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席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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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嫣,你这些代工订单是怎么拿到的?”第二天,七八个人合力忙完了一大票订单,在晚上八点半,将最后一批水蒸蛋糕交给宅配货车运走之后,奉娴问道。

    “从秋家那边拿到的。”早已扑向简易餐桌的奉嫣捧着一盘海鲜烩饭大啖,还能从嘴巴里挪出空间说话,实属特异功能。

    “秋家?”奉微将切好的水果端上桌后,也坐下来吃这顿迟来的晚饭,好奇地追问:“你说的不会是那个秋家吧?”

    “不然还能是哪个秋家?现在全台湾最红的名厨世家,家族里的子弟只要长得像个人样的都上电视当明星去了,所有的美食节目都成了他家开的,只要提到厨师,所有人都直接把它拿来跟秋家划上等号。那钱啊,真是滚滚长江东逝水的狂赚啊”奉嫣嫉妒的感叹道。

    “小嫣,你这样真的很不好,老是仇富。人家赚大钱也是凭真本事赚到的,如果你不要老是赚了一点钱就忙着出国洒,以你赚钱的拚命程度,不必等到老年,你就会成为全台最富有的厨师啦。”奉拘很公允的说道。

    “你们这些有钱有势有靠山的富婆怎么能体会我这种三级贫户的悲伤?”奉嫣扒完一盘饭,起身准备再盛第二盘时,向来是烂好人的奉微将她的盘子接过,为她盛了满满的一盘递回去。

    “小微,你最好了!爱你哦。”双手捧回餐盘,抛过去一记飞吻,继续一边大口吃饭一边高谈阔论——“人各有志你懂不懂?我喜欢流浪,我喜欢仇富,我喜欢把自己逼到三餐不继之后,再拚命赚钱的感觉;那会让我的灵感源源不绝,让我觉得人生充满挑战与刺激,这就是人生啊”奉娴由着她去自我陶醉完,才问道:

    “小嫣,你怎么会有秋家的订单?”

    “放心,他们不知道代工的人是我们奉家人,我是透过一个厨师朋友拿到的。要知道,秋家很会做生意,现在知名度那么高,他们秋实公司什么钱都能赚,网购这一块做得尤其好;团购订单源源不绝,钱多到他们自己都赚不来,所以当他们的中央厨房无法应付旺季的订单时,就开始四处找代工。争取代工的糕点公司很多,但能通过考核的还是有限,而我是藉着那个厨师朋友的壳,取得秋家订单的。”

    “秋家那边真的不会知道吗?”

    “放心,我又不跟他们长期合作。这一年来,都是随机接单,而且做的都是不同类型的点心,帮秋家食品做代工的厨师不下三十个,他们哪有空每个都查?”

    众师姐妹互相看了看,其实也没有太担心秋家这个问题。虽然她们都知道秋家一直想挖奉家厨师出来比赛厨艺,好像还牵扯着上一代的恩恩怨怨什么的。对于秋家的穷追不舍,小辈们顶多觉得烦,主要是不喜欢被不相干的麻烦给缠上,所以大家有志一同的避着秋家那些人。

    “对了,各位,我明天就搬家了。还有,这间厨房我只租到今天,这批订单完成之后,就不会再租了。大家有缘再联络吧!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当我站在紫禁之巅,遥望喜马拉雅山时,世界就在我的怀抱里”奉嫣意气风发的宣布着。

    一票师姐妹见状,聚在一起说小话——“你看,口袋才装了几千块,就嚣张起来了。”

    “她可能以为那几千块是英镑。”

    “就算是几千块英镑也无法让她环游世界吧?”

    “原谅她吧,她吃个饭也能醉。”

    “喂!说人小话也要有点职业道德,小声点会死喔!”奉嫣的红光满面在一群人的窃窃私语下,被一条条的黑线所覆盖,变得灰头土脸,郁闷得她信信直叫。

    不过,没人理她,小话继续说下去,参与者众,谈兴之热烈,几乎可以将奉小嫣的一生给说完,然后给个唏嘘的叹息作结。

    一顿饭吃到九点半结束,大家在吐嘈完毕之后,心满意足的散伙,在厨房外挥手各分东西。

    奉嫣锁好铁门,对站在一边等她的奉娴问道:

    “今晚住我那儿吗?还是回你老板家?”

