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莫让子孙羞

薄玉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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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文帝曹丕在其典论。论文中,称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给以极高的期许。唐朝大诗人白居易亦力倡“文为世用”他在与元九书中明确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而清末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诗人黄遵宪,更是早在1868年,年仅21岁的时候就明确提出“我手写我口”的诗歌主张,成为我国近代“诗界革命”的领军人物。他们的这些主张,无疑是我国众多文人骚客们舞文弄墨时自觉遵循的良好传统。多数文人的文章都属言之有物,于时、于事、于人、于世有益,且多属亲力亲为、“我手写我口”之作。所以人们会常说“开卷有益”之类的话,这无疑也是在一个侧面对文人劳动价值的一种肯定和认同,同时也是对文人们的一种较高的评价和尊重。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文化教育事业的不断进步,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比例越来越大,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科学文化知识越来越普及。各种各样“文人”的规模化大批量地生产出来后,识文断字已不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专利。而且多少认识几个字、读过几本书、心智正常的一般公民,也大都可以写上几笔文字。甚至刚刚启蒙的一、二年级的小学生,也大都会在老师的严格要求和谆谆教诲下,会自觉不自觉地写上几篇日记、周记之类的“文章”加之社会政治生活民主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公民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内的各种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法律的支持。特别是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地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普及,使文字的传递环节极大缩减、传播范围无限延伸、发表门槛最大限度地降低。这一切因素的存在,都使得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意识、个人见解的表达和心理诉求欲望的宣泄,获得了极其广阔的展示平台和释放空间。因此,也就使得各种各样的文章、文字或其他形式的各种信息、资讯,以前无古人的速度,被源源不断地快速生产出来。

    这些源源不断地制造出来的文字、文章、或其他各种形式的信息、资讯等,因作者身份、动机、目的各异,其种类、形式、内容、作用等等自然也就会各有所异。对此,我既无能力、也无必要去详加考察,更既无能力、也无权利去随意褒贬。我只想在此就其中存在的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的一些突出问题,谈些个人的粗浅见解,并期以此为引玉之砖,就教于方家。

    我认为存在的第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近年来不同媒体不断披露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和社会共性特点的所谓“学术腐败”问题。从揭露出来的情况来看,情况相当严重。几乎涵盖了包括大、中、小学生、学士、硕士、博士、中小学教师、大学教授、作家、科技工作者、白领阶层,还包括政府官员、大学校长、甚至中科院院士等各个层面。几乎所有识字者阶层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为数不少、心照不宣、有时甚至是公开的“文抄公”学生为了应付作业、应付毕业、为了取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教授、专业技术人员为了评定职称。作家、政府官员、大学校长、科学界院士等,也都无不是为了个人形象、口碑声誉、晋级晋职等显性或隐性的各种利益。此种现象,在当今的学界,可谓众所周知、屡见不鲜、见怪不怪。其具体内容可分为公然剽窃、全文抄袭、来料加工、掐头去尾、颠倒顺序、重新组合、去皮存瓤、新瓶旧酒、换汤不换药等,具体表现形式为:找人捉刀、雇佣枪手、花钱购买、偷梁换柱、直接剽窃、改名换姓等等,各种怪现状花样翻新、妙招迭出、奇谋屡现,令人乍舌。充分体现出读书人头脑灵活、常会另辟蹊径、颇具创意的职业特点。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人们既不以为怪、也不以为耻。在某些单位和群体中,可谓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在社会大众心目中,又何尝不是心知肚明。

