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白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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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今日的晚餐是花椰杏鲍菇、三杯鸡腿、芦笋炒虾仁、凉拌小黄瓜,以及紫菜豆腐汤。

    最后一道菜端上桌的时候,孙蓓蓓累瘫了。她的全身肌肉严重酸痛,尤其是两条腿,跟废了没什么两样。

    所以,如果那男人还要逼她去跑那什么鬼公园的话,她会叫他一枪打死她比较快。更何况,今天的她可是拿出九成九的功力下去烧这一桌菜,她就不信对方还能挑剔什么。

    可惜人生的道路就是这么坑坑症疤。

    往往在你以为可以全速前进的时候,下一秒通常都会撞进窟窿里,然后摔得头破血流。

    “去跑中央公园吧。”

    卡罗又是只尝了一口便把筷子放下了。

    她简直晴天霹雳。“为什么?!你才吃一口而已!”

    “一口就够了。”

    “我——”她差点冲口吼出,声音却及时卡在喉头。

    “嗯?”他冷眼注视她。

    “我会继续努力。”

    不是的,才不是这样,其实她真正想吼出来的是“我x你个xx”这类的不雅词句。

    但是在那一瞬间,她踩了煞车,想起这男人是黑手党高层,而且丽询的命还要靠他救,实在不是什么呛声的好对象。

    “有决心是很好,但该接受的惩罚还是不能少。”然后他轻轻地向后斜靠在椅背上,扬起了微笑“请你还是去跑完半圈。”

    他的“请”字听得她是一阵哆嗦。

    “是。”

    于是她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座,抱着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壮烈——出门了。

    前往中央公园的路上,她还对负责监视她的大哥说:“念在昨天那一顿饭还不错吃的分上,我可不可以少跑个两公里?”

    那位仁兄嘿嘿笑了一声,竟回她说:“小妞,饭再好吃,也不值得我赌上性命危险。”

    她皱了眉头,哪那么夸张,不过就是两公里而已“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呀?”

    但是那位刀疤大哥是铁了心肠也不放水。

    他说,卡罗很可怕,就算只是很小的一件事,只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小事就不会被清算的话,那就等着领教什么叫作生不如死吧。

    以上,是结论,没得商量。

    所以他的意思是,横竖就是要跑完半圈。

    “你就认命吧,跑跑步、逛逛公园,根本称不上是惩罚。”想想也是,总比被捆起来丢进北大西洋好。

    好吧,刀疤大哥的话令她释怀了些,比起黑手党其他的手段,她的待遇真的只是小菜一碟。

    她跑完步回到那间公寓豪宅时,卡罗已经不见人影,又是剩下一桌冷菜喷在那儿。

    “卡罗呢?!”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问。

    “在书房忙他自己的事务。”马西莫笑着回答。

    “哦。”

    那桌菜是要她自己吞下去吧,她想。

    她坐到餐桌前,请马西莫给她一副碗筷,然后她闷闷地吃了半碗,明明她已经很努力了,心血却还是再度遭到践踏。

    从前,她煮给阿嬷吃的时候,阿嬷总是吃得笑呵呵,直夸她手艺比总铺师还了得,以后一定可以开餐厅。

    登时之间,她想起了被用的那个晚上,那时候的她也是这样,独自面对一桌丰盛的菜色,心里却苦涩得令人眼热鼻酸。

    原来如此啊其实,不是刘记的饭菜难吃,是她的心情毁了味蕾。

    她放下碗筷,没有胃口了,抬头打起精神,问了一旁的马西莫愿不愿意一起用餐。

    这次对方却委婉地拒绝。

    她愣了一下,大概是不知不觉露出受到重创的表情,马西莫连忙解释。

    “小姐,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是先生不许我们这样做。”

    听了,她更不解了。

    那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人?自己不想吃却又不许别人碰,真是有够扭曲的个性。

    “外面的两位大哥也不能?”

    马西莫没有回答,只是微笑,但那已经给了她答案。

    离开了卡罗的住处,她在地铁上,不断地思考这件事。

    她不得不怀疑,对方根本不是真的想吃台菜、也不见得喜欢台菜,单纯只是为了去年七夕的事情而存心整她。

    思及此,她突然有一种无法遏止的无力感。

    那就好像被某个教授盯上了,论文一再被退回,即使明知重写了也还是会被退回,但她却不能反抗,只能硬着头皮写过一篇又一篇。

    唉。

    她轻叹了口气,疲劳感瞬间排山倒海而来,或许是有些困了,反正还有几站的时间,她阖上双眼,决定打吨个几分钟。

    她毫无察觉,有两双眼睛正盯着她打量,就在车厢的另一端。

    孙蓓旧作了一个恶梦,很可怕的恶梦。

    她梦见她像往常一样,六点四十分起床,然后冲了个澡、煮了咖啡、烤了吐司,接着电视里插播了一则新闻。

    新闻的大意是——有人在码头边发现了一具女浮尸,死者是一名亚洲人,大约二十岁左右,身上有多处伤痕,疑似生前受到极度的凌虐。

    那则新闻让她心惊胆颤。

    而偏偏这时候,有人按了门铃,她匆匆应门,门外是两名穿着制服的员警,她不记得他们说了什么,但大致上的意思是要她去现场认尸。

    她哭了,一路上都在哭。

    直到她抵达码头边,看见一块白布横在那儿,她知道底下盖的是尸体,她没有勇气去掀开它。

    她知道必须去掀开它,可是就是办不到。

    然后她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她看了眼手机画面,是丽珣的父母从台湾打来的。

    她如何能接听?她如何能跟对方交代这一切?

