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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死于疾病。但作品没有提供足够的症状,时间阻隔也无法进行医学鉴定。况且这是文学作品,不是清官秘史。纠缠于此,似乎意义不大。如果黛玉单单是死于疾病,我们只能叹息当时医疗水平的落后,可什么年代都有治不好的病,什么年代都有病死的人,这样看来只能叹她命薄。可她为什么这么命薄,有种观点认为是黛玉的性格使然。
如果在黛玉之死的研判上,性格决定命运这一观点成立,那么无异于在为社会开脱责任。果真如此,曹雪芹何至于要“披阅十载”呕心沥血地去写这样一部作品。他投注的一腔忧愤,莫非滑稽地化成了深深的对黛玉刻薄性格的责难?他的现实主义的杰作难道成了为黛玉代笔的痛哭流涕的悔过书?我们世俗化地止步于人性的表象,非但不能一窥这部伟大作品的堂奥,而且走入了误读的歧途。死于性格?这只是小说展示给我们的外层结构,是晃人眼目的表象而非根本。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黛玉并不是因病而美,这是长期沿习的对女性的审美取向和习惯——女性以柔弱为美。黛玉的美是属于那种绝少烟尘气的脱俗孤高的美,自尊敏感多情,再加上才华冠绝。这样的天仙,曹雪芹为什么要让她夭折,而且还是为情而死。赚尽了天下人的眼泪。这到底是为什么?
再审视黛玉所钟爱的宝玉。这个似乎整天混在女孩堆里的,充满脂粉气的富家公子,是否值得仙子般的黛玉的钟爱,我们来考量一下他们的爱情成色。宝玉的“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的怪论,简直是对男尊女卑这一社会伦常秩序的颠覆。宝玉不想读那些混账的书,不想见官场上那些浊臭的男人,这只能招致父亲的暴打。以至于,父亲想要了这孽障的命。在父亲的眼中,这样的人是有辱先人的不肖逆子。宝钗来探望时说“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怜惜之情掩不住卫道士的嘴脸。黛玉则是“只见两个眼睛肿得桃儿一样,满面泪光”“半日,方抽抽噎噎的说道:你从此可都改了罢!”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切和无奈。宝玉对两人的反应也不一样,见了宝钗的娇羞,只是忘了疼痛。见了黛玉,脱口而出的反倒是对黛玉的关切“你又做什么跑来!走两趟又要受了暑”因此可见宝玉与钗、黛两人关系的亲疏远近。
别人爱黛玉是因为贾母,与其说喜欢黛玉不如说是讨贾母的欢心。惟有宝玉是发自内心的真爱,也只有他能容忍黛玉的小性。宝玉的呆,与黛玉的痴相互映衬,成了他们不黯世故的共鸣,他们的相知是灵性的契合,在人们的殷殷期盼中,那根牵扯着爱情和生命的红丝线,竟然残酷地旁落这给人们带来了久久的唏嘘和无尽的哀叹。
如果认定黛玉死于性格,那么我们岂不是要归罪于黛玉本人的咎由自取?这种观点,恰恰落入了曹雪芹预设的障人眼目的陷阱。在世俗者眼中,使小性的黛玉远不及大度的宝钗,从精神层面来看,惟有黛玉最真。可这社会偏偏容不得这种真。这或许就是曹雪芹“意难平”的缘由所在。所谓性格论,简言之,就是把宝钗的虚伪当作美德,把黛玉的率真看成尖酸。
我们有必要去考察一下黛玉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性格是一个人在现实的稳定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为方式中所表现出来的个性心理特征。一般来说,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行为方式。性格百分之四十源自基因,百分之六十源于生活环境,这环境的因素汇集了宗教、信仰、家庭、经济条件和教育背景等多种因素。性格不但受遗传因素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社会环境是性格发展形成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性格是后天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那么乖巧的小女孩初到贾府时,是那么惹人怜爱,怎么后来就变得这么爱使小性,言语尖酸了呢?她所处的环境都发生了些什么?循着世俗的目光,我们看到,黛玉那饱受人们指责的性格,应该是附着在她那美丽内核上的一种自我保护。这种保护也是大观园的环境下催生的,不是她从姑苏带来的。在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封建大家族里,刁奴连庶出的探春都敢不买帐,何况一个失去双亲、独自一人长期寄人篱下的黛玉。而且贾府内人际关系的错综复杂,充满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利益纷争,这无疑把黛玉抛入了一种压抑、自卑、多疑、敏感的生活状态中。以黛玉的聪慧,耍点心眼,讨好众人,不是难事,可她是太虚境中的绛珠仙草,不是苟且的串门鼓舌、搬长弄短、装聋作哑、阿谀奉承的俗妇人。可为而不为,是为高洁。不曾想,她的聪明和率真,反倒成了她恃才傲物、口舌招尤的祸根。