    坦率地讲,对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我颇存恻隐之心。总觉得大家多是穷书生一个,无职无权,都是靠工资吃饭。而且绝大多数自己学习、写作的库存资料有限;购买资料的资金有限、搜肠刮肚苦思冥想的时间有限;工作家务繁忙每日疲惫不堪写作精力有限;报刊杂志等媒体中相识相知的人缘关系有限;左右逢源上串下跳的活动能力有限;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跑跑玩玩、唱唱跳跳的交际资本、交际时间、交际经费有限;掌握的专业知识更新周期迅速而培训进修的机会也十分有限。缘于上述种种,所以撰写高质量、高水平、而又能得以顺利发表的专著、论文、课题等的综合能力就会大打折扣。而职称的层级晋升,直接决定着工资的多寡、福利的丰嬴、显性和隐性利益的薄厚。而现行的职称评定制度,主要看发表文章的数量、层次。至于这文章是出于谁人之手、通过什么手段、什么途经发表的,我们评审团的专家们,恐怕是既无暇、也无力、甚至也无意予以吹毛求呲地去详加甄别。想来这些大家们也会和我辈一样,心知肚明,不乏恻隐之心,大概多会睁一眼闭一眼。除下个别“一根筋”、“不上路”式的学究类的“老夫子”们,大概会偶而犯犯犟外,多数人怕是难得会为此事过于较真。只要你的文章数量、层次、等级符合职称评定的文件标准。我们的绝大多数专家学者们,又何尝不是过五关斩六将,从这种艰难的境遇中挣扎过来的呢!?秋江水寒鸭先知。又有几人会去真正忍心难为和自己同样艰难的同行们呢?兔死狐悲、物伤同类。面对数量不小、又绝非强势的这个群体中的诸多小人物们,谁真正忍心去扮演恶人呢。再说了,这涨上去的工资又是由国库支出,不需要专家们自己掏腰包,何苦去损害同行当事人的利益呢?这种损人非但不利己,而且又得罪人的角色,大概不会有谁乐意去扮演吧。因此,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群中,我暗自揣想,上述情况一定会较易发生。因为此时的所谓文章、著作、课题等,其主要用途就是砸开职称评聘大门的敲门砖。作为一种工具,它的目的性和功利性色彩极重,早已失去“为时”、“为事”、“写我口”的意义。也失去了作为衡量作者真实学术水平的意义。更失去了对社会现实工作、生活起指导意义的作用了。对众所周知的网上公开收费卖文章、出版社和媒体公开收费卖书号、卖版面的现象,人们早已见怪不怪。只要舍得花钱,评聘职称所需要的所谓的科研成果的达标,并不是什么难事。这些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那么,这些所谓的科研成果的现实意义和现实作用到底有多大?对社会实践的指导意义到底还有多大的积极作用?还有着什么样的社会效益?我们自然也就不难想象到了!当然,前面我已谈到,对这一类文章的产生,因其纯属于体制、机制、制度等存在的弊端,给这些靠工资吃饭的可怜的家伙们带来的无奈之举,我既对此不无恻隐之心,又明知涉及人群绝非少数,所以不在此予以详加评论。当然也就不把其列入我所说的“让子孙蒙羞”的文章作者之列了。因为尽管这些文章中的一部分,不一定能给作者的子孙带来什么荣耀。但毕竟还都是些道貌傲然的“道德文章”并且因得这些道德文章的发表而晋升的职务职称所带来的现实利益,譬如因此而增长的终身带着的工资,却可以变为滋养子孙骨肉躯体或涵养精神、心灵所必需的抚育费、教育费、培训费、图书资料费、设备器材购置费等等的现实合法收入的来源。我想,这些可怜的家伙们的子孙们可能非但不会觉得蒙羞,说不准还会持特别感谢、感激的态度的吧?毕竟这是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们,为了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不得已而为之的无奈之举。评聘职称的文件要求就是这个样子的,作为个人只能顺应这种大势,而不可违背。而且话又说会来了,这个要求本身,也同时养活、发展、壮大了无数个学术刊物和大众媒体。养活、发展、壮大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印刷厂、造纸厂、废品回收站。为邮政、交通、运输部门,增加了很多业务工作量。同时也解决了很多读书人、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这在就业形势如此严峻,大学生、下岗职工就业非常艰难的情况下。这样的举措会给多少人带来生路,也会对社会稳定做出多大的贡献呀。真可谓功不可没、善莫大焉!况且,人是趋利的动物,当违规违纪不会受到惩处,而会带来终身的、甚至是巨大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现实利益的时候。个别的、短时期的违规冒险相搏,就必然不可避免地会演变成为人们的群体无意识行为。人们趋之若骛,也就不难理解了。和可以取得的巨大现实利益、且是终身受益的现实利益相比,那些对某些违规违纪行为的道德伦理方面的、社会舆论方面的制约力量,就显得过于苍白、过于虚弱无力了。所以,也就自然不会产生什么明显的能起到决定性意义的遏制效果。而当这一切嬗变成为一种被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潜意识、潜规则的时侯,我想,需要改革的,恐怕只能是这种利益授予机制的制度本身,而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利益获得者的各个社会个体的行为。况且这种“腐败”和部分官员的贪污受贿、营私舞弊相比,简直可以说是具有天壤之别,称之为不堪一提,似也并不过分!说破个大天来,也无非是一些穷读书人想方设法、挖空心思、想让国家多给自己一点利益倾斜而已。大家都在这样做,谁不做,反而显得另类!蒙受损失的只会是他自己,没人会说他好,国家也更不会给他什么褒奖!相反的甚至会在相当的时候给他以事实上的惩罚。有时候事情常常就是那么怪,吃亏的常会是那些守规矩的老实人。不然,中央也不会再三呼吁不能让老实人吃亏了!况且这种群起而效仿的违规行为本身,也实在没有给现实中的黎民百姓带来什么直接的人身财产伤害和根本性的、长远性的、整体性的利益损失。如果说有,也是在国家的再分配过程中,间接地、不显眼地增加了些微小的点数而已。所以此种现象并没有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真正的公愤,相反地,却为不少的人们所默许、所认可。这自然是不难理解的了。人们痛恨的是贪官污吏、是贪污受贿、行私舞弊,巧取豪夺,是各种祸国殃民、令人切齿的罪恶行径。这些小小读书郎们的小小的弄虚作假的小伎俩,人们在闲谈话语之中,常是用一种善意的揶揄和并不恶毒的冷嘲热讽一笑了之,的确并没有太多地放在心上。是啊,我们的人民群众都是非常善良的、宽厚的。我想人们的心理大概是:大家活得都不易,谁有办法多得点就多得点吧。只要不直接损害自己的利益、不直接损害群众的利益、不直接损害身边大多数公众的利益。只要不横行霸道、欺压百姓、吃喝嫖赌、坑蒙拐骗。那么,这人就还不能说是一个坏人。说到底,也还是一个有缺点的好人。再说了,谁能没一点缺点、没一点毛病呢?和那些江洋大盗、贪官污吏相比,这些小是小非,实在是不值得一提的!所以,人们对此,的确还都是很宽容的。我想这也许就是“文抄公”现象虽然盛行、但远未形成公愤、甚至还被不少人所默许、所认同的社会心理层面的根源吧。社会无意识的群体行为是很可怕的,它代表着一个社会的整体觉悟程度和社会文明、道德伦理的进步程度。那么世事既然如此,我也就不想就此事在这里再浪费笔墨、枉费口舌、毫无意义地说三道四了。就此打住!