    于是她就这么紧紧握着手机、瞪着它,任由剌耳的铃音一直响、一直响、一直响

    孙宿宿猛地惊醒。

    是闹钟,停在六点四十五分的地方,在她床头柜上拚命响个不停。

    意识到那只是一场恶梦之后,她松了口气,伸手拍了闹钟一下,室内终于回归宁静

    不,应该说是死寂。

    从前,她总是扮演先起床的那个角色,然后待她刷牙梳洗完毕之后,再来想尽办法把赖在床上不肯醒来的丽珣给拽下床。

    这时候丽珣就会开始哀嚎、惨叫、乞求自己多给她十分钟,因为她昨天不小心看影集看到三点、跟谁谁谁讲电话讲太晚、半夜醒来拉肚子拉了两小时、对面夫妻

    吵架吵得她睡不好、隔壁情侣**太大声所以干扰了她的睡眠

    停。

    她断然制止自己再去回想那些吵吵闹闹却令她怀念的记忆。

    事到如今,除了相信卡罗那个男人之外,她没有太多选择。于是她下了床,迅速冲个澡,烤了两片吐司充当早餐之后,匆匆离开家门。

    先前为了春节而向学校请的六天假,在昨天就结束了。

    所以她今天必须去学校。就算她再怎么烦心、全身上下再怎么酸痛,她还是得去学校。

    站在公车站牌底下,她又开始心烦。

    因为肯定会有人问她——苏丽珣呢?她怎么没来学校?她去了哪里?她还在台湾吗?

    简单来说,丽珣在校内的人缘一向比她还要来得好。她为了每年的全额奖学金,几乎牺牲了所有的娱乐与社交,完完全全就是个书呆子;但丽珣不一样,她的大学生活多彩多姿,她乐于参加社团活动、四处跑趴、喜欢认识很多很多的朋友。

    反正,作风迥异的她们,偏偏整天腻在一起,还同住一个屋檐下,她们从小学就一起长大,甚至约好了四十五岁都还没嫁人的话,就继续一起当室友

    这时候一抹熟悉的身影打断了她的思绪。

    是麦可。豪登。

    他从斜对面的一栋公寓走了出来,左手打着石膏,脸上带些淤青,令孙搭语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他身后竟还领着一名拉丁裔的火辣正妹。

    她不自觉握紧了拳头。

    好吧,给他一个机会,就当他是在找人打听丽珣的下落好了。

    然而事实可不是那么想当然耳。她马上看见,麦可。豪登转身勾搭住辣妹的腰,两个人公然在路边卿卿我我、打情骂俏。

    她胸口底下的怒火越发旺盛,此刻,她真想痛骂那些绑走苏丽珣的壮汉们——白痴、无恼,你们根本失了筹码!麦可显然不在乎丽珣是死是活嘛!

    也许黑手党的男人都会为保护自己的伴侣负责,但是麦可、豪登绝对不是那种有担当的角色。

    眼见那对狗男女的动作越来越张扬,甚至当街上下其手了起来。

    孙蓓蓓觉得自己脑中有一条线,啪的一声断了。

    她迈出步伐,笔直横跨马路,被来车猛按了一阵喇叭。

    “嘿!你找死吗?!”

    秃头男子探出车窗,怒骂了她一句。

    但她充耳不闻。

    她走到对面人行道上,麦可、豪登正俯首亲吻着那名拉丁正妹。

    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背。

    麦可一脸莫名地转过头来。

    就是在这瞬间,孙蓓蓓送上了一记正拳,砰的一声k在他的帅脸上。

    “哦!shit!”他痛得捣脸哇哇大叫“你搞什么?!你这疯婆娘——”

    他的鼻子顿时血流如注。

    很好,这画面让孙蓓蓓痛快了一些。

    拉丁正妹则是在一旁惊声尖叫“我的天、我的天哪,你这女人是怎么回事,你干么突然打人?”

    “突然?”孙蓓蓓冷笑了声,甩甩发麻的手掌“不是突然,我早就想这么做了!”

    说完,她忍不住又补踢了一脚。

    被踢中跨下的麦可、豪登再度哀嚎,他弯下身,嘴里不停咒骂着她的袓宗十八代。

    见他毫无反省,孙蓓蓓一气之下拿起背包又怒砸了他几下,骂道:“浑蛋、人渣!你死一死好了!丽珣因为你被人绑走,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你居然还有脸在这里逍遥?妈的,你王八蛋!”

    她猛然像是金钢附体一样,又是槌击又是脚踹,路人纷纷停下脚步围观,但她压根儿已经不在乎这些旁观者的目光。

    “你、你住手!你这疯婆子!你——”麦可。豪登被她打得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双手护着头部,蹲在路边任她殴打。

    直到她打累了,她拨拨头发,弯身捡起地上的包包,道:“死痞子,我警告你,如果丽询有个万一,我绝对会把你的〇〇割下来!”

    撂下狠话,她转身穿过人群,回到公车站牌底下。

    恰巧公车也同时进站。

    她上了车,找了位子坐下,十指因肾上腺素激升而微微颤抖着,这是她人生第一次失控揍人。

    就连小时候被同学霸凌,她都不曾如此狂怒过。

    但,坦白说,她不后悔。

    她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背包不小心沾到了那个人渣的鼻血。

    “啧,真恶心。”

    她想大概再也不会想用这个包包。她决定晚上回家就把它给扔了,省得每看一次就反胃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