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朱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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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心栩深深地认识到,她老娘这次是铁了心要带她回南部;先是软硬兼施、嗯威并用,后来发现叶心栩就是硬脾气,油盐不进,何美娟干脆来招釜底抽薪;在叶义承先行到南部上任一个礼拜之后,何美娟直接把他们现在住的房子给卖掉,一脚将叶心栩踹出去“你不跟我们回南部,就自己出去找地方住。”然后包袱款款到南部找老公去了。

    她是吃定了叶心栩在无人可以投奔的情况下,一定还是会乖乖地回南部去,毕竟,她不可能住在朋友家里,再加上叶心栩目前才大学二年级,之前闲暇时间都拿去练武跟管闲事了,从来没有出去打过工,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没有存款,在这种不麻烦别人兼荷包空空的情况下,再倔脾气,也得乖乖回南部投奔父母怀抱吧!

    可惜,何美娟失算了。

    被踢出家门的叶心栩,没有去投奔自己的好友吴佳凡,她直接拎着行李,跑到沈尉迟的大宅耍赖去了;哼,想要甩掉她,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他想她离得越远越好是吧?那她就偏要天天出现在他的面前,碍他的眼、气死他!

    这次守在门口的人换了,虽然一样面无表情,但奇怪的是不用她开口,居然就直接打开大门让她进来。

    “我是来找”

    “少爷有事外出,还没回来,叶小姐请进来等他。”

    咦?他怎么认识她?而且还知道她来找沈尉迟?奇怪了但是,叶心栩从来都不会跟自己的好运作对,先登堂入室再说。

    叶心栩想不到,宅子里面竟然会这么有古意!虽然不是中式古典的小桥流水园林,不过绿木掩映、枝叶扶疏,绒毯一样的绿茵中间铺着的小石子路面,直直通往不远处的主宅,仿佛一瞬间回到几十年前那种静静的旧日时光里,大气而简洁、古朴而厚重;不论是她现在所站的前庭还是前面的大宅,都让人仿若走进泛黄的黑白照片里,感受那种历史的艺术。

    带路的人走到主屋的门边伸了伸手臂指了指里面,然后朝她微点了下头,就原路返回。

    一个长得一脸可爱与稚气的男孩子笔直地站在大门边,漂亮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她,像是要将她身上烧出一个洞来;那可不是什么充满善意的目光,而是绝对的不满与怒视。

    咦,她有得罪过他吗?虽然是初来乍到摸不清楚情况,但叶心栩的胆子可不是盖的,她从来不惧怕挑衅!事实上是太欢迎了些;她放开行李箱,双手叉腰回瞪他。

    两个人就站在门边,大眼瞪小眼,互相较量。

    半晌,男孩总算开口

    “你就是那个姓叶的”他顿了顿,好像很勉强才接着说:“叶心栩,叶小姐,对吧?”

    他认识她?叶心栩疑惑了下,不过虽然他态度差了点,但语气还算礼貌,所以,她也是个懂礼貌的小孩“是的。”

    “进请进。”他伸了伸手,邀客进门。

    叶心栩发誓,这个男孩那个“请”字,是从牙齿缝里进出来的,不过她现在没有闲情去理这些,反正她今天来的目的已经达到一半了,便毫不客气地拖着行李箱走进大厅。

    进去之后,她再次感受到那种韵味幽长的震撼,不是一般豪宅里面精致而复杂的设计,相反的,大厅非常地简单,格局清楚明快,非常大手笔地分隔成大厅与偏厅,纹理细腻、色泽沉稳的原木家俱,就算不懂材质,叶心栩也知道这就是那种传说要动辄要几十、几百万的古董家俱,如果在以前,她可能会皱皱眉头说一句浪费,可是今天,看见它们静静地摆放,那种自然与安宁,仿佛与屋内浑然一体,天生就应该放在这里;不得不承认,钱有时候花得还真是很值得。

    这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跟沈尉迟给人的感觉很像,光华内敛,书卷味浓;一踏进来,她就感受到那种熟悉的气息。

    “尉迟哥哥什么时候会回来?”她终于进到他的家了,真想快点见到他。

    男孩像是非常不情愿地皱了皱眉“大概晚餐时候才会回来。”

    “是喔。”看看手表,现在才上午十点多,还有好久呀!真想打个电话给他,不过,她还是决定要给他个“惊喜”

    看了看她的行李箱,他迟疑了一会,才再度开口:“你要不要先休息一下?”