    那么,我想说的主要是第二个方面的问题。也即另外一些不入流、不上档、拿不出门、放不到台面上的所谓文字、文章或其他形式的所谓作品,比如说用身体写作、用下半身写作,或者打着艺术的旗号贩卖下流货色的文字、文章、图片、画册、音像制品、以及一些所谓的行为艺术等等。而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很直接、很简单、很实际、很直观,标准也很好掌握。那就是:你自己写出来、画出来、做出来、拿出来,放到媒体上、网络上、流传到社会上去的作品。你愿意、渴望、期盼着让你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或其他的至亲至爱的人去听、去看、去观赏、去学习、去效仿吗?你不认为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损害、伤痛、祸患、流弊或其他的不好的影响、产生这样那样的不良作用和负面贻害吗?如果你是一个有着强烈的爱人之心的人,如果你是一个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历史使命意识人,如果你的答案是完全肯定的,你的良心是安宁的、内心是平静的、感觉是理直气壮的、扪心自问是无愧无悔、面无惧色的!那么,以此度己推人,我会相信你是善良的、正直的,你的初衷是毫无恶意的。那么,我想,你的作品应该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毒害的。你拿出来就得了!如果和上述种种恰恰相反,如果你觉得不合适,无颜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晚辈。那么我劝你,还是学学秦始皇,早早的付之一炬就算完事。千万不要放出笼来。不然,它不仅会给自己的子孙带来危害,也会给别人的子孙带来危害。既然你能写出大把的文字、创造出不同形式的作品来,那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之不欲、勿施与人”之类的道理,我相信你还是会懂得一些的。谁家都会有亲人、谁家都会有子女、谁家都会有儿孙后代,谁家都希望自己的儿孙后裔健康成长,谁家都希望自己的子子孙孙成龙成凤,而不是成贼成盗、成阿飞成流氓。所以,如果你觉得自己写出的东西不适合自己的子孙赏阅,不利于他们的进步成长,那么你也就发点善心、积点阴德吧,也别让别人家的子孙去赏阅、去遭受荼毒,影响他们的进步成长吧!

