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风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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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那个“她”海震便觉得心头怪怪的,有些不舍也有些感慨。再过几天他就要动身了,再见面不知是几年后,要是运气差点,可能永远再也见不到面,想到这里,他便坐不住了,凭着感觉走到墙边,翻了过去。

    双脚落地,院里空无一人,捡块小石投进她房里,却久久没声息。海震心想她或许不在,不觉有些惆怅,想再翻回自家院里时,于曦存突然由一旁的仓库走出,手里还拎着个箩筐。

    头一抬,两人的视线便交缠在一起,光是这么一瞧,原本想说的千言万语在这一刻全说了。她知道了他的不舍,他又何尝感受不到目光流转中的离情依依?

    好一会儿,于曦存突然噗哧一笑,打破了这煞有默契的静视。

    “打从知道你要走,我家后门白天就不关了,你怎么还是习惯翻墙?”

    海震本能地望向酒肆后门,果然洞开,再看看身旁这比他还高的墙,不由得尴尬一笑。“没想到,这门一向是关着的。”

    于曦存也不追问,他在这方面很是随兴,向来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她特地打开门,还算是多事呢!“什么时候动身?”

    “三日后。”他说。

    从小到大几乎是一起成长、一起分享心事、一起斗嘴、一起吵架的两人,再三日就要分离了,应该是一个哭哭啼啼、难分难舍的场面,然而海震是个硬气的大男人,于曦存也不像一般闺阁女子惺惺作态,于是只见于曦存率性地将箩筐丢给海震,一副就要出门的样子。

    “做什么?”海震不明所以地接过箩筐。

    她回过头,嫣然一笑。“咱们去采桑葚!”

    两人到了山上,仲春之日正是桑葚结实累累的季节。海震不若小时候中计帮忙采果时那般不愿,而是认真的采了满满一箩筐,还脱下外褂权充布袋,多装了许多。

    直至过了未时,太阳渐渐西偏,全身汗湿的海震才和于曦存在一个山崖边的树荫下坐下歇腿,吹着凉风,远眺山下的风景。

    “摘了这一箩筐的桑葚,你又可以酿出许多好酒了。”海震的声音透着些许的遗憾“我这一去必是数年之后,也不知道能不能再喝到你酿的酒。”

    “你现在就可以喝到了。”她从衣袋里取出一个酒瓶递给他。“三年前酿的酒,这是最后一瓶。”

    海震也不客气,接过来拔开瓶栓,便饮了一大口。“小时候我还瞧不起你,想不到你真能酿出如此美酒!”

    “既是美酒,便该好好品尝,像你这般牛饮多杀风景。”说着说着,于曦存不由得笑出来。

    “不过若是学文人士子浅浅轻啜,一瓶酒要喝三五个时辰,每一口之后还要先谈道论经才能喝下一口,那便不像你了。”

    正在大口“干瓶”的海震闻言,差点没把满口美酒喷出来。“怎么?我喝酒的样子很粗俗?”

    “至少不文雅。”她咭咭地笑着,在他抗议之前又道:“但我不喜欢文雅的喝法,好像我的酒不好喝似的。我比较喜欢你的方式。”

    “喜欢”这两个字由她口中说出,海震即便觉得她话中没什么暧昧的意思,也忍不住别扭起来,刚硬的脸上又红又黑,最后只得闷着声再喝一口,掩饰他的不自在。

    “因为是最后一瓶,所以我才找你来采桑葚。”于曦存瞧透了他的心事,心有所感,也有些隐讳地说着心里的话“你赴前线之后,我会重新开始酿酒,只为你一个人酿,只有你一人能饮,所以你定要平安回来。”

    海震沉默一阵“小酒虫,你会想我吗?”

    闻言,于曦存心里一动,她转过头,却看到他无比认真的表情,教她不免有些难为情。

    他问得如此直接,纵使大方如于曦存,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何况,她有她的顾虑,这是身为一个男人不会懂的。

    她只能强行弯唇,挤出一个有些苦涩的微笑,指着山下的大街“你若在边疆立了大功,升了千户、将军,必定是走朱雀大街回来,受万民景仰,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从来就只有一般人记得伟人,而伟人是记不得一般人的。”

    也就是说,她会记得他,但若事后功成名就,他会不会记得她呢?

    话题到此为止,有好一会儿两人都没有再说话。春风吹得人有些飘飘然,并肩坐着的两人像是享受着凉荫,更像是享受着彼此间情窦初开的绵绵气息,都缓缓闭上了眼。

    半晌,海震张开眼,慢慢转头看着于曦存姣好的侧颜,再低下头,发现她的小手紧抓着他的衣带不放。虽然她没有说,但他知道她心里对他的牵挂,并不下于他。

    小儿女的私情,算得上海誓山盟吗?此时的海震不知道,于曦存当然更不知道,他们只是依着自己的感觉和对方亲近,在不得不放开对方的手之前,贪恋着每一刻相处的时光罢了!

    海震轻轻地替她拨好被清风吹乱的发丝,拍去落在她肩上的树叶,这些动作都没有惊醒似乎沉沉入睡的她。未了,海震终是忠于自己的心意,上身微倾向她,在那粉红色的樱桃小嘴上偷了一个香。

    “我会记得你!”他像是在告诉自己,也像是在告诉她“相信我,我不可能会忘了你!”