    “好呀!”她连忙点头,正好想睡觉,今天一大早就被老妈轰起来,她都没有睡够。

    所以,当沈尉迟回家时,看到那个在客房的大床上睡得四仰八叉的女孩时,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光芒,但很快就平静加常。

    她还是来了,怎么推开、怎么拒绝,她都一直会出现;这个女孩,天生比别人多长了一根固执的神经。

    他静静地望着她,不在意时间的流逝、任她睡;她的容颜其实变化不大,只不过小时候的五官长开来,眉毛飞扬,睫毛长而翘,虽然闭着眼睛,但他脑海里那双灵动的双眸仍记忆深刻;鼻子很秀气可爱,她的唇型比较丰满,不是那种薄薄的,是刚好有一点点的微嘟,像是最诱人的邀请,泛着淡淡的粉。

    天生微卷的发丝满满地铺敞开来,细细碎碎的胎发在额前,美好而纯净,衬得她的脸蛋越发晶莹圆润,她不是那种雪白无瑕的肌肤,而是带着微微的蜜色,泛着阳光与健康;手臂张开来,双腿修长,薄被被她不雅的睡姿踹得只剩下一个角落,松松地搭在她的腰间,她睡得无知无觉,自在无比。

    整整一个多小时过去,才见床上的女孩翻了个身子,悠悠转醒。

    睡得真舒服!叶心栩慢慢地睁开眼睛,唇边勾起满足的笑容,伸手,揉了揉眼皮,带若几许娇憨与纯稚;然后,看见站在窗台边的沈尉迟,她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耀眼“尉迟哥哥,你回来了。”

    刹那间,时光似乎并没有走远,依稀好像又回到十四年前,那个五岁的女娃,每次在他床上醒来后,都会甜笑着对他说:“尉迟哥哥,心心刚刚梦到你了喔!”

    那时的岁月,流转至今,竟是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沈尉迟儒雅一笑,像清风般清淡怡人“睡得好吗?”

    叶心栩在那样的笑容中失神了,之前的怨恼与怒气通通不见,眼里、脑里只有那温柔的笑容,细细的问句,像刚抽出来的一束生丝,在她心里拂过去、拉回来,痒痒的、嫩嫩的,反复缭绕。

    看她又露出那种迷恋的神情,沈尉迟转身,望着寂静的夜空,任由沉默降临。

    一直到看不见他的脸庞,叶心栩这才醒过来,莫名脸红,但很快又拉回注意力“是不是很晚了?”一把掀起身上的薄被,丝毫不介意自己穿着蓝色的格子睡衣,赤足踩在毛茸茸的羊毛地毯上走到他的身边,挽住他的手腕,探头往窗外看去。

    这个房间位于三楼,从窗外望出去,可以看到远处美丽的山峰、秀丽的森林,不过现在外面一片漆黑,除了点点的路灯还有摇曳的树影,别的什么也都看不到。

    “七点二十五分。”

    真好,他没有推开她“原来这么晚了,我居然睡掉了整整一天。”叶心栩轻轻地摇着他的手,轻轻地唤着他。“尉迟哥哥。”

    “嗯?”

    空气,在他这声温润的回应里柔软成一片,漫开来,在她的心间留下一抹甘甘的甜。

    “我住在这里好不好?”

    “不好。”

    她有几分气结,原本想趁气氛正好拐他答应的,谁知道他居然还是拒绝“为什么不可以?”

