上放着我要送给笙的礼物,一只戒指,和我手上的那只是一对的。时间过的很快,又是黄昏,只是今天的夕阳红的有点象血,我心中突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特别的想立刻见到笙,正好笙打电话来说,他在楼下等我,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飞奔下楼,笙还是一样的装束站在大厅里等我,我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欲望,跑上去,紧紧的抱住了他。笙好象给吓了一跳。但是还是环住我,细声的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知识紧紧的抱着他,不说一句话。笙看我这样,就说:“悠,我看你不太好,我还是送你回家休息吧。”我点点头,依然抱着他不放手,笙叹了一口气,半搂半抱的带着我往家走。

    前面就是我家,我的不详的预感却更加的强烈,果然,刚走到路口,旁边就窜出两个人,一个是辉,一个是一个黄袍道人,我感觉到抱着我的双臂一紧,我更加惊慌的往来者看去,辉一脸着急,朝着我喊:“晓悠,离开他,他不是人啊!”而那个黄袍道人却已经开始手舞足蹈。只见那黄袍道人从一个漆金的盒子里取出一副弓箭,并将一章张黄纸系在箭的顶端,拉满弦,已经瞄准了笙,笙一把把我护在他的身后,他却全身散发出咳人的气息,箭离弓,飞快的向笙飞了过来,我突然推开笙,一只手掌对准箭,想拦住箭,但是在这个时候,笙却抱着我转了一个身,箭还是射进了他的身体,然后消失了,笙微笑着,却到下了,我的心都快要撕裂了,抱着滑落的笙,我呼喊着他的名字,笙只是微笑着,在我的怀里喘息,说:“悠,我的时间不多了,你听我说,我知道是你,一定是你,无论是七百年前还是七百年后的你,我都不可抑制的爱上了你你知道吗?我就是你那根发簪里的魂,我就是哪个每天梦里给你讲故事的男子,虽然我已经不是人了,但是我依然想守护你,可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不过,能再度拥有你,我已经足够了。”突然笙吐了一口血,黑色的,我哭着用手擦去他嘴边的血迹,他握着我的手,交给我一个荷包,说:“这是你当年给我绣的并蒂莲荷包,我一直带着,现在留给你,我该走了,悠,玉都有魂,如今魂陨了,玉也要消失了。你自己一个人要好好活着,一定要幸福。”笙吐的血越来越多,我哭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笙还是笑着,伸手想触摸我的脸,却在半空中垂下,眼泪从笙的眼角滑落,滴在我的手上,化做一缕青烟,我怀里的笙的形体渐渐的消失了,我的怀里只剩下一副白骨。

    我紧紧的抱着这副白骨,泣不成声。这个时候,有一只手搭上我的肩头:“晓悠,妖孽已经毁了,我们回家吧?”我没有回头,别在发髻里的镏金玉荷簪却突然的炸开了,碎了,落了一地的碎屑,我的长发一泻而止,一直到了腰间。我慢慢的站起身,全身颤抖着,我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夜晚无风,我的头发却飘了起来,全身泛开淡紫色的光芒。我转过身,我已经不是我,不是那个叫晓悠的女孩,而是七百年前那个叫“悠”的魂,我慢慢的检起碎了的玉簪,放进荷包里面,抬头,我恶狠狠的看着前面这两个破坏我幸福的人,一点点的想他们飘了过去,辉吓呆了,只是一声声的喊着:“晓悠。”我对他吼着:“晓悠,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晓悠这个人,只有我——悠,一只七百年的魂。”黄袍道人大惊失色,对辉说:“徒儿,快走,此妖孽已经成妖了,不是我辈可应付的了。”我阴惨惨的笑着,对那黄袍老儿说:“好眼力,倒是让你看出个究竟来。也罢,今天让你死个明白。”说完,我转向辉,说:“当年我投湖自尽,成了孤魂野鬼,是多么的可怜,假如不是机缘巧合,得到高僧的一串紫晶佛珠,日夜在寺庙的旁侧苦修,我也不会有今天,六百年的苦修,我才换来的因缘,就这么让你们给断了,我如何能饶的了你们?”我一个闪身,已经飘到黄袍老道的面前:“我六百年来,潜心修炼,不曾伤生,但是我今天就破了这个戒。”说着,我双手指长如爪,向老道人抓去,这个老道人虽胖,身体却很是灵活,一个滑步就闪开了,我见状,桀桀的笑着,说:“老牛鼻,倒是灵活的很,不过,我既有杀你之心,怎么会让你跑掉。”说完,我又再次向老道人抓去,老道一边后退一边向我扔出苻纸,我笑着,很猖狂,眼角却有丝丝的血泪滑落,一个飞步,到面前,手已经插入他的胸膛,看着惊恐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鬼总是喜欢吓人,原来看着别人痛苦竟然能感觉到快乐,我用力的拔出我的手,看着老道人张大了眼睛,,惊恐的死去。我默然,转回头,飘向已经吓摊在地上的辉,他呆痴的看着我,牙齿不停的打颤,眼中满是恐惧,身下的地上积了一滩水。原来已经吓到失了禁。我冷冷的看着他,叹了一口气,转身向祭坛走去,用围巾包起铜钱剑。我把笙的白骨背在身上,渐渐的飘远了,夜风吹过,只传来辉的哭声,我微笑,轻声对背上的笙说:“我们回去吧,回我们该回的家。”

    迷雾消散,东方已经泛白,我背着笙的白骨来到月湖,我碰触当年我留在相思树上的几句话,年代久远,已经模糊,但还是看出来痕迹,我轻声的念了出来:素织锦,艳罗扇,花前月下意缠绵,佛堂前,求夙愿,希轮回,妾为梧桐树,君做菟丝花。我把戒指拿出来,套在笙的无名指上,然后我抱着笙的白骨浮到月湖的中心上空,我拿出那把铜钱剑,一下插进自己心脏的地方,好痛,我低头看伤口。绿色的血涌了出来,原来我的血是绿色的啊。我抱紧了笙,喃喃地说:“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我笑着,下坠着,终于消失在湖水里天空下了冬天第一场雪

    后话:三十年后,在博物馆,讲解员在向队员讲解:“这一对白骨是一对男女的骨骼,年代是在七百多年前的元朝,从两个人相拥的姿势来看,估计是一对夫妻,奇怪的是他们指骨上的戒指却是近年才能开采的材料制成,科学家正在研究,这个现象是否和外星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