    鼻息之间,仿佛荡漾着果子酒酸酸甜甜的香气,于曦存像是作了一场好梦,微微地笑了。

    一个人、一匹马和一个包袱,海震就这么轻装简从地出发了。

    他特地选在大清早,天还蒙蒙亮时。将军府的下人才出门采买府里一天所需的吃喝用品,他便留了封信,悄悄地跟在后头溜出门去。

    动身的前一天,他才听到府里的亲长姨娘们讨论,将军之子赴前线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要带几个随从奴仆,要不要雇马车等等,他听得头皮都发麻了,索性来个不告而别,乐得省事。

    因为他知道,这趟出去是去磨练、去受苦,而不是去享乐的。对于未来的艰苦生活,他已经有彻底的觉悟,因为他把最不能放下的,都放下了。

    仍在府中时,他与于曦存走得近,父亲不管,他的生母又已亡故,只有听到府里那些姨娘或嬷嬷们吱吱喳喳,说什么门不当户不对之类的话,他总是当成耳边风。等到年纪渐长,他才发现问题所在。

    他未来的夫人或许不是他可以决定的,而且等他回来,说不定于曦存都嫁人了,但现在的他一事无成,对这种演变也无能为力。

    如果到时真是如此,他不会后悔,只会非常、非常的遗憾。

    她说会为他酿酒,而加了桑葚的果子酒,也只为他一个人所酿,这承诺很重,很难达到,她做得到吗?

    一趟路,开始走得沉重。绕出了安善坊,走在朱雀大街上,海震骑着马的身影显得飘零。他几乎把持不住要掉头回去,抓起那小酒虫问个清楚,只是最后的意志力要他不准回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抬起头,明德门已在眼前,出了城门,就是出了京城。他想起前几日和她去采桑葚,也想起了自个儿偷香窃玉的举动,忍不住便往山崖上瞧去。

    这一瞧,策马的缰绳停止了,他痴痴地望着山的那一端,一个白衣飘飘的身影吸引了他的注意。

    从他的位置看过去,那个身影也不过米粒般大小,甚至一眨眼就可能忽略,或者认为只是阳光穿过枝叶的错觉。然而他却相信那是一个人影,而且,是他最熟悉的人影。

    他望着那人影,那人动也不动,似乎也正望着他。纵使看不真切,他相信两人在做着无声的交谈,那人在用一种独特的方式向他告别。

    看着看着,海震不由得笑了。那只傻酒虫,一定是抓不准他究竟什么时候会动身,才会一早就在山崖上等着,幸好他没有错过她。

    所有的彷徨,所有的疑虑,在这一刻全都化为虚无。海震鼓起了无比的勇气,喝了一声,一甩缰绳,策马奔驰出了明德门。

    他相信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一天的日出。

    五年后,中原军大败突厥军,消息传回京城,举国欢腾。

    “镇北将军的车队已经快到了,听说再一个时辰就要进城门了!”

    “那镇北将军海震名头大,本领也不输其父威武大将军,咱们一定要去看看!”

    “是啊!威武大将军在突厥战事底定后,还特地请调驻守西南,只为了避嫌,还有不与儿子争功,而镇北将军更是大义,皇上的赏赐全捐了出来,瞧瞧海家的气度啊!”“走走走,去大街边抢个好位置,迎接击溃突厥大军的镇北将军啊!”一群乡亲从明月酒肆门口走过,吆喝的话语令坐在柜台后看帐本的于曦存恍惚了片刻,忘了手上的工作。

    他回来了他终于回来了。

    分离的这五年,人事全非,她父亲因急病饼世,酒肆传到她手上。幸亏她对于酿酒还挺有天份的,五花酿经过她的改良,再加上一些新口味的酒,总算没砸了父亲的招牌。

    于掌柜过世后,不知道有多少人上门提亲,都被她打了回票,都指挥使的儿子被拒绝了数次,到现在都还没放弃。她知道心里等着一个遥远的男人很傻,可是她答应了他,只为他一个人酿酒。

    知道海震平安无事的消息,比知道他打胜仗更令人高兴。他刚离去的前两年,京里还听不到海震的名头,但第三年开始,就听说一名叫海震的校尉勇猛无匹,杀敌无数,他在领兵时绝对一马当先,杀敌示威,有他在的战役,胜多输少。

    他在短时间内升至中郎将,最后射中突厥可汗之子阿史那及罗致命的一箭,莫利可汗因此退了兵,递出降书,海震也因此被授为三品镇北将军。

    皇上赐的宅邸,他没住澳成了义塾;皇上赐的金银财宝,他也没收,全充做牺牲将士的抚恤金。就是这样的大义情操,让他的名声更上一层楼。

    如此传奇的人物,当然令群众又好奇又景仰。酒肆里已经有好些客人听到外头的叫喊声,跑出去看热闹了,于曦存也跟着站起身,走到门外,只见一大群人全都往大街的方向走。

    她忍不住笑了,这情景和她五年前的猜测不是一模一样?

    他成功了。

    于曦存立刻转回内间,取了一瓶酒出来,又快速地出了酒肆。

    “大龙,酒肆里麻烦你了,我出去一趟。”

    捧着酒,她一路直跑,因为担心赶不上,她还差点掉了鞋子。好不容易匆匆赶到朱雀大街,已是人山人海,挤过人群才刚站定,便看到整齐浩大的车队缓缓朝着这里推进。

    于曦存深吸了口气,心头这儿跳的不知道是因为方才跑太快,抑或是对于重逢的紧张。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素色衣裙,不禁有些懊恼怎么没穿个大红大紫的吸引他的注意,纤手急忙整了整鬓边的头发,至少让自个儿看来整齐利落些。

    终于,她看见他了,他比以前更黑了些,也壮了些,眉宇间的气质由当年的不羁转为沉稳,高头大马的坐在一匹骏马上,穿着轻便的甲胃,表情肃穆沉凝,但她却明显感受到他未形于外的不耐,忍不住低头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