    “你留在父母身边,会比较轻松。”也比较幸福。

    她没有注意到他的用词,她只介意那的那句“不好”;伸手,握住他的手,将自己的掌心与他的掌心相对,再相扣“如果你不同意,我就出去坐在你家的路边等,一直等到你同意为止。”

    “”她的唇角悄悄地勾起一抹笑。

    “叶心栩。”

    “干嘛?”此时此刻,她没有心情去注意他的称呼。“教你一件事,我最恨别人威胁我;第一没用,第二很愚蠢。”他的声音依旧很有礼,但却隐隐带着一种低沉,危险的低沉。

    “知道了、知道了。”她耸耸肩,毫不在乎地笑得没心没肺“我住在这里时一定会记住的,你还有哪些禁忌,一次教给我,免得我以后再犯。”

    面对这样的一个耍无赖的女孩,能有什么办法?她就笃定他不会拿她怎么样,应该说她傻傻,还是应该称赞她聪明?他的拒绝在她看来,一点用都没有。

    “住在这里的代价,是你想象不到的。”他们分离了整整十年,她没变,可是他早已不是当年的他,她却不明白。

    “你相信吗?”她踮起脚尖,脸蛋离他越来越近“什么样的代价,我都付得起。”伸手拉下他的脖子,在他唇上重重地吻了一记“怎样都可以。”

    她的心跳得好快、脸蛋觉得好热,冲动之下,她居然吻了他!吻了她的尉迟哥哥!

    这不是他们之间的第一个吻,在年幼的时候,她非常喜欢亲他,不管是脸颊还是嘴唇,总觉得他的身上有股好闻的气息让她着迷,他制止了无数次均宣告失效之后,就听之、任之。

    可是那时年幼,没有男女之别,但现在,她已经十九岁,长大成人,大到足够知道,刚刚自己的那个举动,不再是童年时期的两小无猜、不再是单纯的喜爱。

    在贴上他嘴唇的那一刻,她突然明白,为什么自己会这样缠着他、跟着他、执着于他,怎么拒绝都不会放弃,因为,她好像喜欢上他了。

    “佳佳,你说怎样才可以让一个男人喜欢你?”

    “噗!”一口还没来得及嚼碎的泡面夹着一片牛肉,呈放射状喷出来。

    此时此刻叶心栩充分发挥自己身手敏捷的优势,捧着自己那碗牛肉面灵巧地闪开热呼呼的可怕“暗器”

    “咳咳咳”吴佳凡一顿猛咳,还被滚烫的汤汁呛进气管,咳得差点没将肺给一起咳出来。

    “叫你吃慢一点,你不听。”叶心栩埋头继续与自己的那碗泡面奋战,再分神鄙视一下自己的好友。

    “咳这怪谁?”吴佳儿伸手捂住喉咙,努力平息自己的喘息;终于,勉强控制住之后,才试探地问:“你刚刚问我什么?”

    这年头,下午再学校里吃个泡面当点心,都这么可怜不得安宁;她不过是跟叶心栩坐在她们经常聊天的大树下休息,顺便解解嘴馋,居然被她用那样的话大大惊吓了一番。

    “哦,我问你怎么才可以让一个男人喜欢你。”叶心栩喝了口香香的汤,满足地叹气,然后继续埋头苦吃。

    原来她没有听错,吴佳凡深吸了口气“小栩,你是帮别人问还是帮自己问?”

    “有差别吗?”奇怪地抬头望了眼好友“我帮自己问的。”

    吴佳凡顿时泪流满面,呜太感动了,她家的小栩终于有点女性的自觉了,难道是开窍了?“告诉我,谁有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让我们叶大小姐动心?”

    从认识叶心栩那天开始,她就知道,叶心栩的人缘有多佳、魅力有多大,不管男女老少都通杀,学校里面喜欢她的人跟怕她的人一样多,至于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说什么救命之嗯、以身相许之类的,更是多到爆!

    可是她小姐完全感受不到人家那赤诚的少男少女心,脑里只有她的跆拳道,天天往道场里面跑;她只是好奇去看过一次,就发现,那害羞的道馆主人武道,竟然也被叶小姐给煞到了,

    可见她的杀伤力跟她的武力一样成正比呀!

    “就是我家尉迟哥哥呀,你知道的。”想到他,就觉得有点点脸红、心跳加快。

    “请说现实的人,记忆里面的不算,ok?”低头,吸进一大口泡面,沈尉迟的大名,吴佳凡身为叶心栩最好的朋友,早就闻名已久;说来也扯,五岁时的邻居,有什么值得她念念不忘的?她吴佳凡十岁时家里隔壁住着谁,她都忘了,更别说五岁了。

    “我没有跟你说吗?”叶心栩笑着,带着点点甜蜜“我又遇到尉迟哥哥了,现在还住在他家喔!”

