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蔡小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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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五年后京城

    杏花纷纷,春水涓涓,光阴似水流年,一眨眼,刘家义女惜秀已经长成七岁了。

    可是刘府大少爷,十岁的刘常君却讨厌极了这个老是畏畏缩缩躲在树后头、墙角边的“妹妹”

    她一点也不可爱,也不讨喜,小小的个子往哪儿一站都显得多余,尤其是瘦小微黄的脸蛋,像是几百年都没吃饱过的饥民一样。可爹却偏心,每回得了什么好的零嘴儿,甚至是御赐点心,都会留一份给她,真是浪费食粮。

    他真不明白爹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她也不过就是爹五年前大旱时,自穷乡僻壤捡回来的孤儿,成天闷不吭声的,一竿子也打不出一个屁来,比世伯孙伯伯送他的这只狮子狗雪球儿还不好玩。

    “雪球儿,来!”好不容易抄写完了夫子交代的“公羊传”刘常君兴冲冲唤着跟在身后的毛茸茸狗儿,故意瞥了墙角后瘦小身影一眼,扬声道:“我们到灶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你喜欢红烧肉对不对?回头咱们把它都吃光光,半块肉渣都别留给那个小饿鬼!”

    狮子狗兴奋地吠了两声,迈动着小短腿跟着小主子去了。

    刘惜秀自墙角边走了出来,小脸上掩不住满眼希冀,尽管又怕捱了他的骂,却还是忍不住苞了过去。

    她真的真的好想跟常君哥哥玩。

    刘常君蹦蹦跳跳到灶房跟厨娘蹭来了一大碗香喷喷的红烧肉,抱着那碗装得满满的红烧肉,坐在荷花池上的亭子里,和欢快的狮子狗尽情地分享。

    “来,雪球儿,这里都给你吃。”他嚼着酥嫩咸香的红烧肉,腮帮子塞得鼓鼓的,见狮子狗欢喜吠叫不绝,索性将剩下的大半碗都倒进牠的狗盆里。

    狮子狗兴奋地叫了两声,迫不及待地整个头都埋进狗盆里。

    “常君哥哥”一个幼小的声音迟疑地响起。“我、我可以跟你们玩吗?”

    啐,又是这个讨厌鬼!

    刘常君眉头皱了起来,不豫地瞪着那个阴魂不散的小女孩“谁准你跟着我们的?”

    “我会很乖的,你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刘惜秀吞了口口水,掩不住满心忐忑和盼望,讨好提议道:“不然玩官兵捉强盗好不好?我可以当强盗,然后你抓我”

    “嗤,少臭美了,谁想抓你?”他摸摸狮子狗毛茸茸的脑袋,突然升起一股恶作剧的念头。“好哇,如果你想跟我玩,那就把雪球碗里的肉吃掉!”

    刘惜秀呆住了。

    “怎么样?不敢吧?”

    刘常君故意挑衅地盯着她,就不信她能蠢到下一瞬间,呆住傻眼的反而是他自己!

    她小手颤抖却坚定地伸进狗盆里抓出一把红烧肉,也不嫌脏,油腻腻的就往自己嘴里塞。

    雪球儿愤怒地低吼起来,随即对着她疯狂吠叫,吓得她一**跌坐在地上,小小手掌却还是紧紧摀住嘴巴,怕嘴里的肉会掉出来,惊恐的小脸拚命嚼咬着。

    “我、我吃完了。”好不容易把几乎要噎死人的红烧肉吞咽下去,她露出一朵大大的笑容“常君哥哥,现在我可以跟你们玩了吗?”

    “你脏不脏啊?你是乞丐啊?狗吃的你也要?”他瞪着她。

    她愣住了,油光凝结在茫然微张的嘴角。

    “小乞丐,脏死了,谁要跟你玩啊?”刘常君站起来,二话不说就往亭子外奔去“雪球儿,我们走!”

    刘惜秀怔怔地望着迅速跑远了的一人一狗,眼眶湿了,她用袖子擦去,吸吸鼻子。

    “没关系,说不定下次,下次他就会答应跟我玩了”