    当然,如果你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品,无论什么样的行为,对自己的子孙都不存在少儿不宜的问题。对自己至亲至爱的亲人都不会带来毒害。那么,这就属于个人的价值观念方面问题了。我们现在的时代,是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性的时代。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是价值观念多元化、社会文化多元化的时代。是嫣紫姹红、兼收并蓄、求同存异、共谋和谐的时代。只要国家不说什么、法律不说什么、党纪政纪不说什么、社会主流媒体不说什么。我当然也不会在这里说三道四,惹人嫌,自然也是无话可说的。

    但是,有些话憋在肚子里,总也还是想拿出来晒晒。

    比如说,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报道,说是一个女大学生网名叫海天容容的,在网上晒天体,而她的母亲也如法炮制,坦坦荡荡以裸体昭示天下,并且让女儿问天下众人:难道人的屁股和脸的区别真的就那么大吗?既然母女俩都这么理直气壮,我觉得这就不应该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了,而是她们的民族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和价值观方面的问题了。这一类的问题,向来是公理婆理,没地方说理!是非对错的标准只能立足与更为宏观的人类发展历史更高远的层级上来考察。而且,也只能属于我国“主旋律”之外的“多样性”的范畴。但是我毕竟还是被海天容容女士突发奇想地大发广告,大张旗鼓地在互联网所及的范围内,也就是说在全球范围内,公开征集男性器官图片的行为震撼的目瞪口呆。总觉得该女的确有点太过于惊世骇俗、实在是太让我匪夷所思了。私下里总感觉这丫头脑子肯定受过什么刺激。最起码,我估计她此举并未顾及到将来她的子女或儿孙后代们对此事的看法和想法。当然,她完全可以用科学研究无禁区为由进行搪塞。但是,这个理由毕竟有些太过牵强,毕竟不那么经得起推敲。试想:一个大姑娘,什么不好研究,研究这些东西干嘛?难道说她真的在验证着弗洛伊德泛性论里论的正确性?!但是即便如此,倘若真感兴趣、真想彻底进行研究,搞个石破天惊、追根溯源、水滴石穿。也还是完全可以去医学单位、科研单位进行宏观地、微观地、整体地、系统地研究呀!何必要全球进行图片征集呢!我总觉得这个事实本身实在是难以寻找个合适理由去给后代的男男女女孩子们一个合理的交待的,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当然,将来怎么面对,这就是她自己个的问题了。