    “噗!”天女散花的场景再度重演一次。

    可怜的吴佳凡稍稍平息了激动的情绪之后,开始逼问好友:“你们重逢,而且现在还同居?叶小栩,你立刻马上给我说清楚,不然,我跟你绝交”这么重要的消息,她居然现在才知道,她还当她吴佳凡是好朋友吗?

    哎唷,那么激动干嘛啦!叶心栩向来快人快语,几句话就将事情的前因后果交代清楚了,然后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吴佳凡,等候指点。

    “唔,所以说,现在的情况是,你哈他哈得要死,可是他对你一无所动?”

    “这样讲也没错。”叶心栩点点头,不过她的尉迟哥哥是因为害羞,绝对不是不喜欢她,这点很重要。

    “那现在你是想要怎样?”

    “就是刚刚才问你呀!”叶心栩用一种“你很笨”的眼神望着自己的好友“怎样才能让男人喜欢你?”

    “前提是,你真的喜欢他吗?”五岁时的感情,听起来就觉得怪怪的,她觉得叶心栩从来没有经历过感情,对于爱情,她未必真的了解;也许只是把那种亲人般的依赖感当成了喜欢,再加上重逢的惊喜太大,所以掩盖了一切。

    “唔,我也不知道喜欢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捧着面碗,抬头望着被风吹得直晃的树叶“我只知道,一天没有见到他,我就难受得要命,只要听到他的声音,我就会莫名地高兴;见到他时,心跳比爬了二十层的楼梯还要伙,一想到如果再次跟他分开,就觉得心里好痛。”

    叶心栩转头,望着自己的好友“什么是喜欢,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再次见到他之后,我就已经决定再也不能失去他;哪怕他不理我、不跟我讲话,只要让我陪在他的身边,我就觉得很开心;喜欢不喜欢,有什么重要呢?反正我不想再离开他。”

    吴佳凡傻傻地望着她,在什么时候,自己的好友已经成熟到喜欢上了一个人,还那般深呢?她该为她感到高兴还是悲伤呢?情窦初开,是喜事,可是如果她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她,又该如何算?

    “我想要陪着他、我想要他喜欢我,讨厌他对我冷淡、讨厌他总是推开我.”叶心栩望着好友,眼里闪着热烈的光芒“所以佳佳,你告诉我,到底怎样才能让一个男人喜欢我?”

    她该怎么告诉她?叶心栩虽然冲动、虽然莽撞、虽然爱打抱不平、虽然爱惹事,可是她率真、她热情、她坦承、她可爱,她的魅力,只要了解她、认识她,就会自然而然地喜欢她;可是爱情呀,就是这么恼人的东西,不会因为许多人喜爱,你想要的那个人就会必然也爱上你;所以缘份才是世上最难捉摸的吧?

    不过没关系,难得叶心栩喜欢上一个人,她身为好友当然要力挺了。

    “来来来,别担心,我有办法。”将手里已经冷掉一半的面碗放到一旁,拿过自己的包包,从里面抽出好几本拥有粉嫩封皮的书“锵锵锵!这是本小姐的典藏版好料,超级无敌的恋爱法宝,出奇制胜的关键,管他什么阳光型、帅气型、冷酷型还是优雅型总裁,再平凡的女人都可以手到擒来喔!”一把塞进叶心栩的怀里“别客气,拿去随便看啦。”她家还有很多,看完可以再借喔!

    “可是我家尉迟哥哥不是总裁呀!”她看了看那画得唯美动人的封面,有几分迟疑。

    “真笨!”赶紧将刚刚叶心栩丢给她的评语还给她“连总裁都可以搞得定,何况你家的竹马?”

    “我家尉迟哥哥比那些什么阿里不达的总裁厉害多了!”什么都可以说,但贬低尉迟哥哥就绝对不行!

    “哎呀,我只是打个比方。”然后好奇地问。:“那你家尉迟哥哥到底是做什么的?”

    “唔那个我也不知道”

    “啥?”

    “吃面、吃面,都快冷掉了!”