    其实奉娴还在考虑,直到现在都还没下定决心。

    “看你对我这么难分难舍的,那就跟我睡吧!其它都别想了。”奉嫣摆摆手,帮奉娴做出决定。

    奉娴无可无不可,点头道:“好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牵机车过来。”说完,奉嫣朝巷子里走去。

    就在奉嫣的身影转进巷子的同时,突然有人从身后轻轻拍了她肩膀一下,她惊讶的转头看去,先是疑惑的眨了眨眼,正想说些什么,接着,双眼圆瞪!

    对方朝她一笑,伸出食指在唇上做出噤声的示意,然后牵住她手,悄悄往另一个巷子走去,很快消失不见。

    当奉嫣好不容易从挤成一团的机车群里“拔”出自己的那一辆,牵出来这边载人时,自然找不着奉娴,唯一得到的是奉娴随后发来的简讯,说她接到老板的电话,吵着要她回去作消夜,所以她只好回老板家去伺候了。

    奉嫣耸耸肩,收好手机,发动机车,喃喃道:

    “所以我才不要去当别人的专属厨师,跟个老妈子似的。这对青春貌美的女人来说,太残忍了。”

    奉娴被他带到一间外观很气派的汽车旅馆。在出示证件时,她瞄到上头写的名字是赵骐,忍不住挑了挑眉,斜睨了他一眼;而那一眼,自然被感觉敏锐的他接收到了,没说什么,回她一个挑眉,微扯唇角,笑了笑。

    这笑容假假的、坏坏的,很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却让奉娴不知怎地为之闪躲,耳根也悄悄热了起来。

    进入房间之后,他示意她去沐浴梳洗;而他,则前前后后的忙着些什么,主要是查探身后有没有人跟踪——虽然一路上已经确定那些眼线早在糕点厨房前就被甩脱,不过为了安全起见,谨慎再谨慎是必要的。

    台湾的汽车旅馆文化发展自成一格,装潢之豪华、设备之精致、服务之齐全甚至是一般五星级大饭店难以企及的。所以奉娴和他就算是两手空空的前来投宿,仍然不必担心没有全新的换洗衣物可以使用,绝对是从头到脚都能供应其所需。

    当她沐浴完出来时,看到他已换了睡衣,半躺在床上,腿上放着一台轻巧的epc,正专注的看着一些数据。

    她没有走过去对屏幕上的内容探头探脑,而是坐在梳妆台前,漫不经心的擦拭着她半湿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他喝了点酒,藉着酒意睡着了。”

    “那不是你出来的理由。”她轻声道:“我以为今年不会再看到你”尤其是现在这样的情况,更不应该出现。

    “你在害怕,我怎么能不出来?”

    “你这样,还是太欠缺考虑,显得鲁莽了。”她叹气。

    “怎么会?我并不会有任何损失。”他将epc合上,挪到一边,朝她伸出一只手。

    她望着他的手,知道他在索求亲近,可她就是不怎么想动。但他的手坚持着不收回,强势的要求她就范,却没有上前强拥她,反而是一副愿者上钩的模样。

    这个人,一直就是这样若即若离的,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在跟她较劲,记恨着她那套对男人、对性、对所谓爱情的离经叛道看法。

    依着她的标准,他是她的情人,而不是爱人!,而且这个情人身份,还是拜他见不得光的身份所赐,不然他这一辈子可别想有机会爬上她的床。

    这是个只要一晌贪欢的女子;或者说,如果没有他这个意外出现,那么她这一生肯定朝着绝情绝爱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转弯,连肉体上的欢愉,她都不会有尝试一下的好奇心。

    “过来。”

    “做什么?”