    还有更为过分的,就是为人父母者为了给子女进行性教育,甚至不惜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当着子女的面进行性行为,或者说为了让子女仔细认真地观察、学习,夫妻二人有意识地在孩子们面前尽情演示性行为。这种情况,的确是有悖于人伦道德和父母尊严的一种十分荒唐的行为。当然,对于这些明显荒唐的不堪行为,我们也许不能一概而论地就说他们夫妻是脑子什么有病或道德败坏。因为他们的初衷并没有看出什么明显的恶意。或竟确出于好心,想给自己的孩子们一个直观的学习途经。但是,按照正常人的正常思维方式来讲,最起码也不能说他们的行为是心智健康的表现和合乎现代社会认知条件下正常人伦关系交往习惯的行为。我觉得这实际上也存在着一个社会整体认识水平和一个宏观层面的价值观念的问题。当然有时候个人的行为,也会和一个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有着非常密切的内在联系。但是无论如何,我个人还是坚持认为,上述行为非但明显欠妥、过于前卫大胆,对子女的健康成长绝对不会产生什么积极的效果。相反的还很有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父母子女关系的正常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所以我对此事是持坚决的反对态度的,更不认为是什么高尚、明智之举。至于说在世界范围内有着著名坏女孩声誉的麦姐麦当娜和三级片明星舒淇年轻时公开的、众所周知的放浪行为,我觉得前者属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的问题。也有其所处国家的民族传统文化的印迹和时代消极因素的影响。而后者更多的可能,则是和其早年悲凉的身世和贫穷的家庭环境所造成的困窘的生存压力下的无助、无奈,即生活所迫有着直接联系。但是,无论她们的早期表现、早期行为如何,我们还必须看到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她们都遵循了一个共同的规律,即都在人生的某个时段,不同程度地向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回归了!这是她们共同的显著特点!特别是麦姐做了妈妈以后,决心在自己深爱的女儿面前重塑自身形象,以引导女儿健康成长!这充分体现了麦当娜在潜意识中对社会主流文化价值观的认同,并在伟大母爱的影响下,渴望自己的女儿走一条和自己完全不同的健康、向上、阳光的生活道路。其事实上,也是对自己过去行为的否定!而舒淇后来在银幕和荧屏上的表现,也充分地证明了她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回归的努力,同时也证明了,她的确是一个非常敬业的实力派演员,而并非仅仅只是靠“脱”而红的“艳星”我想,这两位在世界范围内有着极高知名度的超红艺星,在成年后都对自身早期形象进行了自觉的矫正,其本身所包含的对故我否定的象征性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于该事情本身的含义。这对我们有些现在依然还过于前卫的gg、jj们来讲,似有很重要的启迪意义。我觉得应引为前车之鉴。

    尽管很多事情是我们不那么愿意听到、看到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正如人所共知的,无论是在传统媒体还是在网络中,确实曾经出现过、现在也还活跃着、将来也依然会出现不少穿着马甲的“很黄、很暴力”的诸多gg、jj们。特别典型的如木子美等为代表的用下半身写作的美女、帅哥作者们。他们的确非常大胆地突破了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视觉和想象禁区。创作了不少出位、直白、暴露的文字、形象、图画、写真和音像、影视等作品。也许他们的原意,主要是想把自己的经历、形象等披露于世,而并非以毒害他人为其“罪恶”目的。因为人都有一种述说、交流、展示和宣泄的欲望。这种行为若纯属自娱自乐,不外传、不扩散,似也无可厚非。但若放到公众场所、特别是网络空间中去公开晾晒,我觉得就太不合适了。因为无论文字也好、图片也好、音像、影视资料也好,一旦公之于众,就必然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产生社会作用,它实际上会起到一种宣传、传播、输送着一种立场、观念和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同时也就会必然地对现行社会的某种既存的社会关系产生这样那样的影响。那么,这时,你的行为就不再仅仅只是你个人的私事了。因为你的行为本身使你变成了一个社会性的人物、一个公众性的人物。这时,你就必须为社会、为他人负责。你就要考虑你的言行举止、所作所为产生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你就要考虑你的作品会对他人带来什么样的作用,就要考虑这种作用和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短暂的还是久远的。这时的你,就不再仅仅只是你自己。你的言论或作品一旦公之于众,就有可能会起到宣传作用、鼓动作用、煽动作用或教唆作用。因此,你就不能、也不应该放任自己、随心所欲、写所欲写、画所欲画、为所欲为了。也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我才写下这篇文章。