    刘惜秀十四岁那年,义父刘莲生升了六省巡检,奉谕巡视外地,直至两年后方才回京。

    当马车驶进南城门,还尚未驶近刘府,接到消息的刘家上上下下就已是喜不可言,尤其是一向素雅简朴的刘夫人,也忍不住在梳得乌黑油亮的盘髻上,多别了一支精致典雅的珠钗。

    十六岁的刘惜秀长高了些,可还是瘦,小小的脸蛋不盈一掌,唯有满头乌黑丰润长发,增添了一丝少女婉约气息。

    她听闻爹爹回京,喜不自胜,一早就兴冲冲地整理出了这两年来临摹的书法字,就盼着呈给爹看。

    因为爹说过,女子也该识字习学问,若能写得一手好书法,对将来相夫教子、持家理事亦有极大帮助。

    虽然她不像常君哥哥写得一手好颜体,但她的柳公楷书,连府中的老夫子都赞很是看得过的。

    她将那叠纸笺收进匣子里,捧着它急急越过园子、穿过回廊,想尽快赶到书房去找爹爹,不想才绕过廊柱,猛然撞上了一堵坚实如墙的胸膛。

    “哎呀!”她身子一个失势,怀里匣子再拿不住地滚落地上。

    砰地一声,匣盖碎裂,里头的纸笺随风四散!

    “我的字”她顾不得跌得腿脚生疼,急忙扑跪着抢救。

    “你能不能有一次别这么碍事?”十九岁的刘常君身形修长,已是个英俊挺拔的青年,深邃的黑眸里透着烦厌懊恼之色,却还是弯下腰来帮着捡拾。“这是什么就你这字还想跟爹炫耀、邀宠?别笑掉人的大牙了!”

    “常君哥哥,对不起。”她习惯性地道歉。

    他将散落地上的纸抓回,一把在她面前撕碎了。“这么丑的字,只会弄脏了爹的眼!”

    “常君哥哥──”刘惜秀倒抽了一口凉气,不敢置信地看着她辛辛苦苦写好的书法字,在他手中尽数毁坏撕裂,泪水顿时涌现眼眶。“你、你”“我怎样?”他手一扬,碎纸像被剪碎翅膀的白蝴蝶般,四下飞散。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声线颤抖,十多年来头一次感到愤怒。

    “我说过了,这字太丑。”他哼了一声。“还有,不要在我面前摆出可怜兮兮的小媳妇样,我不吃你这一套。”

    他已经够呕了,就因为人人都说她的出身有多悲惨又多可怜,于是他就得被迫接受一个甩不脱的义妹这么多年吗?

    本来家里好好的,就只有他一个孩子,可她莫名其妙冒出来,也没问过他的意见,就自作主张地介入他的人生,成天跟在他**后头转。

    就像人只需要十指,可她偏偏就是他掌上多长出来的一根手指头,多余累赘得恨不得拿把刀把她切离了才好。

    他那些朋友都笑,说他爹帮他捡回来一个童养媳,说那个面黄肌减肥量不足的小饿鬼是他未来的新娘子。

    他刘常君乃堂堂四品大官家的公子,读书骑射一流,在友伴中向来是拔尖的,可偏偏她来了之后,如附骨之蛆般黏着他不放,让他变成了人人口中的一大笑柄。

    “我最后一次警告你,离我远一点!”他眯起双眼,威胁道:“还有,你要是敢在我面前哭的话,我就把你扔进水塘里喂青蛙,听见没有?”

    刘惜秀紧紧抱着仅存无几的纸笺,想掉眼泪,却又拼命忍住。

    抬起头,她这才发现他撂完话便自顾自走掉了。

    刘惜秀强忍着叹气的冲动,将剩下的纸笺小心地放进匣子里,忽略心下隐隐作痛的受伤感,连忙赶往书房去。

    在书房外,她听见了隐约声浪飘出,下意识放缓了脚步,不敢贸然闯进去。

    “咱们刘家每逢初一十五便开棚舍粥,说的是行善,其实不过就是尽一己之力罢了。好在这些年来风调雨顺,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终于能过上太平日子。”刘莲生欣慰道,随即话锋一转“君儿,你身为官家子弟,平时衣食无缺,更该思图尽忠安民。爹想过,今科乡试是赶不及了,可你一定得好好读书,两年后若能考上举人,如此一来再过春闱,然后有幸殿试博得功名,将来好为君父效命,为百姓谋福。这是爹的心愿,明白吗?”

    爹和常君哥哥正在说正事,看来此时不是她打扰的时候。

    刘惜秀才想悄悄离开,却听见刘常君的声音响起。

    “是。孩儿知道了。”

    声调沉静而恭敬,隐约带着一丝认命的叹息。

    她不禁抿住唇,忍住一抹笑意。

    常君哥哥在她面前总是表现出一副蛮横不讲理的大少爷、小霸王样,可面对爹,他永远都是那个世上最贴心最孝顺的好儿子。

    “好,好,这才是爹的好孩儿咳咳!”

    刘惜秀嘴角笑容倏然消失了。爹身子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