    “我要抱着你。”

    四目相视,眼神并不凌厉,甚至在昏黄的光线下,显得有些缠绵暧昧,但仍然是在角力着的。最后,还是她先移开眼。她不是个好胜的人,一双柔和的眼从来也闪不出锐利的光芒,会败阵下来,理所当然。何况,不管怎么说,他今夜的出现都是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轻触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进怀里,牢牢抱搂住。

    她侧坐在他腿上,额头抵着他的,双臂交缠在他颈后,彼此拥抱。

    “你等会就得走了”她低声道。

    “离天亮还很久。”

    “现在的情况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着你,你自己知道。”现在可不是能够任性的时候啊。奉娴希望他能理智一点。

    他不想听她说教,尤其说教的目的是为了赶他走。于是,一掌扶住她后脑,不让她躲,强势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长长的舌吻,最好能将她吻晕,没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该由她担心的小事。

    “别别亲了有酒味。”虽然他已经刷过牙了,但他嘴里淡淡的薄荷香气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为所动。

    “你停下来”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来有什么好处?”他啄着她的唇,然后开始扩张领土,一路朝雪白的颈项移去,像个辛勤的农夫,不放过任何一处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够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经够复杂了,他偏又要来添乱。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因为他总能诱拐到她想。

    “我们来谈点正经的你不是因为担心我所以才来的吗”

    他终于稍微停下攻势,抬头看她,扯着唇角,要笑不笑的问:“谈点正经的?什么正经的?不会又是要跟我讲一个‘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么会呢”她本来还没想到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的,不过被他充满威胁性的目光一扫,她就想起来了。

    许久许久以前,他们第一次发生“奸情”那时虽然开始得很意外、过程很混乱、结果很呃,美好;但也从此被他这个麻烦给缠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会他,可他偏又出现赖着不肯走,于是她很委婉正经的跟他说:“今天,我要跟你说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内容多“给我滚”三个字便足以道尽其“感人”的精华。

    确实是一个“赶人”的故事这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一个冷笑话,由于非常冷,所以他不仅笑不出来,还被气走了。于是奉娴发现这个“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强大,他都被“感动”得离开了,还离开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个月零二十三天没出现。你可以把那段时间称作冷战期,虽然分离时没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责咆哮,但他们确实算是吵架了(奉娴不愿承认是她单方面气走了他)“今天没有‘感人故事’我只是没心情”她轻喘,不再那么用力推拒他,放软了音调,很臣服的模样,带着淡淡的无奈。

    “你不想做,我们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虽然喜欢引诱你,却不曾真正强迫过你。”他仍然在吻她,将她雪白的身子种出一颗又一颗草莓,但不再那么热力十足的放肆了,动作变得很温存。“我只是突然担心你,想陪你一会儿。”

    他知道她的把戏,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骗世人的温柔外表,以达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认为她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没有用的,可是却又乐于在她努力作戏时,给面子的加以捧场一下,最终都会顺了她的心意。

    “与其担心我,你还是多担心自己一点吧。”她轻叹。

    他笑,停止亲吻,转身将她压在大床上,头枕在她丰润绵软的胸口。低声道:

    “唱首歌给我听吧。”

    “我只会唱那么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长唱歌,曾经跟师姐妹们去唱过几次ktv,发现自己音准很差,老是抓不到key,而且唱出来的大多是抖音,简直不堪入耳,以至于这方面的兴趣始终没有培养成功。

    “我就只想听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还能入耳的,就那么一首,那还是因为她比较常唱的关系,于是就唱得有点像样了。

    奉娴觉得这个人直一是太对她予取予求了,没有回应,不打算理他,免得宠坏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辈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也许,就不再出现了”

    哀兵之计都使出来了。她看着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没发现自己的双手正轻轻梳抚着他的头发。

    “娴”

    这不是屈服,这是应付,奉娴这样告诉自己——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花非花•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词,反复的吟唱,从初时的走调唱到逐渐顺耳,轻轻的、低低的,音色朦朦胧胧,似有若无。明明是温柔的声音,在昏暗的灯光下却有着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属于深秋的寒意,正在这华丽精致的套房里弥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