晏子使楚中说,同一品种的桔树,在淮南结出又大又甜的橘,在淮北则长成了又小又苦的枳。可见,是环境使然。人的性格是在后天习焉不察的变化中逐渐形成的,不是先天的。这后天便是社会环境。印度的狼孩经历,更是说明社会环境对人的决定性影响——人是社会的。如果黛玉的性格有什么错,我们得先探察大观园和整个社会的弊端所在。
八八年第六届中国红楼梦学术讨论会期间,我有幸在安师大聆听了几场报告。有几句话,至今仍记忆犹新。一位专家说“贾母是最善最不善,宝黛是最幸最不幸”意味深长。用世俗的眼光来看,贾母与黛玉的关系应该更亲,为什么贾母却选择了宝钗。贾母不是不喜欢黛玉,不是贾母的一念之差。由贾母来终结她最喜欢的宝黛两人之间的爱情,残酷中让人感受到冥冥之中那股社会力量的强大和不可抗拒。成长的过程中,必须戴上假面去迎合、适应周围的环境,以博得环境的认同和接纳,黛玉偏偏做不到、做不好,固守在只有宝玉理解的真性情的圈子里。这样,宝黛之爱的悲剧结局是无法避免的,宝黛的自由恋爱,简直是封建婚姻制度所不能容忍的。
在那次会上,吴组缃说了这样一段话“一个作品,重要的在于具体描写了什么,不在于它直接说了什么。我告诉大家,不要相信曹雪芹的话。明明是社会问题,曹雪芹却看成是人生无常,人生问题。”这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对性格决定命运的一种否定呢?是维系整个家族利益还是保护宝黛两人的个人幸福,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慈爱的贾母撩开了祖母那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的却是并不温情的面容。当时以联姻来扩大、巩固家族利益是不二的选择。任何个人,同整个家族的利益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宝黛的爱情悲剧决不是什么性格使然,是社会的必然。硬要将宝黛爱情的这出社会大悲剧置换成个人的性格小悲剧,是否有点不伦不类?红楼梦最主要的矛盾是叛逆与卫道,决非是个人情感纠葛所能包容和承载的。
如果黛玉的病因是个人的性格,而无关社会,那么曹雪芹就不是曹雪芹,曹雪芹就成了弗洛依德了。其实,黛玉性格中的种种表现,都是社会环境的投影。她的性格,也是社会环境一点一点地加载到她身上去的。如果将黛玉从她所处的环境中剥离出来,放到现代医学的镜头下去诊治,是否有些荒谬呢?周汝昌说,研读红楼梦一定要“知人论世”要将人物放到当时的环境中去分析。确实,就像一句话,在不同的环境、场合,其意思可能是完全不同。要真实、准确地分析红楼梦,一定不能脱离那个特定的环境。如果将书中人物拿到现在来分析,其结果可能是失之毫厘,缪以千里。我们要有历史的眼光。
社会决定论是有些老土,远不如其他说法新奇、夺人眼目,但至少在目前看来,应该是最符合实际的。
我们这么设想一下,如果将宝钗与黛玉的身世掉个个,黛玉是一大家子,而宝钗是独苗一根,会怎样?我认为宝钗也逃脱不了黛玉那样的悲惨结局。性格决定命运,其实这是作品的表层现象。一个人的性格,应该是由她所处的环境决定的。对不黯世事的几岁小孩来说,她懂什么。但随着她们的渐渐长大,她们在慢慢地适应环境,这正是环境在雕塑着她们的不同性格。应该说,真正决定她们命运的还是社会环境。
黛玉死于社会。社会总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在塑造着它需要的人。黛玉无法融于所处的社会,无法与所处的社会妥协,她必然要遭到所处社会的抛弃,这是社会的必然。古往今来,概莫能外。这正是红楼梦这部作品的不朽之处。
性格形成是多种因素累积、叠加而成。当个人与社会的矛盾无法调和之际,如鲁迅所言,只有两条出路——“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如果你不能改变社会,又不愿被社会所改变,只能是以悲剧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