    以一种最直观、最现实的标准,以能让子孙后代和自己的亲人所接受,不致使他们蒙羞作为衡量我们作品的最低价值标准。我想我的理由,应该是能够为大家所接受的吧。我认为,若以此为判断标准的话,我觉得类似木子美之类靠身体写作的所谓美女作家、帅哥作家,以及类似的其他一些什么作家们,似乎很应该审慎地检阅一下自己的作品了。我觉得,该修改的一定要修改、该删除的一定要删除、该销毁的一定要销毁。不然的话,我真的担心,将来你们怎么面对自己的儿女和子孙后代。怎样面对自己的亲人和家人。虽然你们都穿着马甲,但总有露出真面容的那一天。我们网上诸多曾经隐藏很深很深的名人,最终还不都是以真面目直白于天下了吗?

    我觉得做人应该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和我们的家人以我们为荣、为傲,而不应该让他们以我们为羞、为耻。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让那些深爱我们、我们也深爱着的亲人们因我们的不负责任、为所欲为而蒙羞。更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让他们因我们个人不检点的言行而在人面前挺不起胸、直不起腰、抬不起头!所以,我们必须认真地对待自己的言行,审慎地处理好自己的文字和作品。这应该成为引起我们高度注意的非常重要的问题。当然,只要我们觉得对的起自己的良知,对的起自己的子孙后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要求,不违背中国人做人的道德标准,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其余的一切倒也无需太多顾虑,更不必因为过多地考虑社会责任和对他人的影响而过于谨小慎微、缩手缩脚。因为每个读者的阅读选择和心理认同,大多也是和自己潜意识中所隐藏着的一定价值体系、价值趋向相吻合的。所以对同一篇文章,不同的人就会看出不同的内容,甚至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所谓一百个读者会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读者也会有一百个贾宝玉、林黛玉。见仁见智、见淫见盗,都和读者本人的理性认知和价值选择、价值取舍密不可分。作者只要不违背上述那几条基本原则,真正拿出自己的真诚和良知,在“以我手写我口”、“以我笔写我心”那么也就足够,至于其他的一切,常常会众口难调,似也无须顾虑太多。

    以上是我个人对从事文字或艺术创作需注意问题的一点个人看法。不针对任何人,只针对某种现象。算是我的一些粗浅看法,也算是我对类似事情的一个态度。本还想写一些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们过于热衷于黄段子、荤故事,对两性关系过于敏感,业务非常娴熟、甚至达到“曲”不离口、津津乐道嗜好程度的文字。但是想到将会涉及面太宽,很可能会伤害到不少关系较好朋友们的感情,想想也就算了。其实这些情况也和我的上述观点一样,总觉得我们的个人言行总要以让自己的子女为荣、为傲,为仿效对象作标准。而不能不负责任地随心所欲、胡诌瞎扯、信口开河、信马由缰。上述道理都是相通的,似没有什么过于高深的道理可供展开详加论述。问题的关键是认识到认识不到,愿意做不愿意做。如果我们时时注意自己的身份、时时想到给孩子们做出好的榜样,时时想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那么,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得很好的!

    当然,相比较而言,尽管胡言乱语的语言总也会给人带来不雅、低俗、甚至下流的感受,但还只是在口头流传,贻害范围毕竟尚有一定的时空限度。而文字和语言是有些区别的。语言可以不留痕迹,而文字却会被完整地保留下来,甚至流传开去。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电子媒体、网络媒体,作品一经刊发,其流传范围、存世时间、产生的影响等,就完全不再是自己的能力所可以人为掌控的。在某些情况下很多文字的存世时间,甚至会远比其主人的寿命要长得多。所以,作为一个文字或其他资讯材料的制造者,若不负责任地胡言乱语,丝毫不考虑其社会效果和对社会、对他人的影响,那么,其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不仅仅会使文字的主人蒙羞。而且还有可能会使其子孙后代蒙羞。我想,对此,所有爱好舞文弄墨和从事文字创作和艺术工作的同仁们,都理应给以高度的重视,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为文莫让子孙羞!这应该成为我们从事文字艺术创作工作应遵循的最低、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2008年1月25日凌晨修改于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